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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小说网 > 玫瑰之争 > 32

32

我被人袭击的事,早不发生晚不发生,偏偏在我跟林可幽见面的时候,地点还是在环宇旗下的“夜未央”,并且我还是收道林可幽的短信才去的包厢……这一切联想下来,让我不得不怀疑……

知道我去赴约的除了我和蓝奕崎,就只有林可幽。

蓝奕崎我不怀疑,别问我什麽理由,就是不怀疑,就是信任。比较理智的解释是,他没有伤害我的理由。

那麽,就是林可幽。可是,我跟林可幽从没有过什麽过节,就算以前不冷不热,但也绝对是互相尊重和平相处啊!想来想去,也没多少可能。

从那四人下手的那股狠劲儿来看,对方是想知我於死地!可我真想不起来,我得罪过什麽人,值得让人玩命儿的往死里整。

我这人虽然不善交际,但是也不是冥顽不灵的那种,得罪人的事儿我基本不­干­……那麽,到底是谁?又为了什麽?

命都被人盯上了,我不可能还一如往常不疼不痒。坐以待毙不是我的作风,我想,有些事就算是死,也总得弄个明白再死。

我有自知之名,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也许在专业上我算是翘楚,但是在人脉势力上,能够让我以命相托的没多少。

这事儿我不能告诉蓝奕崎,蓝奕崎在关乎我的事情上易冲动;我也不能告诉黎默,黎默这家夥我躲还来不及,怎麽可能自投罗网?裴子毅更不用说,事情发生在他的地盘,主角之一还是他的得力爱将,他虽然嫌疑不大,但也绝对让我心生警惕。

所以,我左思右想之後,选黎殇。

虽然只是短短半小时的交流,但是,我敢肯定的是,黎殇这家夥对钱有著近乎偏执的狂热。人不都说,能用钱解决的问题就不是问题吗?那麽,能用钱收买的人也才是能够信任的人,最起码,目前来说,他是首选。

而且,他救了我,算是当事人之一,这事儿跟他说起来也容易一些。还有,就是他的职业­性­质,让他有更多的接触面积和消息渠道,我想,这对调查真相也是一大优势。

当然,这一切都在黎殇会遵守规则、守口如瓶的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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