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众雷同的故事就没有“可读性”,因为人人都经历过,没经历过也听说过,这样的故事讲出来就没人听,除非你的叙述语言非常出众,读者不在意故事如何,只享受你的语言。
我知道我的叙述语言还没到那种火候,我也知道懂得欣赏叙述语言的读者并不多,所以我很在意故事的“可读性”。
实际上,故事没有可读性,完全凭作者的语言特色吸引读者,也是不长久的。不管是怎样出色的语言,看多了,就厌倦了。风趣的语言,刚看的时候,会觉得很有趣,但如果一本几十万字的小说,没什么吸引人的故事情节,就是满篇Сhā科打诨,耍嘴皮子,读者很快就厌倦了。
那么怎样才算“与众不同”呢?
我比较看重的不同,首先是故事的不同,也就是故事的发生、发展、结束至少有一样与众不同;然后是主要人物的不同,也就是主要人物的性格和命运至少有一样与众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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