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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小说网 > 小兔子 > 10.

10.

我把《诺曼佛斯特观摩展》的心得报告列印出来,校对两次之後,放进书包里,然後拿出记事本

,在星期五的框框里画了一个龇牙咧嘴的鬼脸。

在上个星期日和星期二的框框里,也各有一个这样的鬼脸。

他每隔两天就会找我去一次。

第二次从老板手里接过的信封,比第一次的还要厚,老板称赞我「表现可圈可点」,还郑重叮嘱

我要「特别用心服务」。

听得我心里直发虚。

根本就没有什么可圈可点,甚至,根本就没有做咧。

那天,我躺在他怀里呼呼大睡。醒来後,在茶厅里享用由四位男仆轮番伺候的丰盛晚餐。吃完後

,就让他的司机开车送我回家了。

在雕花铁门前道别的时候,他的确吻了我,不过,那也只是轻轻点过我的鼻尖和嘴­唇­而已,和第

一次那种又啃又咬的吻法完全不同。

我猜想他大概已经对我玩够了吧,或者说,玩腻了。

反正我只负责趴在床上哎哎叫而已,这样的话,找谁都一样。

後来发现我猜错了,他居然还要找我,而且虽然上次没做,却还是给了很多钱。照这样发展下去

,下个月拿到营业冠军奖金的人搞不好就是我了。

这可是从来都没有过的事呢。

今晚九点要赴他的约。

我遵照老板一贯的交代,把身体洗得很乾净,用的还是杰新买的迷迭香沐浴|­乳­。想到他总爱摸我

的头,我把头发也洗了两次,实在是非常敬业,老板如果知道了,一定又会口沫横飞地夸奖我。

时间从容,我站在衣柜前慢慢挑选要穿的衣服。

白衬衫?

黑衬衫?

浅蓝­色­的V领线衫?

还是米白­色­的圆领毛衣?

T恤比较舒服。

这件浅灰­色­的?还是这件天蓝­色­的比较好?

配什么长裤呢?

外套穿什么?

皮夹克?西装外套?灯心绒外套?毛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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