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手捡起散落在地上那些差点要我命的金色羽刃,收在包袱里。说来也奇怪,那些羽刃射向我时还十分坚硬,如今散落在地就又变成在螳螂背上的状态,柔软无比,颜色金黄。
做完这些,本少爷就从容地找准一个方向,迈开大步,昂首挺胸向密林深处走去了。密林中原本没有路,全凭手中所持兽骨披荆斩棘,艰难前行。渴了,就喝口山泉水;饿了,就摘树上的野果充饥。
刚开始也不知道什么果子能吃、什么不能吃,有几次实在饿极了,本少爷就只能充当一次小白鼠,去尝试吃些没见过的野果。结果可想而知,头晕目眩,上吐下泻,差点死掉。还好,时间长了也基本上掌握了哪些果子可以食用。
为了不让自己营养不良,我也打过几次猎,并且成功射杀了数只不善飞行的山鸡类小型动物,算是改善了一下食素的状况。
尽管一路上小心翼翼,但还是难免被大型动物盯上。幸亏本少爷的奔跑速度和技巧还算过硬,险险逃过几次必死的追杀。你们是不知道这里的动物的嗅觉有多灵敏,二百里以外都能追踪到我气味。没办法,只得将全身涂满植物汁液,以掩盖我这外来者的人类气息。
偶尔,我也会到山泉旁臭美一下:那“身披迷彩,腰系兽皮,手拿白骨棒,赤足散发“的小野人就是本少爷现在的形象了。一个人的日子实在无聊,所以有时候我也会双手捶打胸膛,嘴里大叫:“啊偶,我是泰山,我是泰山。”发泄完毕,还会自言自语的调侃一下自己,有时身都会笑弯腰。大概“苦中作乐”这个词,就是由此而来吧。
天色渐暗,今日行程又在一个隐蔽的树洞里伴随自己的鼾声而结束。
朦胧中,本少爷已经走出了森林,朝着久违的喧闹都市大踏步前进。猛然觉得脚下一疼,原来是刚才的“前进”演变成自己脚踢螳螂腿骨。哎,只是一场梦而已,棒上依稀可见的暗淡血痕验证着一个残酷的事实,那就是想活命的唯一选择,还得继续坚持往前走。
不知翻过多少林深露重的山头,趟过多少溪聚泉汇的河流,一路行来,十五个日出日落见证着我的艰辛历程nAd1(
第十六天的太阳如约升起。前路漫漫,拖着疲惫的身心,手中的白骨棒没有节奏的拨打着茂密的树枝,“沙沙”声不时传出。我就这么深一脚浅一脚,机械地向前踱着步子。
走着,走着,哎呦!一股钻心的疼痛从左脚上传来。感觉腿上好像被什么狠狠咬了一口,不好!我赶紧停下,棒子夹在右腋下,抬高左脚。我靠!都是些什么呀!只见祼.露的脚踝上趴着两个一厘米长、像蚂蚁的小动物:身体呈墨绿色,尾有尖针,头生触角,毛绒绒的八足正抓紧我的大腿,四个大牙死命的撕扯着我的皮肤。
幸亏经过半个月的历练,我的皮肤早已坚韧异常,岂非你们这般小身板能够撼动的。唯一让我感到痛楚的是它们尾部的毒针,每刺一下都刺激我那小心脏跟着打颤。
不会有毒吧?我赶紧用手使劲拍打脚踝,奇怪的是无论我使出多大的力气去拍打它们,两个小不点儿就是不肯松口。千万别怪本少爷心狠,谁让你们先招惹我呢。豁出去了,于是乎,抡起骨棒直接砸了下去。这两个小家伙还真是宁死不屈,身体虽然已被砸成肉泥,但临死时它们还不忘把自己的毒针留在我的肉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