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后,路有点滑。
我走错了路。
这是训练出来的习惯。城市活动教员说过,制订行事规则的目的在于防范意外而不是检查责任,即使为了自己的安全也必须按规则行事。
也许在总体计划上我经常离经叛道,但是在具体行事上我宁可遵行前人制订的规则。毕竟这些规则是前人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
所以我走错了路。所以我发现了两辆车,一直跟着我的两辆车,一辆黑色的的奥迪公务车,一辆黑色的桑塔那公务车,看起来很普通。
我接过店老板找我的零钱,同时点着了“七匹狼”香烟。
他们是“袭击者”,不管是为了监视我还是为了别的,对我们双方而言都是第一次,射击教员经常说,第一次总是搞不好,那么搞不好的是他们,因为我已经发现了他们。
好吧好吧,那就试试吧,否则第二次、第三次我就不会这么有利了。
太阳没有出来,风吹散了车厢里的烟雾,我打开CD听《昨日重来》,一边跟着唱,“every sha la la la every wo o wo o.still shines……”即使谁要动我的手,也是在山路上吧。
摇摇头,两辆车不紧不慢地在前头,看起来象是桑塔那在跟踪奥迪,但奥迪居然是0号打头的车牌,他母亲的难道是我神经过敏?
我超过奥迪的时候又摇摇头,没有神经过敏,因为我发觉有人在窥视我,而且我感到了敌意和……杀气。
我单手开车,取出了手枪,先上了膛,再往弹夹里装了一发子弹,现在枪里是九发子弹而不是八发,通常别人想不到我还有第九发,“子弹也是拳头,出其不意地打出去往往会收到意外的效果,”当年教员说过。
我关上保险,把手枪Сhā在后腰上,拿出备用弹夹放到左边口袋里,然后拼命擦手——摸了枪油烂蛋,玩枪的都知道。
知道我今天去南平的人很少。
甚至“知道”有我这个人的也很少。
我才不相信有谁敢把我怎么样,但我知道我捅了马蜂窝,而且人家一定要我在床上躺一段时间,为他们自己争取一段时间。
我可以回头,我也可以要求增援,甚至我可以开进附近任何一个公安分局或者派出所。但是那又怎么样?难道我永远不再出来?难道我永远需要前呼后拥?
那就等于宣布我的死亡。
精神上、意志上的死亡。
丢他老母,发咳!
——突然想起广东的省骂。
一辆“黎明”从对面冲了过来,沿着中线,来路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