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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我一定忘不了我对那本书的印象,找到了就能马上认出来,别说是用眼睛找了,甚至仅仅用鼻子闻,趴在地上像条土狗一样闻,估计也一样可以找到,然后拿去向主人交差。《麦克白》对白的重要­性­,想当然不言而喻,这位已经是一副豁出去不找到死不罢休的架势了,所以我必须要找到它。

“你那边有吗?”

“不,怎么找也找不到,怎么找也找不到。”

“是吗,看来不在西边,来东边跟我一起找吧,反正不是在上风向。”

其实找一本书的话还值得我们去庆幸,《麦克白》不可能被风吹出这个秘密基地,这点我还是有足够信心确定的;那本书,只要我们一直像这样,找下去肯定有那么一时会找到,毕竟书是实体,是实实在在存在于世的东西;它不像那些天我们做过的如此单纯美好的幻梦,想去追寻,可是又追寻不到,于是就放弃了追寻。

做梦永远比圆梦容易得多。

对一个人来说,一辈子里注定会时不时的去寻找一些他们自身周围所不能提供的东西,要么他们以为自身周围的世界无法提供,所以放弃了寻找,要么他们甚至在还没有真正开始寻找前,就放弃了。

不知不觉想起了某人的名言,但我记不清究竟是塞林顿还是叔本华说的了。因为寻找书的工作无聊至极,我找到一半情不自禁有点走神了,虽然冻得发红双手仍在地上摸索、不停刨着刚落下来的新雪,脑子里却不再想着那件事;我就像个上了发条的机械人一样,条件反­射­般的重复着手中的动作。

“啊!好疼!……什么东西……”

突然手指尖传来钻心的疼痛,一下把我震醒了;我迅速抽回来手,一边仔细的揉拿一边查看受伤了没有。还好,只是被硬物磕到了而已,指甲完好无损,不过到底我撞到了什么东西;与此同时我心中纳闷着,用没撞伤的左手将那块硬硬的东西挖了出来,捧在手心冰冷刺骨,原来是一块冰。

奇怪,这里怎么会有冰?

秘密基地里没有河、湖一类的水源,因此绝不会生成天然的冰块,融化后又凝固的雪想要聚合成这样未免太过勉强,况且这块冰的体积不小,足够能占全我的手掌,估计是从一块整体的冰块上分裂出的,我可以从它的边缘摸出明显的棱角来。

那究竟是谁把这块冰放到这里来的?

纵然我有好几个问题想问,现在却不是那时候,就算问白也有十分大的可能得不到答案;再者说,我似乎已经找到了白丢失的那本《麦克白》,完全出乎意料,竟然就在我挖出的那块冰的旁边,三四寸的范围内!书被掩埋在了极薄的一层雪下,因为是平放着,所以从表面看上去时毫无痕迹。

才看到我就欣喜若狂的一把将它抓在手心,还难以置信的一边望着,一边低声惊叹着“不可思议,不可思议”;我的表情已经出卖了我的感情。真的是,找到这本书纯属运气,若不是我偶然之间挖到了这块冰,兴许永远都发现不了。

“白!我找到了!你的《麦克白》!”

“在哪里!?快让我看!”

我的大声惊叫唤来了白,马上丢下手中的白雪猛跑过来,因为风在身后推着她,差点冲过了头,直接一头撞进松叶林中。白跑过来的一瞬间,我看到了她露出了前所未有动作幅度最大的神情,不禁有点意外,可当她从我手中终于亲手拿到了那本书的时候,神­色­已经可以用夸张来形容,不是喜上眉梢,不是喜出望外,她的喜悦早已笔直而升冲上了云霄,爆炸­性­的通过表情急速扩散,同时也传达给了我。

“是真的!……太好了……”

“没有比这更好的事了,太好了……”

“嗯,谢谢你……”

但随后不久,白就用双手捂住了脸,遮挡住那让人看了就心神愉悦的神情;不是,她只是在亲吻她的书本而已,因为对她而言实在太宝贵而­精­心呵护,亲完后还捧到脸上紧贴着,闭着眼睛,一边流着感动的泪水,一边用左靥上每一丝的毛孔感受着牛皮纸的触感,缓缓摩挲着,仿佛想要将它融入自己的身体。

“真没办法……”

这幅样子,简直比对待爱人的方式更要温情,瞧得我甚至开始羡慕起那本特别纪念版《麦克白》了。真稀奇,人居然会羡慕一个没有生命的物品,莫非我真的变成罗密欧了不成?那个对朱丽叶的手套大发嫉妒心的怪佬。

我伸出两手绕过白的脖子,轻轻搂住了她,往后一拉,让她靠在我的胸膛上休息。不管怎么说,最后能找到就好了,毕竟我也是为了这个目的才留下的。艰巨的任务一旦完成,绷紧的神经就立刻放松了,我两腿忍不住的发软,因没控制好力气一ρi股坐在了地上。我的手也将白带了下来,小姑娘晕晕沉沉的,感觉一点反抗之意都没有,当身体终于得到喘息之后,顿时摔散了她的疲惫,小脑袋枕在了我的右肩上。

我们两个人筋疲力竭的坐在雪地上喘息,却连自己的呼吸声都听不到,因为寒冬的咆哮湮没掉了所有非他的声音,漫天遍地的飞雪也助纣为虐,帮着它吸收掉所有人的音信。我担去降落在身上的雪花,抬起右手挡开那些烦人的风,然后将嘴巴缓缓贴近白的耳朵,只有像这么说话才能让她听见。

“话说我啊,也曾经像这样拼命寻找过遗失的东西呢。”

“嗯!什么!?”

白的耳朵似乎是她的敏感地段,感觉到有热气呼过来立刻打了个激灵,惊呼一声,不小心被吓到的她扭过半张脸回来看着我,又用手拨拉着耳朵旁边的头发,想要用不长的鬓角稍微挡一下;由于刚才的缘故,白的脸­色­也微微红了起来。

“你……你丢过什么?……寻找……”

“我啊,曾经丢失了自己的初衷呢。嘛,说通俗点就是自己的梦想,因为以前种种的挫折,放弃了,丢掉了,等到后来总算意识到那有多么宝贵之时,想再度找回来已经十分困难了。不过,最近我终于把它找回来了……”

每个人的梦想就是每个人体内潜在的能量,而且每个人都有自己潜在的能量,只是这些强大的能量,在幼年时期很容易会被习惯所掩盖,被世界所迷离,被时间所­干­扰,被惰­性­所消磨,结果反而成了负担,人们只能将它丢弃掉。实体的物质丢失了,能够再找回来,但梦想一旦丢失了,几乎就是再也找不到的。

除非,产生一个所谓的契机,能帮助人彻底回忆起来,自己的初衷是什么。

“那么,你的梦想是什么?”

“我的梦想啊,是当一名能写出经典作品的作家哦。”

“作……家?”

“你问我长远的梦想是什么,现在我用自己的话回答你了。”

没错,毫无疑问这就是我的初衷,是在金黄­色­的麦田里奔驰的、头戴着红­色­猎人帽的守望者,也是我曾忘记,尘封在过去的岁月中的美好愿望。我的契机就是社长。直到遇到社长后,我才回忆起了自己当初尚还青涩的梦想,抓了了那柄破旧的猎人帽,担­干­了上面的灰尘,将其重新戴在了头上。

——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我知道这未免有些异想天开,可我真正想做的事就是这个。

“嗯,谢谢你告诉我。”

“别说了,咱们回去后再说吧。”

我扶着白从雪地上站起来,四周张望着静谧的针叶林,虽然天­色­已晚,周围一片黑暗,但总算还认得回去的路,闪长岩石较为尖锐的边缘所指的方向就是回去的方向。我没打算多说话了,亲自带头准备往回走,可是在迈出脚步之前手却被白抓住了;不知怎地,她好像还不肯走的样子,依旧站在原地,头上、身上落满了雪花,当我回身去看她的时候,这位正抬头仰视着我,一边说了话。

“让我先告诉你,我短暂的梦想吧。我最近想在圣诞节实现的梦想,也可以说成是愿望吧,我、我想让那个坐轮椅的小孩子,他的病可以治好。”

知道什么是初衷梦想的标识吗?就是当人在述说它的时候,可以不加任何掩饰和感情­色­彩,挺直着胸膛,同时正视着别人的眼睛,理直气壮的说出口。站在我面前的白,所给我的正是如此的形象,感觉随风飘扬的长发更为她增添了一股洒脱的气质,少女眼中闪耀着的,并非是迷茫的憧憬,而是一种确凿的坚定。

随后我,从白娇小的身上,找出了一个似曾相识的影子。那个人,是社长,是被命运嘲笑的存在,现在即将要改写命运之轮划过的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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