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的距离,我没戴隐形,却清楚地看见初恋的脸皮微微在颤,似乎要掉下来。
我已不记得她最后是怎么走的,他是怎么拉着我摇着我说了些什么,而我又是怎么挣脱了离开的。反正最后的结局就是,我的初恋就这么丢了。
我的沮丧不在于丢失的那个人,而是那个恋。
再后来我躺在床上,下意识去摸脖子,惋惜这人的照片终将不能进驻那颗心的时候才发现,祸,真是从不单行——我还丢了我那不值钱却装载着儿时梦想的破项链。
四年前的六月一日啊。
负三
我叫桑尚陌。
据说起名时我妈执意要体现她一知半解的乐府情怀《陌上桑》,我那经济学教授爹说,那就叫桑下陌,妈说名字里不许有下字。争来争去,我就成了桑尚陌。
爹叫我小陌;我妈叫我尚尚,说是取上上的谐音,意为天天向上;同学朋友叫我尚陌;张帆叫我陌陌。
张帆是我指腹为婚的青梅竹马。他爹娘与我爹在同所学府任教,两家四人自婚前便相识且友好,遂口头约定下代联姻。这是一半玩笑一半真,如果我和张帆互不喜欢,他们自然是不会勉强的,毕竟这是自由恋爱横行的年代。
事实上,他们的算盘的确如意不了——我和张帆二十多年死活就是不来电。
我们自小一起长大,吃喝拉撒,上学下学,恶作剧,互相包庇。
记得小学有次去北海春游,九龙壁下解散,自由活动,我瞅见一个被保姆带出来玩的小乖乖手里拿着个棒棒糖,花里胡哨的糖纸,还没打开。我看得直流口水。那时候棒棒糖都是进口的,只能在友谊商店买得到,我基本上没吃过。
那小家伙儿看上去四五岁,穿着很神气,一看就附近深墙大院里被带出来放风的,但是不凶,很好欺负的样子。我脑筋一转弯,悄声对张帆讲了计谋。他开始直摇头,后来我说分他一半,他才答应。
张帆跟那保姆说话,成功地引开了她五秒的注意力,我趁档儿从小家伙手里夺过糖就跑,临走前还对它作了个极其凶狠的警告手势和自认为无比惊悚的鬼脸。
二十分钟后,波光粼粼的湖面上,我和张帆高唱着让我们当起双桨,踩着小鸭子脚踏船,共同销赃。你一口,我一口。
我提起这段不光彩的往事是想说,我跟他真的是太熟了,熟到现在还可以共用一只碗喝茶。对他,我简直一点神秘感都没有,他就像个家里的男性成员,而我是坚决不搞乱仑的。我们没戏。
好在他对我也有同样的感觉。
他毕业后去了上海,每次回来都会被我敲诈请客,理由是他的工资高我好几档。
我从来都挑平时舍不得花钱的馆子让他出血。他从不拒绝,却也从不掩饰地沮丧他这辈子最不可预见又无力改变的错误就是认识我。
。
上次出血是两个月前。
他趁机替他哥们儿说话,“东子他……其实你该再给他次机会。”沈东宁和他一见如故,盟后二人时常切磋如何整治我。
“给他多少机会都不如给他自由。同时,我也获得自由。”我改作吟诗咏叹状,“‘我要对世界唱出自由的强音,抨击那宝座上的淫行恶迹’!”
他对我这套见惯不怪,不恶心也不翻白眼,继续说,“其实东子是个好……”急刹车,因为被我的白眼打断,遂转了个弯儿,“陌陌,你到底想要什么样的男人?”
我斜着脑袋,眯眼看了看窗外,记得当时阳光明媚,春风萌动,柳叶生姿,于是我脱口而出一个十分应景的答案,“处男”。
见他挑眉瞪眼难置信,唯恐自己听错了的样子,我又字正腔圆地重复了一次,“我说,我、要、处、男!”
全场哗然。
这下不止他听到了,全馆子都听到了。
当下我才意识到,我又一次被他成功地作弄了,他就是算准了在音乐间断时惹我大声说出来,特地要我出丑的。
那之后我一直没理他。
直到今天。
我中午起床收到他短信,说为上次赔罪,请我去吃谭家菜,还嘱咐我穿漂亮点。
我本该有点骨气,直接回复No的,可这是谭家菜啊~~~我不是没用私房菜讹过他,可谭是私菜里贵的那档,那价格+我的饭量,终是让我狠不下心送他去烧钱啊。
“你发横财了?”我端坐在张帆对面,喝着二百多一杯的橙汁,同时看菜单检查他预订的是否样样招牌。要道歉,那就得表示出诚意。
“请客户,”怪不得他今天衣冠楚楚,“多带你一张嘴也不嫌多。”
我就知道!诚意根本不是对我表示的。我放下菜单没兴致看了,坐死等吃。
“你待会儿说话斟酌点,别扯我后腿。还有就是……这男的不错,你自己抓住机会。”
“什么意思?”
“你妈交待的任务呗,什么意思!”
我毫不感激他在公款吃喝时竟然想着我,因为我很不满意他总把我妈的话当圣旨的那德性,于是转移话题到他的油头粉面,“瞧在上海浸染的,真是,你越来越向奶油小生的队伍靠拢了。”
他太了解我了,知道我这样说的潜台词就是你真TMD腻歪。他横眉冷对,劈出一句自以为能砍死我的话,“怪不得沈东宁也不想着把追你回来,他大概偷着乐都来不及呢。”
“他肯定偷乐呢,他最会偷了,还会偷情呢。”
“陌陌,你别老揪着内个不放……”话说到这,他却突然收了口,改成一脸笑意。
原来是我跟着沾光的客户到了。张帆介绍,“桑尚陌。”
“张一律。”
。
我闷头埋喝晶晶亮的黄焖鱼翅,觉得被焖的不只是鱼翅,还有我。不知是不是同姓的人都互相自来熟,尽管听了半天我也没听到半句生意,可张帆和那个张一律似乎相谈甚欢。
末了,张帆玩借车送女的把戏,说自己有事先行,烦请张一律送我回家。
车里,我干脆身子靠右一侧,明目张胆端详他:这是个周正的人---五官正,眼神正,身姿正,作派正。
不错,不错。
可是我摸摸心口,完全不加速。
“怎么?吃得难受?”哎,他就连口音也正。
“不是,”我脑中交战了一下,“自测。”
我把身子坐正,脸扭向车窗那面,玻璃亮如镜面,我在里面看到他微勾了下嘴角。他明白我的意思么他?不去想,谁管。
不再交谈。张帆已嘱咐过地址,他没必要再问。那一问一答之后,一路余下就是静默。
其实我是有点失落的。
到家后不久就接到张帆电话,“怎么样?”
“没怎么样,连话都没有。我不是他那朵花,他不是我那棵菜。”
我边洗澡边想,这个张一律,虽没令我芳心怦动,可其实我是希望他喜欢我的。因为他显然很优秀,被这样的人喜欢可以提升我的自信心不说,如果恰巧我又不喜欢他,不甩他,那这种良好的嚣张感简直可以让我飘上天。
我需要这种感觉,来粉饰沈东宁那个混蛋给我留下的疤。
负五
桑小姐我今年芳龄二十四。
别家宝贝一岁左右开始吐字,我两岁,这时张帆已经能用断断续续的词凑句子了;等到我终于可以出口成句时,差不多已经四岁了,此时张帆出口成章;他坐在电视机前看变形金刚时,我捧着看图说话看纸上的动物;他拿着成套的七龙珠时,我才开始学会看电视,看到忍者神龟直蹦高儿;学校课间,男生看军事天地,女生看花季雨季,我看格林童话;而当我试图和别人谈论十七岁不哭时,她们一脸鄙夷地望着我,说,我们现在只看席绢………
我啰嗦这许多是想说,我是个晚熟的孩子。
我的初潮来得比别人晚,初恋来得比别人晚,初吻也来得比别人晚。当其他女生已公然在寝室内讨论某项男女竞技运动的技术性细节时,我还迟迟没答应我那初恋想感触一下我前胸的柔软的多次请求。
于是不久后我便看到了四年前的那天那幕。
那之后他千辛万苦把我逮到时,说,陌陌,你不是男生,你不了解那种需要。我爱的是你。
我那时根本不相信他的话,也拒绝深思。现在却觉得,他的话或许是真心没有错。只是当时,他还年轻,不该把喜欢错当成爱,他还不懂爱,爱是要身心合一的。
而我恰恰相反,不懂在没爱的条件下,其实可以试着将身和心分开。所以我不肯跨那一步,导致初恋成了被掐断的花骨朵。
你可以搞网恋满足你的精神需要,也可以搞─夜情填补你的身体空白,但不要对你永不见面的网友或不再见面的ONS对象提“爱”这个字,这侮辱你自己的情商。虽然我也没有权力去诠释究竟什么是爱,但至少我可以去否决哪些肯定不是。
就这样我丢了初恋,或许与他所带给我的震撼有关,从那天起我突然加快了成长的步伐。
认识高锋是那之后一年。
我和朋友去豪运看演出。他在台上拨贝司,我在台下抛媚眼。
说实话他们的主唱挺烂的,整体拉低了乐队的水平。可这又与我何干呢?我喜欢的是他。准确地说,是他的身体。那是我长那么大头一次发觉,原来异性除了脸孔,身体也可以令人目不转睛:灯光下他手臂的线条,真完美极了。
当时我不懂,可现在我可以这样去描述:有一种男孩/男人,你看到他第一眼就会试图想象他汗珠密布的样子。高锋就是那种人。
不知是否本人电波或磁场太强,我身处一团漆黑的人群中,竟被他在台上收到了信号。他冲我勾嘴角。
我离开台子走到一远角,暗黑无人。现场刹音在一波技巧性□后。他没和同伴去后台,直接过了来,在我对面坐下。隔着桌子,我们什么也没说,对望着傻笑。
临末,乐队成员都搭他车走。他也带上我,这一胜利果实。把别人一一送回家后,他把车开到一个我已记不得是哪儿的地方,就这样和我待了一夜。
那一夜我们不停地接吻。
我在京城早五点的晨光中醒来,灰雾茫茫,我却觉得一切突然就明朗了起来,有种即将脱胎换骨的预感。
我们开始三天两见。我陪他排练,四处吃饭,我在洗漱好倒上床时接到他电话,便抓起衣服溜出校门钻进他车里。我们宛如新鲜的情侣,一切滋长得自然而迅速。
我说“宛如”是因为他当时是有女朋友的。
我开始并不知道,也不想知道。他有女朋友是理所当然,我挺喜欢他,但并不想要他的感情。直到有天排练,他抱怨我的磁场令他严重分神,于是我弹开,却在角落里看见他另外一把贝司上贴着那种傻傻的情侣大头照。女孩很甜很可爱,我远远不如。
他见我看见了,也不尴尬,说,我朋友。
我说嗯,没想到这种型,怪不得从来不见她来这儿,受不了你们的噪音吧。
他什么也没说,上来亲了我一口,然后走开继续去调他的效果器。
我和乐队其他成员相处愉快,从没有人跟我提到过他贝司上的女朋友。我也不去猜想原因,那从不是我想要的头衔。瞧我这小三儿当的,多崇高。
我把第一次给了他是在初遇后的一个多月,虽然直到现在我仍不确定那究竟算不算我的第一次。因为我们的第一次是不成功的。第二次也不成功。第三次又没成功。
问题在我。他老是进不去,而我又充分地不配合,拳脚相加。
我问他,你到底会不会?我现在严重怀疑你朋友还是Chu女。
他狠狠地“嘁~~~”了一声,不跟我一般见识的样子。
后来我们放弃了。但他依然亲我,叫我吃饭,抱我睡觉,带我排练,跟前一个月没两样。
他写歌给我——我得承认,对于女孩子,这招巨狠。他们乐队一向搞噪,喧唱无府主义,他本是贝司手,可他却作出柔缓的曲子,填出抒情的词,配他不娴熟的吉他,录下送给我。
可这并不能改变我没有、也不打算爱上他的事实。
一个下午,我照例在排练房的院子里晒太阳,心里琢磨着是不是该把我的立场说清楚。他出来对我说,“我弟一会儿过来给我送几张盘,你晚上跟我俩一起回我家吃饭吧。”
糟糕,这明摆着事情已经愈行愈远地偏离了我所预期的轨道,我的琢磨已经迟了一步。
“你还有弟啊。”其实我不关心这个,我在用这时间斟酌我是今天摊牌,还是下次?
“堂弟。”
斟酌结果是,下次吧,“不行,今儿我还有事,先走。”说着我就起身。
他说好,亲我道别。
后来一连好几天,没有电话,没有短信。
就在我以为这大概就是他结束游戏的方式时,他来了电,平静得很,好像我们上午刚见过面,“我和她分手了。陌陌……我们在一起吧。”
他果然终究跨了这一错步。
沉默数秒,我声音干脆,“不行。我不想。”不等他说话,按红键,关机,取出SIM卡,扔掉。然后庆幸,我没告诉过他我全名儿,他能在我学校找到我的几率,微乎其微。除非他天天堵校门口。不过后来事实表明,他没这么无聊。或者该说,他没那么痴情。
庆幸过后才发现自己犯了傻:所有人的号码都存在SIM卡里,我怎么给扔了。
继续说他:
我不是故意搅乱一池春水就跑,我只是没想到水会皱得这么厉害。
我检讨:
一我当时极其缺乏道德感和责任感,虽然并没有做小三的目的,在发现对方有原配时却没有及时收手,意识浑沌。
二我把第一次给了一个我仅仅是喜欢其外表,却并非深爱的人。我后来后悔了。
我这样去认识自己过去犯下的错误,我认为自己必须得到报应,所以后来对于沈东宁赠予我的沉重打击,我接受得很平静。
负二
张帆又回了上海。走前他拍拍我,说,“你和张一律还有戏。”
“有戏?我这女主咋还没看到剧本?”
“签完合同,他跟我要你电话。”
我屏息着等待,等待我像自己预想的那样,飘起来嚣张起来。可我没有,相反,我的脑袋却垂了下去,无比沉重。什么东西拽着我,我飘不起来。
张帆用他极少有的体恤,又拍拍我,“过去的,就忘掉吧。”
。
三天内,手机响过无数次,没一个是陌生号码。
两周过去,还是没有。
我有点怒:我的感情就这么不值钱,到了可以任生人随便浪费的地步?
当内心烦闷,电吉他制造的噪音是发泄的最佳载体,技法甚至可以粗糙,只要够速度。我把音量调到尽量大又不会引邻居上门的刻度,随手翻盘,都是上学时在老张那买的,从最便宜的无盒扎眼到最贵的绝版原盘。
脑子里突然闪过一念,我随手挑出一张盘,翻开歌单,最后一页,那字还在。
字很小,力度却不小,钢笔写的一个“铮”。字义配上那形体,直使我想到一个词——铮铮铁骨。
我是后来才发现的。我一直以为那些高价盘是老张费心费力帮我到处搜刮的,后来偶然瞄见那字,再找出其余的来看,竟然都有,这才知道上家其实只有一个人。
在物上写名字以示归己所有的臭毛病我也有。不会每件都标,只给最心爱最珍贵的那些。这人也该如此,可他为什么卖?
隐约听到手机响,我截断思路——他为什么卖关我什么事,反正最后是落到我手里了。
响了很久我才找到来源,没看就接了起来,“喂?”
“#¥%%…·#”
我大喊“稍等!”,切了正沸腾着的歌,“不好意思刚没听见,哪位?”
那边先是有点耳熟的静默,然后有人清了清嗓子,“我是张一律。”
我像一只氢气球,一直被人按着,现在突然松手——我终于飘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