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剿总”总指挥叶肇在南雄县城召集辖区各县长和军队团以上军官举行军事会议。
在重兵把守的县政府,叶肇抽着烟,咳嗽几下,吐了一口浓痰,说:“诸位,今天我叶某人把大家请来是有要事传达。大家都知道,###近年来十分猖獗,正举兵南下,将我广东民众陷于水火之中,根据上峰的指示,决定大力实施扩编地方武装的计划,阻止###南下的步伐。因此,粤赣湘边区剿匪总指挥部规定每一个区必须成立一个相当于一个步兵连的自卫中队;特殊困难或人口较少的区可成立一个小队或两个区合编一个中队,但要事先报告批准;各县设一个自卫总队,若干个大队等。自卫队员均由各乡壮丁选派,主要是抽调预备兵役充当,以最小的三等县计算,自卫队人数不少于1000人。自卫队的任务是对付中共游击队的活动,解放军南下时参与国民党驻军的阻击作战,而一旦阻击不成,我们这支队伍就成为我党打游击的主要力量。大家清楚我讲话的意思吗?”
“叶总,清楚了。”有人嚷道。
“清楚就好,我继续讲下去。自卫队的粮饷和武器装备等一切费用,概由各县负担统一筹划。为此各县都成立了一个筹给委员会,主要是向各户征收自卫队食谷、购枪谷,以及抽收各项捐税。一般户每月缴自卫队食谷10斤以上;一次过摊派购枪谷100斤以上。”
“报告叶总,老百姓如今日子不好过,连自己吃的都没有,哪有什么粮上交啊?”有人大声说。
1.蒋介石苟延残喘的“应变计划”(2)
“这我不管,哪个区、哪个县交不上粮,我就拿你们是问,懂吗?”叶肇大声地回答着,在他的权柄下,要“搞掂”一个人,容易过“借火”。
这大规模的征粮征款行动,使本来就贫困交加的农民更加雪上加霜。而所谓价领的枪弹,原是“公家”的东西,不过是借此勒榨人民血汗,以中饱私囊。自卫队需要的武器,除各地自行向私人购买和借用外,主要是向广东保安司令部价领。按种类定价,一支普通本国造的旧步枪,价值约1000斤谷左右,因而大大加重人民身上的负担。另一个筹款方法是大开烟赌,从中渔利,群众不仅遭受盘剥,还深受鸦片毒害。
贫穷和毒瘾使粤北人民在水深火热中痛苦呻吟……
国民党当局的广东“应变计划”是在1949年4月下旬开始实施的。那时,国民党政府已迁到了广州。
余汉谋和薛岳根据国民党的“游击战争”计划,采取了三项措施:
一是缩小行政专区范围,增加专员公署。如将原辖13个县的韶关行政专区一分为三。韶关专署,下辖南雄、始兴、曲江、仁化、乐昌、|乳源六个县,专员龚楚;英德专署,下辖英德、翁源、清远三县,专员薛汉光;连县专署,下辖连县、阳山、连山、连南四县,专员李楚瀛。并且规定各专区自成一个游击区,专员即游击司令,和###周旋。专区缩小后,便于“剿总”指挥掌握,兵力可化整为零,也可化零为整。
二是调整组织编制,规定原来的地方武装团警,保持自卫中队、大队的组织,由各县长兼任总队长。原则上规定专员以上各级干部,要以本地人充任;各县地方武装的活动范围一般不离开县境,特殊情况下可由行政专员(即游击司令)调动或集中使用。
三是规定了补给和联络办法。明确各县武装转入游击活动后的给养,统一由各县自行解决,强调所有能够使用政权的地区,都要照旧执行国民党所颁布的政策法令,继续收粮收税。同时规定了各县同“省府”和“专署”进行无线电联络的密码和对空联络记号等等。
1949年8月16日。广东省政府会议厅。
国民党广东省政府第12届委员会第46次会议在这里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