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听到的所谓美式英语,很有节奏的语言,比唱歌还好听,对了,应该叫RAP。
以后我听说国内也流行这种艺术,还有街舞什么的,而且被年轻人视为与国际接轨
的时尚,可见我到纽约的第二天就被时尚包围了。不过他们说的话我三分钟以后才
理解,翻译过来是这样的:给我钱!一块钱,两毛五也行,那一毛钱有没有?
我在街道两边闲散站着的人群的注视下以最快的速度往学校方向步行,破损陈
旧的住宅楼和上面花花绿绿的涂鸦,哈林区的恶名与黑人兄弟以黑白分明的大眼睛
对我关注的态度令我开始厌烦起这座城市。
记得飞机上,我往下俯瞰,下面好似一片火海。旁边的女士兴奋地叫道:“好似一块块燃烧的电路板耶?”虽然她形容得很贴切,可我却想笑着对她说:大姐您不能好好说句普通话嘛!
我会说一口流利的普通话,因为我是个普通人,怀揣几个大子儿就跑到纽约了。
记得曾听过一首歌,什么“千万里我追寻着你,可是你并不在意”,然后是
“太猛太猛,载!”
我这回真的就载到这儿了。
二
据说“市大”在二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