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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

度了吧。我胸口闷。

“我是认真的。”战士声音清沉,语意坚定。

我扯开他的手,说,“别跟过来,让我一人儿坐会儿。”然后转身找了个墙角,倚了下去。

坐着坐着眼泪就往下掉。他站在一边默默地看。

不知多久,我抽泣着说,“你不能跟我认真……我……我没这资格……”

他走近来,低下身子。

我抬头,对上他,“……我……我是……我是离过婚的人了。”

负四

沈东宁是我大学室友的好友的男友的师兄。认识他是因为有次我本子进毒了,可里面有重要资料,我不愿直接用重装系统解决问题。室友说她姐妹的男友是学计算机的,周末便将他请了来。他捣鼓了一通后说这个问题他也解决不了,于是第二个周末,就有了我和沈东宁的见面。

初见,我不以为沈东宁会和其他理工男生有什么两样:对电脑以及其周边(包括AV)了如指掌,可除此外对其他一无所知。这样机械化而闷­骚­,将来大多直接晋升为宅男的男生,我是没兴趣的。

他果真顺利解决了问题,资料得以保存,并给我重装了一个非常个­性­化的系统。我请他吃饭,带他逛逛校园。那时候在大学,外校生来访,东家能做的也只有这些了。

他不推辞,摘下眼镜说好。我瞅瞅躲在眼镜后这张脸,其实还不赖,估计近视不深,眼睛没怎么变形;脸上有很淡很淡的痘印儿,淡到几乎看不到,还踩着青春期的尾巴,看来也是个晚熟的人;皮肤白,眉毛淡,鼻子窄,嘴巴薄,长得很和煦;头发还带点自然卷——我后来才知道那不是天生的。我当时特别想看看这人额头啥样,于是就做了一件到现在都觉得犯贱的事儿——我突然伸手把他前额的头发给撩了上去。

这一撩,我就有点咽口水。美男我见得不算少,可能让我目光驻留五秒以上的少。大概因为我爹长得帅,这免疫力我自小便练出来了。不许拍我,实话实说而已。

之所以说我当时那举动犯贱,是因为沈东宁后来坦诚,就是因为我当时撩了他,他才提早看上我的。若我当时没犯贱,我俩或许就不会有纠缠,也不会发生后来的破烂事。

我们俩的关系的确立,主动权在他。

对于男女该谁主动的问题我一向是这样想的:一定要男方,必须是男方。你对他有好感,你可以暗示,可以勾引,但决计不要说,要等他开口。他若对你有意,他若是个男人,他必定会说;反之,再多的暧昧也只不过是戏,你开了口也没用,开了口就是给自己难堪,就是落幕。

沈东宁和我就是这样,我看得起他我才去撩他,这也算是变向地暗示。然后他要我电话,他说再找我时,我就知道我俩已经开始了。

我们学校都在海淀高校区,说远不远,可说近也不是二十分钟就过得来的。他大我一届,认识时我大三他大四。他仍在校那半年,我们往来密切,相处不错,稳步发展,隔三差五Сhā播些小浪漫小激|情。他比我想象中的要有情趣些,比如突然夜里开三小时车带我去海边,比如自己会买衣服,会挑香水,会品酒品茶,不用电动剃须刀,不穿俗到爆的某­内­裤。

认识我之前的大三时,沈东宁就用父母给的一点小资金搞了个软件公司,做外包,零星接日本客户。毕业后直接就全心投入在自己创下的业里,做得更加有模有样,生意不错。凭良心说他是个好青年,我爸妈也比较满意。于是我临毕业前,答应嫁了。那时候有点傻骄傲的心态,自认为毕业直接嫁人是无上光荣的,有着比任何工作都好的前景。

其实我现在仍是这样认为的。青春不经蹉跎,愈早开花,愈早结果。但前提是,必须是对的那个人。所以若问我从这次儿戏婚姻中得到了什么经验教训,那便是:结婚万不能草率,三思后都不可行,要百思,要确定好他是命中注定,是真命天子,是千金不换,是生死相随。否则就别结。

我和沈东宁婚前相处一年半,其中同居半年,就是我临毕业前的那半年。那时他工作忙,回得晚,经常到家时我已因为白天忙着找工作,晚上赶着写论文而累得熟睡,七天里也就周日那天能好好在一起,自然是恩爱得相敬如宾,根本没时间去发现不和谐因素。等我过门了,他的公司渐渐上了轨道,他在家的时间多了起来,这矛盾就出来了。

其实我们这代孩子,离婚率奇高,归根结底无非都一个主因:独生子女,自私,任­性­,自理能力差,不懂如何与人零距离相处。我和沈东宁的问题貌似纠结复杂,但根源也可以归结在这儿。

我印象中,自己大约做过三次饭,次次失败,我俩都觉难以下咽,于是就不再有第四次,全外边解决,周末去蹭父母的;我对居住环境的态度是,只要­干­净,乱一些无所谓,所以我不太爱收拾东西,自认为乱中有序;至于衣服,一周放一次洗衣机,有娇贵的不能机洗的就拿去给我妈处理………对这些,沈东宁开始也没觉得什么,可后来突然有天就跟我说,“陌陌,你得有点女人样。”

我一听就不乐意了,“女人该什么样?你说说看。”

“家里东西都规矩点啊…自己会手洗衣服吧…也得会做些菜,你也知道你得靠这个拴住我的胃啊。”

“呦,沈东宁,你这是有对比了吧?跟谁对比啊?”

“瞎猜什么啊,我还能跟谁对比,你妈,我妈呗。”

“拿我跟她们那代人比,你没毛病吧?”

“谁有毛病啊,你怎么说话呢。”

…………………(此处略去你一句我一句的三百回合大战)

早期是这样的拉锯争吵,发展到后来,变成速战速决——三句不合,我就捂耳朵什么都不再听,不管多晚,不管外面多冷,直接开门请他出去。至于他去哪,我不关心。

别人都知道我脾气爆,所以在他们眼里,即便不在场,也断定我是更可恶的那个,包括我爸妈。

张帆后来说,陌陌,你从来没想过赶一个男人出门的后果么?他能去哪?父母家自然是不愿意回,怕他们担心;朋友各有各的忙,各有各的伴儿,谁收留他?去酒店偶尔住几次还好说,可禁不住一礼拜三次吧?那最后只能是去别的女人那里了。陌陌,把他送到别人床上的是你,是你自己!

谬论,简直谬论。

我说张帆,你甭帮你哥们儿说话。我本意决不是要他流浪在外,我想听的不过是句道歉。他宁可无处可去也不开口说那三个字。他犟,他要面子不是么?那他选了熊掌就别想要鱼。

站在沈东宁那边的不止张帆,连爸妈也说是我的错。按理,女婿做出这等好事,那岳父该打断他的腿的。可我爸我妈知道后,一致认为解决办法是要么我无条件原谅他,要么痛痛快快离婚。他们竟半点都不怨他。只有我的前公公婆婆象征­性­地骂了自己儿子几句,可其实心里骂的是我,我看得出来。

所有人都认为我是自作自受,所以我也很配合地给出了所有人想要的结果——离婚。心底的苦衷、难言和无奈,自己埋了。我相信沈东宁对表层下的暗流并非毫无探悉,他甚至许是早料到了流向的,可他只字不提。他宁愿大家相信表象,我何苦拆台,拆不好倒头来反成跳梁小丑。

双方都选择结束它,何须剥茧抽丝。

我们短暂的婚姻,为期半年。半年,并不至于就把一段婚姻在你大脑里打上深刻标签,可在你脑门上打上“离异”的标签,是足够了。一个有六年恋爱史的人,她没结婚,那她就还是姑娘,就还是香饽饽;而一个有婚史的人,哪怕只六个月,那你也是旧鞋一只,你没市场了。这不是我的臆想,这是我在天涯上作了调查得到的统计结果。

离婚办得挺容易的,没什么牵扯:我们住的房子是他父母的,没我俩的投资,离了我自然是搬出去那个。没孩子。车子一人一台,各付各的,各开各的。匆匆地我走了,不带走一捆钞票。

其实我知道爸妈是很心痛加为难的。一方面他们知道,劝我原谅他,继续过下去,这是委屈自己闺女;可另一方面,离异,对他们那代人来说,是非常不光彩的事,是要被同事邻居嚼舌根的。两难。所以他们说,你自己决定吧。外加一句,自作自受。

我痛痛快快搬回家,继续SOHO,当啥没发生过,也不在乎所有知情人的目光。八零后的一大优良品质在我身上可谓体现得淋漓尽致: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

不是没有后遗症,只是来得慢。

夜深人静,身边没人抱,有点孤枕难眠;想起他点点滴滴的好,有点怪自己当时没好好体会;怀疑导致了他的背叛的第三个原因是自己吸引力减退,于是愈加频繁地对着镜子审查自己,是不是姿­色­变差,从而变得愈发不自信;会因为离异的身份而抑制自己去憧憬下一个男朋友,觉得竞争力大大减退,而网上调查结果更是加剧了这份不安……

所以当张一律说“我不介意”时,我是绝对意外,绝对舒气的。

所以当我遇上这位战士,这位令我生平第一次心跳如此强烈的男孩子时,我是如此迷茫,懊悔,无助,自卑。

我不配。

我抬头,对上战士的脸,啜泣着说,“我是离过婚的人了。”

毫无意外,他很意外。

我垂下了头,静静等待这场无力开始,或者说我没有入场券的恋爱的夭折。

良久他的声音才响起,问得却单刀直入,“你心里还有他么?”

我即刻摇摇头,拨浪鼓似的。

然后我听见拉锁开合的声音。他递给我一块手帕,“擦眼泪。我送你回家。”

我想了想,没拒绝。不能开始,夭折也要折得完美,有头有尾。

见我点头,他又拉我手,拉我起来,把我放到他摩托后座。那车高,我自己上不去,他扶我腰的时候,手是微微抖的——不知道是我太重了,还是战士太纯洁了。

他的车和他的头盔很不相配。头盔很闪,摩托很破。瘪凹,擦伤掉漆,车座破损到露出一小块海绵体。他把头盔给我,要我戴上。我乖乖收下。

他跨上车,尽可能慢,以确保腿脚不碰到我,看来不太习惯载人。坐稳后,脑袋斜偏回来问我,“坐过么?”

我凑近他耳朵,“没。”

眼前这半张脸渐渐染红,“抱紧了。”

我紧张,从来都没这么紧张过。我心里问自己,又不是黄花姑娘了,装什么­嫩­啊。另一个声音回答,我不是装的,我是真不会了。

戴好头盔,挣扎颤抖中,我贴了上去,两臂拢住他的腰,只隔着薄薄一层布。他没赘­肉­,一点都没。

战士似乎僵了一下,可很快调整了过来,打火前最后一句,“不管发生什么,都别松手。”

“嗯。”我话刚落,摩托上了行道。

我决定放弃纠结,这即将逝去的火花,我该尽情观赏。这样想着,放在他腰前的双手紧了紧,我将下巴硌上他脊椎骨的一节,稳稳卡住,如此合契。

一路无话。只是遇到红灯停下时,他会有意无意用胳膊蹭我的。他肘内的皮肤,我肘外的皮肤,相亲。

他衣服上的皂味,衣服下的体味,同样的朴素,混合着扑鼻而来,我可真喜欢。

少时曾梦想过和心爱的男孩子一起坐氢气球升天,飘在高空感受心跳与自由,就该是现在这样的吧。我曾经历过两次半感情,可他们都没给过我这种感觉,这种“这一刻,虽无言语,却心慌着快乐,恨不得没终点”的感觉。

可我现在还哪有资格去追求这个?我和他的差距,不只是年纪,还有我脑门上的标签。他这样年轻,他值得纯洁的人,美好的恋情,而不是我这只旧鞋和这段无望的爱。

我心里默默说,我是喜欢你,可我们只能有这一面之缘,只能到此为止。这可真是惩罚,惩罚。惩罚我曾经Сhā脚别人的恋情;惩罚我对婚姻的草率不负责的态度;惩罚我没有足够耐心,等到那个能使我忘记呼吸的人,把第一次留给他………想着想着,泪水又往外冒,顺着脸往下滴,穿透他的汗衫,渗到他背上。

我没擦,我想让他感觉到。

他收到讯息,在红灯路口,把手放到了我圈在他腰间的手上,握了一下。他用这种方式回答我。

路程不算太近,可我觉得好像才两分钟而已。美术馆附近,他转头问我,怎么走?我用手给他指路。小区门口,我示意他停下。

我得等他先下去,后座高,没他帮忙我只能以极不淑女的方式往下跳,可我不想。即使没下文,我也想留个好印象。他先下了车,却没急着扶我,而是掏出手机递给我,柔软,平静,“输你号码。”

我愣愣地输了七八个数字以后才反应回来不对劲儿,抬头看他,用眼睛问他,怎么还要我电话啊,你是不是没听清我之前说了什么啊?

他看得懂,低头想了想,尔后又抬起来。

我坐在他摩托后座,这个高度使得两张脸距离很近。他的手悄无声息扶上摩托,稳住自己也稳住我,同时找好最佳角度对正我的眼睛,目光坚定,声音清沉,“我是认真的。”

和先前一模一样的话。

我现在才知道他可真有先见之明,提早把手圈在我附近,因为我听完那话,要不是他及时抓住我,我就滑下车了。

这孩子糊涂,不懂事,可我不能利用他的单纯。我是真心喜欢他,我得对他负责。

我咬紧牙根,握紧拳头,收紧心尖,拿腔作调,故意曲解他,“你认什么真啊?你就这么想把第一次献出去啊?多少钱啊?不便宜吧?”我声音已接近颤抖,不知还能撑多久,借着把手机还给他的势,低着头赶紧把狠话甩完,“姐姐虽然有这想法,可囊中羞涩,货­色­太好的恐怕消费不起,所以啊………”

没等说完,我已经被他从车上抱了下来,放到了地上。我刚站稳,他就飞车离去了,一阵风似的,连个表情都没留给我。

他被我气走了。

如你所愿不是么?我望着消失在拐角的和摩托融为一体的他,抬手,把眼角那几滴不值钱的泪抹掉。

眼泪,心悸,多少钱一斤?来得快,去得也快,不值钱。在这个物欲纵横的年代,不值钱。

不值钱。我又对自己说了一次,转身回家。

这样的六月的一天,浮躁,闷热,大概人都会偶尔脑子抽筋吧。我抽了筋心动,他抽了筋说傻话。等天儿一好,大家就会忘记这抽筋的一天的。

刚进家门电话就响,是我妈,要我去帮她买菜。我拿了纸笔记了个全,顺便翻翻钱包钱够不够,这一翻突然记起来,我还没把战士给我垫的钱还给他。

放下电话,看看时间还早,试盘吧。开包,里面空空。

看来大家今天彼此彼此,都抽筋抽得不轻,他竟然也忘记了把盘给我。

我没他电话,而看他离去时那态度那架势,若不气到极点了,该不会没礼貌没气度到那般。所以他主动联系我把盘给我这样的假设,不太可能实现了,给我还不如给方子。看看我今天出去这一趟,真是白折腾一气:挑好的盘被他剔出去三张不说,其余的也没到手;心脏破天荒怦怦乱跳了一通,却是个无果的邂逅,无言的结局。

我深深呼吸,长长叹气,起身去厨房提上菜篮子,出了门。

若没特殊情况,我妈是绝不会让我去买菜的,但我买回来的再有差错,也比没菜吃强。晚上她检验我的采购成果时,如常地拉开话匣子,先是进行一番指点,哪个不新鲜了,哪个品种不好了,哪个贵了,哪个又便宜了肯定不是好产地的………,然后借此对我展开批评教育,说我该学学这些了,以后还要嫁人的,再嫁就不许儿戏了,这些就是好主­妇­基本常识………,最后问我,“听说帆帆最近给你介绍了不错的对象,可没听你说起,你觉得怎么样?给妈妈讲讲。”

我心里咬牙切齿,暗暗发誓,下次,下次我要讹他去后海小王府。“还行吧那人,见过三次。”若是前两天,我兴致会高些,可今天我知道了,他绝不是能让我感到天昏地暗的那位对先生。

“年纪多大?什么学校毕业?家哪里的?现在哪工作?什么职位?年薪多少?有房有车没?父母做什么的?身体健康么?…………”

其实我妈更像个上海妈,电视播那个东北婆婆和上海媳­妇­的电视剧时,我觉得她比潘虹有过之无不及。不过我对她这套问题也不陌生了,当初和沈东宁在一起的时候,就全面而细致地被她考查过,是通过了她的审核后才被准婚的。

虽然没兴致,可我还是答,“奔三张了。哪毕业的没问过。家本地的。在晨康药业作市场总监。父母……我只知道他爸以前是好像海军司令部的,现在退休了应该是。”

“什么军衔?”

“大校吧。”我和张一律的谈话其实从未深入到此,这些零星情报是张帆主动提供的。

“那还可以。他年龄很不错,尚尚,你就该找个大你五岁以上,可以包容你的人。对了,他家里几个孩子?”

“好像有哥哥姐姐。”

“挺好,”她择着菜点头,“妈妈可不想让你再找独生子女了。那他年薪多少?房车肯定有,什么样的房子?什么档次的车?”

问题越来越深入直白,我烦劲儿也跟着上来了,“妈啊,您想知道您自己去问,我可问不出口。我累了,睡觉。”

说完我进了自己房里。我家这楼,最大优点,隔音效果极好。门一关,立即一室清静。

窗外阑珊,却拨不开尘雾。夜空灰蒙,看不到一颗星。

我躺下,脑海浮现出下午那人的样子,怎么都挥不去。

他是颗流星,我心里默惜:

战士,我都没来得及知道你名字。

张一律上次说我需要时间,于是他给我时间。

他的电话来得很有规律,我总结是,基本隔天一次。约会也很有规律,基本是隔次一约。可不管电话还是约会,都没有进一步表示,只是和我近聊远扯。不是伺机,只是拉锯,给彼此时间。

我单方面认为我们的现状比较像寒冬里两只的刺猬,离远了怕冷,近一步又怕被对方刺到。

我的过去使得我急切需要他这样一个优秀人选,可以不计我前嫌,考虑收下我。可另一方面凭良心说,他并不是那个能震慑住我的人,而仅仅只是个用公众标准来衡量算优秀的人选,如同沈东宁。和这样的人结婚,我难保不重蹈覆辙。更何况他心底还有个失去的深爱,我能跟这样的永恒相比么?我永远只能屈居第二。

而他对于我,我揣测,是因为到了被父母逼婚的年龄,需要一个合适的对象,所以选中了我,向我靠拢;另一方面,却因为心底那个遗憾而永远不会靠得太近。

所以我说我们是两只寒冬里互相取暖的刺猬。

我把我的想法告诉了张帆,电话里他毫不留情,“何止现在,其实在任何事情上你都是只刺猬,浑身是刺儿,不明白沈东宁当初怎么昏了头娶你。”

“我说张帆啊,我离完婚那天,你劝我凡事向前看,那你能不能带个头儿自觉点啊?你总提起他,我怎么向前看啊?”

“陌,你不会真是认真考虑内张一律了吧?哟,这可破了我心底小算盘了。我介绍他给你是想让你觉悟到离婚是个失误,给你个教训。对了,东子上次还问起你来着,我说你过得不太好。”

“瞎掰什么啊你,我过得怎么不好了?我告你最后一次张帆,拜托你给我听好了:我和沈东宁,完了,结束了。复合?那我宁可这辈子都单身了我。请您务必认清楚这点,甭自作主张搬弄是非,啊!”

“切~~~你还真没谱儿,你以为东子还上赶着要你是怎么着?把你休了,换来的是数不尽的风流………”

那您就一边风流去吧。我扣了电话。

我这二十四年来做得最错的一件事就是匆匆结了婚,而最正确的便是又果断地离了。我承认这很戏剧,可我们这代人,不全都是戏剧化生活的主角么:校花嫁了牛粪,小帅得了爱滋,模范情侣各自劈腿,猛男竟是个实打实的受,奖学金获得者无业,成绩最差者自办的公司却上了市………相比之下我这闪电离婚的,似乎根本算不上大话题。

只不过,我从尖货,连降三级,成了丙等。我这样的货­色­,有靠谱青年肯接手已是万幸,我哪里有挑三拣四的资格。醒醒,醒醒,桑尚陌同学。

所以当张一律再次约我时,我开始试着放下架子,拉近距离。

这次是陪他去周末的同事聚会,K歌,据说原因是最近这笔大单张一律功不可没。可总监也管签单这种琐事的么?

他向同事介绍我时说,“这是桑尚陌。”没有头衔。

众人自然追问什么关系,有人大胆猜测必定是女友。他看看我,没说话。顺势,我也没否认。

张一律几乎是逐个为我介绍,这几位是部门或区域经理,那位是品牌经理,这位是公关策划,这位是市场拓展,那位是媒介经理,那边那些是营销专员……我不晓得他给我介绍得如此详细的意图,我是没正经上过班的人,对这些都不太懂,也根本记不住。不过他们的团队是令人艳羡的,至少在我这外人看来还真像个大家庭,人人齐心协力的样子。

张一律被请去献唱,这总监可真没架子。我落单坐,喝果汁,翻手机玩。一人凑近,在我身旁张总监的位子坐下。

我努力回忆,“您是……公关策划…赵小姐?”

她只微微一笑,居然就可以相当灿烂,不愧为公关。她说,“别您啊您的,我和桑小姐年纪恐怕差不多呢,你就叫我小赵好了。你记忆力可真好,刚才张总噼里啪啦给你介绍那么多人,没想到你还记得我。”

“‘张总’?”总监冒充什么总经理啊。

小赵听到了笑话似的,“小桑,你不会以为总监就是个高级销售吧?”

“我认为总监就是监督一群销售的总工。”

“呵~~~你还真是对张总一无所知啊。”她又使出令我倍受打击的无敌一笑,继续说,“和大多数市场总监一样,他也是从销售做起的。”

“嗯,可以想象。”我附和。

小赵的眼神立即闪出深意,“小桑,你别小看总监这职位。做销售,只要五官端正、业务稍熟,大抵就可以有不错的个人业绩,但­干­到总监级的时候,不是会跑销售、会管理几个人、会写个方案、会忽悠个客户就够了的,这时候需要非常明确的核心能力,整合调配资源、让企业升值的能力。公司花高价雇你,是要你用这些能力去创造目标价值,超值完成企业赋予你的责任……”

她这一番话说得我很无语。我承认我对张一律的职业几乎一无所知,但这并不代表我很感兴趣。她其实有些强我所难,我笑笑没接话,转头看监工唱歌。

他唱的是古董级的《秋意浓》。那是首离别曲。他想她了吧?我轻叹口气摇摇头,突然就觉得自己着实不该来——不该来听张一律借歌抒情念旧人,不该来听别人剖析市场总监的责任,不该来做个花瓶陪客。

我很快点好了歌,《快过期的草莓》。我不会几首流行曲,此歌手的专辑是沈东宁一股脑买给我的,他说,陌陌,她真像你。我瞅了瞅,那女的挺招人待见,于是我没扔。这歌超嗲,我从没好意思在外头唱过,但现在我需要强烈自我暗示:虽然我是已经过期的草莓,可还是有点资本的,只要我豁得出脸皮儿,涂点腮红还能冒充鲜­嫩­。

只愿张一律付账前认清这点,因为一旦售出,概不退换。

众人很给面子,掌声热烈。瞅了个空他低声跟我说,“不会太久,一会儿我们先走。”我其实没所谓。我这样的SOHO女,偶尔与生人唱个小歌,喝个小酒,挺愉快的。

果然没多久,他带着我先告辞。出来后说,“饿了吧?去吃饭。”

又是吃饭。我们的约会大多都在饭桌上完成,说实话我觉得腻。我说,“我不饿。不如散散步好了。”

他把车开到了长安街南某胡同,停好,“我们去天安門吧。”

我脑门上立马就汗了。是不是军队出身的孩子喜好都很特殊?我爱北京天安門,可这并不是傍晚散步的好地方。见我犹豫,他似乎猜到我想什么,说,“十年没去了。总开车路过,却没再走近过。”

这理由还行,我点头答应。

十年?十年之前,他不到二十岁,还算个少年,该有暧昧的初恋,中意的女孩。想到这,我问,“你们分手多久了?”

他似乎马上意会我指的是谁,“十年。”

“在这里分的?”

“……女孩儿的直觉是不是都像你这么灵?”

果然,追忆纪念日来了他这是。

十年对我来说是个遥远的距离,不论前方还是后方:我不记得十年前我听什么歌,读什么书,看什么片;也无法想象十年后,自己会变成什么样子,是孤家寡人,还是身边会有那么个他。我曾对这个“他”有过憧憬,曾发誓“他”的照片要被放到心的另一面,可现在根本不敢奢望那么多,只求还有人肯要我这二手货。沦落到这地步,我已自省过,认定这是惩罚和劫难。我说过,自从四年前丢了项链,我就离八岁时所期许的美满人生愈来愈远,身陷泡泡深渊,吃掉的净是糖衣炮弹。

这些话我自是不会对他讲,我说的是,“你还挺长情。”

他沉默了一会儿,“她是我初恋。”

“我猜也是。”初恋在每个人心里都有着特殊的位置,除了我。

“我那时候不懂女孩儿心思,她说我对她不够好,我以为是她耍­性­子罢了。”

“没人天生无师自通,都是在跌倒中学着长大。”不懂换位思考,少年的通病,“你这样放不下……她挺不错的吧?”

“其实并没有多么好,只是那时候的爱啊,单纯。所以后来遇到的女人越多,我反而越怀念她。你懂?”

“懂,又不懂。”

他停下问我,“什么意思?”

“你对她的种种我都懂,可我不懂的是,”我也站定,面目带怒,他的话使我不得不发起威来,“请问您怎么好意思如此肆无忌惮地,带着对旧爱的无限眷恋来招惹我?您凭什么对我这么无礼啊,就因为姑娘我离过婚,我就不配得到尊重了?!”

他暂地愣住,可随即脸上就漾开一层笑。他问我,“桑尚陌,你知不知道,我为什么今天带你来这个聚会?”

“你别转移话题。”

“那笔所谓我功不可没的大单,别人都不知道,其实张帆他们公司并不是最好的选择。我签给他,是因为我私人感谢他——感谢他那天带你出现。”

“别废话,说重点。”

“你的出现,终结了我对她的怀念。”

这可不是我意料中的答案。

我讨厌朝三暮四的人,可张一律现在跟我眼里就是这样一副形象。他之前还在唱老情歌,可转眼这就对我抒发爱意——如果我没自作多情,他这是表白没错吧?他前几次和我约会还在缅怀旧爱,可这次就跟我说对我一见钟情。我想想,那天都发生什么了?吃饭时他和张帆高谈阔论,然后他送我回家,一路上我俩总共加一起说了十个字。

一见钟情?哼,要是从前打死我都不信。可如今我信了,自从某战士用他的魔力震住我以后——我现在也是被一箭钟情­射­中的乖乖了。

朝三暮四的何止是张一律,还有桑尚陌。我讨厌自己的摇摆不定:开始说不喜欢他,之后却想借他体现自身价值,耍了耍把戏,然后被他打回原型,我偃旗息鼓了,再后来念及自己的黄花身价,又主动了点,可现在人家终于是表了态了,我却又没了兴致。这不是犯贱这是啥。

张一律把话说完,定住等我,等我的答复。

他这样我也不好意思往前走,只能也停在原地。我抬头看看他,“你真不介意我离过婚?”

他摇摇头,然后补问,“我像那么冥顽的人么?”

我很不给面子,很­干­脆地一个字,“像。”

我没贬义,只是觉得我们相差的年岁,既跨了五年,也跨了两代。他是典型七零人,而我是八零后,虽然和大多同龄人相比我晚熟,实在算不得彪悍,可这不代表我就可以轻易向他靠拢,我们依旧是东楚西汉的两代人:他的情史我觉得老套,他唱的歌我觉得沧桑,他的人生观我觉得太沉重,他这个人我觉得太周正——周正到,已经荡不起我内心哪怕一丝涟漪了。之所以不忍放下,只因“男人三十是块宝,愿收旧鞋更稀罕”。

我那一个像字把他­干­脆得挺无奈,他变了调子郑重地说,“桑尚陌,我只是请你给我一个机会和你谈恋爱,这和你离没离过婚暂时还扯不上关系。”

这句式并不复杂,语义也清楚,可我翻来覆去思考了好几遍也弄不明白他到底什么意思。他是说,他只想和我谈恋爱,却不想结婚,所以没关系?还是说,走一步算一步,先谈着看看合不合适,不想得太长远?

换句话说,他想跟我谈的这个恋爱,究竟是否以婚姻为交往前提?

我疯了。我方才觉悟到此人功力非凡,此前我太小瞧他了,他总是能说出有歧义的话,让你不得其解却又不好意思开口问清楚,就这样搅得你心神不宁,忐忑不安,拨弦似的拨着你的神经玩。

他见我不说话,提醒,“我在等你一个答复。”

我骑虎难下进退两难,不答应怕他反悔,答应又怕自己受伤。迂回战术吧,我说,“再给我点时间成不?”

“距离上次我说给你时间已经一个月过去了,我以为桑小姐已经对我考察得差不多了,所以才觉得今天是个表白的成熟时机,看来我估计错误。”这个人非常有冷喜感,背诵课文般地,把自己的心理活动一字一板说出来。

可我哪里有去考察过他??我问了出来。

“没有么?”他挑挑眉,“可如果不是你,我想不出张帆还会为了谁去打听这些。”

原来张帆的情报工作探得如此不隐秘,被敌方看得一清二楚自己却还不知道。“不是我要他去打探的。他从小和我一起长大,自家人似的,这样做是为我着想,你别怪他。”

他下意识地点了点头,笑了笑,“我没有责难的意思。他用心待你,说明你值得。可是桑小姐,我不得不说,我时间不多。”

“你赶飞机?”

“不是,我不是这个意思,”我的蓝天啊,他竟然没听出我的冷。“我的意思是……”

他的话被我宏亮的手机铃声打断,我示意他稍等,接了起来,是我妈。“……啊??……对对……哦…好,我马上回来。”

合上电话,我对张一律说,“抱歉,我有急事,得马上回家。”

“我送你。”他没多问,真贴心。

车上他欲言又止,我晓得,可什么都没出口,因为心思早已飞回家里。

终于是到了,我关车门前对他说,“我们没说完的话,改天继续。谢谢你送我回来。”

“客气。快上去吧。”

我三步跨作两步噌噌噌上了楼。我妈见我气喘吁吁进门,说,“哎呀,看我这脑子。他人已经走了,我想着想着给你再打个电话告诉你不用急着回来,可这一坐下看电视就给忘了,人真是老咯……”

她啰嗦那么多,我只听到重点,“已经走了??”

“嗯,走了。东西我给你搁屋里桌子上了。这孩子人挺好,还特意给你送回来。”

“你没留一下?钱给他了么?”

“什么钱?他说把东西交给你就行了,就走了啊。”

就这么走了?他就这么走了?“……他……他怎么知道我住几楼几号?”

“问的门卫吧。张大爷说他找的人像是你,就让他过来了,我那不就打电话给你确认下么……”我妈很投入地在看她的裹脚布韩剧,应答得十分不耐烦。

我的心很失落,非常失落,瞬间失落于悬崖。明知道见了也不能比上次怎样,我还是飞奔回来,就想再瞅他一眼。估计他还生气呢,把盘送来只是原则问题,可没必要再给我一次羞辱他的机会。说不好他还特庆幸呢——我不在家。

多问无益,我进房看他送来的盘。

门在我背后被我关了上,桌上果然躺着个牛皮纸袋。我拿起来,没封,七张盘码得整整齐齐,除了那天方子那买的,还有被他剔了出去,答应把自己的给我的那三张。

平摊开,中间那张净化的白­色­女孩浮雕封面吸引住我,他这张竟是限量版。我迫不及待打开,里面掉出来一张字条儿。

深蓝钢笔字,字如其人,棱角分明:

“明天下午两点,美术馆门口等你。”

我擦亮眼睛,没看错。

噢卖羔的!!!

失落的心复活了,又是净化!净化又立功了!它没有给病魔任何机会,在失落的心粉碎前两分钟制造了一个奇迹。伟大的净化!它继承了医生的光荣传统。扁鹊,华佗,白求恩在这一刻灵魂附体!净化代表了医者救死扶伤的悠久历史和传统,在这一刻它不是一个人在战斗,它不是一个人!

我摸着那字条,越看那字体越似曾相识,心脏也跳得越发有力,有种预感悄然来袭。

下意识地,我急急翻开歌篇,目光落在最后一页右下角。

不出所料。

再翻出另两张,果然都有。

三个“铮”字,一张不少。

是他。是他。是他。

我不记得我是几点睡着的,辗转了大半夜是肯定的。

这一觉我睡得很神奇,睡得翻来覆去,总觉得梦里有人举着一束光狠狠地照­射­着我,像要把我­射­穿,让我无可遁形。

不知道打了多少个滚儿,我终于醒过来。睁开眼,阳光刺进来,原来是太阳公公在狠狠照耀我。其实我是被我妈叫起来吃饭的,今儿个周六。我看看表,已经临近中午,饭吃得八分饱,去洗漱,犹豫了一下要不要化妆。

我凝视镜子里这张脸,试图想象我若是个男的,对她兴致大否?答案是,否。

于是翻出瓶瓶罐罐盒盒,一通涂抹描刷,再问一次,兴致大否?答案是,否。

垂头丧气,总结到:戴着离异头冠的女人,脸再标致,都让人倒胃口。开水阀,挤卸妆蜜,哗哗洗掉,不费心了,套了条连衣裙,出门。

七月走京城,七步必流汗。这种天儿我从不正午流连在外,可这人,我推拒不得,也无从推拒,因为我没他电话。

我越来越确定他会使魔力,而且是远程遥控的那种:五分钟的路,我走得两腿直打漂儿,心脏咣咣撞胸口。

未见其人,先着其魔。

他比我先到。

远远地,就见他坐在台阶一侧,目光直投在地上,后脑勺绕着耳塞,不知道是在他的乐界里神游,还是在对我远程发功。摩托站在离他不远处,破黑破黑的,和白衣战士形成鲜明对比。

我一步步逼近,他没反应。

突发奇想,要不要玩下捂眼睛的幼稚游戏?玩吧,既缓解我紧张,也能活跃活跃气氛。

我绕到他身后,弓下身子,双手盖了上去。

我等着他的反应。

他动都不动。

好久。

还一动不动。

我不知道该进该退了,神智也瞬间恍惚起来,又是那气息,我认得:那个下午,我的脸抵在他背上,鼻尖蹭着他的衣服。

这样敌不动我不动的僵持中,我突然意识到,他不动声­色­地改了规则,现在游戏已经由“猜猜我是谁”变为“看看谁先动”。可我撑不了多久,这大热天的,还是正午,大太阳下,我保持着一个如此耗力的90度鞠躬姿势。

认输,还是逞强坚持?

但我似乎已经没有做选择的时间了,因为身子正在下沉,意识正在渐渐离我远去…………

完全昏迷前我最后一个想法:K,他是不是故意挑下午两点让我中暑啊?

数小时之后。

理所当然地,我醒来在一个陌生的地方,发现自己躺在陌生人的床上。回忆一下发生了什么,不难猜测到,这是战士的家战士的床。

不过战士似乎不在。

我打量这房间,朴素,非常朴素,简陋但整洁。

全部家具不超过五件:床,超大,超低;桌子一张,超宽,超长;藤椅一把;竹编小衣柜俩——他衣服可真少,这俩柜子估计也就够装我半季的东西;可与此正相反,让我目瞪口呆的是碟架,五层,横霸了半面墙。这年代估计没多少人仗着互联网不使傻傻去买盘了,这八成是从前的遗留。

满满一桌的设备充分显示了他的音乐趋向与痴迷程度:合成器振荡器滤波器效果器,鼓机编辑机模拟唱机苹果机,混音台声卡MIDI键盘。外加各墙角大小音箱N只。

继续打量:麻白­色­的床单被套,麻白­色­的椅垫,麻白­色­的布编地毯,麻白­色­的窗帘——这房客素得清心寡欲。

我起身走到窗边,去证实我的猜测——果不其然,这是间平房——窗外不是半空,是个小院儿,带块田地,盈盈生长着月季花,粉红粉红的几大丛。我喜欢月季,本城市花,随处可见,四季皆开,好养活,美艳。苏老有句诗赞得直白:花落花开不间断,春来春去不相关。

“你醒了?”

我转头,他不知道从哪儿冒出来,头发湿漉漉的,皮肤还罩着水雾,看来刚洗过澡。

“嗯。”我知道自己的脸是烫的——在陌生异­性­的床上醒来的后果;还有,他穿戴整齐,可我似乎能透过衣服看到他的身体。

他的脸也红着。洗澡水太烫?可这天儿谁洗热水澡啊。他不说话,走了过来。

他每近一步,我的腿脚就麻一寸。动弹不得。他的气息也一并涌了过来,我又有点站不住了。我突然怀疑我之前晕过去到底是因为中暑,还是因为离他太近?

“你中暑了。”他停下说话。

“嗯。”

“现在感觉好点没?”

“嗯。”

一物降一物。我从小就活泼勇敢,­性­子刚烈,想当年也是一方小霸王,以大欺小无数回,如今却遇到个神,无声无息地就能制住我。他问我三句话,我只能三个嗯,不得不回答,却也说不出多一个字。

我不敢看他,偏过脑袋,目光在地面上怯怯扫荡。

故伎重演,他突然又拉住我的手,他拉着我坐到了他的床边。若不是他的手微微颤抖,我很难相信他不是个老手。

我们并挨着坐,像俩中学生,放学后坐在­操­场上那感觉,又萌动,又紧张。

我低着头,脸猫在头发后面。感谢我有一头用蜂花洗出来的潘婷式长直发,且某人在我躺着时把它放了开来,使它此刻得以垂如屏风般遮住我熟透了的脸。

这么热的天,他手还那么凉,手指顺着我手背划进我的指缝间,关节硌着我的关节,拇指摩挲着我手背的皮肤。轻如羽毛的触摸,却重如泰山地冲击着我的防线。

我有点自卑地想把手抽回来,我手背上­肉­少皮薄,相信对于异­性­,这手感是非常不好、甚至惊魂滴。我顺势瞄了瞄他的,筋骨和血管浮凸着,­性­感得不行。

战士清了清嗓子,谢天谢地,沉闷终于要被打破了。他拨开我的头发,把它们别到我耳后,“上次没来得及问你叫什么。”

“桑,尚陌。”

他点点头,“果然……”自言自语。

“什么?”

“没什么……呃,哪个shàngmò?”

“高尚的尚,阡陌的陌。”我头一次这样自我美化地跟人家介绍名字。我从前都是说,和尚的尚,陌生的陌。

“嗯。”

“你呢?”我若有所期,看着他。

“高铮。”答得简洁有力。

我喜欢这名字,硬朗,如他。

“你不问我哪个zhēng?”

“我知道。铁骨那个铮。”

我以为他会惊讶,可他没有,他会心一笑。他猜得到?他该是以为我是从昨天那三张盘得知的吧?但远不止那三张,他知道从前好多盘的下家也是我么?“其实我们还真有缘分——我昨天才知道老张以前给我找的那些盘,上家竟然都是你。”

“事在人为。”他倒是一点不奇怪。

“……什么意思?”

他没答这话,手握上了我的腕,捏着,“这么细,我都不敢使劲儿。”

我假装自己丝毫不羞涩,试图挣开他的手,他却不放,我便连他一起拉起来,拖着他走去他的大碟架,一张张一排排地看。他的收藏有点奇怪:一分古典,三分摇滚,六分电子。古典和电子我不听,从摇滚那堆来看,众人梦寐之货­色­无数,估计经手过这么多尖盘的老张,很多都没碰到过。相比之下,他卖给老张后来又匀到我手里的那些实在不算啥。我忍不住疑惑,“以前那些盘,为什么卖?”

“缺钱。”俩字吐得­干­净利落不卑不亢。

这答案,既在意料之外,又在意料之中。

他问我,“老张给你的价格都不低吧?­性­手枪那张英国无府主义的单曲,他多少给你的?”

“一百吧。”好像。

他摇摇头哼笑一声,并没说他什么价出的,“跟他那儿花了不少钱吧那时候你?”

“嗯,零用钱都花这上了。你说说,我要是早认识你,把他这个中间黑商给踢开,咱取个中间价多好,我省,你多拿。”

听我这样说,他欲言又止地看着我,最后还是没说什么。

“当时卖掉那些盘,特舍不得吧?”我问他。

“其实也不是。更年轻的时候听那些,后来不喜欢带内容、有人声的东西了。”

“嗯,看出来了,”我用眼神指指他桌子,“现在摆弄要么Techno要么Trance了这是。”

他勾了下嘴角,“那时候以为最浪漫的事莫过于不肯和体制妥协,背叛体制搞革命,不会想到任何软绵绵的东西,不会想到姑娘、爱情……”他垂了垂眼,盯着自己紧握着的我的手,加重了些力道,尔后又抬起头,“现在回想,不论当时是不是浪漫,至少那是种姿态,拥抱反抗的姿态,既不是革命也不是理想。”

“既然这样,”我也不挣了,便宜彼此占,他的手我也喜欢得紧,“那还留这着这些让人眼馋的作甚,怎么不一股脑全卖了?”

“舍得卖的都已经卖了。剩下这些,除非哪天不得已,不然应该不会再出了。怎么也留点纪念不是。”

“那你还把那三张给我?”我转头看他。

“没事儿。你不是别人。”

这话我听得很明白。我这脸蛋儿估计已经堪比大红苹果了。

他又摸我头发,把话说得更进一步,“给你,和放在这里,都一样。”

我把身子侧靠上碟架,看他。他的嘴巴翘得调皮,内眼角尖得可真漂亮,鼻子挺直如刀背,喉结滚夹着一触即发的隐忍力。

我的防线还在不在?

上次的不欢而散,他的愤然离去,我还记着,可我还想再试一次,只不过这次,我是认真的。我问他,“你真没做过?”

“什么?”他没马上领会我意思,可愣了半刻就了然了,“嗯。没。”

“…你……缺钱?”

“嗯。”他自嘲地指指房间,意思说,你也看见了我的简陋。

“上次,我的话,有点过分,”我把声音尽量放低,放柔,“你别生气了。”

室温下红晕已散的他的脸,又红了。他靠近过来,低着头,很小声,“不气了。不然昨天不会去找你。”

“可我的意思,没变……”

“………?”他不解抬头。

我鼓起勇气,颤颤悠悠地,换了个说法:

“内个,……你的…初夜……到底……卖不卖?”

把话抖出来之前,我不是没设想过他的反应。我想过他会暴怒,或像上次一样一言不发地走人,或者跟我说什么我人穷志不穷之类的话,或甚至如我所愿地,纠结一下之后对我说,好吧我卖。可这些都不是我所看到听到的。

他说的是,“现在这个时间,不能叫初‘夜’吧?”

我好半天才反应过来,­干­笑了两声。冷,够冷。

既然他没拒绝,我趁热打铁,“……那……多少?”吞吞吐吐,上次的­阴­影。要是又触怒了他,他这次不会二话不说就离开,而是会直接顺窗户把我扔出去估计。

话音刚落,他接得快,仿佛早有准备,他反问我,“你准备出多少?”

我用了五秒的时间去确定我没幻听,然后又用了二十五秒去思考他的问题。半分钟过去了,我刚要开口,被他止住。

他不让我说话,他自己说,“我开价。”

我点点头,又摇摇头,最后咬着嘴­唇­又点了点头。我等着他开出一个天价,用客观数字逼自己知难而退。

“八十。”

八十?哥们儿你说的是人民币么?可即便是英镑,是不是也太……低了?还是以万为单位?或者是金条?可不管是哪个,我此刻都肯定,我被骗了,他是在开玩笑。

“我没开玩笑。”他猜透了我,认真地接话。

我突然想起一件事,“我上次还欠你八十块钱。方子那,你付的钱,我后来没来得及给你,你就……走了……”

他点头,追债的架式,“对。你欠我的,你得还我。”

我粗粗咀嚼这话,结合当下情形,明明就是字面含义,我怎么就听得话里有话?

他趁我分神的档儿抵上来,“你主动点儿……我不会……”

我理理思绪,心想,好,我该矜持也矜持,该佯拒也佯拒了,既然你还坚持免费送上来,那我再客气就矫情了。

我问他,“打过啵儿么?”

“……嗯。”

这答案,我……挺闹心的,“跟谁?”脱口而出之后,我心想自己怎么这么多事。

“就一……”他斟酌着用词。

“女朋友?”却又不由自主地跟进。

“算不上。我和她没什么。我几乎……没交过女朋友。”

这下子我舒心了,得意了,小嘴儿咧开了,“那就先从打啵儿开始,你来吧。”我用舌头轻舔了一下嘴­唇­儿,润到自己满意的程度,踮了踮脚,闭上眼睛等他。可好半天,他也没动静。

我不得不睁开眼睛:他左手还紧握着我的手,右手莫名奇妙悬在半空,要挥拳的样子。他的脸离我不远不近两拳距离,就盯着我看,根本没有要进一步的意思。

耍我呢?!

我正要恼羞成怒,他悬空的手托起我的后脑勺,往上一顶,我俩嘴巴就贴住了。

这个吻啊——我现在严重怀疑他说他打过啵儿的真实­性­——毫无技巧可言,简直就是横冲直撞。我用手摸索着找准他脖子,想推开他说话,反而被他抓得更紧,被他慢慢向后推着,踉踉跄跄,就这样移到了床边,然后被他横空抱了起来。我不明去向,只觉得在空中高高低低了好几回,再下一秒睁开眼,就发现自己已经坐他身上了。而他,稳稳坐在床的最里面,背靠墙角。

我大气不敢出,怎么这么心慌?我又不是第一次,我明明才是占便宜的那个。

“你真打过啵儿?”我冒着被他嫌弃啰嗦的危险,没话找话。

“嗯。”他答得心不在焉,可我只能信了他。

“多大了?”我随手抓来床上的靠枕。

“21。”他很配合地偏脑袋,我把靠枕垫到他脑后。

他弓起腿,用它们抵住我的背,结结实实地把我圈在了里面。我们的第二轮舌战拉开序幕。

冷焰轻燃。

一点一点细心地吻,那么柔软那么烫。

我坐在他胯上,如此敏感的位置,想不感觉到什么是不可能的,接下去事情演变得愈发自然………

他探索着这具身体,细细地看,轻轻地触摸,仿如对待一件易碎品。

我是教导的那方,引领的那方,掌控的那方。他学得专心致志,亦步亦趋。

亲吻,抚摸,压制,吮噬,进入,撞击。每一个动作,都透着生涩,却又都刻到了我的骨子里去。

这个优等生,领悟得快,一点即通。

一次。两次。三次。

他可以出师了。

我枕着他的枕头,他把头垂直枕在我腹上,我们呈一个丁字,竟然还躺得开——非常感谢他这张比国王尺寸还大的床。

我用手摸他的脑门,伸进他的头发。我问他,“累么?”

“累。”他还轻喘着,目光穿过天花板,飘缈地定焦在那上面某个高度。

我随手拨了一下身后的窗帘,阳光唰地­射­进来,­射­得他无名指上的戒指闪着光跃进我眼帘。我碰碰它,对他说,“给我看看。”

他摘下来,递给我。

朴素如他的戒指,银质,无任何花纹的外观,里圈刻着个不起眼的S。他的名字里没这字母,再三思量,我问了出来,“今天之前,亲过几次姑娘?”

“怎么这么扫兴,问了几回了这是,”他纹丝不动,除了眉头、嘴巴和喉结,“两次吧。”

“跟同一个人?”我知道这与我无关,可我就是控制不住。

“嗯。”

“那女孩儿呢?为什么没交往?”我要是从前对沈东宁也有如此刨根问底的劲头,有些事,估计就不会发生了。

“我爱你。”

“爱她就去追。”莫不成她不待见你?

“…………”

“不对,不对,你刚才说的是……是……”

“我说我爱‘你’。”他的目光仍然投在我看不见的高空,仿佛他真的能看见那里有浮云。

K,这人绝不是新手,绝对不是。这话题转移得好,转移得秒,转移得我无言以对,只能僵在那。

我告诉自己,镇定,然后我使劲振动胸腔,弄出一个笑来,笑得肚子上的他的脑袋也跟着颤。我说,“小朋友啊,虽然男的几乎对每个跟他上床的女的都说这三个字,可这并不代表你也必须说,也不代表每个女的都想听,比如我。”

他似乎根本不在乎我这样叫他,也不看我,自顾自地说,“我是认真的。”

所谓极具穿透力的声音,一定就是他这种。我笑不出来了。

麻­色­窗帘突然飘起来,有穿堂风溜进屋里,带着月季花香,抚过桌上的茶碗,散落的书籍,年轻的身体,成熟的身体,躁动的心,尔后从后门悄然离开。

“你相信一见钟情么?”他把我从对风的追随中扯回来,“就是,你一看见这个人,你对她一无所知,她做什么,她什么­性­格,她的喜好,她的姓名年纪,这些都不重要,她身上就是有种东西一下子就吸引住你,绝不只是外表,她的身体里面好像有力量无形中控制着你,让你不由自主地跟着她,让你失了魂。”

我从前不信,可遇见你之后,我信了。就是这样的描述,把她统统换成他。

可我没说话。我不能说出我信。他年轻,不懂事,被激|情蒙着眼睛,看不到现实。我和他的差距,不只是年龄,更致命的是我的过去。每个人都有过去,可我的被打上了标签,我必须接受众人诘难目光的洗礼,而少不经事的他,显然不适合和我并肩而站。

我静静躺着,眼角有液体滑下去,滴到他的枕巾上——印着北京市第几毛巾厂的那种。我答非所问,“你自己住?”

他更答非所问,坚持自己的路线,“你不相信?你觉得我的话可笑,是么?”

好,那我换个方针,呛他道,“你都没交过女朋友,你知道什么是爱么你?你这叫什么你知道不?少年不识爱滋味,为赋新词强说爱。”

“你看过骇客帝国没?”

耳熟,“特有名一片吧?没。我很少看好莱坞。你想转移话题是怎么着?”

“我也从来不看这种片,这是有次陪别人看的,片子讲什么我都忘了,可里边有句话我到现在还记着,就是先知对内男的说的一句话,他说:‘你现在不知道爱是什么,可它到来时,你从□到骨头都能感觉到’。”

“…………”

他翻过身来,右耳和脸压上我的肋骨,目光找准一个角度绕过Ru房来,纠缠住我的,“遇见你的时候,我就感觉到了。”

“…………”那天,我何尝不也是。虽然我没那个丸。

“你哪年的?”他的手指顺着方才阻碍了他视线的圆润轮廓,划至顶端,盘旋着。

“比你大三岁吧,24了。”意识想推拒,身体想迎合,二者交战中。

“挺好。”他定住捏了一下。

算了不纠结了。过了今天,可能都不会再见面,要珍惜当下。现在他让我颤栗我就颤栗,压抑个什么劲。

“高铮。”

“嗯?”

“高铮高铮高铮。”

“嗯。嗯。嗯。”声音一次比一次近,他起身又压了上来。

我用手指划过他的肩,沉沦前还勉强可以出口成句,“怎么把自己给免费了呢。”

他的欲望返了回来,可还是耐心陪我说话,“不是收了八十么?”

我的手指顺着他的肩骨划上他纠结的手臂,实在舍不得移开,可我脑子还转得开,“那是你帮我垫的钱。”

“那你就当盘是送你的。”他开始行动。

我还想说为什么非得有一样是免费的,可脱口而出的只能是不折不扣的呻吟。

他已懂得如何进攻。

进步如此之迅速,他是天生的高手。

床是他的战场。在这里,他不是战士。

他是战神。

折腾到临近傍晚。

我套上裙子,对他说,“我回家。”

他也起身穿衣服,“一起吃个饭吧。吃完我送你。”

我想想,没什么不可以,便点点头,却见他恍然想起什么似的说,“忘了给你介绍,我兄弟。”说着把门打开,叫了一声,“飞子,进来。”

我晕,“你…你…你兄弟……一直……在门外?”音落,只见一只半米多高的黑乎乎的生物冲了进来,热情无比地扑到我身上,把窘窘出神中的我扑倒在地。

本能使然我想叫,刚要出口,只听他大哥及时训出一句“飞子放手!”,这家伙又乖乖从我身上下去了。

我打量他:深­色­杏仁大眼,耸尖的双耳,一脸锐利沉着,自信又冷漠,油黑和驼褐相辅相成的浓密被毛,我情不自禁伸出手去摸摸,呦,这肌­肉­长的,结实却不过分发达。这狼狗帅,跟他哥有得一拼。

我打量它的同时,这位弟兄也在打量我,可我俩的深情对望没持续多久就被它大哥给搅黄了。高铮扯起它的脖子,教训它,“你小子见着漂亮姑娘冲动了是怎么,下次再这样就罚你一百个俯卧撑!”

我不由得扑哧笑出来,边提鞋边问他,“它还会做俯卧撑啊?能给我示范一个么?”

“飞子,俯卧撑,来一个。”

当真啊?然后我就看见这弟兄后腿撑地不动,前肢竟然弯曲了两下,仰首挺胸的,还真有模有样。这回我真笑开了,我说,“高飞,你真­棒­!”它叫飞子,它哥姓高,它不叫高飞叫啥?

高铮也笑,“这名儿还真合适。”

我忍不住上去摸摸它淡褐­色­的胸毛,又长又密,手感真不赖。可我还没摸够呢,高飞就被他哥儿们给赶一边儿去了,“歇着去吧。”它可真听话,二话不说小步踱到一旮旯去了,边走边摇尾巴,得意洋洋的,然后往一布毯上一躺,很大爷的样子。

我看出门道来了,凑上去仰着脖子问高铮,“吃醋了啊?”

他看了我一会儿,我等着他乖乖承认,却觉着他眼里神­色­越来越不对劲儿。我反应得太慢,说时迟那时快,他已经把我给放倒在床上了,然后,非常不客气地,在他的兄弟面前,又把我给办了一次。

两个人重新穿衣服。

我的头很低,脸很红,尽量避开高飞的视线,可这位大爷偏偏看笑话似的用那俩大杏眼直盯着我。

我又转头看它哥,这位的脸更红,不过倒是知道我在看他,自己开了口,“想吃什么?”

“附近都有什么你常吃的?对了一直没问你,这是哪儿?”

“五道口。附近没什么高级的,都是便宜小馆子,你行么?”

“当然行啊。”我又不是餐餐珍味的主儿,“这儿是我老根据地啊,离我原来大学也不远。你跟这儿住多久了?”

“一年多了吧。”

我走去窗口往外眺,“这儿是不是离老张原来那店特近?”可隔着院子什么都望不着,只看得到暗黑墙头外的黯然天­色­。

“嗯,不远。”他穿好了,指着碟架又对我说,“有你喜欢的么?”

有啊,当然有啊,一堆呢,重点垂涎我找了很久的苏克西和妖­精­的那张□万花筒。可我没法开口,给钱他是不会要的,这便宜我不能占——我没打算跟人家再有下文。

我犹豫着,倒是他说,“今儿不早了,我先送你回去吧,下回你再挑。”

我想说没下回了,话到了嘴边就是吐不出来。心一横,去跟高飞道别。它很有礼貌地站起来蹭蹭我,我在心里跟它说,虽然你已经欣赏过我的­祼­体了,可我还是过来郑重跟你就此一别,日后有缘再见吧。

它似乎听得懂,更亲密地过来蹭我脖子,却又被高铮给拉开了。我笑着跟他出了门。

站院子里,他锁门,我打量这平房,不大,但竟然是个独院,简陋中有安宁。我说,“这里挺好的。”

他有点意外,“你喜欢?”

“粗糙经常比­精­致更打动我。”这话被我说得,怎么这么文绉。

他深深望了我一眼,眼里闪光,亮过天上的星——如果北京的夜空能看得见星星的话。

没走多远,我俩就到了一家新疆馆子。我认识这家,以前常来,叫了大盘­鸡­和它似蜜。自从中午美术馆碰面那会儿我俩就没吃东西,一下午又都耗了不少体力,都饿得很,愣是抢着吃完了,盘底­干­­干­净净,除了啃剩的­鸡­骨头——不知道的准以为来了俩从旧社会穿越过来的穷孩子。

我掏钱包要结账,他也不抢。我顺手给他八十块钱,他不收,说,“你请客吃了饭,这个就算了。”

我脑筋转了好几圈,“不对啊。吃饭是吃饭,这八十是你给我垫的钱,我得给你。”

“也行。那这顿饭就我请。”说着他把钱还给我,八十块又回我手里了。

“那还是不对啊,我还得给你……那个……的钱。”我意思是初夜。

他好像并没明白我指意,不耐烦地皱眉叹气,“你能不能不跟我算这么清楚?”

“可我们说好了是我买……你卖……”虽然八十真的是极可笑的友情白菜价,可总比白占便宜让我来得舒坦。

这次他听懂了。他不说话了,起身往外走。我只得追了出去。

他走得不快,可步子大,我跟得有点辛苦,跑了上去。他是真不高兴了,我看得出来,可我不想让他不高兴,他今天让我高兴了那么多回,我不能忘恩负义。

我跟上他,我说,“我说错话了。你别不高兴了。”

他不理我,继续走。

我拉住他,他没挣,总算停了下来。可他把脸别到一边,目光投放在街对角,或路灯,或行人,或来往车辆上,总之洞悉一切,除了我。

好,他不把我放在眼里,那我就自己钻进他眼里,这行了吧。我握着他手腕的手朝自己拉了拉——我可真喜欢他的腕骨——他轻微动了动,顺也不是,拒也不是,没挪地儿。我继续努力,我把他的脸正过来,再向下拉,然后使劲踮着脚,把自己的眼睛和他的对上。成功。

然后我就触高压电了。

这不是我们第一次对望,也不是距离最近的一次,可这是他不高兴的一次。原来有的人,不高兴的时候,反而电力十足。

我有点晕,扶着他的脸的双手紧了紧,把他拉得更近,主动地亲了上去,生平第一次。

我亲得非常用心,把他从­唇­齿紧闭,硬是亲成了热烈回应,大举进攻。

我们和好了。手牵着手,在路灯下走。

“你想怎么回去?”他问我。

“坐公车吧。”我想和他多呆会儿,从他这到我家,公车怎么也得一个小时。我还有一个小时。我问他,“平时做些什么?”

“上学,在家做音乐,或者出去打工赚钱。”

“哪所大学?”

“T大。”

“呀,没看出来,”高材生啊,“打什么工?”

“给唱片公司编曲。有时钱不够了也去几个俱乐部打碟。”

“……夜店?”我很难把他和灯红酒绿联系到一起。

“不是普通的那种夜店,是相对专业的。我不喜欢乌烟瘴气的环境,可没钱的时候不得已。”

“我就说么,外边那些夜店里的音乐,那根本就是Disco而已。”

“是,电子舞曲已经被白领文化彻底腐蚀­干­净了。北京的跳舞圈子其实也就短暂发达过一年,那时候我们根本不用照顾舞客的要求,他们还恨不得一晚上跟着你跑三个场子呢。”

“自己打工……交学费?”

“嗯。”他答得­干­脆。

“父母呢?他们不管你?”我试探­性­地问。

他咬咬­唇­,“我指望不上他们。我得靠自己。”

我忽然对他肃然起敬。勤工俭学的同学我不是没有过,可我没想到他也是这样的。回想第一次见到的他,身上有股子天生的神气,原来这源自于他的坚韧,对生活的不屈。

他接着说,“上次你那样气我,可我就是不忍心删除手机里你没输完的号码。你只打了7位数,后4位有9999种可能­性­。我不是没想过把每个号码都拨一次,可我……恐怕没那么多钱。”他苦笑,“所以,­干­脆直接去你家。我一连在门口等了三天,也没见着你,没办法,昨天这才去问的门卫。”

的确省钱又有效。所以我们现在得以拖手坐在电车的最后一排。

111这趟线,傍晚乘客很少,几乎人人都坐着,还有好些空位。电车驶得悠缓,途径东官房、地安门内、景山东街等等站,他眼神一直流连在车窗外,若有所思。我不打扰他,就陪他一起看景儿。闷热的七月,我内心宁静。

我们在美术馆下车。我想掏钱给他打车回去,又怕他不要,正犹豫的当口,他说,“我送你到家。”

“别,离得很近了。不早了,你快回去吧。”我嘴上这样说,手却依旧牵着他的不放。

“没事儿,我骑摩托回去,快。”他也丝毫没有放手的意思。

“啊……对了,你摩托是不是还在美术馆?你那会儿怎么把我运到你家的?”

“呵,打车啊。你都晕了,我怎么载你?”

好吧,送我回家,第二次,最后一次。

这一路竟然有微风。

到了家门口,他把手机递给我,“这次你把号码输完整了。”

我低头,很没底气地说,“我们不要再联系了。”

“……为什么?”

为什么?因为我配不上你,因为我对你很心动,因为我不想只跟你玩玩,因为到时候我会抽不出来,“因为我有男朋友了。”

他沉默了。

我忽然意识到一个问题,于是战战兢兢开口,“你是不是在想,我是个很坏的女人,有男朋友,却和你……那个?”我虽然编了谎话,可我并不想给他留下坏印象。我在乎他,我想让他记忆里的我,和他初次的□一样,单纯美好。

他还是沉默。

我沉不住气了。我坦白,“我没有。”

他仍然只看着我,不说话。

我继续坦白,“没有男朋友。”

他松了口气,点点头。原来他是在赌。

“输号码。”不放弃。

事实是,“我们……不可能……我是离过婚的人……我和你……不可能……你懂不懂?”

“输号码。”

“你别任­性­。”

“输、号、码。”

我接过来,认命地输完,递还给他。然后听见自己的手机响起来,又断掉。

他满意地点点头,收起手机。

该说再见了。

我却说不出口。他的魔力又罩过来,我只能站着,拔步不得。

他把我揉进怀里。

好一会儿,他的声音穿透厚密的发丝钻进我耳朵:

“我今天,很高兴。那个……我很喜欢,很喜欢。”

作者有话要说:OMG,这一天竟然用了三章来写……

如今我看男人,看的是骨头。看骨骼骨架,看骨气风骨。

真正的美男子,必然要有副好骨架,这是基础,是必要不充分条件。身体的骨架要有黄金比例,再往上充血填­肉­,才造得出堪比希腊诸神的完美身材。骨架不及格,任凭肌­肉­练得再好,都只能是个菲尔普斯。面孔亦然,骨骼凸凹有致,才雕得出深邃的眼,塑得出­性­感的腮。这是外在。

风骨是内在。他可以没有顶尖的头脑,可以没有权贵的家世,可以没有广博的见识,可以没有高薪的工作,但他,一定要有骨气,一定。

高铮显然通过了这两关。他的骨头,不论品相,还是内髓,都足以令我沦陷。或许对风骨的审核仍需更长时日,可在骨架上他可谓翘楚——我下午看得摸得清清楚楚。

我躺在床上想:我得离开,在完全掉进去之前。

他是白纸,我是油画,我俩不可相提并论。他年轻,他不在意,他需要好画家去上­色­,他的眼里只看得到激|情,看不透未来,我不能像他一样盲目一样不懂事。若我还豆蔻,若我还清白,我会疯狂地和他钻进火里。可如今的我,负担不起他。高铮他不该是我的。

有种爱情,来不及开始,主角就失恋了,因为她必须选择退场,必须的。

身上还染着他的味道,这个夜里我很晚才睡着,可我睡得很好。梦里遇见机器猫,我说,借你的时光机给我用一下。它很慷慨。我兴奋地跳了进去。

时光机带着我在隧道里向着过去飞驰,飞了很久。我问它,怎么还不到?它说,好几年的光景,路途比较远。

后来飞得我都昏昏欲睡了,才见到出口,我立马­精­神抖擞,蓄势待发地跳了出去。这一跳,我猛地睁开了眼,看看四周,我的卧室我的床,睡裙还是昨晚穿的那条,桌子上的盘是前晚他送来的那些——看来我穿越失败。

日上三竿。完美的星期天。

我直接去厨房,妈说午饭快好了,却没见着老爸,往常这时候他都帮忙的,我便坐下问她,“我爸呢?”

“去和你张伯伯下棋了,我刚打过电话,就快回来了。”顺带又问我,“你最近和那个张一律,怎么样?”

“噢,还好,还那样。”我伸了个懒腰。

“昨儿是跟他出去了吧?”她说得挤眉弄眼。

“没有。不是他。”

“不是他?”她调子立即高了八度,勃然变­色­,“那是谁??”

这转变让我莫名奇妙,“……说了你也不认识。”虽说她前晚刚见过高铮,可我觉得没必要跟她提这段来龙去脉,反正又没下文。

“尚尚我告诉你,你、你可不许给我胡来!”喑呜叱咤,疾首蹙额,目光如炬,她这是怎么了?“女人,到什么时候都要自爱,都要珍惜自己!什么时候都不能破罐子破摔!”

我有点摸不着头脑地心虚,“妈你瞎说什么啊,什么意思啊,我怎么不自爱了?”

她瞅我了前胸一眼,把我往卫生间推,睚眦着闪烁其词,“自己照镜子去。”

我这才意识到点什么,“啊”的一声跑进去,果然大镜子里,见得那睡裙低胸处,半露出深深一块瘀紫。扯低领口,更多入目:轻吸出的浅粉,重吮出的深紫,从双|­乳­,沿着下肋,蔓延至腰腹……

我去换了件遮得严实的衣服,满脸通红地去饭厅,老爸已经回来了。我刚坐下,就听他诧异,“是不是空调开得温度太低啊,小陌觉得冷?”

我妈­干­咳了两声,并未接话。

“不是,爸,没事儿,不冷。”只默默吃饭。

这事就这么过去了,妈没再说啥,可她把张一律又扯了回来,“这人怎么样,你自己考察我不放心,哪天带他回来吃个饭。”

“哦。”我应付着,使劲往嘴里添米饭。

吃过饭我回屋里呆着,觉得身上那斑斑痕迹仿佛都烧了起来,直觉驱使我开手机,果然很快传来一条短信,发送时间为昨天夜里两点半:“床上有你的头发。”

我怔着看,狠狠克制着心的碎片挣扎着想复原的欲望,没回复。

有电话打进来。是张一律,他把我拉进现实。

“嗨。”我尽量语气愉悦。

“下午看电影去好不好?”

好像和他在一起,除了吃饭,就是电影。他们那代人谈恋爱,大概就这些花样。我告诫自己:相比于白纸一样的高铮,成熟稳定的张一律更适合我。我这身价,他已经是个好选择。

见了面,我问他,“请问张大人,您还会其他的么?跟您一块儿,除了饭馆和影院,就没去过别地儿。”

他倒是一点不尴尬,“你也许觉得我这人平淡笨拙。我不愿意玩花样,尤其对真心喜欢的人。”

“哦对了,还去过□。”我忽略过他的刻意暗示。

“好,既然你把话题转移到□,那天,我们还没说完。”

“说到哪了?”我对那晚最深的印象,就是在大大的毛主席像下听到一个男人一边缅怀过去,一边深情告白。

“我请你给我机会追求你,可你说还需要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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