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我遇见了我的王子了,可是,我不是灰姑娘。”
她一页页地看着,看完了十几本日记,发现这五年来的每一天,他都有出现在自己的日记里,她承认,她痴了,她爱他,爱得那么的痴狂,那么的走火入魔。
那么的爱如膏肓。
她不仅病入膏肓,还爱如膏肓。
她甚至透过日记,就数出了安许五年内一共来了金色年华多少次,没来一次,她都会见到他,她边咳嗽边数着,生怕数错了,她数的结果是五百一十六次。
这五年来,他来了金色年华一共五百一十六次,她见到了他五百一十六岁。她使劲的捶打着自己的头,自言自语地说:“不会的,怎么会只有这么少的呢,不会的,是我记错了吗?”
她就像是自己每天都见到了他一样,可真正他出现在她面前,除了求她陪客人喝酒,就是求她找白小染了。
可是那也是欢喜的,真真就觉得是欢喜的。尤其是上一次,他陪着自己在包厢里抽了一个下午的烟,他从不抽烟的,却在朵拉的面前抽烟。尽管知道他是在为了寻找另一个女人而烦恼,但是朵拉固执的认为,她是第一个看到季安许抽烟的女人。
她想着那个留在包厢地毯上两个相依为命的烟洞,就觉得离他是那么的近,近的有些近乎局促不安了。
朵拉在昏黄的灯下,开始写她的最后一篇日记,准确的说,是遗书。她没有写个特定的谁看,那封遗书,更像是自己孤独的告别。
是的,她就要死了,却没有个可以告别的人,她甚至都不知道自己死后,会不会有人怀念自己。那些嫖客们是会怀念的吧,会想失去了一个很会挑小姐的妈咪,季安许会怀念吗?至少在客人闹事的时候,没人陪酒的时候,他是会怀念自己的。
世界上,终究是少了一个会喝下三瓶白酒的女人了,这个女人是死于烟和酒。她望着自己镜子里面卸去浓妆后苍白的脸,自己都觉得有些不可思议了,病来如山倒,真的就是这样的快,自己曾鲜活的爱过,奔跑过,不多久就会烟飞烟灭。
我不怕死,可是我怕我再也不能爱你,朵拉想,是不是我死以后,再也不会记得,朵拉,曾深深的爱着季安许,并且是一直.
她的字在这些年的锻炼下,写得很漂亮,但是字体里总能看出几分瘦弱的悲凉。朵拉开始一字一字的写着自己的告白,写几个字,就要停下来,不敢往下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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