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眼睛里分明露出了失望和沮丧,方才的神采奕奕化为乌有,仿佛从未存在过。在这不良情绪的影响下,热情转变成了厌憎,就使得这本来只是简单的交易有了不快的氛围。
他散漫地将创可贴扔在桌面上,两眼仇恨地盯住我,从口里挤出了简洁的几个字,表明了它的价格,以及让我快点滚蛋的意图。
我完全服从了他的命令。
走到店外,冷不防被李佳踢了一脚,刚好踢在胫骨上。
李小龙在《黑带》杂志上讲过,女人在夜里外出,被色狼从后面拦腰抱住而无法脱身时,最好用高跟鞋踢在歹徒的胫骨上。胫骨容易受到伤害,而且一旦被伤,就会疼痛难忍,行动会受到限制。
此时,李佳就踢在我的这个部位,用她那硬质锐利的长筒靴。
我的肉体完全无法独自承受这一重击,只好将疼痛的一大部分转移给了灵魂,灵魂对此的反馈则是怒气,是通过双眼的渠道发泄出来的:“为什么踢我?”
“你知道的。”这一句外国电影中的台词,企图把我的所有疑问直接扼死。
“我知道什么?!我什么也不知道。”我顿时恼火了,声音也洪亮了很多,有燃放炮仗的感觉,这声音在寂静的街上壮大声势,有些浮夸。
“你心里想的东西实在是太肮脏了。”她小心翼翼地说。
“咦?”
“你一进去,他就拿出了那个。你一定经常来这里买那个。”她想了一会儿,才弱弱的说了出来。
“晕。我第一次来他店里买东西。天才知道那个混蛋的脑子里到底想些什么。那个蠢货,混蛋。”
“你觉得,我很容易做你的女朋友,一定是个很随便的人。对不对?”她低着头说话,声音淡漠飘忽。
我不理睬她的顾虑,将创可贴贴在伤口,拉着她的手往公园走去。
“你真是胡思乱想。”走了一段路,我才漫不经心的吐露出这么一句话。
她跟在我的身后,好像是低着头的,一直沉默无语。从她手上传来的感觉分明告诉,她已经释然了。方才的压力无影无踪,刚才的闹剧也像是幻觉而已。
“今天早上,我写了一首歌,准备念给你听。”我竭力让自己的语气欢快些。
“为什么不是现在?”她诧异道。
“到公园里吧。那里有比较棒的氛围。”其实,我并没有准备什么歌词,只是想哄她高兴,准备在通往公园的路上酝酿。
“为什么不是唱给我听?”
“我不会唱歌。我没有一副好嗓子。”
“好吧。”
到了公园,她一定要我站在石凳子上念。天啊!这个折磨人的建议。
“为什么?”
“因为有氛围啊。”她狡猾的一笑。
我站了上去,享受着痛苦,念道:
耳边太喧闹飞鸟吹响了号角
风端坐花梢摇落香絮知多少
光线跳明媚笑阳光在招摇
这一秒才知道是睡了懒觉
此时虽大好被中却少了柳腰
梦神不要吵乱把她名字宣告
君王怎可忍把江山全抛掉
臣子恨那能敌一朝红颜老
在人世奔劳心儿异变成碉堡
要张弛有道才懂人生的美妙
香絮飘啼鸟闹她低眉浅笑
睡懒觉才偷得这半日逍遥
幻梦般奥妙你可曾全部明了
庄子枕上笑化蝶在花丛里绕
谁知晓这此时不是梦中跑
皮囊消才明了是睡了懒觉
皮囊消才明了是睡了懒觉
“怎么样?”
“不好。”她不假思索的回答道。
“怎么不好?”
“我感觉不好。”
她的回答令我无可奈何。
她沉吟了一会儿,才缓缓地说道:“我想你一定觉得末尾不错。你啊,总是喜欢把胡思乱想当做高深。”
她一副很了解我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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