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除世卿世禄制度建立官僚制绝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它有两个重要问题:一是利益受到直接损失的世袭贵族会竭力反抗,二是究竟是否有一套合理的可以代替世卿世禄的配套制度,这也正是商鞅改革的关键所在。
商鞅采用了当时最能调动全国人才积极性的军功爵制代替世卿世禄制。
商鞅制定的军功爵共十八级(也有学者称二十级),从最低的功士到第十八级的大庶长(第十九级是关内侯、第二十级为彻侯)。“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这个“率”怎么计算呢?就是以敌人的首级为标准,获取了敌人的首级就可以得到上一级的爵位。 最好的txt
废井田开阡陌奖军功建县制(2)
军功爵制具有双重效力。一方面,“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所谓“论不得为属籍”,就是贵族若没有军功就不能成为宗室成员;另一方面,平民有了功劳,也可以获得相应的爵位。这样,既限制了宗室贵戚的势力,又为社会下层的人打开了一条通往上层社会的可行通道。
由于军功爵制向所有的人敞开了一条晋升大道,人人都可以通过获得军功爵而进入官僚阶层,所以,它得到了大多数非贵族阶层人群的坚决拥护。
由于有了军功爵制,在政治上,按照爵位的高低分别贵贱(明尊卑爵秩等级);在经济上,按照爵位的高低分配财富(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即使是贵族,也只能是“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这种制度的建立使得社会财富的分配有了一个崭新的标准。
对于出身下层社会的人来说,军功爵制为他们提供了一个通向权力与富贵的道路;但对于旧贵族来说,军功爵制限制了他们仅凭血统就可以享受特权的待遇。因此,商鞅施行的军功爵制受到秦国旧贵族激烈的、不遗余力的反抗。
但是,从总体上说,军功爵制激发了整个秦国社会潜在的巨大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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