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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小说网 > 来自官场的报告 > 2008年8月26日

2008年8月26日

也说“对不起自己的家人”

时下,翻开报纸、杂志,大凡宣传清正廉洁领导人的文章中,总免不了有这样一些话:多年来,“他感到最对不起的,是自己的家人”,原因是他有职有权有为自己亲属子女等家人谋取好处私利的条件却没有,于是感到“深深地内疚”,感支“对不起”亲人……读来叫人感到这些“清官廉吏”在大公无私之余,最终还是流露出了一些难以名状的无可奈何之意,甚或还有些后悔之叹!若照此逻辑,当了“官”为亲属子女谋好处,谋私利,似乎理所当然,不然,为什么会有“对不起”之感呢?这心灵深处的“常人味”或“人情味”符合共产党的宗旨、信仰及一个共产党人应有的心怀么?

中华民族自古就有敢以天下为已任的清官廉吏,但却从未听到哪位清官廉吏因未给自己的妻儿老小谋到好处而最终感到有了“对不起”亲人愧疚之感,听到的是他们在义利面前,为民族、为社稷、为百姓安危而舍利取义,乃至英勇献身,甚至累及妻子儿女­性­命所表现出来的为正义事业而献身的凛然正气和无比的自豪感!当包文正大义灭亲,斩杀他那胡作非为而又与他情同手足的侄儿时,面对恩重如山的嫂娘,他没有产生丝毫“对不起”的愧疚感,产生的只是对嫂娘老失所养、骨­肉­离别的同时和为包门出了“逆子”而感痛惜的情绪。因此,他才能甘替侄儿承担为嫂娘“披麻带孝”送终的义务,也要斩掉犯下死罪的侄儿。倘若包文正当时尚存一丝“对不起”嫂娘、侄儿的情绪,谁能保证他在办案的关键时刻能经得起“亲情”的考验而不会为侄儿寻找一条可以偷生的空隙而践踏法律呢?还有,身为万民敬仰的领袖毛泽东,当听到爱子血染朝鲜战场的噩耗时,世人有谁看到他为自己当初亲手将爱子送往战场而生产对不起儿子、对不起为中国革命献出青春的爱好的生母、自已的结发爱妻杨开慧的愧疚感呢?我们看到的,是他在饱受中年丧子的悲痛中,更多的是为自己有一位为正义事业而牺牲的英雄儿子而感骄傲的坦荡胸怀!因为他清楚,他的儿子是为正义而死的,是死的其所!因此,他没有借助自己领袖的地位和权势,为儿子谋得一个将尸骨搬回故士的“好处”而让儿子永远的和千千万万名英勇牺牲的志愿军战士一道安息在了异国他乡……

相形之下,我们在宣传一些领导­干­部时,总忘不了去大书特书他们为“官”多年,而妻子依然恪守清贫,子女没有受到庇荫而或依靠自己的艰苦努力创造业绩,或仍然平平常常艰难度日,且每想起这些,领导们大都有“眼睛湿润”产生“对不起”亲人之感。人们不禁要问,他们当了“官”,给妻子儿女带来了什么伤害,或者说牺牲了自己家人的什么利益而有“对不起”人之外,使他们面对亲人倍感内疚?难道是仅仅因为自己未能借助已所拥有的地位和手中的权力为自己家人谋到别人难以谋到或本就不该谋到的利益或者“东风”之类发财、发达的机会不成?倘若此,人们更要问,共产党人做“官”的目的,究竟是什么?再者,普通老百姓除了给子女以血­肉­之躯外,辛苦一生,留给子女的,大都是除了为生计而“一生辛苦”之外,别无所有,难道他们更“对不起”儿女,更应遗恨终生不成?

说了上述一大堆,并非是要否定时下那些被宣传为清正廉洁,一心为民的模范领导人物。其实,我相信绝大多数优秀的领导­干­部也并非就有上述之类的“对不起”,他们为党为人民是无怨无悔的!只所以要说这么些,无非是想给我们的宣传工作“卖”一支“清凉油”:任何不合常理、逻辑而矫揉造作出来的“情感”,非但不能“丰满英雄模范人物的血­肉­”,充分地表达出他们内心世界的“人情味”,反而还会适得其反,产生不可低估的负而影响。到此,还是想用一句老话来结束本文:真实客观,忠于生活,是新闻报道的灵魂与生命!

有一种“同情”很可怕

——写在陈良玉倒台之后

原上海市委书记陈良玉因*问题落马了,这是继原北京市委书记陈希同之后又一个上层官员的落马,再次用事实表明和体现了党和国家的反腐决心和力度。然,这件本应引起广大民众欢呼的重大事件,在社会中下层所产生的反响实在令人不安,不少人,特别是一些中下层官员认为,陈良玉的落马可能不仅仅是因为*原因,“更深层次” 恐怕是“政治因素”,并进而对陈良玉表示出相当的“政治同情”,并振振有辞的言到,现今的官员不*、不敛财的能有几人?象陈良玉这么大的官员,敛聚千几万元能算什么问题?而且从报纸公布的情况看,似乎“主要是手下人”的问题,由此便十分肯定地推测陈良玉的倒台决不是“*原因”而是“政治挫折”,是其在“政治上遇到了麻烦”。对此,我不禁不安起来——为反腐斗争的前景不安!

我没有在官场混迹的经历和经验,自然不晓得官场上的“潜规则”,更不懂得所谓的“政治”为何物,我只感觉清正廉洁似乎是一个人从政当官最起码的政治素质,特别是在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共产党执政中尤其重要。因此,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环境下,*问题自然就是政治问题。一个官员一旦有了“*思想与行为”,必然要在“政治上出现麻烦”似乎是天经地义的结果,而且你的“*想法”有多大,你的“*能量”就有多大,你在政治与仕途乃至人生上将要若出的“麻烦”就会有多大,原因也似乎很简单:你要*,你就得想方设法钻法律与政策的空子,就得在行政过程中想方设法与你的上级周旋以满足自己的*欲望,就不得不依靠自己的政治地位和权力采取“软的”(比如通过行贿拉上级下水求得靠山)“硬的”(比如对上级阳奉­阴­违乃至对抗),也必然的要角逐权力地位,必然的会­干­扰破坏正常的社会事务运行规则,对当地的政治经济秩序产生坏的影响,因此,不仅会引起社会各阶层的不满,而且,出现与党中央的政治方向背道而驰的行政思想与举措,“得罪”上级,也是在所难免的,所以,陈良玉因*落马,其实质当然就是“政治上的问题”,岂能将“*”与“政治”截然的分开!

之所以会出现将“*”与“政治”截然的分开现象,其实质是政治被“庸俗化”的表现。在一些人看来,政治无非就是权谋,特别是对于“高官”,*问题不过是“政治失宠”后被弹压的借口,因而对陈良玉之流表现出了隐隐的“政治同情之心”,这不能不叫人感到不安!这种现象的出现,不仅暴露出目前官员的*现象已严重到被相当一部分民众“在心理上认同并不足为怪”的程度,而且暴露出目前在­干­部人事选拔任用机制上存在的种种不健全、不正常现象和问题,这还能不令人担忧么?——一个社会一但出现“当官*”的“社会心理”,那么管理这个社会的政府的“公信力”将会受到多大的威胁,是不言而喻的!

由此看来,“反腐”要取得成功,的确依然是任重而道远,不仅需要在惩治贪官和*现象上动更大的“真格的”,更要在社会运行机制的科学与完善上下工夫——当然包括经济机制、官员的选拔与任用机制和监督机制!

2006年10月16日

反腐的源头在哪里(上)

自神州大地树起反腐的大旗,刮起廉政的风暴,也的确有些年头了,然,随着反腐的力度不断加大,落马的贪官不仅越来越多、职位越来越高,而且年龄越来越轻、敛钱的胆量和数额也越来越大(已超出了普通老百姓的想象范围)!由当初的­干­部* “五十五现象”到现在的“六0后现象”,真可谓­干­部*“前腐后继”,有的地方,是“端一窝、带一串”,难怪在老百姓中有这样的的流传:对如今的大小官员“先抓(也有说:先杀)后判,没有错案!”——这种流传也许过于偏激,但却从一个方面反映出了目前官场“­干­部*现象及其危害之重”!反映出了社会公众对反腐前景的怀疑与失望的心态!于是乎,“源头治腐”的口号响了起来,各种治腐的机制、措施随之层出不穷,各种反腐倡廉的学教活动更是接连不断;不仅有一年一度雷打不动的述职述廉活动,而且什么“领导­干­部廉政银行帐号”、“领导­干­部收受财物申报”及“枕边吹廉风”、“家庭廉正提示”等等手段也五花八门,可谓费尽苦心!然,现实却依然是述职述廉年年搞、“八荣八耻”天天念,贪官落马时时见!

由此可见,反腐治腐也确实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可反腐的“源头”究竟在哪里呢?有人在资产阶级那里寻找源头。特别是在上世纪中末期的“理论家”和目前一些落马贪官的“忏悔录”中,“追求资产阶级腐朽生活方式,放松对自己世界观、人生观的改造,没有树立无产阶级思想”看成是官员*的根源,因此认为“教育”,尤其是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是反腐防腐治腐的源头。可是,撇下我们近年来从“三讲”到“八荣八耻”到目前的“八个方面的要求”等等接二连三、不厌其烦的政治教育活动所取得的实际效果到底如何暂且不说,单就当今在西方“资产阶级统治、资本主义制度最为顽固、腐朽”的国家,我们似乎除了发现“总统受到弹劾、面临司法起诉”、国会对总统提交的议案不予通过、某某总统候选人的民众支持率下跌以及某某市长度假当“掏烟筒工”、 甚至有某某市长利用度假来我国四川某饭店下橱打工等等的新闻报道外,的确看不到这些彻头彻尾资产阶级的政客、官员们贪财敛钱*的新闻报道,就足以说明*的根源似乎不在资产阶级哪里,也足以值得我们对把“强化无产阶级思想观念教育”作为反腐防腐治腐的源头的怀疑!

有人说是监督不力,把强化监督看成是源头治腐的有效措施。可是,在我国,“人大”应当是法定的、最具法律权威的监督机构吧?可暂且不说全国人大每年究竟能否决几宗提交审议的议案,单就地方人大来说,究竟对各级官员有效的“权力监督”怎样?连象一个小小的乡政府耗巨资建 “白宫式”办公场所、为官员建豪华私人别墅之类“穷乡富庙阔和尚”式的、发生在自己身边的*现象都视而不见,还能在反腐防腐治腐中发挥多大作用?难怪在官场和百姓的眼里,人大,其实就是安置“老­干­部”和“解决­干­部职级待遇”的地方,是“仕途宦海”最后的、享受安逸的一站!

再看我们的监察系统,各级党委设有纪委,各级政府设有检察机构、审计机构,可谓“军统”“中统”一应俱全,各类反腐的措施、制度、机制等等可谓琳琅满目,书可车载。可每年倒台的贪官,不是群众冒着被*、被打击的危险,历尽辛酸控告出来的,就是被贪官的情人乃至风尘小姐因失宠或为达到某种目的而“撒娇过态”揭发出来的,还有被小偷偷出来的、被诈骗犯“诈”出来的,有几个是被纪委、检察机构通过检察、审计手段发现的?为什么机构如此健全,有效监督的效果却不尽人意,反腐还要“仰仗”小偷、小姐和知情群众的冒死控告呢?

也有人说,反腐防腐治腐的源头在对贪腐分子的严打重罚,所谓“治乱用重典”!不错,是应当这样。但为什么那么些的贪官倒台了,自己失去了自由,给亲属子女的­精­神与生活带来痛苦,辱没祖宗、遗臭万年,却还有人要冒险步其后尘?难道金钱真的被自由有更大的诱惑力吗?为什么贪官总是“抓不完、打不完、防不住”,呈现出野火烧不尽、“恶”风吹又生的现象?由此看来,“杀一儆百”已的确被实践证明不是“吏治”中的长效之策——只能有效于一时,而不能治本于根!

那么,教育、监督、惩治并重呢?听起来不错,似乎真可以建立一套源头治腐的长效机制。可这一措施实施也已有屈指可数的年头了,效果究竟如何?只要看看我们身边依然存在的*现象,答案自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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