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地方的整个名字,顺其自然地,就叫做——西街酒廊。
是的!Tāvern West!!西街酒廊!!!
这里的楼下大厅,白天与新龙门花园联成一起,是饭馆。到了街灯初上的时分,才变成沙龙音乐舞会之类的。当然,那些用饭的桌子就成了品酒闲坐聊天的所在。
自从西街酒廊出现在这个小城以后,不少高尚的人士有了归宿感,开始觉得整个社会仍然有高境界的所在。于是,无形之中,到这里居多是有素质的,虽然也有一些令人抱歉而扫兴的家伙进来,但是从来还没有谁会不识时务地在这里撒野。毕竟,高尚的人士中不乏权势者。
其实,有时,见义勇为,没有人规定应该是那些清贫的壮士。可以肯定,有权势的人见义勇为,威凛的程度会有另一番厉害的!
“……They living it up at the Tāvern West。What a nice surprise,bring your alibis!(人们在西街酒廊尽情欢乐。多么的一种美好、和蔼而正派的神话啊,你的心灵会得到释放!你的思想会得到解放!你有种种来这里的理由!)……”
在这里,你会情不自禁地登台唱歌,你会轻松地跳几曲舞步,你会开心地笑……
在这里,有讨人喜欢的长城干红。
许多忙碌的人们,都喜欢偷空,品尝一两杯这种酒。来的多是懂酒的人们,温文尔雅,光明磊落,意在酒先。极少听说过有什么人,喝得吐个狼籍。
闲着的时候,霍小春也经常到这里。
他,习惯拿着一个酒杯,听这个空间里,五湖四海的人在聊些天南地北。偶尔与很忙的老板塔塔公主,或者包不解,聊几句。是的,他与塔塔公主、包不解,还有那别人认为是“意外失踪”的大哥哥铁长寒,彼此都是铁哥们。
其实,他闲的时候,并不多。
只是今晚,有人约他。于是,他又来了。呵呵,这也可以说是忙里偷闲。
一个人。
短短的头发略扫向左边,隐约有一种风吹的感觉。短袖浅灰衣,外加一件长袖黑薄衬衣,一条黑西裤。还有黑袜子,黑皮鞋。总之除漂亮的淡黄皮肤,其余的基本上都是黑的。
他似乎只懂得漫不经心地扫了一眼大厅,对着那些不绝的舞影淡淡地笑了一下,独自穿过迷离的灯光,挑一个最边际的角落,静静地坐着。
他似乎很喜欢一个人这样呆着。
其实,没有人总是喜欢孤独地呆着。只是心中想着的人,并没有遇到,纵然再多的红艳飞花,也不会用神留意,至多只是欣赏几眼,根本谈不上去追随。事实这样,也就总是一个人,这也是很合乎逻辑的哦!
不过,还有一杯酒,血红的酒。拿在手里端详,银白的灯光下,也真是“葡萄美酒夜光杯”。真的像极了岳飞说的“饥饮匈奴血”,名字就是——长城干红。
也许长城干红中“长城”两字的由来,与“匈奴血”真的有关,呵呵。当然,人类社会随着和平的进展,逐渐地融会贯通,融洽起来。没有人真的喜欢做饮血的原始人、吸血鬼。“匈奴血”代表的只是一种反侵略的精神。要让这种精神消失,除非再无“匈奴”。
天下第六博客——令狐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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