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翩然当然也听到了那些传闻,但她并没有放在心上,也没有刻意“避嫌”,和沈炜拉开距离。
在班上,她太孤独了,需要朋友。而且,沈炜拥有她所喜欢的男生的特质,温和、善良、斯文。他身材中等,一米七三高,皮肤白净,眉眼和顺。不算帅,不算酷,通身透着一股浓浓的书卷气。
这种男生无论作为朋友,还是恋人,都让人觉得安全妥帖。
和这个年纪的女生一样,叶翩然也会偷偷地躲在被窝里,打着手电筒看言情小说。但那时候,爱情对她来说,还是非常遥远懵懂的一件事情。她只知道,自己很喜欢和沈炜在一起。这种喜欢其实友谊的成分更多一些。
沈炜写得一手逸兴遄飞的好文章,是极少数文理俱佳的男生。也许是志趣相投,也许是惺惺相惜,他们之间有很多可聊的话题。
虽然从来没有相互表白,没有说过“喜欢”这两个字,但彼此却神契意合,相见恨晚。
就在此时,叶翩然收到了一封情书。
它夹在她的语文书里,粉红色的信纸,泛着淡淡的清香,落款是让她脸红心跳的两个字——沈炜。
她霎时明白了几分,连忙抬头看看四周。缪可言正和杨汐在谈论高一男篮比赛,两人眉飞色舞、兴奋异常。陈晨呢,趴在桌子上,睡得不省人事。
叶翩然心里既慌乱,又有点小小的羞涩。好不容易等到下课,她拿着那封信,一口气跑进厕所里。信只有一百多字,简单而热烈地阐述了对她的爱慕之情。在信的结尾,沈炜说:“如果你也喜欢我,今天中午一点半,请到学校后面的大操场右数第十棵树下等我,不见不散!”
叶翩然把信反反复复看了很多遍,沈炜居然真的会喜欢上她!她呆呆地蹲在厕所里很久,等到上课铃响,才慢慢地站起来。因为蹲得太久,腿部严重缺氧,她感觉自己像是踩在巨大的棉花团上。
回到班上时,她特意瞥了沈炜一眼,他也正好抬头看她,片刻的视线交流,让叶翩然的心怦怦狂跳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