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买玩具时,既不单靠自己的个人喜好标准,也不只靠孩子的无理要求,而要考虑到实际的效果:
——实用:所购买的玩具应该是孩子可以随时摆弄和玩耍的,而不是只作摆设的物体。
——适当:购买玩具时要注意调配比例,少而精,同类型的玩具数量不必太多,一般说来,周岁时不超过10种,2岁时可有20种左右,3~6岁时可维持在30种左右,以后酌情添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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