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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小说网 > 哑夫种田记 > 135 午后缠绵

135 午后缠绵

“归靡,你不走是不会留在村子里面吗?”

落雁动容地看着归靡,屋子里面的灯烛己经吹灭,她只能是依靠月­色­来分辨他脸上的神情。

归靡用力地点头。

说到底他只是个哑巴,在外面生活得太累,但是与落雁一起在这个有山有水的地方,他的整颗心都是宁静致远,日子也过得轻松快乐。如今他们己经有了一个儿子,他要留在她的身边,把中间空白的三年补偿给她。

“归靡,谢谢你愿意为了我留下来。”

落雁把脸埋在他宽厚的胸前,眷恋地在衣物上面摩挲,归靡身上的气息让她感到安心。她悬着一颗心让他到外面去闯荡,但这个男人虽然有了锦绣的前程,但他最后还是选择了留下来,他们将会在这个山村里,像是以前一样打猎种田,平平静静地过日子。

第二天早上,落雁带着小宝与归靡一起,回到了竹林里面的木屋。

阔别将近三年的时间,归靡的目光逡巡过自己生活了多年的地方,屋子跟他离开的时候没有变化,门前的秋千架也完好无损,只是当初他亲手从山上移植下来的花草,己经长得非常的茂盛。

他虽然离开了,但落雁仍然在照看着他们的家。

房子己经许久没有居住,所以各样日用的杂货都需要生新添置,落雁列好了清单,归靡骑着马赶去镇上采购。以往落雁坐陈三的驴车,要花费一整个早上才能抵步,但是归靡自己骑马,午后就可以反东西全部都买回来。

归靡离开之后,落雁打了清水,把屋子抹洗了一遍。

然后到了中午她又做了简单的饭菜,与小宝一起用过。小宝己经差不多两岁,牙齿长齐能够自己用小勺把米饭舀到嘴里。虽然吃完之后他全身都落满了饭粒,但是落雁谨记她娘的叮嘱,不可以把孩子太宠了,他自己能够做的事情都要让他学着完。

小宝吃饱之后,落雁用­干­净的布巾替他抹净了小脸和小手,他伸着呵欠靠在她的怀里,还没有等到放上床就己经睡着。昨夜归靡睡在了身边,落雁一整夜都像是做梦一样,只顾着睁开着眼睛注看着他的睡容,生怕一闭上眼他又会不见,所以几乎都没有合眼。

她把屋子收拾好,她脱了外衣和鞋子,陪在小宝的身边躺下。

风在竹林里面吹过,初夏的天气让人心旷神怡,她听着竹叶“沙沙”抖动的声音,安心地阖上了眼睛很快就睡着。

归靡买完了东西从镇 上回来,顺在面馆里也填饱了肚子。

他把枣红马系在了木屋前面,走进屋里才发现落雁呣子正在午睡。天气渐渐的热起来,她只穿着薄薄的巾身小衣,白皙细­嫩­的手臂露在了外面。她和小宝都睡得非常的香甜,就连他进屋也没有把他们吵醒。

归靡爱怜地伸出手,轻轻地抚碰过落雁的脸。

她在睡梦中呢喃了一声,眼睛仍然是没有睁开。归靡不再去打扰她,自己走到厨房拎了清水,把身上来回奔跑的汗水和灰土都浇了个­干­净,然后才重新回到了房间进里面。

落雁在迷迷糊糊的熟睡之中,感觉到身边有清凉在靠近,她本能地靠贴了过去。

归靡俯下头亲吻着她的­唇­瓣。

虽然小宝己经不需要再喂­奶­,便是落雁的身上却萦纸着像是­奶­味的甜香。生产完一个孩子之后,她的身体越发像是蜜桃一样,水灵得几乎要掐得出水。

他像是品尝桂花一样,含住了她的­唇­瓣,从里到外细细地吮吻。

落雁终于清醒了过来,睁开眼看到是归靡在吻她,耳根渐渐的烧红滚烫。外面还是大白天,而且儿子就躺睡在身边,他虽然如此大胆的就跟她亲热。归靡洗完澡之后,衣服只披挂在肩膀上,赤露出强壮的胸膛,肌­肉­上还带着未完全­干­透的水气。

“归靡——”

落雁触手可及是他炙热的体温,知道他己经是动了情。

他们分开了将近三年,昨夜虽然是同睡一床,但他长途归来实在是太疲累,所以并没有做夫妻之间的事情。

这一刻落雁的­唇­瓣被归靡吻住,他用勒住了好的腰身不许她逃离。

“不要了好不好?”

落雁轻轻地躲闪,实在是因为是大白天,而且他再这样弄下去一定会把小宝吵醒。

归靡的眼里有欲望的火焰在跳跃。

他想她想到快发疯,这一刻情动如朝,再也无法控制得住自己。

落餍感觉到他的大手伸探过来,贴着她的觅肤渴切地爱抚着她。她一波一波的颤栗,如此轻易就屈服在他的求欢之中。

这个男人是她的丈夫,只要他想要,她就无法拒绝。

“抱去我去隔壁的房间吧。”

落雁伸手环住了归靡的脖子,不管怎样都不可以在这里吵醒了小宝。

归靡得到她的应允,麻利地把她凌空抱起,大步地出了房间然后进了另一个房间,把房门合上便迫不及待地把她压在了身下。

落雁一直紧紧地咬住自己的下­唇­,生怕从喉间逸出的低吟会把儿子吵醒。

归靡越发的情动,炙烫深入地吻落在她­唇­上,落雁的身上都是粘腻的汗水,久久不能从情事的余韵当中恢复过来。

“归靡——”

落雁轻声地低吟,归靡最终从她的身体里面离开。

她全身像是化作了一摊春水,软绵绵地依靠在他的怀中。分别了三年的时间,归靡对她的热情还是一如当初,甚至更加的变本加厉。

归靡羞红着脸轻声地开口说:“归靡,我们再要一个孩子好不好?”

归靡的眼中都是亮光,用力地点头。

落雁把脸贴在他的胸前,归靡一直都相要个女儿,现在小宝己经快要两岁,再添一个妹妹正是适当的时机。

“假如家里再添一个孩子,就要辛苦你多挣钱养家了。”

落雁与归靡十指紧扣,眼里都是温馨幸福的笑意。

归靡用力地点头,只要是他跟落雁的孩子,他再辛苦也愿意。竹林外面有风吹过,竹叶被吹得“沙沙”的作响,落雁靠在归靡的身上,他强壮的胸膛就是她要倚靠一生的地方。

136两周岁宴

因为归靡一直在外面打仗,所以小宝生下来以后,长到两岁都没有取正式的名字。

江长勇与归靡商量,既然他这个当爹的已经回来,所以趁着小宝两岁生日的时候,给他正式取名,而且补摆满月宴。归靡对此非常同意,他在外面几年都是同村的人在照看落雁呣子,他很应该设宴答谢他们。

归靡从军三年,把每个月的俸禄和立功的奖赏都存了下来,他把这笔钱悉数交给了落雁。

“归靡,你哪里来的这么大笔钱?”

落雁实实在在的被吓了一跳,她担心再要一个孩子,会加大归靡的负担,他会很辛苦地挑起整个家。但他竟然存下了这么多的钱银,莫说是一个孩子,他即使养十个八个都不会成问题。

归靡伸出手好笑地,抚碰过他的小妻子的面颊。

落雁在山村里面长大,一向节俭从简,朝廷发还了谢家的财产,他全部都留给了清欢和洛叔,交到她手上的只是他自己凭本事挣来的,否则她还不知道会被吓坏成怎样。

没有功利心不在乎富贵,落雁身上有数不清的优点,深深地吸引着他。

既然不缺银两,落雁于是也就让爹娘和兄嫂,尽量大方的去张罗。

归靡经过思量敲度,最后给小宝取名为“从奕”,他把这两个字用毛笔写在纸上,落雁拿起来细看心里都是欢喜。

“谢从奕”,这是相当好听的名字。

归靡扬起了眉梢露出笑意,他其实没有告诉落雁,他另外还想了一个名字叫做“从希”,不管是男孩还是女孩都合适,但是假若他想用上,就要在她的身上再多多努力。

按照村里面的习俗,家里添了男丁,都要在他成亲之前,挑选一个日子为他“出灯”。“出灯”既要上香还神,也要宴请宾客。有力小的时候没有办“出灯”,结果在他与翠苹成亲之前,落雁的爹娘都要回到村里面替他补上。

替小宝补摆满月宴,落雁按照爹娘的意思,顺道把“出灯”也给他办完。

归靡亲手扎了一对灯笼,用薄纸糊了,然后让落雁在上面画上了花草,而且认真的写上了“谢从奕”三个字。在村尾的位置,三尺土墙砌出了“社公”庙,归靡扎的灯笼其中一个,要在上香的时候挂到“社公”庙旁边的大树高枝之上,一个挂在自己家里,拜过神上过香之后“出灯”的已是才算是完成。

小宝的两周岁宴举行在即,被归靡撇下的清欢和洛叔,也终于摸上了门来。

“清欢,洛叔!”

清欢在木屋的前面下马,将近三年的时间不见,他长得越发的结实,眉眼之间英气勃发。落雁正在门前晾衣服,连忙就迎了过去。归靡有提过他们三个人是一起班师,然后清欢和洛叔留在了城里处理事情,他自己一个人先回到了村子里面。

“许久不见你们都还好吗?”

落雁仔细地打量着他们两个人,洛叔和鬓间添染了风霜,但­精­神却是不错,他为了谢家一生未娶,看样子以后还会继续呆在清欢的身边,扶持和照看他。而清欢完全洗去了在杨府当下人时的青涩,举手投足间的气度,已经是有担当的男子汉。

“我大哥呢?”

清欢把缰绳交给了洛叔,任他把两匹马系在了木屋前面。

归靡的枣红马也系在木桩之上,可见他并没有出去。清欢的目光逡巡,最后落在了门前玩耍的小宝身上。

“他是——”

他讶然地睁大了眼睛,注看着那个小小的孩子。

“是我跟归靡的孩子。”

落雁羞涩地把孩子抱了过来,“小宝快叫二叔,还有洛爷爷吧。”

“书书,夜夜!”

小宝的口齿还不够清晰,只会叫两个字的称呼,自动把落雁教给他的都换成自己会的。虽然只是含糊的一声“叔叔”,已经让清欢欣喜若狂!

“落雁,孩子是在我跟大哥去打仗的时候出生的吗?”

清欢把手心在衣服上擦­干­净,才向小宝伸出了手,“让我抱一下我的侄子吧。”

“好。”

落雁把孩子交到了他的手上,清欢抱着­干­净清秀的孩子,喜悦地开口道:“这个小家伙长大之后一定会像我的大哥!我们谢家终于也有后人了!”

他扭过头去问洛叔,“洛叔,你把我从家里带出来的时候,是不是跟他差不多?”

“你那时候连路也走不好,比他还要小许多。”

洛叔慈爱地伸手去抚摸小宝的脸,像是看到了自己当年从谢家带出来的婴儿。他一个没有成亲的大男人,带着刚满周岁的清欢四处流浪,给他喂饭抱他睡觉,那些日子的艰难想起了总是让他百感丛生。

二十年的时间一下子就过去,如今归靡也成了孩子的父亲,或许再过不久清欢也会成家立室。

“洛叔——”

清欢动容地看着他,洛叔安慰地拍了拍他的肩膀,能够把他抚养到这么大,他对谢家已经是无憾。

归靡在屋后修理,从河里引水回竹林的竹管,落雁带着小宝把他唤了回来。

他原本以为清欢和洛叔,还要在城里再逗留一段时间,但他们能够赶在小宝两周岁宴之前到来,让他十分的欢喜。小宝一直跟随着落雁生活,也该跟他的二叔以及他们谢家,最大的恩人洛叔见一下面。

清欢和洛叔小住了下来,在落雁和归靡忙时,他们便带着小宝在门前玩耍。

落雁拿了自己做的南瓜饼,然后又冲泡了香气四溢的茶水,拿到外面的石桌上去给清欢和洛叔。小宝坐在秋千架上,洛叔在旁边替他摇动,一老一小相处得非常融洽。落雁初见洛叔,是在端午节的时候,清欢带她去山谷里面的茅草屋休息,结果他们在离开的时候正好碰到他回来。

初见时落雁被他眉心下面的疤痕吓怕,以为他是凶恶之人,相处之下才发现他只是­性­情比较冷漠,但是为人却是非常忠心和义气。小宝和洛叔玩得相当愉快,咯咯的笑声在竹林里面回响,而洛叔刚峻的面容也变得柔和。

“清欢哥,你要跟我在附近走走吗?”

落雁看着清欢开口,清欢知道她是有话想要对他说,于是便站了起来与她一起,沿着竹林往河边一路走过去。

137谢家男儿

将近黄昏的霞光,映照在清澈的玉梳河上。

水面上泛起的都是粼粼的金光,清欢随手的捡了颗小石子掷进水里,溅起了大片晶莹的水花。阔别将近三年的时间,落雁还是当初的模样,而他重见她已经可以心无波澜。

“是不是有话要跟我说?”

清欢在河边找了块大石头躺下来,舒服地枕着自己的手臂,仰望着­干­净的天空。风在竹林里面吹过,竹叶“沙沙”地作响,这个地方远离战火,让人的心情都变得异常的平静下来。

“清欢哥,你会怪我拖累了归靡吗?”

归靡已经决定留下来不会回城,以后谢家就全赖清欢一个人支撑,落雁对抢走了他的大哥,也阻碍了他的前程,心里感到非常的过意不去。

“我大哥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

清欢转过头来看着落雁,“你知道我们在边疆的三年,大哥都是怎样过的吗?”

“他一定很辛苦。”

落雁轻轻地摇头,只用三年的时间便从普通士兵晋升为千户,归靡一向都是很努力和认真的男人,他一定是付出了许多。

“日夜­操­练、行军打仗只是其次,他只要有空闲,就会在营帐外面发呆,目光注看的都是你在这里的方向。”归靡不会言语,他本身就是沉默的人,但是在军中的三年,清欢明显的感觉到自己的兄长,比以往更加的沉默,

没有了落雁在身边,他根本就不会有真正的快乐。

鸣沙谷的战事完结,朝廷班师的军令刚一下来,他就骑上了快马离开,迫不及待地赶回来跟落雁见面。他的整颗心都已经被她占据,他为她做任何事都是心甘情愿,又何来落雁所说的拖累了他?

“这些日子难为他了。”

落雁动容地咬紧了自己的下­唇­,在她日夜挂念归靡的时候,他也同样在苦苦地思念着她。

“只要他的日子过得快乐就好。”

清欢继续枕着自己的手臂仰望着天空,归靡受过很多苦,他的下半生应该有一个来补偿他。至于父亲未完成的心愿,就由他这个次子代替他完成好了。

“清欢哥,你什么时候才有成亲的打算?”

落雁在清欢的旁边坐下来,只要身边有足够宽敞的地方,他一定就会躺睡下来,这个习惯多年都没有改变,在骨子里他也是个向往着自由自在过日子的人。

“我?”

清欢哥哑声失笑,“大哥去你的时候几岁?”

“二十七。”

落雁摇头,他们兄弟的情形不同,清欢怎么能跟归靡看齐?

“那等我二十七岁的时候再说吧。”

清欢的伶牙俐齿还是跟在杨府的时候一样,落雁又被他堵得说不出反驳的话来。他不愿意找个合适的人成亲,就连杨越也一样,他除了经营着布庄的生意之外,三年下来身边也是连个陪伴的人也没有。

不看到他们成家立室,落雁的心里总是觉得遗憾。

清欢的眼里闪动着亮光,“落雁,我爹成亲的时候也快三十岁,他那时候已经十大将军。或许等我有他的成就,我就会考虑自己的婚事,所以不需要担心我,我跟大哥一样清楚自己最想要的是什么。”

“嗯。”

落雁轻轻地点头,她虽然是清欢的大嫂,但是却远不及他的聪明伶俐,既然他心里有自己的想法,她的心里虽然着急也没有办法过多的­干­涉。

“你的这副软­性­子啊——”

清欢看着落雁露出了笑意,“只怕这一辈子都是不会改掉。”

她还是跟从前一样容易被说服,也非常的好欺负,清欢枕着自己的手臂,回忆起当初在杨府里面发生的事情,心情都因为那些美好的片段而变得愉悦。一生人之中总会有些遇见,不一定能够长相厮守,却让人在艰难的时候不会失掉对未来的信心。

归靡花费了半天的功夫,终于把引水的竹管修理完成。

他扛着锄头沿着河边走过来,大黄狗跟随着他,前后左右的摇着尾巴奔走。

随着初夏的来临,河边的芦草都长出了半个人高,在摇曳的绿草中落雁急步地向他迎了上去。身边的每一个人,都有了各自的安排,而她全部的幸福都萦绕在眼前的这个男人身上。

“清欢哥,一会记得回来吃晚饭。”

落雁与规模结伴而去,而身后的清欢仍然躺睡在大石头之上,晚风吹过,他闭阖着眼睛似乎是已经睡着。

清欢和洛叔在竹林里小住了两三天,直到小宝的两周岁宴结束才在次日离开。

虽然只是相处了两三天,但是血浓于水,小宝对清欢已经是相当依赖。看着他翻身骑上了马背要与洛叔一起离开,他蹬着小手小脚,也要跟着清欢上马。

“小宝别闹,二叔以后还会常常来看你的。”

落雁柔声地哄着小宝,他的眼里含着水光,可怜兮兮地看着要撇下他离开的清欢,小脸写满了委屈。

“小宝,来让二叔抱抱。”

清欢已经上了马,但又重新跳下了地。

他把小宝抱在了怀里,用指尖刮着他圆润可爱的鼻尖。“二叔要回军营打仗,等你长大了,我就来接你一起去。你代替你爹跟二叔一起,我们叔侄把蛮夷打个落花流水!”

洛叔骑在马背上好笑地看着清欢。

小宝才两岁,他跟他说的这番话,他怎么可能会懂?

归靡向着清欢点头,与他击掌为约。

他要留下来守着落雁,谢家全部的责任都落在了清欢的身上,但是他会用心教导儿子,把谢家的箭法传授给他,让他读书和练习武艺,然后终有一天由他代替他,与清欢一起并肩上阵杀敌。他们谢家不会凋零,子孙世代,都会长怀父亲谢楠的志向,成为沙场上杀敌的英勇男儿。

清欢与兄长大力地拥抱,然后才翻上了马背离开。

“清欢哥,洛叔!”

落雁挥着手相送,“你们记得要保重身体,有家就常来看看小宝。”

“你和大哥也一样。”

清欢在马上洒脱地挥手,然后一勒缰绳,与洛叔骑着马离开了竹林。落雁抱着小宝,与归靡一起目送着他们奔上了回城的大道,身影越去越远直到最终不见为止。

138好猎疾耕

小宝的两周岁宴结束,送走了清欢和洛叔,归靡又恢复了以往种田打猎的生活。

他自从回到了村子里之后,就一直勤劳地忙碌个不停。

在竹林里面开垦出来的菜地,因为落雁一直住在娘家,所以三年下来已经丢荒。他重新除了杂草然后又加施了肥料,初夏播种菜籽正是合适,他的一番劳作下来,一家人很快就可以吃上新鲜的蔬菜。

落雁对浪费了他的心血感到非常的过意不去。

她把全部的心思都放在了小宝的身上,而且竹林离村子有五里的路程,她不能够每天都回来打理。归靡丝毫也没有怪责,她一个人抚养小宝已经非常辛苦,不过是一片菜地罢了,他很快就可以让它恢复原样。

“归靡,来喝水吧。”

落雁牵着小宝的手,从屋子里提了茶水出来给他。

归靡劳作了大半个早上,已经是汗出如雨。他接过落雁递过来的方巾,抹掉了额角的汗水,然后俯下身去刮了刮小宝的鼻尖。

“嗲嗲。”

小宝跟他相处了一段时间,已经完全没有了隔阂,拉着他的裤腿就要往他的身上爬。

“爹爹正在­干­活,小宝不可以添乱哦。”

落雁连忙把像是八爪鱼一样的孩子抱走,归靡看着她们呣子露出了真心的笑容。他其实也很想把儿子抱起来,但他的身上全是汗水和灰土,所以他只能看着落雁把小宝抱到一边,给他找了些小石子,让他坐下来慢慢地玩耍。

他拉着落雁坐下来,折了竹棍,把自己要进山打猎的想法写下来告诉她。

“归靡,我要陪你一起去。”

归靡连日来又是磨刀,又是擦弓,落雁把他的动静都看在了眼里,知道他是要进山打猎,所以心里早就有了打算,这次也一定要跟随着他同去。

进山打猎是相当有趣的事情,她已经同去过一次。

归靡外出三年,对打猎的技艺是否生疏?他还能不能在山村里面生活?落雁的心里又不少的疑问,都要在这趟进山找到答案。假若归靡已经无法再适应从前的生活,那么她只能是陪着他去城里,不能够硬把他留在这个小小的山村里面。

“啊(雁)!”

归靡看着她摇头,这次跟上一回不同,她如果跟他进山那么谁来照看小宝?

“不用担心孩子,我娘会替我们照顾他。”

落雁是下定了决心跟随归靡同去,早已经想好了要怎样安置小宝。有过上一回与落雁同去的经历,归靡对于满途的旖旎也是相当的相望,有落雁在身边打猎便会变得不再枯燥,更何况他也是一颗都不想跟她分开。

既然没有后顾之忧,归靡也就答应了落雁同去的要求。

他们选好了出发的日子,提前一天落雁在黄昏的时候,把小宝送回了娘家。进山林打猎需要早早就出发,假若早上才把小宝送回去,他们的行程将会被拖延许久。

“怎么这个时候回来?”

落雁牵着小宝进门,她娘正在庭院当中摘菜,迎上来便把小宝抱了过去。

从前落雁住在娘家的时候,她天天都能摸摸抱抱这个外孙,现在她们呣子搬回了竹林,几天下来不见,她已经是想孩子想到不行。

“小宝,你有没有听你娘的话?”

她开怀地笑着,把又香又软的孩子,抱在了怀里逗玩。

“婆婆。”

小宝的口齿不清,唯独叫外婆是咬音非常的准确,乐得落雁的娘嘴巴都拢不上。落雁把想要跟归靡进山林打猎的事情交待了一遍,请求地开口道:“娘,你替我照看小宝三五天,好不好?”

“好端端的你跟着去做甚?”

落雁的娘不高兴地数落,倒不是她不愿意带孩子,而是山里道路难行并且有可能碰上猛兽,落雁跟着归靡去打猎,不是成了他的负担吗?

“让妹妹去吧,最好把我也带上见识一下。”

孔武在旁边Сhā口进来,江家世代种田为生,他对于打猎是跃跃欲试。

“你就算了吧。”

金兰笑着接口,“到时候没给归靡帮上忙,反而是动静太大把猎物都给赶跑。”

“你这是瞧不起我?”

孔武颇不以为然,江长勇在旁边借口道:“落雁你放心跟归靡去吧,我跟你娘会看好小宝。”

“辛苦爹娘了。”

落雁感激地看着父亲,关键时刻她爹总是义不容辞地站出来。

江长勇磕了磕烟袋说:“归靡要留在村子里生活,你们又没有田地,唯一谋生的就是打猎。你该好好地帮他一下,不然以后怎样过日子?”

“我知道的。”

其实归靡存下的钱,他就算是不­干­活,几年下来都不用担心吃穿。但他不是好吃懒做的人,落雁也一样,所以他们还是跟以往一样,该做的事情一件也不落下。而让落雁最高兴的是知女莫若父,江长勇的想法跟她是如出一辙。

小宝长到两岁,还是头一回跟落雁分开。

眼看着她转身要离开,他的眼里含满了眼泪,“哇”的一声便哭了出来。落雁听到他的哭音心都慌了起来,小宝伸出小手索抱,她不由自主地停下了脚步。孩子不舍得娘亲,她何尝不是一样?

即使只是分开三五天的时间,她的心里也是百般的不舍。

“孩子也该学习独立一下。”

落雁的娘把小宝抱进了屋里,示意落雁趁他看不见赶紧出门。小宝是男孩子,不可以总是这样娇气,一刻都不离他的娘亲,趁这个机会锻炼一下并不是坏事。落雁想到归靡答应了清欢,等小宝长大就跟随他去打仗,她咬了一咬牙,趁着她娘把小宝抱去找果子吃,转身走出了家门。

他们谢家的男儿,一定要顶天立地,从小就独立善行。

小宝的哭音只持续了一会便低了下去,落雁一直站在门外聆听,猜想是她娘想了法子把他哄住。小宝一向很乖很听话,所以也不会哭闹太久。她的­唇­间露出了笑意,归靡还在竹林里等着她回去,她趁着天­色­还没有黑下来,加快了脚步往家中走去。

139重返山林

从竹林出发离开了村子,落雁跟上次一样,与归靡一起往山林的深处而去。

参天的古木遮挡了初夏的热气,沿途都是盛开的野花,景致竟然比上次来的时候,更加让人流连忘返。

归靡已经离开了三年,但是他依然清楚地记得路途。

落雁自己是个小迷糊,走过的卢只要稍微复杂一点,也会轻易就迷失方向。她不由得感激归靡的本事,他天生有着猎人的触觉,认路的本事是刻在了骨子里面。归靡背着竹篓,帮助她走过难行的山径。

往常归靡一年当中,都会进山打猎好几次。

所以道路被踩踏出来,他很容易就清理­干­净,这一次因为时隔太久再加上是初夏万物复苏,杂草生长藤蔓缠绕,他们走得比过去要艰难很多。归靡拿着镰刀清理道路,只是半个早上已经大汗淋漓。

落雁拉他在山石上面坐下来,把从家里带出来的凉水倒出来,用瓷碗盛着递到了他的手中。

归靡接过去之后,仰起了脖子一饮而尽。

在外面打仗了三年,日夜­操­练行军不止,他的确是比过去长得更加强壮结实。胸口的肌­肉­虬起,水滴顺着敞开的衣襟往下滑,落雁只是迎视了一眼,便已经足够面红耳赤,心跳如雷。

归靡好笑地打量着落雁,他是她的丈夫,他们早已经有过肌肤之亲,但她在他的面前还是像少女般的羞涩。他庆幸自己把她从家里带了出来,只要有她的陪伴,打猎的行程便变得不再孤单。

当晚天黑之前,归靡和落雁总算是,赶到了第一个落脚的地方。

因为三年没有整修,所以草棚的顶盖都已经被风雨掀翻,幸好是夏天所以也不用担心下雨,他们也就在星月的照耀下躺卧下来,相拥着睡了一夜。

第二天早上,简单地填饱肚子之后,他们继续往山林的更深处出发。

大山深处的春天,要比山脚下来得迟缓。当村子里面已经进入初夏,这里还是刚刚春暖花开。上一次归靡带着落雁进山,是秋末冬初的天气,而这一次赶上了好时候,他带着她走上了另一条新道。

落雁跟随着归靡,气喘吁吁地攀上了高坡,眼睛却突然被他用手捂上。

“归靡,怎么啦?”

她看不清前路,一下子就撞入了他的胸怀之中。归靡拉着她的手往前行了几步,然后把捂住眼睛的手移开。

眼前豁然重见光明,落雁惊讶地瞪大了眼睛。

在他们脚下的是一片看不到边际的山谷,开满了各种各样的野花,一路繁盛的向着天边开放。身形庞大的蝴蝶上下翩飞,浓浓的花香扑鼻而来,一切恍如是人间仙境。

“太美了。”

落雁激动地跑进了百花深处。

她在遍地的野花当中忘情地跑动,足下的花草像是毯子一样,即使她摔跌在上面也不感觉到痛。她随手采摘身边的野花,红的、黄的、粉的、紫的,一定是天上的彩虹把碎片都散落在这里,所以花朵才会开出如此美丽的颜­色­。

只是一小会儿,落雁的手里便摘了满满的一捧野花,几乎是拿不过来。

归靡在她的身边坐下来,摘了一朵明黄|­色­的野花,除去了枝叶,把它Сhā在了落雁的发髻之上。花香与人面相照,他注看着自己的妻子,着了迷一样移不走目光。

“归靡——”

落雁含羞地依靠在他的怀里,­唇­边噙着醉人的浅笑,芳心可可,尽在不言之中。

大黄狗扑了过来,追逐着落雁在野地里奔跑。

“归靡,救我!”

她被追得无处可逃,最后只能是再次躲进了归靡的怀里。大黄狗摇着尾巴走开,而归靡用身体把她覆压住,在野地里俯下头忘情地与她亲吻。

“啊(雁)——”

他用结着厚茧的指尖,抚过她光洁的面颊,把她柔软的­唇­瓣含吮在口中。

落雁的呼吸凌乱,胸口因为喘息而微微地起伏,她的眸光像是被河水洗过一样的明亮,动情地注看着她的丈夫。

归靡把手伸探进了她的衣服里面,充满爱意地来回安抚着她。

落雁欲拒还迎地闭上了眼睛。

如此强壮结实的男人,却给她细腻温柔到不可思议的亲吻。当他的舌尖舔吮过她的­唇­齿,她觉得自己的灵魂都像是要被他勾走。他不能够开口说话,但是他的眼眸,已经把最动人的情意,全部都告诉了她。

她为山里面的日子着迷,在这个地方没有任何人打扰,天与地似乎都只属于他们。

而身边的这个男人,他的眼中就只有她一个人。

在开满野花的山谷里逗留了许久,归靡才拉着落雁的手继续上路。

第二个落脚的地方已经不远,他们在天黑前便已经抵步。眼见天­色­尚早,落雁惦记着上次猎到的梅花鹿,于是便催促归靡再带她前去。两个人趴卧在溪边的乱石丛中,杂草遮挡了他们的行踪,一对体形优美的梅花鹿缓缓地出现在他们的眼前,跟往常一样,它们是到溪边饮水。

归靡远远的注看着他们,但是却没有暗中把弓箭拉紧。

“归靡?”

落雁不解的看向他,轻轻地开口询问。

归靡看着她摇了摇头,拉过她的手心,写下了“交配、怀胎”几个字。洛阳的耳根羞红,猎物跟人一样也会有情动的时候,尤其是在春天的季节。归靡是真的喜爱这片山林,他不去不杀怀胎、带仔的母兽以及年幼的猎物,让它们繁衍生息,山林才能够取之不竭用之不完。

“那我们只看看,什么都不要做。”

落雁凑在归靡的耳边轻声地开口,不愿意惊扰了溪边的那一对美丽的梅花鹿。

与归靡在乱石丛中趴卧了半天,结果还是一无所获,但落雁却完全没有失望。有没有猎物并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他们都可以把日子过得问心无愧。归靡伸手去抚碰过她的脸,她还是像是初次来到山林的时候一样,对什么都充满了好奇。她能够认同山林打猎的规矩,也让他感到非常高兴。

140终章完结

回到了落脚的地方,归靡把路上猎到的一只山­鸡­收拾­干­净,架在了火堆上面烤熟。

两个人坐下来用晚饭,落雁记得上一次,归靡在填报肚子之后,把剩余的骨头和杂物,都用镰刀挖了洞埋起来。所以这一次,她也有意保持着周围的­干­净,。归靡赞赏地看着她,他的妻子实际是非常聪慧可人的女子。

山­鸡­被烤熟,散发着阵阵诱人的香味。

归靡用小刀切下了­肉­质最肥美的­鸡­腿,用树叶包了递到落雁的手中。落雁伸手接过,却不肯先吃,等到归靡把杂事处理完,她才与他相视一笑,把­鸡­­肉­送到了­唇­边。

这一夜两个人在草棚之上,又是相拥着入睡。

到了次日天明,落雁在阵阵的松涛声中醒来。当她睁开眼的时候,归靡也已经醒来,用黑眸沉沉地注看着她。她在他多情注视的目光中,不自觉地羞红了耳根。分别了三年之后,他们的感情与上一次相比,越发的像是醇酒般浓厚。

她再也不用担心,他会突然之间就离开。这个男人在外面闯荡过,但他最终还是回到了这座山林,像是往常一样的生活。

起来之后用过了早饭,归靡继续出发去山林里面打猎。

有了上次他走开之后,落雁掉进了陷阱之中的教训,这一回归靡把她带在了身边。因为不需要为生计发愁,所以他也不强求猎到猎物,只是想尽量的陪着落雁。一个早上下来,他们只猎到了几只山­鸡­和野兔,然后便牵着手回到了落脚的地方。

归靡点燃了火堆,替落雁把湿衣晾开。

落雁脸上的红晕未褪,只怪规模在路过温泉池的时候,硬是把她拖到了水里面。热气腾腾的温泉水,把他们的衣服都浸湿,归靡伸手脱掉了上衣,伸手把她勒进了怀里面。落雁带着羞涩依靠在他的怀里,想要逃避却是逃不开他的柔情。

两个人到最后都忘记了身处何方,只知道要与对方紧紧地相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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