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的第一件事,就令我厌烦。军训是入学的第一件事。我曾经向往过军人生活,但是,小小的憧憬被军训消灭了。
据说,教官们来自炮兵营。关于这一点,我深信不疑。我们的教官,说话像是炮鸣,震耳欲聋。在第一个上午,我勉强坚持住了。
声音过大、无聊的走来走去、机械的立正稍息、与别人的动作保持一致。对于我而言,无异于肉体和灵魂遭受严刑拷打,翻来覆去地折磨。
经历了军训,我有了奇妙的想法,如果犯了罪,要被枪毙的那种,别判我死刑,干脆逼迫我参加军训吧。
下午,我告诉教官,本人自幼体弱,运动时间稍微一长,左膝盖就会肿痛,行动困难。为了证实并未说谎,我一瘸一拐走了几步,不能显得太严重,不然太假了。即使教官知道我是在装假,也不可能驳回我的申请,毕竟他为了博得那些无知女生的好感,已经下了不少功夫,不可能为了我这个不起眼的家伙,毁掉曾经的努力。
最终,他只能哑巴吃黄连,满含怨恨看我离开。我的离开,激励了一些不堪忍受军训的家伙。依照教官的吩咐,我必须要坐在看台上,陪着他们训练。他用了‘陪’字,分明是在暗示我还在他的掌控中。
我老老实实地坐在看台上,即使要上厕所,也要向他打报告。他用这个方法,是由于太不了解我了。
对于我而言,几个小时坐着不动,一句话也不说,家常便饭而已,以前用于看书,现在是神游物外,思想乱闯。
我是乐在其中的,他也是如此。他沉浸在虚幻的胜利中。
有些人见我舒服如此,羡慕不已,向教官打报告,申请退出。他们没有找到比较好的理由。教官心中的怒火早就囤积了满仓,只待狠狠爆发一场。
他们的理由简单而又简短,注定了失败的惨剧。他们说,不想军训了nAd1(教官没有说话,只是用身体的一个部位做出了强烈的回答,很简短,不幸的是,比较粗暴,一脚一个,把他们踢回到队伍中。教官的粗暴,让自己在女生群中的人气猛然下降,像是瀑布奔流而下,亲脚毁掉了前几天的苦心经营。
在刚来那天,他自我介绍说,年少时不爱学习,喜欢开摩托泡妞,曾经把老师揍得蜷缩在角落里痛哭。由于他的外在形象好,这些被那些无知的女生当成了幽默和狂放不羁,就连他那说话声音震耳的缺点,也成了男子气概的象征。据不完全统计,就在他来的第一天,有六个女生做了要和他私奔的梦。
然而,这一切都不复存在了。那群傻货被踢后,就经常散布谣言,对象便是那些女生,说他有严重的暴力倾向,尤其是对待女生;说他喜欢捆缚和鞭打女生;还有人说他是同性恋,甚至有人说他是阳痿≤之,在那段时间里,各种关于他的不堪入耳的谣言四散开去,像瘟疫广泛传播。
女生看他的眼神,不再满溢爱意,像是看到了一坨狗屎,嫌弃和憎恶就像是核辐射,对他唯恐避之不及。
他尝试各种方法,企图挽回美好,比如,他说话的声音小了很多,比以前和颜悦色了。然而,这一切换回的,只是失望沮丧。他终于精神不振,在回部队那天,是灰溜溜的倒霉相,像极了丧家犬。
他是不幸的,付出了辛劳,却未能得到应有的收获,由于这些傻货的捣乱和幼稚。
在比赛那天,我班的队列乱得像一群人突然遭遇炸弹的轰击,一下子四散开去。他苦笑说,这下全完了,倒数第一没跑了。
也许老天可怜这个家伙吧。其它班更是糟透了,最有趣的应当是二班,队列很快过去了,却留下几十双鞋子。结果出来了,我班排在了第二,是正着数那种。
本应严肃的军训,那年却变成了一场闹剧。
这个高中不是重点高中,但是,就名气而言,足以与重点高中一拼高低了nAd2(
校长是个四十岁左右的男人,微胖,走路时喜欢高昂着头,像是骄傲的鹅。他的口头禅是,这要付出血的代价。
学校名气很大,是由于曾经付出过血的代价。我上初三时,这个高中出了人命案子,死了两个人,一个女生被jian杀,那个凶手被判了死刑。于是,这个原本默默无闻的学校顺理成章名声大震,被人口口相传,最终人尽皆知。
据当时的班主任说,这个凶手和被害人是同班同学,而且是要好的朋友。两人的成绩不相上下,经常交替坐全级第一的宝座,有考取名牌大学的可能,被学校精心呵护。一个家徒四壁的穷光蛋,偶然发现了一块儿金元宝,总是小心翼翼的,生怕给弄丢了。学楔门为他们每人安排了一个单间,是紧挨着的,为了让他俩交流。
在五一期间,这个男生以讨论问题为由进入了女生的房间。可能是对这个问题厌倦了,或者是讨论结束了,男生要求更换问题。男生开始试图在与对方在肉体方面进行深刻的探讨。这个女生对这个课题毫无兴趣。男生固执的认为这个研究极具价值,必须要彻底进行下去。于是两人就决定以拳击赛的输赢来决定,输的一方必须要彻底服从胜出者。在比赛过程中,由于男方技术性失误,使女方的肉体和灵魂发生了分离。灵魂已去,肉身还在,男生面对此种残局,表示不达目的,决不罢休,逼迫女生的肉体服从了自己。
女生的灵魂太过恐惧,不愿意回归肉体。肉体被抛弃,自暴自弃,走上自我毁灭的不归路。
男生惊慌失措地逃走了,只留下女生的肉体在不断自残,由于天气逐渐炎热,终于被成群的苍蝇所觊觎,成群的苍蝇招引来了老师们。
没过几天,这个男生就被捉住了。这次的破案迅速,绝非警察神通广大,实在是罪犯太愚蠢。他惊慌失措,没带分文就逃走了,藏了两天,终于是饿得失去了理智,竟然到饭馆里吃霸王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