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说,只要我同意他们这么做,并向他们提交一份同意将这栋房子借给他们使用两个星期的书面允诺,才能放我。在这么一个书面的东西上签了字以后,他们便放了我。美国国旗被获准重新升了起来,但是他们也在大门口升起了一面日本旗帜,并通知了我,9点的时候他们还会回来占据这所房子的。而被安置在这所房子里的中国难民也被迫离开了。
就此我请求贵方能够采取必要的措施,取消对我财产的没收,并采取预防措施,以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谨致敬意
签名:休伯特·索恩
金陵神学院
财产管理委员会主席
(附注:日本人一天后又撤出了。)
南京平仓巷3号
致日本帝国大使馆1937年12月25日拉贝将此函和下函收在了24日的日记后。
南京
今天早晨10时许,在汉口路29号里,格斯先生看见多名日本士兵,并且听到有一个年纪约25~30岁的妇女在喊叫。这名妇女指着自己,示意里格斯先生过去。而一个士兵在身后拽她,其余士兵在房子里。当这名妇女抓到里格斯的胳膊时,士兵放开了她,然后和其他同伙离开了。这名妇女是出来买东西的时候被抓的。她的丈夫于4天前被日本士兵抓走,至今未归。这名妇女请求里格斯能把她送回汉口路陆军大学的难民收容所。里格斯陪着她沿着汉口路向东走到大学校园的旁边时遇见了1名日本稽查军官带着2名士兵和1名翻译。这名军官抓住由日本大使馆发给里格斯的袖章,把他的双手从口袋里拽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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