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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8日

天灾暴露出了“人祸”

天灾暴露出了“人祸”

——兼与回应余秋雨《含泪劝告请愿灾民》一文

汶川地震,这一场中华民族史上罕见的天灾,夺取了我近10万同胞的­性­命,摧毁了我几十万同胞的家园,给中华儿女的心头刺入伤痛,叫人“怒对天公”!这一场天灾,也无所遮掩的暴露出了我们这个社会潜在的“人祸——在虚假政绩和*现象双重作用下衍生出的“豆腐渣工程”对生灵的屠杀!

面对7000所中小学校无力抵挡这场地震的“魔力”顷刻间变为废墟将成千上万的孩童深埋在瓦砾之中夺取花样­性­命的残酷现实;面对成千上万个在地震中痛失孩子而痛不欲生的父母那一双双绝望、失神的眼睛,我们这个社会不得不认真思考这样一个严峻的问题,那就是为什么在灾难面前,受伤最重的单单就是我们的孩子?!

有人说,这是一场人类目前尚难以抵御的灾难,死亡是在所难免的,更何况学校建筑内部空间大、人员密集,在如此强度的地震面前倒塌而造成大面积伤亡的现象是不可避免的。不错,但为什么在同样的灾难面前,我们的各级党政首脑和一些非公益事业单位的高大建筑物就能有效抵御这场灾难的摧毁而受创相对较小?为什么同是学校又在同一地区,而刘汉希望小学等几所学校竟然能在地震中巍然屹立,最大限度的起到了保护师生的作用而将伤亡降到了最低?

也有人承认,“有的地方教学楼的抗震避灾设计存在缺陷”,但为什么这样的“缺陷”会在事实上成为一个“普遍问题”而存在?为什么刘汉希望小学等在地震中不倒的学校单单就不存在“这样的缺陷”?我们国家不是早就有一系列诸如《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和《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等法律规定,对中小学校建筑的抗震要求,以及校址选择、平面布局、教学及辅助用房、建筑层数和构造、交通和疏散等,都作了明确规定么?“教学楼的抗震避灾设计存在缺陷”所暴露出来的究竟是“国家规定的标准”过低不足以抵挡较大地震还是对国家的这些标准执行不力或者就没有执行?而且,除了“设计存在缺陷”外,就没有其他造成教学楼“抗震能力普遍较低”的人为原因么?

面对这一个个“为什么”,我们不得不联想起我国目前中小学校,尤其是广大农村学校当年的建设背景和情形。从上个世纪末开始,我国掀起了一场以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为重点的“大办教育”风暴。就是在这一场与各级党委、政府官员政绩、仕途密切相关的风暴中,一座座展示各级官员的政绩,展示各级政府形象的各式各样的教学楼在神州大地纷纷拔地而起。一些官员为了“抢政绩”,为了争取上级的“优惠配套政策”,不顾当地的财力状况,不惜违背工程建筑的规则,“硬上马、赶进度、抢先通过‘达标’验收”,一时间“没钱要办有钱的事,没钱能办有钱的事”成为各级官员显示各自能耐、魄力,动员一切力量“大­干­快上”的最响亮的口号,而将“国家标准”、“*科学”、“工程质量”等等事关百年大计、人命关天的事项抛却了脑后,满脑子塞充的是“进度”和“政绩”。于是乎,“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等验收一项项在灯红酒绿中通过,一批批捞足了政绩的官员在心花怒放中得到提升,但却埋下了因政府拖欠施工单位工程款、施工单位拖欠民工工资所导致的诸多新的上访问题,埋下了官商勾结侵吞建筑款项和行贿受贿等*问题,埋下了偷工减料、严重影响工程质量的安全隐患问题……正是这诸多恶­性­因素的循环作用,最终酿成了一个个令社会民众无时不在担忧的“豆腐渣工程”,这一潜在的“人祸终于在‘’大地震中暴露了出来,以牺牲数以万计学生­性­命的代价,向世人控诉出了这一人祸的罪恶!

逝者已逝,当是痛定思痛之时。汶川震区的校舍是倒塌了,还有多少这样的“豆腐渣工程”依然“挺”立着,带着难以承受天灾的隐患“挺”立着,让多少孩童处于危险的威胁中?这当是我们这个社会在经历一场灾难之后必须首先思考解决的问题——我们既不能容忍人祸的继续存在,更不能容忍隐患的继续产生,这就要求我们这个社会必须正视人祸的存在,下决心铲除人祸,就要求必须有人、有机构来承担人祸的责任!因此,对于汶川震区失去孩子、失去亲人的父母、亲属的声讨与责问行为应当受到全社会的同情与支持,我们没有任何理由为之辩解,为之开脱——那将是更大的犯罪!然,可悲的是,有人竟然要有意无意的为人祸开脱,千方百计寻找理由,硬要把无辜孩童在地震中死于“豆腐渣工程”的现实说成是“不可抗拒”的纯粹天灾,那位堪称当代“­精­英”的“文化大师”余秋雨先生在那篇《含泪劝告请愿灾民》的文章里不就声嘶力竭般的叫嚣“地震到了七点八级,理论上一切房屋都会倒塌,除非有特殊原因,而这次四川,是八级!”似乎没有倒塌的教学楼倒有特殊原因,是“不正常现象”一样,*­祼­的为“豆腐渣工程”这一人祸辩护么?人们不禁要问,是什么让这位“文化大师”、社会­精­英要放弃一个文化人的社会良知而打着各种冠冕堂皇的旗号甘愿充当“*现象”的御用角­色­?难道就为了“向上爬”么?!

我们有足够的理由相信政府铲除*现象的能力,我们更应该担当起帮助政府铲除*现象的责任——这是每一位社会公众应尽的义务!只有这样,我们才能预防人祸,才能在难以抗拒的灾难面前避免“雪上加霜”的痛楚,才能把我们的家园建设得更好!

呜呼!作为社会民众,我们期待着在这场天灾之后,能有人为人祸承担责任,能用我们铲除人祸的决心和实效,去安慰哪些在天灾中本不该死亡的在天之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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