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每天早起,守着朝阳的出现。只有看到它,我才可以听到那一天开始划破宁静天空的鸡的啼叫声;只有看到它,我才会想起金鸡,想起那个和我并肩走过红地毯的阿亚;只有看到它,我才会放出灿烂的笑。
时间过的好快,我却一直等待。
2006年2月27日(农历大年三十,鸡年的最后一天。)
我守过了朝阳,守过了夕阳。爆竹声一点一点的响起,伴着小孩的欢笑声响彻了整个小镇,每个角角落落,都弥漫了幸福的声音。张灯结彩过年了。
母亲给我一根香,我径自出门点鞭炮去。香上面,燃过了一小撮烟灰,还幸福的凝聚在一起。我吸了一口气,使劲一吹,那一小点火种便散出好多的星子,光亮了,火红的星子在空中灭了,随着风和那些飘起的烟灰飞了起来,慢慢的,飞了起来,飞起来,飞……
我看的入了神,飞起来的那一头,一个漂亮的人儿渐渐的走来,是刘琪儿。她手里托了个漆的黑亮的精致盒子,骨灰盒子,盒子的正前方还贴有一张小小的照片,一张姣美的放出灿烂笑容的脸,我日夜期待的人,阿亚。
阿亚死了。
我恍恍惚惚的开始念叨个不停:阿亚死了。
金鸡不在,不知道明天早上醒来的时候还可不可以守望朝阳?懒的去想了,我只是念叨个不停:阿亚死了。
(完)
感谢朋友们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
还请喜欢本书的朋友们继续关注,下一部我将尽快创作出来,以饕诸位!!!
作品相关 后记
(更新时间:2007-8-31 20:15:00 本章字数:944)
金鸡朝阳后记
一个人,每每在完成一件事情的时候,不管它或大或小,总有可以松口气的感觉,很舒服。我想,每个作者写后记不仅是为了将自己的劳动成果做个总结,更多的可能还是想将那份松口气的舒服反复回味。
依稀记得,我刚学码字的时候是十三岁左右。那时踌躇满志,憧憬着自己在不久的将来如何叱咤文坛,受着千万人敬仰。对于有些人的不屑一顾,可以很激昂的叫嚣:“燕雀焉知鸿鹄之志?!”这样稚嫩的激|情现在回想起来不免为之好笑,可好笑之余又莫名的生出感慨,现在的我还能重现那种稚嫩的可以代表着无畏和饱满的激|情吗?
后来,读到了张爱玲的那句‘出名要趁早’,这样的句子将我从最初的鼓舞随着时间的推移滋长出难挨的浮躁。有时候,总认为自己是个可怜的孩子,可怜没有纯净的空间;可怜没能写出娴熟的文字;可怜那难挨的满是浮躁的心。其实,在很多时候我总想好好的剖析一下自己的不足,总想能摈弃杂念,摈弃一切,能在心静如止水的那种状态下写出没有浮躁的文字。这是个多么简单的念想,却诉说着那是多么奢侈的追求。或许,或许没有或许,没有或许的理由。
金鸡朝阳这本小说十一万左右的文字量,真正从着笔到结束总共是六十来天。效率的问题这里就不提及了,就文字本身来说我自认为是属于比较粗糙的,里面总隐藏着一丝该死的浮躁,挥之不去。再加上心里那时不时带着挑衅似的同样剔除不了的浮躁,让我对已经完成的文字没有做任何的修改。
一个人乏味。
一个人感慨。
寂寥的晚上,孤独的枕头。总是思绪来潮,纠结着杂乱的理不清也道不明的想法庸人自扰,如同一个还处于结长中薄如蝉翼的茧子束缚着我庞大的灵魂,束缚着我开阔的视野和博大的胸怀,束缚着我来回冲撞的能力,束出了那难挨的浮躁。我想起了一样东西。
酒。喝酒。
徜徉字海酒饯行。
这篇后记写的简短了些,更多的还是满腹的牢骚,希望朋友们看了不要摇头。接下来,我会继续在起点上传一部我的原创《福星高照》,这是本神话武侠类小说,我几年前就写成的一部作品。它也是我的Chu女作,对于每个写字的人来说,它有着不一样的感触。同时,希望朋友们能喜欢并提出宝贵的意见!
金浩文
2007.8.31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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