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月会永远记住这一天,算是生命里立了一个碑。
池门城到的时候,探访昭月在郑家的房间时,她匆匆从浴室跑出来,满脸是水还没有擦干。她早上早洗过一次脸,这一次是洗净脸上的睫毛膏、眉粉、唇膏。
“到现在才起床?”都中午了。
昭月对着男人那灼热目光倏地就红了脸,都没开始解释,男人顾自抓住了把柄似的或是为自己到来的日子她却这么懈怠生了气,不无嘲讽地看向郑乔伊:“到了你这里就堕落成这样。在我那儿她可起得和我一样早。”
郑乔伊一笑:“平时昭起得一样早。今天又不是什么特殊日子,天这么冷,偷一下懒咯。年轻人爱睡懒觉很正常嘛。”
两个男人斗嘴的当儿昭月已跑回浴室,怕脸上有残余痕迹。
“昭,收拾完了下来。我们楼下等你。中午一起出去吃饭。”
其实昭月今天起得挺早,看书练曲——是的依旧看书,不看书心里总不踏实。后来,走到镜前,端详自己,从头到脚打量,二十三岁,事业等待着落,没有一项大功绩大能耐,频频遇上不寻常的男人,然后稀里糊涂被他们宠。忽然想到化点妆,以示对池门城到来的郑重迎接?再后来,觉着这样的自己太怪,惴惴不安的,最后索性把妆洗了。最后站到男人面前的陈昭月,脸上仍是有清透的祼妆,抹了一款颜色稍淡的唇寇。
唇寇。从来只涂透明润唇膏的女孩子这回涂了唇寇。原本红润的唇上镀了莹莹的一泊光泽。池门城眼尖,可看出来了,于是凝着看,眸色深了一丝。不要说来了郑家后更爱漂亮了?郑乔伊也注意到了,那算很自然的色泽,但效果毕竟比润唇膏好。平日都不做这种修饰的,今日因为池门城?
昭月低了头,装作整理自己的袖子,袖子平平整整的,于是看看衣襟,看看裤子,看看靴子。这种男人的眼睛就是可怕,连这么点细节都注意上,心里会意就行了,偏要盯着看,多让人难堪。
那一日,三人出外吃饭,最后却是昭月独自逛商场,难得她有兴致,男人们却永远没兴致的样子。两个男人有太多事要谈,家里也不见得方便,总怕昭月撞到。
“方佩蓉为什么来找你?”
池门城一直记着郑乔伊那晚的话。方佩蓉做客雍城,尽管事后证明与昭月无关,这仍够稀奇。乔伊微有难色。池门城一眼就明白过来,嗤嗤笑:“你看,这一群人里还是你和仲鹤最讨女人喜欢。”
“少说废话。”
“新年回方城你必然待她不薄,不然,人家怎么可能千里迢迢赶过来看你。”
二十年里彼此没有私交的一对人,也就这些路数。但,就如郑乔伊所说,“当年没动心,现在都老了还动心?你太高看我。”
那么,不拒绝与人家接近,必然有其他原因。池门城顿时凝了神色:“不要告诉我与她走近是因为曼殊的事。”
可不就是为了曼殊,为了昭月。一个二十多年爱慕自己的女人,彼此深入了,总能探到一些蛛丝马迹。“我怕靠你的计划猴年马月才能查清楚——”
“那么靠你出卖自己就可以成功?”
“我自然有我的分寸。”
“你以为方佩蓉是只有脸蛋没有脑袋的女人?她再爱你,曼殊昭月的消息是她们几个女人放出来,关乎利益存亡,她会为了你出卖她自己?”
“你也不要以为我对她只用皮相不用脑筋。做朋友总比做陌路好,关键时刻,或许就派上用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