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婚
料峭寒春。
刚下过一场雪,院子中的几株腊梅份外娇艳,甘露接过小丫头手中的铜盆,端到里屋:“小姐,该用饭了,净手吧。”
“甘露,你声音小些,莫惊了小姐。”
里屋的执笔,一边扶着高平起身,一边道,甘露不服气的撇撇嘴:“小姐不是已经醒了,怎么还会被我惊了?”
“小姐虽然醒了,但王御医说……”
“不要吵了,甘露,你声音是要小些,执笔,你去到外屋等着,看早饭送来了没有。”见他们有要争执起来的迹象,干草连忙道。
早饭送来的话,外面的小丫头当然是要禀报的,这么说,就是要把执笔打发出去了,执笔不高兴的哼了哼,想说什么,但见高平也露出不耐烦的神色,终于把话压了回去。
隔着盆,甘草试了一下水温,然后一边帮高平卷袖子,一边道:“小姐,水温刚好,我想着早饭也是马上就要送来了,小姐先净了手吧。”
高平恩了一下,任他摆弄。对于她的寡言少语,众人显然都是习惯的,此时也不觉得奇怪。压根没有想到,床上的小姐不说话,不是性子的问题,而是,这床上的人,早就换了。虽然还披着高平的皮囊,但已经换成了王小雨的灵魂。
对于怎么会来到这个世界,王小雨只觉得莫名其妙,反正她一睁眼,就看到雕花木床,一大堆的丫鬟仆妇——那时候,王小雨觉得是丫鬟,后来才弄明白,原来是小厮!
对于一个宅女,女尊这个词并不陌生,王小雨也看过两篇女尊的小说,当时还有点羡慕,不用生孩子,不来那个……这就是女人的天堂啊!
不过真到了这个世界,就算王小雨是天然呆,一时也有点不能接受。
你看那弱柳扶风、嫣然微笑的漂亮妹妹……其实是个男的!
你看那稳重端庄,温柔可亲的好姐姐……其实还是个男的!
你看那虎背熊腰,声若洪钟很给人安全感的大叔……其实是大妈!
也亏的王小雨神经坚韧,虽然不断的有毛毛虫爬遍全身的感觉,但还能装的若无其事。
当然,她之所以能伪装的这么成功,倒不是本人多有演戏的天份,而是她附体的这个身体是个
病篓子。昏厥、沉睡,那是家常便饭,几天几夜不说话,更是平常,所以,她只要不追着问,现在时什么朝代啊,哪个皇帝当政啊,这类的问题,也没人觉得她有什么不对。
王小雨过去是个宅女,来到这个时代,没了电脑小说当然苦闷,但在生命安全的威胁下,也就只有继续发扬自己宅的风格了。
好在她不宅也不行,她附体的身体太破,每天起码都要在床上躺八个时辰。剩下的那点时间,能在房间中溜达两圈,已经算是好精神了。
虽然她不怎么说话,但一直留心小厮们的交谈,偶尔也让人给她念念书,所以对自己所处的世界,家庭情况,也有了一定的了解。
要说她的运气还是不错的,起码附体到了一个吃穿不愁的大小姐的身上,而且据说她娘亲……还是国家的重臣,担任着太尉的职责。
第一次知道这一点的时候,王小雨真的被雷了一下,太尉!高!高太尉啊!
好在她叫高平,而不叫高强,否则她真要怀疑这世上是不是还有个女版的八十万禁军总教头了。
“怎么现在才送来?还要让小姐等着你们吗?”
“执笔哥哥,今天下雪呢……”
“下雪就可以耽误了吗?让小姐吃冷食,身体有个好歹,你们……”
高平正发呆,就听到外面有争执,她有点头疼的揉了揉眉心,她身边四个贴身小厮,这个执笔的性子,实在太要强!
知道她是嫌吵,甘草连忙走出去,低声说了两句,片刻,就和执笔一起提着食篮走了进来。
抱琴甘露就要摆桌子上床,高平挥挥手:“我下来吃吧,不要麻烦了。”
甘草道:“下面冷着呢,小姐还是在床上……”
“四个炭炉烧着,能有多冷啊,我看你们都穿着单衣呢。”
“小姐还是注意点好,这明个儿就要大婚了,虽然说不用小姐去迎娶……”
高平的脸顿时僵在了那儿,大婚!是的,大婚!她明天就要大婚了!
高平上辈子做了二十八年的Chu女,最后成了剩女,也没谈过一次恋爱、结过一次婚,结果来到这个世界,不到两个月,就要大婚了,娶得……据说还是一位才子!
第一次知道这个消息,高平被雷的那个销魂啊,呆若木鸡那是褒奖,几乎吐血那是现实。
那一天,她不顾自己“较弱”的身躯,不顾有可能露馅的风险,拖着自己乱糟糟的身体,找到自家娘亲,结果她娘一脸慈祥的对她说:“吾女今年已有十七,若不是身体微有不适,早就要娶夫生女了,拖到今日,已是委屈女儿了。”
而她那个爹更是双眼泛红:“平儿,为父不盼你建功立业,金榜题名,就想着你能娶夫成家,生个一女半男也就心满意足了。”
她娘的三侍夫更是说:“大小姐,那林家儿子的八字和你再匹配不过,这绝对是一门好亲事!”
林家二子林若鸿,十三岁的时候已经名动京城。据说他容貌出众才高八斗,据说他温文尔雅,秀外慧中,据说他写的一手好字,做的一手好男红,据说他自律守礼,简直就是古今中外天下男儿的表率。
除此之外,林若鸿还是翰林世家。家中三代都是翰林,其母林之一和其姐林开云同为翰林,林开云三年前金榜题名,金銮殿上被当朝皇帝钦点为状元,和其母同朝为官,成为整个大雁朝的佳话。
的确,翰林也就是清贵,家产估计是不多的,但男儿家,有这样的家世有这样的才学有这样的容貌,那已经令多少人渴慕追求了,要不是高太尉和皇帝的关系好,估计是轮不到高平的。
不过这种荣幸高平是一点都不想要,虽然她爹一再对他说,亲眼见过那林家男儿,的确是个出挑的,她也没半分兴趣——在见识到种种弱不禁风的男子之后,她只希望自己能再次成为二十八岁的高龄剩女。
只是这个时代,虽然比高平所知道的明清要开放些,婚姻还是父母之命。她娘她爹都同意了,这边也下了聘礼,配了八字,定了日期,要说再改那是绝无可能的了。
高平一开始也在自己的身体上打过主意,但后来她就知道走不通了。高太尉要给她娶夫君,最重要的目的,还是为她冲喜。而以她这样的身体当然是迎不成亲的,所以从一开始就定下了由她的三弟高晨出面。
也就是说,无论她是好是歹,是能睁眼说话,还是闭眼昏厥,那个林若鸿她都是要娶,估计就是她死了,也是要那个林若鸿抱着她的牌位进高家的门。
事情到了这个地步,高平还有什么办法?也只有灰溜溜的回自己的屋里一边养身一边祈祷她未来的夫君,不要太有“男儿风范”了。
高平虽然身体不好,他现在的房子也布置的差不多了,各种大红的绸缎、窗幔不算,林家的嫁妆也在三天前送来了。
樟木箱、剪刀、尺子、花瓶,东西不是很多,但该有的也都有了,而至于庄子、商铺之类更贵重的陪嫁是要迎娶的时候,跟着新夫来的。不过高平知道,她未来夫君的陪嫁,与其说是陪嫁,不如说是聘礼。
那些东西都是高家先送过去给林若鸿脸上添彩的,至于林家,其实是拿不出来的。
高平过去最反感的就是娘家倒贴,但是在这个女尊社会,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虽然没找到个能养活我的老公,但是换了个能养活我的……娘亲,也还算不错。”
无奈之下,她也只有这样自我安慰。
这一天,高平吃了早饭,就在自己的房间中散步,外面太冷,她是出不去的,倒不是她不想呼吸呼吸新鲜空气,而是她这身体实在太糟糕,就上次她因为大婚的事,走到隔壁的院子就病了一场,要是说要出去散步,恐怕又要在床上躺个十多天。
“小姐还是在床上靠着吧。”
见她走了快一刻钟了,甘草开口劝道,虽说小姐现今的身体比过去好了很多,但也要注意着的。
“一天到晚都靠在床上,怪烦的。”这样说着,她还是坐了下来,这身体实在太不管用,不过漫步了这么一会儿就觉得累了。
她一坐下,执笔就把茶送到了她手上,抱琴连忙给她围上火狐毛的斗篷,甘草递上暖手炉,甘露一边将炭炉向她身边挪,一边道:“看把你们三个慌张的,这冻一下还能又病了还是怎么着?”
“甘露!平时你口无遮拦也就算了,这两日你可要注意着,新少君明天就要进门,不管怎么说……”
“还能怎么样,我又不等着当少侍夫,新少君要看我不顺眼,最多把我发配出去随便配个丫头罢了。”
“你、你胡说什么!”
“我胡说,这房里的人谁不知道你和小姐做过什么,谁不知道你的心思,就连老夫君也将你的月钱涨到了二两,我看不出一年,我们就都要叫你少姨夫了。”
“甘露,你、你……”
甘草气的满脸通红,手指指着甘露,哆嗦着,旁边的抱琴连忙劝道:“哥哥别气了,甘露说话冲动,咱们都知道的。小姐明天大喜,还全要靠哥哥帮着,莫要气出个好歹。甘露,还不道歉。”
“甘草是准少姨夫了能说我,抱琴你和我一样可都是小厮。而且,我为什么要道歉,我说错了吗?我要真说错了,甘草就把胸前的守晶露出来让咱们看看啊。”
“甘露,小姐还在呢!”
“小姐在又怎么了?我不偷人不养丫头,清清白白的一个身子,清清白白的证明有什么不能给人看的,说有小姐在丢脸,那有什么好丢的?”他说着,解开衣领的扣子,拉到下面,露出左胸红艳欲滴的守晶,对着甘草道,“这有什么不能给人看的?哥哥,你若还有这个东西,就露出来啊。我若是真错了,现在就叩头认错!”
甘草羞愤难当,看了甘露一眼,转身跑了出去。执笔抱琴连忙去追。一时间房里就只剩下甘露和高平。
甘露收拾好衣服,系好扣子,看了眼高平,见她愣愣的,心中又急又气,还有一点点的忐忑。
这房里四个贴身的,她的容貌是最出挑的,过去小姐也最喜欢她,即使和甘草有了争执,小姐也会偏着他。
甘草几个月前就把身子给了小姐,他却一直拖着,不是想被放出去再找丫头或是像他娘爹所说的找个好人家做当家主夫,而是他知道,小姐这样的,在没正式成亲前事绝对不会先立侍夫的。
从通房小厮到少侍夫当然也是一条路,但他更想的,还是待小姐娶了少夫君,再正式的娶他做侍夫。
虽然都是做侍夫,但这娶来的,是有婚书的,地位脸面也都要比从通房升上来的强。
小姐知道他的心思,也曾经许给他过。虽然说女儿的话都不能尽信,但他知道小姐虽然身子不好,平时看起来也有些木讷,但说过的话却是从来都算的。
他一直等着,一直坚信这,但是这两个月,小姐却再不和他亲昵,平时也不偏向他,更没有再和他说过将来如何。
自然,这种话是不能常说的,但少夫君明天就要进门了,那少夫君又那么好,他不能不急,不能不需要一些保证。
他、他就是想要一些保证。
他在这边胡乱的想着,那边的高平却已经是外焦里嫩了。
就这么个破身体,却已经在几个月前采过一株草了?
这身体貌似才十七吧,古人又都是按虚岁算的,这也就是说才十六,几个月前,才十五岁多,然后,就那个那个什么了?
高平的这个郁闷啊,第一次就这么没了?
作为一个女人,就算是个宅,她对所谓的Chu女膜也没什么在意的。但第一次,总是有点特别的。
比如说初吻,比如说第一次和男生拉手,第一次和男生拥抱……好吧,不说这个,第一次坐飞机坐火车,那也是比较印象深刻的,总是比较新奇的对吧。
她上辈子的第一次保留到二十八岁也没有感受,这一次更好,直接就没了,她以后压根儿就不用想了。
高平的心情那个复杂啊,一时间也顾不上旁边还有个甘露了,直到感受到太过强烈的怨念,这才回过神儿。
对于甘露,高平其实没有什么太多的感觉,就是觉得这孩子长的还不错,眼睛够大,睫毛够长,小鼻子够挺,说话的时候仰着小脸很有点骄傲的样子,要是在她那个时代,什么未莉啊、内山怜啊统统不带来。
要是在过去遇上了,高平也许会兴奋的抓拍几张照片放到网上,但是现在,最多也就是看看罢了——这里的男人大多都是这个调调,就算甘露长的更那个娇嫩些,也没有什么特殊的,高平看了这么久,早就审美疲劳了。
当然,对于甘露有时的冲动,或者冲撞,她也没有太在意,事实上要不是其他人说,她根本不觉得那有什么失礼的。
她回过神,就看到甘露正眨着大眼看自己,心中一软。想着这孩子倒是个要强的,虽然说有些鲁莽吧,但这种坚决不当小三的风骨还是值得赞扬的。反正自己本来就不是什么正宗的大小姐,更没有想过要多娶几个少侍夫,还不如干脆就成全了他。
想到这里,她把已经有些凉的茶放在旁边,温和的开口:“你心中有人了吗?”
“小姐!”
“不用怕,你若是心中有人,尽管对我说。我别的事情做不了主,这一点权利还是有的,只要是府里的,无论是谁,我想都没有什么问题。就算是外面的……我想也不会有什么大问题。不过有一点,对方最好也有这个心,否则就算真凑到一起,恐怕也不能和美了。我知道这话不该我说,但……”
“这就是小姐给甘露的答案吗?”
高平眨眨眼,她本能的觉得不太对,但一时又想不到哪里不对。
“甘露明白了,甘露不是那不要脸的,以前我还觉得小姐是个不同的,看来天下女儿都一样!”
说完,恨恨的看了高平一眼,掩面而去。
可怜的高平,就算是呆,这时候也多少明白了一点。刚才是遭到了天雷,现在就是九天玄雷,被雷的魂飞魄散,恍惚中,仿佛又看到了自己可爱的小电——让我回去吧,有大姨妈就有大姨妈吧,要生孩子就生吧,这些少年桃花,我实在是处理不了啊!
因为受了太多的销魂雷,再加上受了风寒——甘露走的时候没有关门,高平被雷的魂飞魄散自然更没有注意,所以等执笔抱琴劝了甘草回来的时候,四个炭炉都要灭了。
当然,高平之所以一直没发觉,也是因为屋里的温度并不是很低,她又裹着斗篷,抱着汤婆子,手都是热的,但她这个身体实在是纸糊的,就这样当天下午就又病了起来。
她这一病昏昏沉沉,再睁眼,已经到了第二天早上。见她醒了,屋里又是好一阵闹腾,递水的、送药的,她爹更是抓着她的手一个劲儿的哆嗦。
“爹,我没事。”
咬牙把药灌到肚里,又喝了口糖水,她才缓过气,见房里的几个都是不熟悉的,不由得有些发愣。
“这是爹房里的玉暖、明霞,这几天就先让他们伺候着你,过两天,爹再给你选好的。”
“甘草抱琴呢?”
高夫君脸上闪过一丝戾气:“平儿,你一向心软,我也由得你,但你房里的这些也太不象话了。平时他们的闹吵我也有所耳闻,不过既然是你房里的,我也不好说什么。但这次他们竟然做出了自己跑出去把小姐放到一边的事,真当我高家一点规矩都没了吗?!”
“爹,不关他们的事……”
“平儿,这一次爹不能再由着你。甘草先不说,其他三个,我已经都让圈起来了,过了这个月,就把他们撵出去!”
林家儿子刚进门,当然不好马上赶人,否则以高夫君的性子,昨天就要处理了。
高平见他的样子,知道一时是说不开的,真要说僵了,更是不好。反正还有一个月,过两天,她身体好了,再帮着求情也就是了。
想到这里,她不再说什么,高夫君见她不再强求,也满意的笑笑。
“为爹也不打扰你了,平儿你好好的养身体吧,说起来,今天本应就是你和少君敬茶的日子,你娘和我都等着呢。”
今天敬茶,那就是说……她的洞房花烛夜过了?!
高夫君那边刚走,高平这边就要下床,急的玉暖明霞一个劲儿的叫小姐。
“那个,我……少、我那个夫君在哪儿?”
听他这么说,玉暖捂嘴笑了起来:“少夫君已经娶进门了,小姐您就别急了。”
高平知道他们误会了,但也不能解释,只有表示自己一定要去看看。见她这么肯定,玉暖明霞也不好真的拦着,只有帮她裹上一层又一层的衣服,准备好了软轿,轿里也放了脚炉,这才搀扶着她出门。
作者有话要说:这个,都说姨夫有些雷,俺想了想,学习别人改成了侍夫,不过,那啥,就像妾在过去不会被直接这么叫一样,比如红楼梦中,叫妾都是姨娘,所以,虽然侍夫是介绍,但别人称呼某个侍夫的话,还是会叫做姨夫的……
夫君 (全)
第二章 夫君
高门大宅里,妻夫也都分别有自己的院子。
但第一个月,当家主夫是要和妻主住在一起的,这就像古代的皇帝,后宫三千,但按照规矩,每个月都必须在皇后那里住上过一两夜。所以林家少爷的嫁妆,才会摆在高平的房里。而按照高家本来的计划,虽然说是高晨代姐迎娶,但最后的掀盖头、咬生果,那还是要由高平自己来的。
当然,昨天晚上,林若鸿也是要睡在高平房里的。
但高平这一病,林若鸿只有直接被抬到自己的藕花院,高平要过去,还真不是抬脚就能到的。
真说起来,高平对于林若鸿并没有太大的向往,对于他被传说的美丽容貌……如果不是自家夫君的话,也许还有点好奇,但现在这样的身份,那真是巴不得一辈子都不要见才好。
可是,她既然把人娶回来了——就算不是她愿意的,就算人也不是她迎娶的,但从名义上来说,总是她娶的,在这样的封建社会,这一娶,基本上就是一辈子的事了。
对于她,这也许不算什么。但对于那林若鸿,绝对是天大地大的事。
如果在自己的时代,自己嫁人了,婚礼是老公的妹妹代劳,新婚当夜老公根本就没出面,高平知道自己铁定是要郁闷的,将心比心,她才会这么急着去见自己的夫君。
急是急了,出了门,她又忐忑了起来。别管这是女尊还是什么,这总是要去见她的夫君了……
一时间,高平也颇有些情怯,但这个时候当然不可能再回去,只有竭力的给自己做心理建设。
“别怕别怕,高平,那是你的夫君,这时候的男子都讲究三从四德,他绝对不敢对你怎么样的。”
虽然高府够大,但夫妻两个,院子当然不可能离的太远了,几个粗使汉子抬的也平稳,片刻就到了藕花院。
她这边还没出门,那边就有小厮来交代了,因此门口就有人两个小厮迎着,刚进院,就见到一个人,站在屋前。
天空飘着雪,又隔着帘子,其实高平是看不清那人的,但就这么恍惚的一个身影,就让她心跳加速,也不知道是紧张、是期待还是别的什么。
轿子停在台阶前,玉暖掀着帘子,明霞来扶她,她一犹豫,就又看到一只修长的手。
手指修长,带着点苍白,顺着手,就看到大红色的袖子,然后就是一簇红色的火狐毛围脖,再上面是一张清雅淡秀的面孔。
高平就觉得嗡的一声,一时竟有些回不过来神儿。
作为一个宅女,高平上辈子真没见到过几个非常俊帅的男人。不过现代社会,信息爆炸,还有诸多的卡通动漫PS,就算长不出来,也能画出来是不。
所以她过去对于女人犯花痴还是非常不解的——某某也就那个样子嘛,需要这么激动的追捧吗?是还对得起观众,但再帅能帅的过流川枫?能帅的过佐藤?能帅的过伯爵大人?
而来到这个世界,高平总算见到了真实的……漂亮的……男人。不说别的,就说他爹,要放在现代,那就是一个斯文儒雅的典范,如果要把他的照片放在网上,不定要被多少耽美狼YY呢。
而她屋里的几个小厮也都不错,甘露是娇蛮的,甘草是温柔的,抱琴是宽厚的,执笔则有那么几分要强精英的味道,这不仅是说他们的性格,其容貌气质也有几分这样的感觉。
高平能一直算是比较平稳的接受这颠倒现状,也和身边的人都比较养眼有关。
但是在这一刻,她总算知道了什么叫好容貌,总算知道了什么叫君子如玉,总算知道了什么叫做幽谷长风,宁静致远。
真的细看,这林若鸿的容貌倒也没有什么特别的,他的眼睛没有甘露的大,神情气质也不如甘草温柔。他的眉是淡淡的,表情也是淡淡的,但组合在一起,就是给人一种静沐松风之感。
他就仿佛一棵竹,静静的立在那里,你不会觉得他特别耀眼,甚至有时候还会忽略他,但只要在他身上投下目光,那就很难挪开。
高平是很少有什么羞涩的神经的,她也不觉得这么盯着一个男人看有什么大不了的,但她这目不转睛的目光落到其他人眼中就不一样了。
玉暖在偷笑,明霞则有些叹息,林若鸿身后站着的一个小厮已经在皱眉了,而林若鸿自己,也有点尴尬。
“妻主。”
他低低的开口,声音低哑又带着几分磁性。高平在心中暗叹,这人好,真是啥都好了。
“有劳你了。”
说着,握着他的手,只觉得指尖冰凉,看来是一接到消息就出来了。
“你我夫……恩,你我一家,何苦出门来迎?莫要冻坏了。”
林若鸿低头一笑,没有答话。作为少夫君,他自然是不用迎出门的。但这是他第一天进高家的门,第一次和自己的妻主见面,有些礼……还是要守的。
说话间,已经进了屋,一掀开帘子,就感到一阵暖意,高平看两个炭炉才开始红,知道这是因为自己来才添上的。
和高平住的一样,这房子也是分里间外间,外间桌椅都是齐全的,但就是看着有些空旷。
“若鸿才来,还没收拾,刚才看了看,想摆一些东西到格子上。”
“你的屋子自然是你说了算。”说完,又觉得有些不妥,仿佛很生疏的感觉,连忙又道,“我对这些事不懂的。”
林若鸿微微一笑,恍若并不在意:“妻主不反对就好。”
说完,将两碟蜜饯向高平那边挪了挪,他这一动,高平才感觉到,原来自己还一直握着人家的手。
想到这里,高平也是面上一红,除了小时候和男生别手腕,她基本上还没有拉过异性的手。
高平急匆匆的过来,存的是安慰新任少夫君的心思的,但现在见林若鸿进退自若,面上没有半点愁怨的神色,一时也不好开口。而且安慰这种事,想着还好,做起来还真有些难,加上身边还跟着人,她一时也只能说些早饭用了吗?有什么需要的就尽管说之类的泛泛之语。
她说什么,林若鸿就答什么,对她的话那是万分赞同坚决拥护,神情一直从容,语气一直温和,这要是在现代,高平绝对被迷的神魂颠倒,恐怕就要忍不住的做做白日梦了。
而就算是现在,她也有点失神,但一想到这人就是自己的夫君,再想到这里的女尊模式,那鸡皮疙瘩就又立刻起来了。
“过两日我身体好些,就陪你一起向母父敬茶。”
实在找不到什么磨嘴的话了,高平起身道,林若鸿自然也跟着站了起来:“妻主还是以身体为重,若鸿这里,一切都好。”
高平笑笑,向外走去,走到门边,又转过身:“如果你闲了,就找我去聊天……不过我那里总是有药气,还是等我过两天好一些你再来吧,我要是好了,也再来看你。”
林若鸿笑着应了,送高平出去,一直看高平的软轿出了院子,才回屋。
“这个高家小姐真是草包,话都不会说!”一进屋,刚才始终站在林若鸿身后的小厮就愤愤道,“就知道傻笑,真令人恶心!”
“明鹊!”林若鸿面色一沉,“胡说什么呢!”
明鹊咬着唇,停了一会儿,还是不甘心的道:“我没有胡说,她明明就是连李家小姐的半根手指都比不上!”
“啪!”
话音刚落,一巴掌就打在了脸上。明鹊瞪着眼,不敢相信的看着自家少爷。他的少爷一向是温和的、一向是淡然的,对他们这些下人,更一向是宽厚的,特别是对他,说是主仆,更像是兄弟,平时连一句重话都很少,更别说动手了。
“这话,我只听这一次,你也只能说这一次,如果再有,我立刻把你送回家,让父亲随便给你配个丫头嫁出去。”
“少爷……”
“你以为这是什么地方?你以为我为什么会嫁过来?你以为、你以为……”他说着,咬了咬牙,别过头,“就算配个再粗俗的丫头,也总好过你在这里丢了命!”
“少爷、少爷!”
明鹊哇的一声抱着他,哭了起来,“我知错了,少爷,以后我再不说这话,少爷、少爷!”
他抱着林若鸿哭的昏天暗地,心中更是又悔又愧。他的少爷,他这么惊采绝艳的少爷,就是到后宫做皇夫也不让他人的少爷,如今却嫁了那么一个又病又弱,走路都需要人搀扶,说话俗不可耐的女人!
但凡老夫人有一点的权势,但凡小姐有一点的争气,他的少爷又怎么会落到这个地步?
少爷已经够苦了,他还说什么李家小姐。这男儿一嫁人,又怎么可以再想着别的女子?就算是将来真的有机会了,他家少爷这样的性子,也不可能再和那李家小姐有什么了!
而他刚才那话,不正是为少爷为难吗?
“莫哭了,我知道你是真心为我,但有的话,是不能说的。”
“我知道,我知道少爷,以后我再不说了。”
见他抽噎不停,林若鸿叹了口气:“你这样哭着,让其他人听了,又成什么样子?”
明鹊连忙擦泪,虽然一时收不住,但也不敢再发出声音。
高平一醒来就去看望林若鸿,这件事在第一时间传遍了全府。有叹的有赞的,有人欢喜,有人幸灾乐祸,不过有一点,林若鸿在高府的地位有了一个起码的确立。
林若鸿名气动京城,但其实高府上下却并没有将他太放在眼中。三代翰林,说起来好听,但实惠却是一点都没有的,他陪嫁的东西又那么寒酸,能拿出手的还是高家先送过去的,而自己除了贴身的小厮,连一房家人都没有带,虽然说是新少君,但要钱没钱,要人没人,一进门,就被几个管事的看轻了。
但高平这么一去看立刻就不同了。
虽然长年卧病在床,虽然除了荫恩的一个虚职,高平连个功名都没有,但再怎么说,也是高家唯一的小姐,只要她一日在世,林若鸿就有依仗。只要高平看重,林若鸿就算有着后台。
所以高平前脚才走,后面其他管事就纷纷进了林若鸿的院子。
林若鸿名气大,但毕竟是闺门少爷,平时能真的见到他的人并不多,他又是才进门的,高家见过他的人也没几个。
而这几个管事汉子一见,立刻在心中就叹了起来。这样的容貌这样的风度,哪个女人不爱啊,小姐又这样的身子骨,以后房里除了这位,恐怕也就甘草一个了吧。
只是甘草,以后恐怕也……
有和甘草的爹甘家的要好的,当下就替他发起了愁。
这边林若鸿接待着一干管事,那边高平一边喝药一边听玉暖等人的好话。什么少夫君怎样的好,和小姐您是怎样的配,少夫君对小姐对您也是有心的,这么冷的天,就在门外迎着了。
高平听了也只是笑笑。
她对人情世故是不怎么了解的,但她也知道自家的那位夫君对她应该是没什么心的,恐怕更有几分生疏抗拒,否则,刚才也不会只在外屋和她说话。
自然男女有别,自然他们还是生疏的,但再怎么说,从名义上他们已经是夫妻了。
她这个妻主拖着病体去看望新进门的夫君,那夫君却连里屋都不让进……如果说新少君羞涩倒也说得过去,但那人虽然还穿着新服,又哪里有半点的不好意思?
不过高平倒也没别的想法,换成她自己,在现代嫁个这样的丈夫,也不会多热络了。
过了两天,高平的身体好了些,当然说是好了,也就是能多走几步路,能不用别人搀扶的做几个简单的动作,总之,也就是再给父母敬茶的时候不要因为手抖举不起杯子,体力不支晕倒哪儿罢了。
这种状况,在高平自己看来,离好还有很远的距离,但在他身边的人看来,那已经是大好了。
高平自己不知道,她没穿来之前,其实这个身体连下床都有些难度,要是病起来,更是起码要趟上十天。而这一次她虽然还是病了,但第二天就能下床,三天就能敬茶,她的娘爹都是惊喜异常,高老夫君更是坚定的相信是冲喜的作用,连带着,对林若鸿也多喜爱了几分。
三日归宁,说起来这天也是林若鸿要回家的日子,高老夫君爱惜女儿,本想着依然让高晨代替的,但高平却执拗的坚持,非要亲自陪自己的夫君回去。
“爹,孩儿觉得已经大好了,而且也想出去透透气,这次的事,就不劳烦三弟了。”
高老夫君是极不愿意的,虽说是应该高平陪的,但怎样也是女儿的身体要紧。但高平坚持,他也没办法。只有先打发了人到林家去准备,又把身边的两个使年派过去,又亲自盯着高平穿了衣服,围了斗篷,这才让人护着前往林家。
这一大堆事忙下来,已经快到了中午,不过总算是出了高家,高平吁了口气,正要和林若鸿说什么,只见林若鸿淡淡的坐在那儿,神色中,并没有半点的欣然。
归宁 (全)
第三章 归宁
高家特制的马车,表面看起来还一般,里面却非常的宽裕。
高平和林若鸿脸对脸的坐着,中间还放了一个小茶几。因为高平身体不好,玉暖和明霞也坐了进来。她身边跟了两个使年,明鹊自然也跟了上来。
一个车厢坐着五个人,却不见丝毫的热络。
玉暖和明霞是高老夫君身边的,此时自然不会多嘴。明鹊因为受了自家少爷前两天的叮嘱,此时也闭紧了嘴巴。而林若鸿是一直都淡淡的,几乎从不主动开口。至于高平,碰了这么个不软不硬的钉子,现在也没有说话的兴趣了。
她倒不是生林若鸿的气,只是她实在不知道和自己这个又漂亮、又有才的夫君说什么。
而且她从来都不是个会伏低做小的,在现代虽然没混出什么出息,但作为一个自由工作者,最大的好处就是,不用看上司的脸色,当然也会有读者批评、编辑冷待,但毕竟是隔着网络,用着文字,和直接面对还是不同的。并且,也没有所谓的办公室政治。
她对林若鸿倒是有几分怜惜——小小年纪,嫁了一个病秧子,本身又是有才华有容貌的,当然会不高兴。
这一点她是非常理解的,但要让她去哄林若鸿,那是绝对做不到的,毕竟,她从来没有想过要去哄一个男人。
她自认大面上是尽力了,林若鸿要不领情,她也无可奈何。
喝了口茶,她掀开车帘。要说高家显赫,从这辆马车中就可以看出,不说别的,只是窗户上用的就是碧清纱。薄薄的一层,贴到窗上,就能透过光,而且最妙的是,里面能看到外面,外面却看不到里面。
这种东西在现代当然不算什么,但是在连玻璃都没有的时代,那是绝对比什么黄金珠宝都值钱的。
高平在现代的时候看过一本杂书,上面说古代有一个极度受宠的公主,陪嫁的嫁妆里就有类似的东西,大概就是在下雨天的时候撑起来,雨再大也透不过去,而且还能在下面清清楚楚的看到天空。
当时她看的时候还觉得有点不可思议,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也能用同样的东西。虽然她这两块窗户比不上那个透明雨塔,但也绝对是瑰宝类的东西了。
她掀开帘子,本以为能看到一幅古代生活图,结果却大失所望,外面的房子倒不少,但一眼看去,就见不到几个人。
她坚持陪着林若鸿归宁,自然是为了让自家新少夫少受点委屈,却也不免有出来透透气,看看所谓的古代社会的想法。
就算她过去是个宅吧,在床上躺了几个月,又没电脑漫画小说,早就呆腻歪了。
“这街上的人倒不多。”
她有点遗憾的道,玉暖轻笑:“小姐不经常出门,这是内城,又是东边,怎么可能人多呢,小姐要想热闹的话,咱们回来的时候从西边走,那里有个玉儿街,保管热闹。”
高平点点头,她虽然不清楚,但大概也可以想到,应该是东边这里住的都是像高家似的高门大户,小贩和普通百姓不敢过来。就和现代的富人区似的,占的地方很大,却没多少人。
“玉儿街吗?专门卖玉的?”
“自然是有卖玉的,但唱戏的、说书的、卖吃食的、家具的,都有呢。听说有一家八角楼,他家的海鲜那不是一般的好,连……”
“打嘴,你又没去吃过,说的这么肯定。”
不等他说完,明霞就挡着了,玉暖不服气,想要说什么,一看明霞频频给自己使眼色,连忙转口道:“是我的不是,本来也就是那些小丫头胡说的。其实外面的东西,实是不干净。”
高平听了也就是笑笑,心中直替那八角楼叫委屈。像玉暖明霞这样跟在老夫君身边的使年,平时连二门都少出。这些事情当然是从小厮那边听来的,而那些小厮,恐怕又是从丫头那边听来的。
这么一层层的传上来,也算的上是经过选拔了,现在被安上一个可能不干净的名头,八成,还是怕她来了兴趣,要去尝尝。
她这个身体,用药喂着,参汤养着,还一病三灾的,再去吃什么海鲜,很可能把小命给吃进去。
虽然对那海鲜是垂涎的,但也知道短时间内是吃不成的。正想再问问那玉儿街还有什么,就觉得马车停了下来,然后就有管事在外面回报:“小姐、少夫君,林家到了。”
和高平想的不同,从外面看,林家倒不显得怎么落魄,也是大红色的朱门,一排镶嵌着六个铜钉。
高平貌似记得,古代皇宫的钉是九个,王爷公爵的大概是八个或七个,而一般的官员大概是五个,而这六六三十六个,已经算是比较显贵的了。
翰林的品级有这么高吗,还是这女尊的社会有什么不一样的?
高平扫了一眼铜钉,也不问,然后就随人进了门。
大户人家的中门是很少开的,有的一年也不见得开一次,高平新婿上门,倒是走了大门,相对的,她也不能坐着马车和林若鸿一起进二门了。
还没进门,就有林家的管事迎着了,走了两步,就见一个女子匆匆而来。那女子穿了一身鹅黄的儒衣,腰系同色镶玉腰带,上面坠了一个嫩绿的荷包,在周围灰扑扑的衬托下,这样鲜艳的颜色倒让人眼中一亮。
离的还远,她就开始拱手了:“失迎失迎,没想到高家妹妹亲自前来了,开云失礼了。”
她走的近了,容貌也就越发清楚。作为林若鸿的姐姐,她的容貌显然是没弟弟好的,眉眼倒也相近,但就是少了那种淡然从容,虽然有几分儒雅,倒也平常。
高平也笑着拱拱手:“姐姐客气了,你我一家,有什么失礼不失礼的?”
“这话我爱听,以后若鸿还要妹妹照顾了。”
高平心中抽搐,还是勉强维持着微笑:“这是自然。”
林开云带着高平向里走,一边介绍着自家的建筑,一边观察着这个新上任的弟妻。
第一次登岳门,高平特意穿了正装,她没有进学,但身上有个常侍的虚职,一开始知道自己还挂着这个名的时候,她第一个反应就是十常侍,差点没被雷晕了,十常侍,那可是汉朝鼎鼎大名的十个人物啊,看穿到三国的文里,几乎没有不带他们的,而且都是反面形象,难道她穿过来也要当一把奸臣?
后来她总算弄清楚了,这常侍虽然是跟着在皇帝身边的,但也可以只挂名,不做事的——当然,她也没办法做事。
常侍在大雁朝算是内宫的一个职位,平时的工作也就是给皇帝逗乐,负责处理一下琐事,要说有职权也可以有相当大的职权,要说没有职权,也没有,完全就看在位人的态度了。
她老娘和皇帝的关系好,所以替她弄来了这么一个虚职,每年大概可以领到八百石的俸禄,年节还有六十两的赏赐。
高平在现代的时候写文,查过这方面的资料,大概知道一石相当于现代的一百二十斤,一两银子差不多也就是一千块人民币的购买力。这么算下来,她每年差不多能拿到十五六万……就算是在帝都魔都,也是绝对不错了,而至于她自己,是从来没有在一年内赚过这么多的。
想到自己过去天天想着中大奖却次次不中,她也只能感叹“学会经书技艺,不如有个好妈妈。”
大雁朝的规定,没有规定是不能穿儒衣的,但她因为有官职,倒也可以穿,同时也能佩戴相应的头面。常侍是正七品的,按规定,她可以戴三支金钗,挂两色玄珠,而因为她娘和皇帝关系好,所以她这个从未上过一天班的摸鱼份子还混了一个金鱼袋。
此时,她穿着青色儒衣,挂着特赐的金鱼袋,头上是三支内造的金钗,一眼看去,倒也有几分贵气,只是她常年不见阳光,早上还喝着药,那病气也不比贵气弱了。
先前离得远还看不清,此时林开云就站在她身边,就觉得她脸色苍白,眼底发青,怎么看,都不像是长命的样子,心中对自家母亲不仅又多了几分埋怨。
“那高家是显赫的,高太尉也和陛下的关系好。但这种显赫又能到几时?富不过三代,高家虽然是世家,但一代比一代差,这一代还能不见衰败,完全是因为高太尉和陛下有少年交情,只是那高太尉也是不学无术的,靠着旁门讨陛下欢心,不过一幸臣罢了。而陛下至今仍未有女,将来……”
林开云想到这里摇了摇头,她是一个传统文人,就算对皇帝的某些做法不赞同,也不会想皇帝如何如何,此时想到这里,就立刻又想,就算陛下有了公主,这没有后代支撑的高家也是要败的,自家弟弟嫁过去,不过是吃苦。
这边林开云将高平引向正厅,那边林若鸿已经坐着马车进了内院,林老夫君刘氏以及林之一的两个侍夫崔氏、杨氏并庶出的三个儿子早已等在那里,林若鸿刚下马车,就被迎了进去,没等他下跪向自己的父亲行礼已经被刘氏抱住了。
“父亲……”
“我的儿啊,你我父子,还做这些虚的做什么?难道你嫁入高家,就不是我的儿了?”
他抱着林若鸿道,脸却板的硬硬的,旁边的崔氏道:“哥哥,二公子不过是守礼,哥哥这两天哪天不要念叨二公子十次八次的,今天他好容易回来了,哥哥这又是做什么?”
“我这是做什么?我这是做什么?我这不过是在心疼他罢了。”
说着,刘氏的泪就出来了,林若鸿连忙拿出手绢帮他擦:“爹爹这是做什么,儿子并没有半点不好啊。虽然儿子出嫁了,以后见面可能不像在家中这么便宜,但到什么时候,都是爹爹的儿子的。”
刘氏点着头,自己拿着手绢被这人擦了泪。他是个要强的,虽然妻主不过是个翰林,但也是从五品的京官,翰林院中的侍读学士,大雁朝的清流砥柱!
自然,他们家的生活是不怎么富裕,但是大雁朝又有几个母女同为翰林的?不管是在王夫还是什么皇夫面前,他都能硬挺的直起腰,面对下面的儿女以及妻主的姨夫更是从容雍容,从不让人见半点弱,像这种当中流泪的事情,那是几十年来都从未有过的。
“也是我一时忘形了,现在也是午时了,让下面的人上饭吧。”
午饭是早就准备好的,刘氏一传,下面的小厮使年就把一直放在火上的温着的端了上来,林若鸿看了,除了松鼠鱼、三套鸭这几道个他平时爱吃的外,还有一道五丝驼峰、一道祥龙献宝,此外还有两道绿油油的青菜,一碗和蟹肉冬瓜鸡蛋蒸出来的燕窝粥,带上熬炒鸡、莲藕肉,菜色倒也不过十道,说不上多。但林若鸿知道,那驼峰、燕窝还倒罢了,他们这样的家庭,就算清寒,这种东西也是有些的,但龙虾青菜,特别是青菜,就稀罕了。
现在虽说已经开春,但天寒地冻,除了白菜、包菜,萝卜土豆这样能长时间放的,又有什么蔬菜长出来了?这蔬菜不用说,也是暖棚里养出来的。
暖棚中的菜,内宫都少,下面的官员也就是极受宠的或世家大族能尝尝鲜,像他母亲这样的清贵翰林,是鲜少能轮到的。而这青菜又放不得,哪有这么凑巧就在今天得了赏?
心下摇头,面上倒不带分毫,他今天归宁,上面早他两年出嫁的长兄也回来了。
但第一,他是新嫁出的儿子,第二,他是这屋里唯一的嫡出,在没有女子的情况下,就坐了刘氏的下首。
林之一是传统文人,讲究的食不语,她的夫君姨夫儿女也都养成了习惯,一行人吃了饭,又闲聊了几句,知道他们父子有体己话要说,崔氏等人都纷纷告辞。
没了人,刘氏将屋里的使年小厮也打发了出去,拉着林若鸿的手,眼睛慢慢又有些红了。
见父亲这个样子,林若鸿心中也有些发酸。
“我的儿,你莫要怨念母亲,她心中,也是真疼你的。”
“父亲说的是哪里话,我又怎么会怨母亲呢?”
刘氏叹了口气,对于妻主将儿子嫁给高家,他是一百个不愿意的。
在公,他家是几代翰林,一贯的清贵,而那高家却是世家贵族,高太尉更不过是个幸臣。刘氏虽然是男子,对于这样的世家心中也是鄙视的。
在私,他儿子琴棋书画男工礼仪无一不是出挑傲人的,从小到大那都是他的骄傲,京城男儿的典范。而那高平呢,却是出了名的病秧子,不说什么才华,就连个健康的身子都没有,若不是生在高家那样的家庭,若不是高太尉只那一个女儿,恐怕是早就没了命。
从哪方面看,他儿子的姻缘都是委屈的,但出嫁从妻,他就算再不愿意,妻主决定的事,他也无能为力,现在能做的,也不过是劝说儿子。
林若鸿自然知道父亲的想法,心中虽然悲苦,却不愿说出来,又劝了两句,转而道:“父亲,儿子这里有一句僭越的话,刚才的那顿饭,有些菜,也太过了。虽说是父亲疼惜儿子,但拿了燕窝也就罢了,那青菜龙虾,又是从哪里得的?”
林若鸿这边的菜是少而精,高平那边的菜倒是很多,林林总总一共二十八道,但却离精有着相当的距离。
梅菜扣肉、腐竹烧肉、清蒸鲤鱼、顿鸭炖鸡,大块豆腐,鸡鸭鱼肉一般席面上要有的也都有了,但是不说驼峰青菜,就连一些新鲜点的海鲜都没有。
总是穿过来两个多月了,虽然高平没有明摆着打听这个世界的种种,但也尽力的抓着一切机会询问任何有用的信息,连平时吃饭都会看似轻描淡写的问几句。
所以此时一看这席面,心中就有了几分了然。
今日归宁,她作为第一次上门的儿婿,算是娇客,排位的时候就在林之一的下手,林开云以及崔氏所出的林开宇分别坐她的对脸及下手。
林开宇不过是庶出,年龄也小,今年才十七,但身上已经有举人的功名了,就等着两年后开科考春闱。
她的容貌和林开云明显的不同,虽然和林开云一样,都继承了林之一欣长的身材,但却是个圆脸园眼。
只是脸型虽是圆的,却已经见下颌。眼睛虽然大,下面也是一片青紫,在高平看来,这人倒比她更像是有病的。
“这是你二弟弟若鸿的妻主高平,平儿,这就是若鸿的二姐了,不是多么成器,开云在她这么大的时候,已经是状元了。”
说完,瞪了林开宇一眼,林开宇低着头,一字不敢说。高平看了她一眼,心中大是同情。生在这样的家庭,上面又有个这么出色的姐姐,压力可想而知,这林开宇没有病却比她更像个病人,恐怕就是天天被书本闹的。
想到自己曾有过的考试生涯,她笑了笑:“岳母大人说的是哪里的话,二姐姐已经是难得的才女了,小婿和二姐姐差不多大,却连个秀才都没考中呢,也是大姐姐太出色,但像大姐姐这样的人才,世上又有几个?”
“我也从不指望她和开云一样,难道还真想着让她中状元不成?不过是想着她别再落第,丢我的脸!”
听了这话,高平也不知道说什么了,只有赔笑两声,哪知道她不说了,林之一却不放过她,接着又道:“平儿你过去身子不好,一直养病,现在我看你的身子倒也还可以。须知这养身,除了休息,更要勤勉。你近来既然身体好了,也要把经书给捡起来,自然以你的家世不必考什么举人状元,但若只靠荫恩还是令人瞧不起的,能考个出身以后自有莫大好处。”
高平心中抽搐,她繁体字会不会写还两说呢,还考出身!
当下干笑了两声:“岳母大人说的是。”
林之一虽然是清流自居,但在朝堂上站了这么多年,人情世故又哪有不明白的,高平这种过去是宅现在更宅的宅女的伪装又哪里逃得过她的眼睛,一听这话,就知道她没放在心上,当下心中就有些恼怒,觉得高平真是朽木。
双方既然都是话不投机,后面自然也就没有更多的交谈,草草的吃了饭,林之一就把高平丢给了两个女儿,找了个借口,自去内堂。林开云自然也没有把高平放在心上,应付了两句,就找个理由也走了,所以到了最后,就剩下高平和林开宇大眼瞪小眼。
林家准备的菜色虽然一般,饭厅中却备下了六个炭炉,高平的怀里也一直抱着手炉,所以,虽然饭厅不小,也没有寒意,反而暖烘烘的直让人有打盹的欲望。
但就算是两人都有些昏沉,却谁也不敢真的闭上眼,只是要找话题,两人又都有些为难。
林开宇这些年一直是在书本上用功,作为庶出的她也不负责招待,平时来往的朋友,不是一起中举的举人,就是同一个书院中的同学,谈的,也大多是经书典籍,像高平这种不学无术的世家女儿她真没接触过。
虽说两人现在是亲戚,但几乎和陌生人似的,今天更是第一次见面,林开云实不知要说什么的好,她深怕自己一开口,就触到高平的痛处。
真的相比来说,高平这个上辈子的宅女因为受了漫画电视的熏陶,倒比林开云懂一点怎么打破沉默,但奈何她是穿越过来的,对这个世界还处于一知半解的状态,所以虽然觉得此时气氛尴尬,也不敢随便开口。
好在这时使年送上了参茶,借着这个功夫,缓和了一下气氛。
“二姐……”高平别扭了一下,还是道,“妹妹近来觉得是比先前多了几分精神,也想看看书,二姐读的书多,有能介绍的吗?”
听她开口,林开宇也是长出了口气,立刻道:“妹妹想读哪方面的呢?若说到典籍,自然还是四书五经,若是妹妹已经通读,或只是想着无聊消遣,倒也可以读读去年兰州书局才发行的《大雁诗集》或是《荒野杂谈》,这两本虽然只是杂书,但前本,我大雁朝优待才子,若有一首闻名天下的诗词问世,倒也不让春闱登榜。后者虽说是杂谈,但也写了不少我大雁朝的地理人事,愚姐认为,若真要外出做官,还真的要读读这本呢。”
她天天在书本中打交道,又好容易找到一个话题,谈开来自然是滔滔不绝,却不知她后面的那一大堆都白费了,一听她说到四书五经,高平就呆了。
四书五经,这名字太彪悍了,现代社会只要识字的,别管读没读过全书,起码都听过这个名字的,甚至就算是个文盲,看过些古代电视,也要知道。
她作为一个宅、一个中文系毕业的宅女,对于这几本书不说熟识,起码,还都知道一些。
《论语》、《孟子》、《大学》、《中庸》,为四书;
《诗经》、《尚书》、《礼记》、《周易》、《春秋》,为五经。
这里面不说别的,《论语》是春秋后期的是一定的,《尚书》是战国时的,而《大学》呢,是秦汉时的,还有那个《中庸》也是秦汉时期的,而且它被列为经典也是在宋朝!
宋朝时的经典,在这个世界也是经典?这到底是那些书穿越了还是说这个世界还有女版的孔子、孟子?
就算是有这些伟大的人物吧,那些书也是在特定的环境特定的背景下才能出现,成为典籍的。
而这里、这里的环境也一样?
她勉强回过神,吞了吞口水道:“敢问,二姐姐对那些典籍可有什么心得?”
林开宇虽说是半个书呆,但也看出高平刚才在走神,不免有些薄怒。但听她这么一问,立刻又转怒为喜。
文人好清谈。
所谓的著书也好辩论也好,有很大的因素,是想别人知道自己的思想,林开宇上面不仅有个鼎鼎大名的母亲,还有个英明神武的姐姐,平时和别人交谈,即使是同学朋友,谈着谈着,别人也喜欢问诸如“尊母是如何想的?”或“令姐是如何说的?”
好容易遇到个不说林之一林开云的,八成,又要说她的才子弟弟。鲜少有人重视她的想法,一听高平这样问,那着实是被搔到了痒处,微一推让,就滔滔不绝的说了出来。
一大堆的文言,高平听着实在费劲,但还是支着耳朵尽力的听,慢慢的,总算的吁了口气,虽说也是四书五经,但听起来,倒和她所知道的那几本是不一样的。会叫这个名字,应该只是巧合。
正说着,有使年过来说林老夫君请高平到后面说话,此时林开宇正谈的兴起,被这么打断了,实在有些不快,不过还是站起来,带着高平向后面走。
前面看着还好,一来到后面就能感受到林家的清寒了。窗棱是脱了色的,台阶是有缺角的,院子虽不小,但既没有奇石也没有花木,路过的一个湖,看起来也是久未打理的,和高家那即是在寒春,也别有趣味的园子比起来,差的不是一点两点。
高平在玉暖的搀扶下,走了两道门,终于算是到了林老夫君的院子。这要是在别家,早有人高喊娇客到了,但是在这里,只有一个年龄比较大的使年提高了音量:“二婿主到了!”
作者有话要说:那什么,这样一天一千五百字的确不是很爽,这样,俺以后还是两天一更,一更三千字,那样就能单独算一章了,大家看的也方便点,不用来回刷^_^
今天更了两千五百字,扭动,收藏一百的债还了,撒花~~~~
抱歉,今天晚了一会儿,俺这边五点多的时候又断网了……叹气,说是服务器要升级,望天……十天内出了四次了,虽然问题不大,每次都不超过二十四小时,但这么一断一断的很令人郁闷……= =哦,对了,有亲亲说那个“少姨夫”很雷,换个啥比较好捏?
关于那种纱,好像是真实的,俺在一个专门介绍公主的书中有看到过,还记得那个很、很耸人的标题,那个公主的名字忘了,但就记得那个标题——千古一爱,貌似也的确是吧,那位公主可以说是历朝历代最受宠的,不是什么大朝代,但她出嫁的时候,她爹、娘几乎把国库给她搬空……= =
桃花劫 (上)
第四章 桃花劫 (上)
从林府出来的时候,高平几乎累惨了,其实她真没做什么,就是走了两步路,对着岳母、岳父行了礼。
走的距离不算远,林之一和刘氏也都没有苛责她,对她虽然都不热乎,但该让坐的时候也让她坐了,在她行礼的时候,也都立刻说了起身。这中间,还夹杂着在饭桌前闲话,所以,她的活动量,是绝对不能说大的。
但就是这么一点点的活动,也超出了她平时的极限。在林府的时候还好,一直提这精神,倒应付了下来,一出府门,立刻就觉得一阵疲倦。
在玉暖的搀扶下上了马车,她就闭上了眼,连先前想的到西边去看看古代城市的风韵都忘了,更不要说其他的了,因此,自然也就没有发现林若鸿脸上的僵硬。
见她累了,玉暖、明霞也不敢打扰,帮她换了手炉,盖了毛毯,又轻声到外面嘱咐,要驾车的平稳着走。
就算他们不说,那赶车的也不敢快,得了嘱咐,更是把车往慢里赶,慢悠悠的晃荡,高平不大会儿就睡着了。
玉暖在她的额头上碰了碰,然后对一脸担忧的明霞摇摇头,后者也是吁了口气。
这两人的举动,落在明鹊眼中,对高平自然又多了几分不屑,这也算是女子吗?
这样想着,目光转向自家少爷。刚才回府,他也和过去的哥哥弟弟们闲聊了几句。知道自家大小姐目前出息了,是吏部左侍郎王大人家中的座上客了呢。
自然,自家大小姐一直都是出息的,是林家的骄傲,就是他这样的小厮,也为自家能有这样的大小姐觉得荣幸,和人说起的时候,胸膛都要多挺挺。
但再过去,大小姐一直都只是有清名。
虽然中了状元,做了六品修撰,但主母做了几十年的翰林,也不过,只是还是翰林。
自然,对他们来说。从五品的京官已经是很大了,主母的学问、官职都是让他们敬仰的。可是,即使是他们这些不出内院的小厮,也知道,自己府上的生活不好过,特别是到了高府,有了对比,更清楚的认识到了这一点。
他是嫡出少爷的贴身小厮,又是早被内定为陪嫁的,在林府,每月的银子也不过三钱,而到了高府,立刻就成了一两!
这还只是银钱上。其他的衣服、吃食,也都有很大的差别。不说其他的,就是高府拨给他们的几个使年小厮,那衣服也要比他的好。
他并不是林府的家生子,但也是从小被买来在林家长大的。
他早已忘了自己的父母是谁,真的要去想的话,也许还能想到一点,但他从未认真的回想。
在林府,他能吃饱能穿暖,有银两拿,过的,已经比多少普通人强了,何况少爷还教他认字教他绘画,真的说起来,他比很多女人都要强的!
在体验到两府之间的差距时,他倒没有什么“少爷嫁到这里也不错”想法,只是还有些唏嘘。
论人品、论学问、论待人,他家主母是绝对要比高太尉强的。他家主母是过去的探花,还出过诗集,那高太尉呢?不过是个使枪拿刀的莽妇!更有传言,她不过是凭一些旁门左道哄的陛下开
心,这才做了太尉的位置,比他家主母,那是天上地下的差距!
为什么她家主母那么有学问,那么清贵却一直只能做个从五品的侍读学士?还不是因为她家主母不善经营,缺少提携?
过去大小姐也是这样的,只知道和一些读书人来往,天幸保佑,他家大小姐总算遇到了贵人。那王大人可是三品的京官,最重要的是,还是吏部的要员,他虽然只是一个小厮,也知道,那吏部,就是管着官员升迁的。
他家小姐被这样的大官看中,那不是马上就有出头之日了吗?只是可惜自己的少爷,若是能早几日……早几日也是不行的,但若是能早个一年半载,他家少爷又怎么会受这样的委屈?
除了高平睡着,马车中的另外几人都各有心思。
马车虽然赶的慢,但两个府都在内城的东边,真说起来,离的也不是太远,晃荡着,也就回到了高府。
一早就有人回府中禀报过了,旁边的小门是早就打开了,在这里,高平自然是不用下车了,一直到了要过二门,才被玉暖轻声叫起。
高平下了车,又上轿,一路被抬回了自己的院子,而那边,御医是早就请过来的了。
高平本来是晕晕乎乎的,见了那个面熟的御医不免有些苦笑,她就是有点累,需要这么夸张吗?
不过虽然心中不以为然,还是伸出了胳膊,那御医诊了脉,笑道:“大姐儿的身子倒是比先前大好了,我再开副静神养身的喝两天,先前的那副药倒是不用再吃了。”
听到这话,高老夫君立刻笑了起来,连声道:“都是托张御医的福,赶明儿她身体大好了,我让她亲自到府上道谢,这些年,真没少麻烦大人呢。”
张御医连称不敢,开了药,自有管家送她出门。
高老夫君听说高平身体大好,极为高兴,拉着高平的手道:“我的女,你总算是好了,可见过去就是缺了木。”
说着,又一连声的吩咐,给林若鸿的房中加菜,又让使年开箱找出年前收的一盒珍珠,让身边的得力使年去送。
“挑灯,你亲自把这盒珍珠给少夫君送去,再帮他看看,有什么需要的欠缺的,他新进门,就算缺什么,也不好意思说。对那帮小角子们也看着点,别一个个都长了个势利眼!”
“哎哟,老夫君这可是把我们也都骂进去了。我们可不就是那势利眼的,就知道老夫君大小姐,别人,我们就是不认识呢。”
挑灯拿着那盒珍珠笑道,他是得宠的,从小在高老夫君的身边长大,这样的话,别人说不得,他说来,只让高老夫君笑骂了两句。
“看看你这小角子的嘴!哪一天让主母听到了,非给你一顿板子!赶快走你的吧!”
挑灯笑了两声,拿着那盒珍珠出去了。
高老夫君又拉着高平的手:“你只管把身体养好,别的什么心都不要操,你那个夫君,爹爹不会委屈他的。”
第一天高平就去看林若鸿,今天又非要陪他归宁,这在高老夫君看来,自然是自家女儿很爱新娶得夫君了。
世间女子皆好色,那林若鸿又的确是出挑的,高老夫君是不觉得有什么不妥的,但这话让高平听来,那真是想找个地缝钻进去。
她不过是可怜那小子,不过是想着不要让他太委屈了。怎么、怎么到了别人眼中,就成了这个样子了?
虽然着实被雷了一下,此时高平也不能说什么,只有干笑着点点头。
高老夫君欢喜的拍了拍她的手:“你只要好好的,为父什么都替你做到。”
怕女儿累了,又说了两句,高老夫君就离开了。高平喝了两口参茶,又歪在了床上。
按照传统,归宁是要当天回的,而且是要天没黑之前就回到女家。因此高平林若鸿在林府呆的时间并不长,回来的时候,天也还没黑,晚饭自然也是没吃的。
她迷糊了一阵,就有人叫她起来吃饭。她本不想起来,但叫她的人却道:“小姐多少用一些吧,待会儿还要喝药呢,不要让老夫君担心了。”
听了这话,高平也只有爬起来,自然有人给她递毛巾擦脸,拿杯子漱口。这一切做完,她也清醒了过来,抬起头,却看到甘草。
“你回来了?”
“恩。”甘草一边帮她放袖子,一边点头。
高平见他低着头,红着脸,心中隐隐的有些愧疚。今天她身体大好,却没有在第一时间想到这几人,说起来,倒是有些对不起他们。
想到这里,不仅柔声道:“可受了什么委屈?”
“没有受委屈的。”
高平见他还是垂着头,以为他是在怨自己,开口道:“对不起,是我连累了你们,我身子不好,其实不关你们的事的。”
“小姐莫要如此说,我没有照顾好小姐,累小姐生病,受罚是应该的。何况也没有受什么罚,不过是被关了几天,吃食都是没有短缺的。”
“是吗?”
甘草用力的点头。
“那你为什么始终垂着头,是受了伤吗?”
“没有,没有受伤的。”
见他还是低着头,高平愈加疑惑:“抬起头,让我看看。”
听她声音严厉,甘草犹豫了一下,慢慢的抬起头,面颊红润白皙,倒真不像受了什么委屈,但眼圈却是红的。
高平的眉皱了起来:“到底是怎么回事?”
甘草咬着牙不出声。
“呵,你现在倒学会这个了!若你不愿说那就不要说了,以后都不要再说!”
甘草的眼圈越发红了,泪珠都滚了下来,高平却再不看他一眼,自己起身,向饭桌前走去。
“小姐、小姐去看看甘露吧!”
作者有话要说:抱歉,晚了一会儿,前天熬夜,昨天就米写这个……= =
桃花劫 (中)
第五章 桃花劫 (中)
甘露晕晕乎乎的躺着。
从他这个地方,正能看到外面树上的积雪。
白花花的一片,就像、就像那一年。
那一年他不过才十岁。和所有的家生子一样,自小,就被养在府里。
他自幼就容貌出色,男红也是极好的,但却因母亲早逝,家中又没有出色的姐姐妹妹,却是自小就被别人欺负。
每次他被人打了,他的爹爹只会抱着他哭泣,于是渐渐的,他知道,只能靠自己。
有人打他,他就打回来,有人骂他,他就骂回去。
渐渐的,男孩子们就都不敢欺负他了,但是那些小丫头,却愈加厉害。今天拉他的辫子,明天拉他的衣服,还有捏他鼻子,拧他脸的。
他虽然年幼,但在杂役圈中长大,似懂非懂的,也知道一点事,虽然不是太理解,但却明白,那些丫头,是在欺辱他!
他不服气。
可是就算他再能打,也打不过那些三五成群的小丫头。就算他口齿再伶俐,也敌不过那些人起哄。
那一天,他就被那帮丫头围着用雪团砸。
那些雪团大多是松软的,但也有几个捏的很硬的,砸到身上,实在的疼,而且那雪水从发梢领口滑进衣服内,更冷的厉害。
他又疼又冷,还有着惧怕,更有着委屈。
他做错了什么?
他努力的学男红,努力的做分配给他的活计,他什么都比别人做的好,为什么这些人还要欺负他?
他长的比别人好,比别人勤奋努力,做什么都是出挑的,也从不像其他的小厮那样偷懒耍赖,为什么这些人还要欺负他,为什么都要欺负他?
他委屈、他愤怒。
但他所能做的也就是发狠的团雪,拼命的向那些小丫头砸。
只是无论他怎么努力都有哄笑,无论他怎么努力,都有更多的雪团砸到他身上。
他想哭。
虽然他咬着牙。
但他知道自己要哭出来了。
那些小丫头们也知道,她们笑的更大声了,还有人叫嚷着“他哭了!他哭了!”
那时候他就想,如果有一把刀子就好了,如果有一把刀子,他要把这些人都杀死!
也就在这个时候,他听到一声呵斥,再之后,那些哄笑就都消失了。他抬起头,就看到一个穿着夹袄的使年。
一直到现在,他都能想起那件夹袄,青蓝缎面,绣着金丝。现在想来,那件夹袄实在不漂亮,但是那时候在他眼中,却是极富丽、极好的。
那是松露。他上面的使年,现在已经配了丫头,嫁出去了。
那时候他并不认识松露,但是也隐隐的知道,那是比胡家管事的还要厉害的人。
松露帮他擦了手脸,又将他领到亭子里。
虽说是亭子,但一进去,却是比自家的屋子还暖和,后来他才知道,那是小姐在屋里呆的烦了,非要出来,于是老夫君就先派人用绸缎将亭子围了,又生了十多个炭炉,里里外外的都烘暖了,这才放小姐出来。
后来他无数次的想到,都觉得这是命,是注定的。
小姐身体弱,轻易不出自己的院子,冬天更几乎连屋都不出。但就偏偏在那一天,在那个时候到了附近的亭子,听到了那些喧闹。
那是他第一次见到小姐。
那一天,小姐围着白色的狐狸毛大氅,靠在椅子上。肤色是苍白的,不像他过去见到的那些丫头,一个个都咋咋呼呼,跳来跳去。
小姐弱弱小小的,见他来了,轻声的开口:“你做错了什么事吗?他们为什么欺负你呢?”
他知道眼前的人是小姐,即使他没有见过,也知道眼前的是自己的主家,是自己不能得罪的人。
如果换做平时,他就是脾气倔,也是不敢说什么的,但那一天,他只觉得委屈,于是脱口就反驳了起来。
他说自己没有做错事,说自己的委屈,说着说着,就哭了起来。
小姐默默的看着他,等他哭了一阵才开口:“松露,帮他擦擦脸吧。好了,你也莫要哭了,以后,你就来我的院子里当差吧。”
在那时候,他还不太理解这句话的意思,但是很快的,他就明白了。
当他被松露送回家,当松露告诉他爹爹他被调到了小姐的石松院里时,当爹爹抱着他哭时,当平时总是把脸仰到头上的胡家的管事对他笑时,他明白了。
才到小姐院子里的时候,他不过是个粗实的小厮。但即使那样,也吃上了以前很少能吃到的肉,穿上了以前很少能穿到的衣服,回家看爹爹的时候,过去那些欺负他的丫头见了他都躲。
别人欺负他,他会反击,但别人对他好,他也会报答。
他知道自己能有这样的待遇完全是因为小姐,所以,从那个时候,一门心思就用到了小姐身上。
他到了石松院,过上了好日子,却没有懈怠,他比过去更用心的学习,不仅做菜男红,就连文字算术也跟着大些的使年学。
两年后,一个使年被放了出去,他就顶了上去,月钱,一下从五钱变成了一两,比他爹爹的都要多。等他再回去的时候,连他爹爹看他的目光都不一样了。
他有了银钗,有了银链,有了过去摸都没有摸过的缎面衣服。
回到家中,过去的堂姐表妹也都来了,她们尊敬着他,小心翼翼的和他说话。他以为自己会感到快乐,但是,却只有厌烦。
是的,厌烦。
非常的厌烦。
第二年,他爹爹再嫁,他更是整个身心都留在了石松院。
十五岁那年,他爹曾隐晦的对他提过丫头的事,他知道,已经有人上他家求亲了。
对方其实也是不错的,大管事的女儿,将来,不出大错,也必定是管事的。家里也有小厮使年,他嫁过去,也算是主夫了。如果将来能生个女儿送去上学,说不定也能做老夫君!
他爹爹这样暗示着他,但是,他却没有丝毫的动心,反而觉得非常恶心。
那个女人他也知道,几年前,还骂过他野种的!现在竟然来找他求亲?他就算一辈子不嫁,当沙门也不会嫁那女人的!
一口回绝了,但心中还是有些迷茫的。
他知道,男人是总要嫁人的,不是那个女人,也会有别的女人,可是一想到要嫁给那些女人,他只觉得恶心。
他永远都不会忘了那些女人当年是怎么欺负他的!
女人、女人都是可恶的!
除了小姐……
是的,小姐是柔弱的、小姐总是有病,小姐……甚至不太像一个女子!但小姐是不同的。小姐总是那么和声和气的,小姐总是那么温柔细心的,小姐总是很好很好的。
也就是从那时候,他开始对小姐有不一样的心思。
小姐渐渐也发觉,并接受了,还许了他娶了少夫君就迎娶他的诺言。
他知道自己的身份,少夫君是做不成的,但他不觉得委屈,能给小姐做侍夫,也比嫁给别的女人强!
几个月前,小姐收了甘草,他当时也觉得愤怒伤心,但他也知道这是必然的。
小姐十七了,怎么可能没男人?表小姐十三岁的时候就收了房中人!小姐一直到十七,一直等着他……
其实,他已经是满足的了。
何况,他们这一辈的使年,本来,就都算是小姐的人的。
小姐当时还很愧疚,还安慰他,还给了他一个玉环。
那玉环自然是好动,但他在乎的并不是这个。
小姐收了甘草,却给他玉环,这自然是他比甘草更重要了。
其实也的确如此,这两年,他的吃穿用度,除了月钱,都要比甘草高出一截。小姐总是以自己要吃的名义吩咐厨房给他做那些他喜欢吃的,有什么新鲜的东西,也总是先让他挑。
他喜欢小姐,小姐能待他如此,他已经、已经没有什么要求了。
可是,这一切,从两三个月前就都变了。
现在他被关了这么久,小姐也没来看他,显然是,心中已经没他了。
小姐、小姐……
视线渐渐的模糊,恍惚中,他仿佛看到一个人,穿着白色狐毛大氅,戴着金冠向他走近。
“小姐……”
一声叹息。
他一个机灵,回过神,就看到身前真有一人,有些弱的身体、带着病容的脸色、秀丽的、不似女儿的容貌……真的是他的小姐!
一时间,甘露不知是该哭该笑,该生气还是该高兴,只能那么愣愣的看着高平。
高平看着脸颊发红,却直愣愣的看着自己的甘露,更是头疼。从客观来说,她不反感这小孩的痴情,不过要是痴情的对象是自己,那就不太高兴了。
哦,她一介凡人,有人喜欢自己当然是高兴的。可是,她对这小孩完全没半点心思,再加上这世界和她过去所呆的地方不同,其实,她看甘草甘露都是有点看妹妹的倾向的。
高平是不反对同性恋,但要让她自己喜欢同性……那就和同性恋喜欢异性一样难!
“在现代我想找一个可心的男人没有,再这里更没有,难道我真要找一个同性吗?”
想到这个问题,高平的头,更加疼了。
作者有话要说:恩,亲爱的亚斯帮俺建了个群,九号车站:24769744,有兴趣的加吧,随便说一个和本文有关的名字就行了~
桃花劫 (下)
第六章 桃花劫 (下)
见高平只是看着自己,甘露的心更酸了。他咬了咬唇,转过头:“小姐来做什么?”
高平回过了神:“我听说你病了,来看看你。”
“我贱命一条,死不了的!”
高平的头更加疼了,看看这对话,活脱脱的三流电视剧中的狗血情节啊,还是人家用剩的!
她想了想:“你是在生我的气吗?”
“我怎么敢生小姐的气!”
高平在内心大翻白眼,前世今生加在一起,她没被人哄过,也没哄过人,对于这种别扭,实在不知如何下手。
她想了想,道:“你就想这样吗?”
甘露不出声。
“你长的好,又识文断字,就愿意在我房里做个侍夫?”
甘露疼的从床上翻起身,因为动作太剧烈,他一时受不住咳嗽了起来,一边咳,一边瞪眼:“小姐,我不是那不要脸的,无论过去怎么样,小姐说一句,我、我去做沙门也不纠缠!就算是现在,我也不纠缠!”
“你别激动、别激动……”
高平伸出手,又缩了回去,见她这个样子,甘露更加绝望,他强忍着心痛,咬牙道:“小姐回去吧,这里没暖炉又四处透风,莫要又生了病,那我、我真是万死了!”
“我不是那个意思。”
“小姐,我……”
“你听我说完!”
见他一直纠缠,高平也怒了,过去看电视动画,她最烦的就是明明一句话就能解释清楚的事,因为一些幼稚的原因,双方就是不说出来,于是纠结啊狗血啊伤害啊痛苦啊……得了,片集多了,广告多了,演员的智商却直线下降,连带着制片人导演好像也一个个学会了脑残。
见她发怒,甘露一时也怔住了。
“你一直认为自己是个出挑的对吧。”
“我……”
“你听我说!”
甘露想开口,不过刚一张嘴,就被高平瞪了回去。
“是,你是个出挑的,不说长的如何,你平时做事要强,女……恩,男红也好,还识字,只是认识字这一点,多少女人都不如你!”
甘露不出声了。
“那么你就甘心一辈子就这样吗?一辈子就给我做个侍夫,在府里生女育儿?就这么一辈子做男红,一辈子就和其他的侍夫争来斗去,一辈子、一辈子就这么过完?”
甘露愣愣的看着他,过了好一会儿才道:“我本就是个命薄的。”
高平差点没岔过气去,她倒没想过,随便说两句什么平等啊自由啊,就能糊弄的一帮人跟着她跑,立马就从奴隶思想变成了共产主义思想,但在她想来,这个甘露是个要强的,听她这么说说,总要有点思索吧,就像古代的女强人,比如探春王熙凤之类的,总是想做个男儿,更不要说那些花木兰似的女将军了。
结果,她说了一堆,人家就来了这么一句。
“是不是命,你为什么不争取?”
“小姐要我争取吗?”
高平郁闷的简直想叫,如果是在现代,她一定换着甘露的肩膀嘶吼。但在这个时候,却只能悲哀的望天,当然,就算是她想嘶吼,她这个身体也不允许。
“甘露,你总要有自己的想法吧,好吧,就算你想给我做侍夫,你这样糟蹋自己又有什么用?你不吃药,不就是想让我来看看你吗?好吧,我来了,这是我第一次来,也是我最后一次,我告诉你,我不会哄你,我不会哄一个连自己都不爱惜的人。你也知道府里的规矩,如果你真的病的厉害了,就会被送出去。”
甘露的脸色一变,脸色灰白,看向高平的目光带着痛楚和惊惧。高平心下叹息,她知道此事对面的少年是非常难过的,但她也无能为力。
她现在不爱他,将来也不见得能对他动什么男女之情。与其哄着他让他越陷越深,倒不如快刀斩乱麻。
如果他真是个要强自爱的,那以后就算不能在石松院里,她也会给他条出路;但如果他自己非要闹别扭,她也没有办法天天哄着惯着,她自认是没有这个世界的女人哄男人的手段的,更没那个心情。
对甘露,她会负责任,但只能是物质上的。
“你自己好好想想吧,我会再给你找个郎中,老夫君那边,我也会帮着说情,至于要不要看,要不要好起来,那就看你自己的了。”
她说完,转身就走,甘露愣愣的看着他,在她走到门边的时候,终于忍不住开口:“小姐……”
“天行健,君子自强不息……你,好自为之吧。”
高平没有回头,丢下这一句,出去了。
甘露再也忍不住的哭了起来,这一次不是无意识的流泪,而是真正的痛哭。他知道,她的小姐……心中已经没有他了,真正的没有他了。
为什么会这样?
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难道就因为那个林若鸿吗?
可是林若鸿不过是才进门,小姐连和他洞房都没有,怎么会……
甘露想不通,他想不通自己的小姐为什么会变得这么快。他抱着枕头哭,不知道哭了多久,渐渐的,感觉有人在帮自己擦脸:“不要哭了,再哭,就哭坏了眼睛。”
他抬起头,就看到甘草。
“不用你假好心!你现在好了,月钱都涨到了二两,是一定能做侍夫的了!咱们这里,也就你最聪明了!”
甘草脸上一红,知道他心中难过,也不和他计较,只是道:“小姐替你求情了,你可以回去了,但只能先在门房那里养着。”
“我不去!”
“你闹什么别扭,你现在不好的消息还没有漏出去,老夫君也还不知道,否则,恐怕你以后都进不来了。”
“进不来就进不来,我多稀罕吗?”
嘴上这样说着,心里也是有些发虚的。他非常清楚,若是被赶回去,不出一个月,就会被后娘嫁出去,没了使年的身份,他不定被配给哪个丫头呢!
想到这里,只觉得还是死了干净。可是,想到要死,又有点不甘心。他吃了这么多的苦,受了这么多的罪,十七年来,可以说没过过几天舒心快乐的日子,就这么死去……这也算是一辈子吗?
恍恍惚惚的,他就被甘草架了起来,有点趔趄的向外走去。
以后、以后他要怎么办?
他这边充满了迷茫,高平那边也充满了迷茫。
在现代的时候,她就想着,怎么多赚点钱,怎么能把腰围减下来,怎么能写出更好看的东西,画出更好看的画。
但是在这里呢。
她的腰围……恩,基本上说,她没什么腰围了。这个身体常年生病,瘦的,那就是一阵风能刮跑。虽然说穿着冬衣不怎么显,但她自己知道,那真是,除了骨头就是皮。
写文画画好像也不用做了。这里的文人是要作诗作赋作文章的,写小说或者画图,那是被生活所困的穷酸才做的事……其实真正的文人也不会是穷酸,因为只要中了秀才,就有分配的地,而如果中举呢,那银子是不会缺的……当然,前提条件是,不乱花没有意外。
如果连秀才都中不了,当然不能排除有的实在不适应科举,可是这样的人是不会有太多的。
更何况她身为太尉的独生女,想要什么,只需要开口,也不用为银钱发愁。
过去高平看电视,里面的有钱人发表什么空虚的言论,她还觉得那是吃饱了撑得,现在真有钱到不用努力了,她一时倒也真想不出以后要做什么。
“小姐,快亥时了,歇吧。”
本来高老夫君是想把除了甘草之外的三个都撵出去的,但因为高平最近身体大好,他心里高兴,再加上高平求情,他也不想令这个女儿不快,因此也就答应了。
甘露在石松院的门房那儿养着,抱琴等人已经换了衣服,进了屋,他们回来了,玉暖明霞这些老夫君身边的自然就回去了。
此时见她还坐在桌前,抱琴开口劝道:“张御医也说过,不要误了点睡呢。”
这边说着,那边执笔已经指挥着小厮将铜盆、杯子拿来了。她只有接了漱口。
亥时啊,不过是九点,在现代,这个时候正是她精神的时候呢!
“我要给自己找点事,我不能天天就陷在,这些少年的桃花里啊!”
高平一边任抱琴服侍着他洗手,一边想。
作者有话要说:鞠躬,又晚了,这两天在摆置网店……= =总是不注意,时间就过去了……那什么,这一章的字数少了一点,因为正好写到这里了……
恩,收藏到两百了,所以,明天大概会有一章吧,加上加更的一千字,和今天欠缺的一点还有每天的一千五百字,所以差不多是一章了,不过,明天更了,过明天就不会更了……
梳洗节 (上)
第七章 梳洗节 (上)
最近两个月,高府上下都弥漫着一种欢快的气息。当然,这倒不是上上下下几百号人的日子都过的非常舒心,但就算是不高兴,有什么难过的事,也不敢呈现在脸上,否则让上面的人看到,这不是找不自在吗?
更何况上面的赏赐不断的有,粮食银钱面前,有些难过的事,也淡薄了。
高府人高兴,是因为高太尉和高老夫君高兴,高太尉和高老夫君高兴则是因为高平的身体有着明显的好转。
当然,真的说起来,高平还是无法和一般的女子相比。但现在不用人搀,她也可以到高老夫君的院子向自己的爹请安了,在阳光灿烂的时候,在自家院子里溜达溜达,回来也不马上就要卧床了。
这些对普通人来说很一般的事情,放在她身上,那就是喜事、乐事,是大好!
何况这两个月,她虽然养身的汤汤水水没少喝,但都是些参茶、燕窝之类补身的,过去那些苦死人的药,却再没喝过了。
对于这一点,高平自己也是满欢喜的,她高兴了,高太尉和高老夫君更高兴。
过去的高平虽然不是整天的满脸愁容,但因为身体不适,一个月也难得笑几次。而现在的高平则是经常的露出微笑,虽然很多时候只是扯扯嘴角,但对于她来说,已经很难得了。
其实在一开始,她还是高兴不起来的,但她在现代虽然是个宅女,却也不是完全的不和人接触,而在和人接触的过程中,无论是打招呼啊还是碰上什么尴尬,都要笑笑。
这几乎成现代人的本能了,来到这里,她也基本上维持着这个习惯。其他人不知道,也就认为是她心情好,连带着,气氛也缓和许多。
她每天坚持运动,有太阳的时候还坚持晒太阳,虽然说没什么娱乐吧,但也天天想法哄自己开心。
心情对人的身体是至关重要的。同样的病,态度不同,心情不同,最后可能就是不同的效果。
过去的高平因为自幼体弱,几乎是从开始吃饭的时候,就开始喝药,身边的人又都是小心翼翼强颜欢笑的,她心情自然好不了,再加上她自幼就是娇养惯的,当然也就更不会有什么拼搏向上的精神。
而现在的高平则不同。现代社会,那是从小就被灌输了各种拼搏观念。学习、体育、特长。虽然说她本人不是个很有斗争精神的人,很多时候也是得过且过,但要让她整天躺在床上怨天尤人,那也是不可能的。
她知道无论怎么样,身体都是第一要素。不管她以后想做什么……哪怕什么都不做,就是只想吃喝、喝好,先决条件也是要把身体养好。
所以就算再苦,她也捏着鼻子把药灌了;再不好喝,也把那些参汤喝了;再累,也每天坚持散步,并逐渐的提高运动量。
就这么天天坚持,经过了大半年,她的身体终于算是养的差不多了。
五月六日,对于高平来说,没有太重大的意义,但在这个世界,对大雁朝的人来说,却是不同往日的。
这一天,是梳洗节。
顾名思义,这个节日最初就是梳妆打扮的日子,关于这一天,有什么天帝的小儿子下凡,用雪山中的水洗漱之类的传说。所以最初,这一天也就是男男女女沐浴、装扮的日子。而随着发展,就和大年、中秋一样,这一天,也就成了人们热闹折腾的时候。
现在形成的习俗是,在头一天,女男都洁身沐浴,换新衣。而在第二天呢,则不一样了,有的会去游园,有的则会去拜佛,因为有很多寺庙本身的风景园子就不错,所以,也有很多人把这两者结合起来。
当然会这么做的一般都是以家庭为单位的,更多的还是男子。至于一些女子,这一天则会和朋友出入风流烟花场所。
在高平看来,这一天很有点类似于中国古代的二月二、三月三。不由得心中有些活动。
她身体养好了,就想到外面转转,毕竟这个世界可没什么电脑电视,呆在府里,不过和一帮小厮使年大眼瞪小眼,但高老夫君拘她拘的紧,就怕她被什么浊气、病气冲撞了。
别说出门了,连府里,她经常出入的几个院子、走廊,都不让身体不适或面相不好的人接近。
于是她每天除了吃饭运动,就只有看林开宇所说的《荒野杂谈》。
她旁敲侧推得知道,过去的高平,学问是说不上高的,但启蒙读物却是都念了下来的,所以看到不懂得,她也不敢马上问,只有连猜带蒙,然后再找机会求证。
好在她别的不多,时间倒是一大把,就这么今天被她弄一点,明天被她问一点,《荒野杂谈》也看了下来,一般的繁体字倒也大多都认识了。
她知道会认识还不行,起码还要会写。但第一,这不是一天半天的功夫;第二,这实在不是什么有趣的工作。
她这么用功了几个月,也实在想到外面透透气,所以一听说有这么个节日,就天天去缠高老夫君。
以高老夫君的心意,那自然是让她再稳固稳固,最好再过个一年半载,再说出门的事。
但他也知道过犹不及,女儿长到这么大,也没出过几次府,现在身体好了,自然不能像男儿似的整天圈在家中。
只是虽然说是同意了,游园的地点,却选了静夜庵。高平知道要到尼姑庵里逛多少有点不高兴,但她也知道不可能更多了,而且她对这个世界的尼姑庵,也多少有点好奇。
早几天,高府中的管事,就到静夜庵中打招呼了,虽说并不过夜,但餐具、茶具都要从高府拿过去,高府各个夫君少爷并高平的个人用具,都要重新搬。
这些东西说起来简单,但只是高平自己,就要两个铜盆、两个杯子、四条手巾、四个座垫,这还不包括她吃饭用的筷子、调羹、碟子、盘子、小碗、茶杯等等东西。
除此之外,还有换用的衣服,虽说是只呆一天,但这个时候,正式早晚温差明显。早上去的时候还可以穿夹衣,中午的时候就要穿单衣。
看着甘草等人指挥着小厮在那里收拾,高平不免头疼,大有一种,还是不出来的好的感觉。
“哎哟我的小姐,这算什么,您是小姐,已经有很多都省了,您去看看三少爷那里,已经收拾出八个箱子了。”比较得闲的抱琴递给他一杯茶,笑道,“其实咱们府里已经算是简单的了,大少爷二少爷都出门了,老夫君三少爷又都没什么要求,也可以用普通的器具,拿着新的就能对付。有的府里啊,小姐少爷们的要求多,非是某个玉碟瓷器不用,还要带着花瓶屏风,于是出一次门,就和搬家似的呢。”
“这也和搬家差不多了。”
高平嘴中咕哝,抱琴笑道:“小姐若无事,不如到院子里转转,听说院里的花开的越发好了呢。”
高平知道自己在这里有点碍事,她也帮不上忙,听了这话,放下茶杯就站了起来,门外自有小厮跟着。
高府实在不小,前面招待客人的大厅、祭祖的祠堂不算,只是后面家眷住的地方,就有高平大哥高念的兰舟院,二哥高有的青蟾院以及三弟高晨的沙鸥院,此外还有几位老侍夫张氏、柴氏、刘氏共住的红芍院,因王氏是二少爷高有的生父,所以比其他几个侍夫更体面,独自住了一个春簪院。
除此之外还有高太尉和高老夫君的住处,林若鸿的藕花院,高平自己的石松院。再加上假山、亭子、湖波,整个高府,比高平在现代逛过的几个公园都要大,这还是没有算上外围管事丫鬟小厮们的住处。
但是再大的地方,天天逛,也有逛完的时候,何况有的地方她还不方便去。下人们的住处时不用说了,内宅里。兰舟院、青蟾院因高念、高有都嫁出去了,她也不好进去。
沙鸥院她倒是去过两次,对她三弟高晨的印象也不错,但也说不上亲昵,何况她毕竟是女子,虽然高晨是她一母同胞的亲弟弟,也不好经常去。
高老夫君那里她倒是可以经常去的,但因为她心中有鬼,也不敢常在高老夫君眼前晃荡。
因此,高府虽大,她能常去的地方却不多,而那些地方,她也是早就逛烦的了。
此时她顺着小路向前走,也没有什么目标,正走着突然看到一青一黄两个身影。
这么大半年,只从衣服上,她也能分辨出一些东西,当下就知道这应该是一主一仆,正想避开,就听其中一人道:“少爷,这玉簪花开的倒好。”
一听这声音,高平就知道自己刚才想岔了,这不是她娘的侍夫,而是她的夫君。虽然有点诧异,但却是不能躲的了,当下向前走了两步:“若鸿。”
前面的两个人一愣,转过身。
跟在高平身边的小厮屈下身:“小的给少夫君请安。”
林若鸿点点头,这时候他身边的明鹊才弯腰:“见过少奶奶。”
高平也不看他,只是对着林若鸿道:“今天倒巧了,竟在这里遇到了你。”
“恩,我听说这里的花开的好,就出来看看,而且房里也忙,我也帮补上什么。”
“这倒真是巧,我也是被赶出来的呢。”高平说着笑了起来。
林若鸿有些讶然。
他刚才说的平淡,但心中是很有几分浊气的。他的陪嫁只有一个明鹊,屋里另外的三个使年,八个小厮,都是来了之后高老夫君指给他的。
这些人对他当然不是不恭敬,但自然也是不贴心的。他平时倒也可有可无,只是这两天心中有些堵。
说起来,他也是嫡出的少爷。身边使年小厮也没少过。但她母亲不过是个翰林,俸禄虽不少,要养活一家也不宽裕。
往年梳洗节他也跟随爹爹姐妹们出去过,但不过是坐上车就走,最多,也不过是带几个食盒垫子。
像高家这样兴师动众,那是从来没有经历过的,见高老夫君派来的人忙碌,他完全Сhā不上手,连指挥都不知道要怎么指挥,其他人询问,他也不知道要怎么回答。
他虽然保持着淡然,但心中未免有些酸涩。此时见高平这么轻巧的就说出自己是被赶出来的,难免惊讶。
世间女子多好脸面,他这位妻主倒好像是无所谓的样子?
“既然碰到了,咱们就一起走走吧,说起来,咱们还没一起逛过院子呢,你是从藕花院过来的,那咱们就向这边走吧。”
她说着,就向右边走去,林若鸿愣了下,也跟了上去,走了两步又道:“明鹊,帮我摘两朵玉簪花,回去找个瓶子Сhā起来。”
明鹊应了,垂着头,飞快的摘了两朵,快步向藕花院走去。
高平自始至终没有说什么,仿佛就没有看到过这个人。林若鸿看了她一眼,嘴唇蠕动,最终还是没有开口。
两人走到湖边,又在亭子中稍坐,自有使年小厮送来热茶点心,边吃边聊,这一幕在别人看来,倒也是温馨和美的。
喝了两杯茶,二人起身,高平将林若鸿送到藕花院前。林若鸿没有让她,高平也没有说要进去,两人和平友好的分了手。
高平一离开,林若鸿的脸色就变了,他径自走到自己房里,在屋中扫了一眼:“除了明鹊,你们都出去!”
他屋里的使年收拾的都差不多了,正在谈笑,见他突然来了,都吓了一跳,再看他的脸色,当下谁也不敢说话,行了礼,就都退了。
“少爷……”
明鹊走到他身边,低声叫道。
林若鸿看着他,手握的很紧,半天,终于长出了口气:“我是怎么给你说的!”
明鹊脸上一阵青白:“我知道,可是、可是我做不到。”
作为一个使年,他从没有过什么倨傲之类的想法,对小姐少爷行礼问安也是早就习惯的,但对着高平,他却总不能像对着林若鸿林之一甚至高晨那样自然的行礼,总是要慢半拍才能反应过来。
他知道这样对自己的少爷不好,可就是做不到。
“少爷,是不是她为难你了,我、我去找她道歉,我……”
他说着,就向门外走去。
“站住!”
“少爷,我去向她赔错,是打是骂,就算把我赶出去,我也不会连累您的,我……”
“我让你站住!”林若鸿提高声量,正要再说什么,见他泪出来了,到嘴的话又咽了回去,他坐到椅子上,叹气,“你以后少出现在她面前吧。”
“……少爷。”
“她没有为难我,但,你也不要让她再看到你了。”
明鹊不解的看着他,林若鸿坐在那里沉思,那个高平,到底在想什么?
作者有话要说:蠕动蠕动,昨天米更,但这一章是四千字,原本的更新加二百收的加更~~~上一章少了一百字,这一章应该是能补回来的了~~~= =
另外,抓头,俺本来想着,六点到七点能把时间固定下来的,但现在发现貌似不行,所以……这个这个,俺只有保证正常情况下两天一更,而不能固定时间了,鞠躬道歉!
梳洗节 (中)
第八章 梳洗节 (中)
高平完全就没有想什么。
她就算不聪明,明鹊不待见她也是看得出来的。不过这小孩,既没有骂她,又没有做过什么对不起她的事,就是对她没有普通的小厮使年那么恭敬……这一点不够恭敬,还够不上她纠结。
自然,别人不待见她,她也没必要贴上去。当然,她倒不是不能点头应付一下,之所以不理睬,也是存了点敲打这小孩的心思的。
明鹊对她不够恭敬没什么,要是让别人看出来,这小孩以后在府里就难做了,同时还会连累林若鸿。
她向来是个护短的,上学的时候,就算和某个同学没什么交情,看到受其他学校其他班级的人欺负了,也会走过去,站在一起的。何况现在林若鸿还是她名义上的夫君,能护着一点,她还是想护着一点。
不过这种事,顺手也就做了,过后,自然不会再去想。回到自己院里的时候,甘草等人也收拾的七七八八了,她吃了饭洗了澡,更把林若鸿主仆丢到了一边。
第二日,卯时一刻,她就被叫起了,然后就坐在铜镜前受甘草等人的摆弄。
这梳洗节已是五月,早晚穿夹衣还可以,却不可能套上一件又一件的,所以,人们的功夫都花到了头面上。
高平虽是女子,但既要外出,也不能像平时在家那样随便。不过因为要游园,也不好穿正装。
大雁朝对衣服、头饰都有严格的规定。
如果家中的直系女性没有功名,家里人就不能穿丝绸衣服,再有钱,也不能戴金饰。而就算身有功名,如果没有官职,金饰也不能超过三件。因此一些富商,千方百计都会给自己买一个虚职。
高平的娘是太尉,身上又挂着一个常侍的虚职,倒没这些限制,只是头饰也不能多过三金,全身不能多过八金。
若是正装,按照规定把头发盘起来,或戴钗或用冠也就罢了,而现在则要把头发编起来,既要显得随意,又不能丢了身份。
两边的头发缠上金银丝线辫在一起,再取两绺用蝴蝶扣子束了。这发型看起来简单,编的时候却非常琐碎,后面的碎头发更用了十二个银夹子去卡,甘草一边帮她弄一边道:“这样小姐到中午就不会热了。”
高平抽搐的点点头,幸亏她只需要坐在这里,要是让她自己来,那真是宁肯继续在家宅着了。
弄好了头发,又去换衣服。
红底方格的宽袍,用黑金丝腰带束着。之后是首饰、耳坠。
因为他已经娶了正夫,所以可以在左手的中指上戴一个玉戒。右手上是一串高老夫君从某个据说很灵验的寺庙替他求来的开过光的红纹石手链。
高平在现代的时候有一个红纹石的吊坠,那是她老妈见她年龄一大把了还没谈过恋爱替她买的,据说是有助于桃花运。
在这里桃花运变成了平安,吊坠变成了手链,但在她看来的感觉却是一样的,所以再不喜欢戴首饰,这个手链却没取下过。
这里的女子流行只扎右边的耳朵,至于耳坠却看个人爱好,没有规定也没有特别的讲究。
高平过去因为常年卧床,在加上身体不好,衬不起来大耳坠,所以首饰盒里多是耳钉、小耳环。
甘草替她试了珍珠耳钉、玛瑙耳钉,后来又拿了小耳环,最后叹了口气:“小姐的这身衣服,倒是衬大耳环呢。”
一开始,高平坐在这里是有些烦闷的,但当甘草等人一点点帮她收拾好后,她倒耐住了性子。
在过去,她活到二十七岁,连口红也没有一支,但这并不是说她不爱美。好看的东西她也喜欢,可爱的娃娃之类的,也是想拥有的。只是过去没有条件,再加上,就算打扮的再漂亮,也不出门,所以才养成一件睡衣当正装穿的习惯。
她过去因为怕疼没有扎耳朵眼,现在有个现成的,自然也想找个合适的耳环来衬。
虽然铜镜里看不清,但的确,这样的衣服不好配小耳钉,而这件衣服她也觉得很满意。
她在首饰盒里看了看,发现下面还有一层,就拿了起来:“咦,这个倒是合适的。”
拿起里面的金色长形大耳环,递给甘草:“就这个吧。”
甘草接了,却没有动手。
“怎么了?”
“小姐,这个……老夫君见了,恐怕会不喜呢。”
高平一愣,转口道:“倒是我疏忽了,那……就那个吧。”
她指了一个镶钻的耳钉。这耳钉虽然不大,但绝对是电视里那种耀眼级数的,随着光线闪烁,倒算是多了延伸性,虽和衣服还有些不配,也衬了起来了。
穿好后,她就站了起来,目光扫过首饰盒,为什么他爹看到这个耳环会不喜呢?该不会,还有什么她不知道的桃花吧。
有小丫鬟推出铜镜,她摆摆手,也没兴趣看整体效果——这铜镜实在也是看不出什么效果的。
“我要不要想办法把镜子给捣鼓出来呢?”嫌弃的看了眼那一片铜黄,高平沉思。做镜子,应该是先有玻璃的吧,至于玻璃,她倒还有点印象,就是不知道过去看的架空小说上写的是不是真的。
全部收拾妥当,已经快到辰时了。高平到高老夫君院里请安。
晨昏定省倒也是这个世界的习俗,不过因为高平身体弱,高太尉和高老夫君都免了她早晚问安,就算她现在身体大好了,也不限定她的时间,随她什么时候高兴什么时候过去。
虽然说现在睡的早了,但高平骨子里还是有一种早上能多赖床一会儿就多幸福一会儿的感觉,有时候她醒了,也躺在床上眯眼。所以她一般都是吃了饭,翻一会儿书,再到高老夫君那里。
说起来,这倒是她第一次,一早去见自己的爹爹。
刚到院前,就有小厮去报了,才到走廊上,那边就有使年高声叫道:“平大小姐到。”
然后就传来高老夫君的声音:“是平儿吗?快进来,我这里刚上了饭了,你这孩子也不早说一声。挑灯,派人给厨房打声招呼,把大小姐的饭送到这里。”
“父亲不用忙了,您这里有什么,我跟着吃点就行了。”高平快走两步,门边的小厮帮她掀开竹帘,“难道说是父亲有什么好吃的,不舍的让我吃吗?”
她一边说着,一边就进了屋,抬起头,就看到了林若鸿。后者今天穿了一身藏青的衣服,玉白腰带,取少量的头发挽了一个髻,用银冠束了,横Сhā着一根玉钗,他人本就清淡,这么一装扮,更如同玉兰暖玉。
见到高平,他就要行礼,高老夫君拉住了他:“那是你家少奶奶,还这么客气做什么,怎么,做了几个月的妻夫,还害羞吗?”
“噗嗤!”挑灯在旁边笑了起来,高老夫君横了他一眼:“你这个小角子又笑什么?”
“小的不敢说。”挑灯一边取碗筷,一边道。
“你有什么不敢的?”
“那小的说了,老夫君可不要怪小的啊。”
“说吧,撕不烂你的嘴。”
“小的刚才是笑啊……”挑灯一边把碗筷放在高平的面前,一边道,“大小姐虽然和少夫君成亲三个月了,但其实、其实,嘻嘻,还没圆房呢,可不怪少夫君要害羞了……”
“我撕你个小角子的嘴,这也是男儿能说的话!”
高老夫君指着他笑骂,挑灯笑嘻嘻的躲开了:“看看,咱们做使年的就是命苦,这话明明是老夫君让我说的,我真说了,又怨我的不是。罢罢罢,我呀,以后就做哑巴吧。”
“谁不知道我们府的挑灯长了张会说话的嘴,要是做了哑巴,怎么能行啊。”说话间,就进来一个男子,浅红的外衫,镶金银丝带,头上Сhā了三根金钗,衬着两大串长溜溜圆溜溜的珍珠耳坠。
这人未语先笑,眼睛上撩,正是高太尉的三侍夫,二少爷高有的生父王氏,真从容貌上来说,高太尉的几个侍夫中他长的最好,儿子都出嫁了,看起来却还是不到三十岁的样子,只有眼角有道浅浅的皱纹,不仅不显老,反而更添了份成熟。
高平是最厌恶男人盛装的,即使来到了这个世界,这种观念也没法扭转,但即使是她也不得不承认,这王氏盛装,也不见庸俗。
“过去看耽美小说中有形容妖孽的,这个要放进去,倒也算是一个了。”见王氏风姿摇曳的走进来,高平暗想。
高老夫君看了他一眼:“挑灯,出去看看是谁守得院门,三姨夫来了也不知道要通报,一个个都长了什么势利眼,我高府里的,就养出这些不知道规矩的东西?”
挑灯应了出去了,片刻就回来了:“守院门的是滴儿,挑帘的是付家管事的,我已经交代下去了,滴儿打二十板子,付家的罚三个月的月钱。”
高老夫君点点头,这才转头道:“三姨夫今儿来的倒早。”
梳洗节 (下)
第九章 梳洗节 (下)
王氏在高府一向不同于其他侍夫。
高太尉一女三子,大少爷高念、三少爷高晨,女儿高平都是高老夫君嫡出,唯有二少爷高有是庶出的。
高太尉子嗣单薄,不仅对唯一的女儿疼爱异常,连带对三个儿子也是宠爱有加。高有虽说是庶出的,但他兄弟有的,他都有,两年前又嫁给了施家的二女施荣。
虽然是二女,继承不了其母的爵位,但那施荣却是施家最出色的,两年前已是盐课提举司,这两年更是一路扶摇直上,成了盐运使司运同。
虽说只是从五品的外官,但确是主管盐运的,自古以来,盐就是民生大计,更是暴利行业,盐商是出了名的富有,而这盐运方面的官职,更是最有油水的。哪怕不贪,只是份例的冰炭孝敬,就已经足够丰厚。
施荣的前夫去世了,虽然没留下嫡出的儿女,侍夫中却已经有了一女一子,高有是续弦。
一开始,王氏还为儿子有些委屈,后来发现那施荣不仅疼爱他儿子,对他这个做侍夫的姨爹也非常恭敬。逢年过节向府里送的东西,有高老夫君的,也必然有他的,而且还捎带着,连其他几位侍夫的也有。
送给他的,自然没有高老夫君的多,但件件都不是凡品,就连其他几位侍夫得的,也经常有难得血燕窝,珍贵的玉石摆件。
虽说高府也不差这些,但他们侍夫的份例却是有数的,他还好些,有个儿子,月钱、吃食上都还算可以,而且高有孝顺,经常的也把自己的份例孝敬他。而另外的几位侍夫,说起来,也算是半个主人,其实还比不得高老夫君身边的使年有体面。
像他们这种做侍夫的,若没有儿女,就只有靠妻主的宠爱,年轻时倒罢了,年龄大了,特别是如果妻主先走了,他们所能依靠的,也就是存下的体己了。
往年,他和张氏、刘氏、柴氏等人没少斗,虽然他有个儿子,但毕竟是儿子,那几位,也不是怎么把他放在眼里,他虽然得高太尉的偏爱多些,可那几位联手,也没少给他苦头吃。
而自从施荣开始往府里送东西就不一样了,那几位先是尴尬,收的多了,对他也不同了。
他手里宽松,府里的上上下下有体面没体面的也都打点了个遍,上到管事下到丫头小厮,人人对他都更不一样。
而半个月前,因施荣升到了盐运使,连高太尉待他,都比往日温柔体惜了不少。
王氏也是个聪明的,否则也不可能四个侍夫中,独有他生了个儿子。但这么自上而下的捧着,他也不免飘飘然。对待高老夫君,也就没有了往日的小心谨慎。
但是他是非常清楚高老夫君的手段的,并不是故意不让通报就进来的,只是先前高平来了,高老夫君一连声的让吩咐厨房,外面守院门的滴儿先去了,他又走的快,出声的早,说起来,真不能算故意坏规矩。
他怎么也没有想到高老夫君会拿着这事发作,虽然打的是小厮,罚的是使年,但却是在打他的脸。
何况今天还是梳洗节,这就是在拿他做椽子呢。
王氏兴冲冲的来了,此时只觉得异常没趣。
“挑灯,还不给三姨夫看座,怎么,也想挨板子了。”
王氏连忙道:“使不得使不得,老夫君这里,少夫君还站着呢,哪有我坐的余地。”
“他是新来的,哪一家的新夫不立规矩?你却和别人不同,怎么说,也是我们府里二少爷的生父。”
王氏的脸色更是难看。虽说他是高有的亲爹,但在外人面前,高有也只能喊他姨夫。若是让外人传了高有将他当爹爹供着,连带着高有,都要被人看不起。
“老夫君说笑了,我不过是个侍夫,怎么能和少夫君比。”
高老夫君见他脸色灰白,知道也敲打的差不多了。这些小手段,他年轻时用来不算什么,现在年岁渐长,却越来越不轻易出手了。这里面,有小部分原因是他地位已经稳固,高太尉已是四十多岁的人了,再宠侍夫,也有限度。
而有大部分原因,则是他夜晚深思,想起当年做的事,怕是要报到儿女身上,唯一的女儿身体不好,一直是他的心病。
他这些年吃斋念佛就盼着高平的身体能有所好转。总算天可怜,这半年有了起色,他更是虔诚,若不是王氏最近有些太得意忘形,他也是不想理会的。
此时见敲打的目的已经到了,当下也不多说什么,转而对林若鸿道:“你也坐下吧,巴巴的也站了一早上了,平时倒也罢了,此时你家奶奶来了,见我还这样待你,不见的在心里怎么编排我呢。”
说着,自己都笑了起来,高平跟着凑趣:“爹爹就作践女儿吧,女儿就是这样有了夫君忘了爹的人?”
嘴上说着,心中却有些差异。平时?难道说平时林若鸿都要来立规矩?但她每日中午来的时候却没见到过啊。
高老夫君呵呵的笑着,挑灯一边笑一边道:“时候也不早了,老夫君,大小姐还没有用饭呢。”
“是了,厨房那边已经去说了,你先看看我这里有什么你要吃的。”
高平看了一眼,只见桌子上有粥有菜,粥是莲子百合粥、红米粥以及八宝粥。菜是凉拌木耳、咸鸭蛋、酱瓜萝卜、小葱拌豆腐、炒菜心、炒苦瓜、抄茄子以及炒竹笋。
高老夫君虽说只是逢初一十五吃素,但平时也很少沾荤,今天又是要到庵里游园,此时桌上更是只有素菜。
高平要了碗红米粥,配着菜,吃了半份炒面。
对于女子来说,这样的饭量实在不大,高老夫君看着直心疼:“我这里没有荤菜,你的饭已经送来了,看看再用些什么?”
高平笑道:“爹爹,我已经吃的不少了,这养生之道,也是只能吃七成的。”
高老夫君拍了拍她的说:“说的也是。”
用了饭,漱了口,那边高晨和张氏几个侍夫就来了。高晨平时,倒也算得上正宗的大家公子,但在今天,却有些跳脱,嘴中和高老夫君说着话,却是坐不住的。
“行了行了,咱们这就走,玉暖去看看,车子是不是都备好了。”
玉暖去了,片刻回来,说都预备妥当了,软轿也到了门口。
高老夫君起身,箱子、物件是早就放好的了,有小部分甚至已经送到了静夜庵。
按说,高平作为女子是应该骑马的,但高老夫君深怕她摔了,让她和自己坐了一辆车。
高平也从善如流——她就在公园里骑过小马,技术那实在是不怎么样,虽说这个高平应该本来都不怎么会骑马,她骑马也一定是有人牵着的,但万一摔了怎么办?
她对马有向往,对那种驰骋草原的浪漫快感也有向往,但前提条件是,她要会骑。那种不会骑还硬要骑马的事情……恩,如果她身边也有个英明神武武功一流胸膛宽厚的男人倒还可以做做,那种情况下,危险也是浪漫,而如果在这里,救她的八成就是虎背熊腰的大妈了。
她和高老夫君一个车。高晨和林若鸿一个车。王氏张氏柴氏等几个侍夫分成两辆车,之后是几房比较体面的使年,再之后是一些小厮。
高太尉是有约,和其他官员聚会了。于是现在在外面支应的,就是比较体面的管事丫鬟,还有高府的护院。
说是护院,其实是私兵,按照规定,高太尉位居正一品,可以拥有二百名的私兵,但他本身就是武官重臣,又在京城,再养私兵,不说皇帝如何,总引人非议,因此就从高家的本家调了百人做护院,这些年,又收留了一些或身手不凡的或有什么特长的。
此时府里的老少夫君出门,就有百多人的护院在外面围着,高平用心观察,见这些人穿着统一的服装,拿着刀剑,倒也说的上飒爽。
“平儿?”
“爹爹。”她回过头,对着高老夫君笑笑,虽然没有时间的积累,但这大半年他也感受到了这个男子对她的关怀和爱护,虽然知道这是对“高平”这个人的,但她本来就不是哲学家,也早过了雨朦胧鸟朦胧的少年期,既然她现在时高平,享受着这份关心,那何必纠结呢?
而且经过这大半年,她对高老夫君也培养出了感情。
“平儿,挑灯的话虽是玩笑,但说的也有几分道理,你和若鸿,也实是该圆房了。”
高平的脸顿时僵住了。
“要说这话是该由你娘来对你说的,但她忙,一直也没有机会和你详谈,由我来对你说也一样。过段日子,待你身体再好一些,就把这事办了。眼看你就要十八了,也该早日生女了。”
高平瞪着眼,开始思忖,这身体,是不是不养比较好?
作者有话要说:擦汗,总算是赶到今天发了……= =
静夜庵 (上)
第十章 静夜庵 (上)
凡是庙、庵,除了特例,一般都在比较偏僻的地方,这静夜庵也是如此。在京城外的东南边,出了京城,还有十多里地,也好在高府本来就在京城的东区,从太昊门出去也不算太远,要换个方向,只是要穿过整个京城就不知道要多少时间。
一路上游人如织,和高平上次出来的景象大不相同。
那次是冷冷清清,这次还没出京城,就看到不少普通百姓。抱着孩子的,全家出行的。
虽然大都衣饰普通,但也都干净妥当,脸色红润,看起来,也是不缺衣食的。
“这么说,现下还是盛世?”
虽然在府里也经常听说陛下圣明这样的话,但高平知道,这话是最当不得准的,府里使年小厮的衣食都有保证先不说,就算有什么欠缺,她家娘亲就是当朝太尉,若是在他们府里传出一句当今陛下不好的话,不出半天,就要被打死了。
但是现在从街上的百姓来看,此时的年景,应该也不差。不管这个皇帝本身如何,能让百姓过上好日子,自然就是圣明的。
出了太昊门,游人更多了,不过和在城里的不同,这里的更具有大众气息。
先前她见到的,虽说是普通百姓,但也可以看出,起码都小有家财,这也可以理解。
虽说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老百姓还是不会在京城的东区走动。而太昊门又要从东区过,自然,敢从这里过的,不是胆子特别大的,就是有些依仗的。
想到这里,她不禁回想起当年的八旗子弟,到了清朝末期,京城旗人不是黄带子就是红带子,随便抓住一个遛鸟的,说不定就和某个王爷有什么关系。
这大雁朝的京城,差不多也是如此吧。
不过这来往的游人,虽然着装不怎么样,但看起来,也是能吃饱饭的。有一家一户的,有三五成群的,有小孩在嬉笑,有男子孩童都坐在独轮车上被推着的。
高平留心细看,虽说大多女人都比较粗壮,但也有的女人是比较弱的。这种读书人比较多,斯斯文文的,看起来比较单薄,不过却没有非常弱的。而男子则分为两个极端,要不就是羞涩的,要不就时大大咧咧的,而后者,一般都是膀大腰圆,有点类似于现代经常坐办公室吃的特好的官员。
高府的马车在路上走,其他路人都纷纷躲避,原本嬉闹的小孩在车队经过的时候也躲在大人身后,离的远了,只有几个胆大的,还在玩闹。而其父母虽然拉拽,却并不呵斥,显然,这种吵闹,是不会有麻烦的。
果然,就算是小孩离的非常近,高府的护卫也没有驱逐,只是护着车,不耽误赶路。
高平看了,心中满意,觉得自家娘亲实在英明,不跋扈不张扬才是长久之道啊……不过这么一大家子,也够张扬了吧。
刚这样想着,就听到后面有大动静,仿佛马队经过似的,然后就听到一个有点沙哑的声音:“前面是谁家的,宁王车架要过了!”
“有福,对前面的说给宁王家让路。”
高老夫君吩咐,外面应了声是。
高老夫君又转过来,对高平道:“这宁王是圣上最喜欢的一个侄女,若是……恩,将来是有可能登上大宝的。这些事,你娘将来会对你说,赶明儿你身体大好了,出来应酬,心中也要有点数才好。”
高平不是很懂,此时也只能点头。过了片刻,又听那声音道:“不知是高太尉家眷,小的失礼了,我家宁王说了,要让老夫君先行呢。”
高老夫君提声:“这却是不敢,尊卑有序,还是宁王先行。”
那边应了,过了片刻,高平感觉到自己这边的车子向路边靠,然后就有大队人马走过的声音。
她有些好奇,偷偷的拉开帘子,就见当先是两匹高头大马,马上是两个虎背熊腰的妇人,穿着明亮铠甲,拿着长枪,看起来倒是英武。
那两个女人虽然看起来没有半份的柔弱,身材更是比高平在现代看到过的男子都要强壮,但却出奇的美丽。
大眼睛大嘴高鼻梁,全身上下都带着一种彪悍,就如同一只美丽的花豹。
在她们之后,是两队穿着明凯,拿枪的士兵,再之后,就是一辆辆的马车。
马车旁或坐或走着小厮,看起来是随时为车中人服务的,而在他们之外,又有穿着铠甲,拿着刀的护卫,这车一连过去二十多辆,才又是骑兵护卫。整整走了差不多一刻钟,这队人才算是过完。
高平的心彻底放下去了,有这么一队人马在,他们这一对不到二百人的车队算什么啊。
她这样想着,又听到先前的人的声音:“我家宁王多谢高老夫君让路。”
“宁王客气,这是应有之礼。”
等到宁王的车队完全过去了,高平这边的车队才又开始启行。
高平想了想,问道:“咱们家的车上,不是都有记号的吗?那宁王府的……”
高老夫君笑笑:“那宁王府的,又怎么会让咱们先走?”
高平明白了,不是认不出来,而是人家本来就是故意的,那先前一让也不过是走个场面。
当然,王府,听起来很了不得,又是将来很有可能登上那个位置的。但,这么张扬……中国历史上,在这个位置这么张扬的,有好下场的不多啊。
高老夫君拍了拍她的手:“我的女,朝堂上的事,以后有你娘对你说,今天咱们出来就是散心的。你也和这些外面野生的花呀草呀多接触接触,其他的,就莫要管了。”
高平连忙点头,她也不过是好奇,半点也没有想管的意思。
再往前走,又碰到了几个车队,不过这一次,都是其他车队让路,而且派人过来问安,这其中有什么大理寺卿、护军参领、委属前锋参领等等。
一时间,高平也弄不清这些都是什么,只是大概的知道,那个什么护军啦,委属啦,应该是武官,而大理寺卿是文官,至于品级,她虽然过去写文的时候也查过,但一时也想不起来,只是隐约的感觉,应该还不算小。
武官来问安那是应有的,她娘是太尉,几乎算是天下武官之首,下面的无论是什么,要不和她平级,要不就是下属。而那文官……在高平的感觉中,文武历来是不和的,而在太平时代,文官一般还不怎么看得起武官。
当然,为了礼节让路是一回事,专门派人来问安……这也算是她家娘亲比较有脸面了吧。
快到静夜庵的时候,外面有管家回报:“老夫君,小姐,静夜庵快到了,小的打听了一下,除了咱们家的,和原本知道的徐家、张家,宁王也在。”
“宁王?”
“是,净慧师太说那宁王是今早派人来说要到的,她先前也不知道的。”
高老夫君转过脸:“我的女,你说呢?”
高平想了想道:“咱们家要来,是早几天就定好的,现在避开,倒不妥。”
“对,就是这样。”高老夫君欣慰的拍了拍她的手,“有福,去安排吧,交代下去,都小心着,千万不要冲撞了宁王。”
到了静夜庵,高平下车,然后又将高老夫君扶了下来。那边早有知客尼迎着了,一见高老夫君,就先念了声佛号。
高老夫君也跟着念了声佛:“原来是净慧师太,真是好久不见了。”
“一向想去和老夫君说佛的,就是寺里有些忙,耽搁了,听到老夫君要来,贫尼不胜欢喜。”
这两人寒暄,高平在旁边看,见这净慧,倒也算的上慈眉善目,身上穿了件灰色的尼袍,但说话却异常顺流,口口念佛,但却绝对堪比后世的大堂经理。
说了几句,净慧就把话转到了高平身上:“这就是高家大姐吗?也是好久未见,现在看来,倒是精神了很多。”
高老夫君连忙道:“都靠菩萨保佑。”
“也是老夫君心诚,一直在为大姐儿祈福呢。”
“这也是应当的,我准备再为她多添点敬佛的香油,就不知她是否受得住。”
“大姐生在贵府,有太尉老夫君看护,福气大着呢。”
说话间,就向庵门走去。
这静夜庵建在山上,第一重门的台阶倒不多,但再向后,却是一重比一重高了,好在重要的殿堂就在第一重,像高老夫君和高平上着,倒也不算吃力。
到了第一重,稍息片刻,高老夫君就要去礼佛,高平虽然一向不怎么信这个,但也跟着磕了几个头,上了几柱香。
上香的时候,她抬头去看,见那高大的铜佛也是慈眉善目的,一如现代寺庙中供奉的那些。
将香虔诚的Сhā上,她在心中默默许愿:“只愿我今生前世的父母,都平安快乐。”
上了香,就被请到后院喝茶。高平看那杯子,好像就是府里的,不过茶却不同,她虽然不是太懂,却也喝出比平时喝的多了些苦涩。
净慧笑道:“大姐可能喝的不管,这是我们庵里后山自产的苦丁,虽然苦了些,但是却有佛气呢。”
高老夫君也道:“是了,你就算不喜,也要喝了这一杯。”
高平应了声是,慢慢的喝着。她在现代就喜欢喝茶,虽然这苦丁苦了些,但也不是不能接受。令她比较头疼的是,高老夫君一直在和净慧谈佛,虽然因为穿越事件,她对鬼怪神佛也有些将信将疑,但是这种如同外文的佛经,却是怎么也听不懂的。
见她有些坐不住,高老夫君笑道:“你难得出来一趟,也别拘在我这儿了,到外面走走吧。”
作者有话要说:擦汗,收藏到三百了,应该加更一千的,但因为昨天那亲戚来了,米写这个……那啥,俺下一次更新补吧~~~
静夜庵 (中)
第十一章 静夜庵 (中)
天下名山多寺庙,这句话在这个世界也是通行的,这静夜庵就建在玉京山上。玉京山是京城附近最高的山,海拔有多少,高平也算不出来,不过一眼看去,是挺高的。
山翠木秀间还能见到一些飞檐吊脚,隐隐的,倒仿佛这静夜庵和玉京山融到了一体似的。
“少奶奶这边请,说来也是巧,我们庵里的雪柳昨天都开了,想是知道今儿有贵人来。”
庵里的小尼慧守一边在前面带路,一边对高平介绍。净慧虽然要陪高老夫君,但自然不会忽略了高平,见她要出来,就派了身边的一个徒弟招呼。这徒弟倒也学了她的三分本事,起码忽悠起人是怪伶俐。
还没有走近,就闻到一股奇异的香味,不是浓郁也不是清雅,仿佛是介于这两者之间,有一些聚拢的感觉,高平恍惚的觉得这种香气有些熟悉,再走近,就看到一簇簇玉片似的白花。
“珍珠梅?”
“咦,大姐说这名,小尼倒没听过呢,这雪柳又叫珍珠梅吗?听着果然更切合。”
高平笑着摇摇头:“可能是在哪本书中看过吧,我也不能肯定。”
雪柳又叫珍珠梅,或者说珍珠梅又叫雪柳,那是在她来的那个世界了。她家附近有个公园,就种的有这种花,虽然她不大出去,但这种花花期长,所以她也有印象。
在这里突然看到这种过去偶尔能见到的花,倒有一种异地逢老友的亲切感。其实,这个世界的很多东西都和过去的一样。比如瓷器比如梳子,比如院子里的花草。
但因为都一样,都经常见到,倒没有太大的感觉。倒是这珍珠梅,过去不是经常能见到,现在突然看到,倒更觉得惊喜。
那慧守是个伶俐的,见她这个样子就知道是喜欢的了。她虽是出家人,但这静夜庵在京城,不断的能接待一些王公贵族,庵里的风气本就是有些浮躁的,她师父又是净慧,她做的又是知客,因此虽是顶着光头,心却比普通人更多几分名利。
她知道自己将来的地位和这些大家族的支持有关,她师父能成为大知客,就是因为和几个高门中的老夫君关系都不错,又能言善道,为庵里找来了大笔的香油。
要真论起佛经中的功课,那是万万不行的。
慧守也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好。佛祖菩萨当然是要静,可是只做功课有什么用?多念几遍经就能为菩萨多上一炷香吗?多打几小时的坐,就能多为佛祖多点一盏灯吗?
就算佛祖菩萨不在乎这些,他们这些庵里的人呢?
吃素食穿粗衣,是节省,但并不是不要钱。这京城附近的地都被高门贵族圈了,她们有的,就是一座玉京山。山中除了一些树一些动物还能有什么出息?
她们又是出家人,那动物是不能动的。靠山中的木材度日吗?虽说种了茶树,但长出的茶并不香,也就是说沾了佛气才会有人买,而这茶穷人家是不要的——他们想要也要不起。真正的买主,还不是高门中的?不和这些人打好关系,连茶都卖不出去的!
何况邻着京城,什么奇怪的事没有,若不和几个高门贵族打理好关系,不见的就吃了什么亏呢!
慧守知道这高家就这么一个小姐,以前身体不好,是从没来过静夜庵的,这次好容易来了,师父又派她来做向导,那就是给她机会,因此更是打起了十二分精神招待。
此时见高平高兴,连忙跟着凑趣道:“大姐若喜欢,那边有亭子,可以在这里用饭呢。”
高平顺着她指的看去,果然就见一个小亭藏于花间。红色的柱子,红色的顶子,周围都是白色的雪柳,倒也别致。
并不饿的,但也想上去坐坐,刚要走过去,突然想到林若鸿,因此开口对身边的丫鬟道:“你去到少夫君那里,看看他在做什么,告诉他我在这里。”
那丫环应了,片刻就转了回来:“少夫君和三少爷本和张家、徐家的夫君们说话,现在宁王夫也在,老夫君让小姐也过去呢。”
高平的眉皱了皱,一堆男眷,他爹让她过去做什么?给那个什么王夫请安吗?心中虽不解,但还是跟着丫环向前走,接触这大半年,她已经清楚她这个爹是真正的聪明人,那手段心思都不是她比得上的,既然是他的吩咐,那她还是过去看看的好。
而且按理,她也的确是要给宁王夫请安的。
本来,一到静夜庵,知道宁王在,她就应该去请安的。但全京城都知道高家的大小姐是个病秧子,走几步就有可能累倒的。而高家是早派了管家去请罪,那管家虽没见到宁王的面,但也带出了话,大意就是什么,在菩萨面前也没有身份的差别,高平也不必特地去给她请安。
虽然对那位宁王有些好奇,但高平又不是贱骨头,巴巴的想去给人行礼。高老夫君也没再提这事。他们出来是为了散心,碰上宁王也就罢了,并不想再凑到一起。
不过虽是不想,遇到了却是也避不开的。高平出了院子就知道为什么高老夫君让她也去了,因为宁王已在那里了。
静夜庵邻着京城,多和高管贵族来往,因此历代的尼姑们都在庵里的建设上有所贡献。
除了各殿堂,还修建了若干个景点,若干个院子。这里有一个佛教传说,那里又出个和佛祖菩萨有关的植物,又雅致又带着几分神秘庄严。
不过几步,就又看到一片林子,远远的,就能见到不少的护卫散在各处,再近点,就能听到女子豪迈的笑声。
“本王一直听说林家的二少爷是有名的才子,今日一见,果然不同。”
还没走到跟前,高平就听到了这么一个声音,当下心中就有一个古怪的感觉,鸡皮疙瘩蹭蹭的往上冒。
这句话,好像三流古装剧里的那什么啊……
她正要再向前,就被人拦住了,她身边的丫环连忙上前报了她的身份,那侍卫有些好奇的看了她一眼,转身去了,过了一会儿,就有个管家摸样的女子过来:“高常侍,宁王这边有请。”
高平跟着她向前。
虽然听声音很近,但却要转几个弯才到,刚过一个月门,就见一大片的空地。斜着上去竖着几排木质的长条桌椅,桌椅前后都有小小的花丛。一大群男男女女的或站或坐。
最上方,是一个身穿红袍的女子。
高平已经知道,这里的女子大多不喜欢穿红装。读书的喜欢穿或青或白或蓝的儒衣,练武的……其实也喜欢穿这种衣服,比如她家的娘亲,明明是武官之首,在家的时候就总穿一身儒衣。
而这一路行来,普通的百姓,但凡有点身份,有些资格,也喜欢穿这种衣服。当然,不同的人,衣料也不同。没有功名官职的人也不敢真的光明正大穿这种衣服,但衣服的样式总是向这方向靠的。
而不管是什么样式,这里的女人很少穿红颜色的衣服,而此时,这个女子却穿了一身大红,腰里系的是一根明晃晃闪亮亮的腰带。头上束着金冠,耳朵上垂着长串的宝石坠子,手上带着青玉板纸,腕上扣着粗扁的金环。
总之就是一个从上到下金光闪闪的发光体,但这么发光,她本人却意外的秀气。这么一堆灿烂绚丽的东西围着,却越发衬的她这个人淡雅。
高平看了一眼,就躬身行礼:“下官见过宁王。”
“是高太尉的千金啊,这次总算是见到了。”宁王哈哈一笑,吩咐人给她让座。
这一片有男有女,虽然能看到彼此,但男女却是分开的。高平来的晚,就坐在了后面,和她邻桌的是一个看起来非常文气的女子,在高平看来,这女子和她一样,也带着几分病色。
见到她,女子客气的打了声招呼,就不再多言。高平回了一礼,见对方没兴趣和她八卦,也不去凑这个没趣,转脸留心起其他人。
最先看到的是林若鸿,他坐在对面的第一张桌子上的下手,右边是一个看起来有几分木讷的男子,那男子容貌平常,穿着却异常华丽,头发用珊瑚珠串着,身上是一件大红绣金蟒的稠衣,手上玉戒、玉环一样不缺。高平看了一眼,就知道这应该是宁王的王夫了。
林若鸿的下面就是高晨,再有的,就是几个年轻的男子,除了最后面的几个比较普通外,其他的,都是可以用漂亮来形容的,单从外貌上来说,连林若鸿都是比不过的。
而自己这一边,坐的都是女子,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一个穿白衣的。那人衣服装扮朴素,但神情中自有一种高傲矜持,在席间,她说话也是最多的,而且声音洪亮,说起话来神采飞扬。
高平听他们从西扯到东,又从东扯到西,渐渐的,就觉得有些无味了。这些人谈论的都是些政事,但政事这种东西是谈论出来的吗?有这时间在这里夸夸其谈,不如真的去做几件实事。
她这样想着,突然听到有人点了她的名:“平姐姐怎么看?”
作者有话要说:还说要加那一千字的,结果不仅没加上还拖到了现在,非常抱歉。这两天要写领导交代的东西,那一千字不知道能不能再下一章补上,俺尽量吧……抱头爬走……= =
静夜庵 (下)
第十二章 静夜庵 (下)
高平抬起头,就看到点她的正是那穿白衣的女子。这女子生了一副好容貌,眼睛很大,额头宽广,用现代面相学说来说,那就是一看就是个有福的。
见她正看着自己,高平站起身,拱了下手:“敢问这位姐姐是……”
“我姓李,表字如蓝,单字一个青。”
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李如蓝是很带了几分矜持的,不过高平却没什么反应,只是点了点头:“哦,原来是如蓝姐姐,在下高平,还未取字。”
这里男子是在出嫁的时候取字,女子则是满二十,或有了功名取字。高平现在还不到十八,虽是挂了个职却从未出任过,因此也没取字。
“原来是平妹妹,在下只知平妹妹是常侍,却不知还未取字。”李如蓝笑着拱拱手,“不知平妹妹对王大人提出的保马法怎么看?”
高平刚才在跑神,只是隐约的听到他们谈论起来,当时也没往心里去,她连那保马法是什么都不知道,更不要说有什么看法了。而且这人还加了个“王大人”,那“王大人”是谁?和她老娘是友是敌?这些她统统不知,现在胡乱说一句,不知道会惹来什么麻烦。
想到这里,她笑笑:“在下常年卧床,对于这些朝堂之事,实是不知,还望李姐姐详细解说。”
她这么坦然的说自己不知道,倒让那李如蓝一愣。她突然把问题抛给高平,并不单是想看笑话。
高太尉在朝堂上举足轻重,但却像块石头,沉闷的可以。目前新旧政事争执的这么厉害,她作为武官之首却一言不发。自然,民政和武官也没有干系,但新法又怎么会不触及到军队?
众所周知,高太尉是真正的皇帝党。这个人没有才干没有能力,唯一比别人出色的,恐怕也就是忠心了。
在陛下没有公主的情况下,有人属意宁王,有人留心其他的宗室,唯有高太尉什么都不做。
既不对有帝宠的宁王献媚,又不去给其他宗室送礼,一副谁来接任都无所谓的架势。
而她这个样子,也更讨陛下的欢心,满朝那么多文武,要说圣眷,也就是高太尉了。
她对新政不发表意见,总让他们这些拥护宁王的新党有些惴惴。虽说陛下看起来是支持新政的,也对宁王更加喜爱,但却一直都没有将新政落实在实处,虽实行了几件,但不过都是一些皮毛小事,既触不到旧党的根基,又无法建立她们新党的威望。
她问高平,就是想诱她说话,若她赞同保马法,那自然是大好。若不赞同,她也有其他的话等着。总之势要借这次机会试试高太尉的底,试试,凤座上的那位的心思!
但高平竟然这么坦然的说自己不知道?在宁王面前,在众人面前,在她的夫君面前说自己不知道?
她们这个岁数的女子,有几个不要面子的?就算不知,也总要说些什么的。
李如蓝笑了两声:“平妹妹谦虚了。高太尉是国之重臣,高家又是世家大族,平妹妹的家学必定不同于众人。王大人前两天上书的保马法早已传遍朝野,平妹妹又怎会不知呢?”
她说到这里,又对着献宁王拱了拱手。
“虽说宁王在此,但殿下今日不过是私服游园,更有众多男眷在座,平妹妹也无需紧张,这不过是私下交流,我大雁朝从不以言论定罪,不说平妹妹不会说些什么,就算真说了,也是无伤大雅的。”
宁王也笑着开口:“如蓝说的不错,今日本王,是与众同乐,在座的都是世交好友,高平你大可畅所欲言,你过去养病,也少在京城露面,现在有徐家的草青,又有张家的有之,说不定明天满京城的士林才女都知道你的名字了。”
说完,哈哈大笑,其他人跟着赔笑,高平也跟着笑了两声。
笑完,她拱了拱手“多谢宁王厚爱,但是家母忙于国事,鲜少在家,即使在府内,也从不和在下说这些朝堂上的事情。而在下又一直体弱,说来惭愧,这次竟是两个月来第一次出门呢,对于王大人的保马法……在下一直是一知半解,连内容是什么都不是十分的清楚,又怎么敢随意的发表看法,惭愧惭愧。”
说着连连拱手。
宁王看着她,笑了笑:“一直都听说高太尉府中千金体弱,但本王今日看来,倒更像是传言呢。”
高平只是呆笑,一个劲儿的说托宁王洪福,托佛祖保佑。宁王李如蓝见她不入巷,也不好勉强,只有转了话题。
谈了片刻,就有尼姑来说素斋准备好了,高平就要告辞,说要回去陪高老夫君用饭,宁王本想打发了她,但见李如蓝对自己打暗语,嘴边的话又转了:“高老夫君那里,本王派人去说,难得遇到,怎能不在一起用一次饭?”
她这样说了,高平也不好就走,只有留下,不过饭食并不是在这里安排的。虽说是素斋,但也不可能只是白菜豆腐,这里虽有木质的桌子可以放果盘,但也放不了几个盘子。
何况这里毕竟是尼姑庵,也无法像高门大宅里那样有专门的仆人上菜,所以吃饭的地点,还是安排到了后院的斋房里。
宁王和宁王夫先走,之后是那几个容貌俊美的男子,看李如蓝和其他人拱让的姿态,高平才恍然,这几位,恐怕不是什么徐家张家的夫君,而是宁王的侍夫。只是,虽说是侍夫,但也是侧王夫的品级,怎么又会坐在林若鸿、高晨的下手?
还是说这几位,是没有品级的?
“保马法是王梓山大人提出来的。”她正想着,不知什么时候林若鸿已到了她身边,低声道,“我们大雁朝的良马不多,王大人希望边疆民间能代朝廷养马。由朝廷出钱买马,民间只需养育,无论贫富均可以养马代替税收,若能实行,倒是为国为民的善政。”
“哦,原来如此。”高平点点头,就转过了话题,“在座的几位我都不认识,先前只听说有徐张两家,但却都是没见过的,坐我身边的那位是谁你知道吗?”
林若鸿看了她一眼,微微的有些不愉,但还是道:“坐在你身边的是徐小姐,是徐家的嫡女。去年刚加冠,素有才名。再向前的就是张家的二小姐,这位二小姐名声不显,听说却是张家这一代出挑的。另外有两位,是宁王的客人,我只知道一个姓白,一个姓柳。”
“那么,高晨下手的那几位,是宁王的……”
林若鸿脸上闪过一丝厌恶,再也忍不住道:“那几位不过是宁王府上的小侍,连……”
他本来还要说什么,但终归是大家公子,也说不出太偏激的话,但从他的表情中,高平也恍惚的明白了一点。
那几位,恐怕更类似于中国古代歌女的位置,没有什么正式的名分,但说起来又是宁王的人。李如蓝等人自然要让着一些,但像林若鸿这样的正经男子,自然就是厌恶的。
两人说着跟着众人前行,虽然落后一些,但也远远的吊着,毕竟要给宁王面子。
前面的人进了斋房,他们也差不多进了院子,刚过了月门,林若鸿又道:“妻主,这位宁王,是爱文才的。”
“哦。”高平笑着点头,“这我是注定入不了她的眼了。”
林若鸿皱了下眉:“当今陛下也是诗词书画上的大家,那位李小姐……酷爱吟诗。”
这一下高平笑不出来了。林若鸿说的含蓄,但也够她明白了。
当今陛下爱文艺,宁王也是文艺青年。上有所好,下必甚焉,那李小姐一看就是抱宁王粗腿的,当然要时刻展示自己的文采,所以,在过一会儿的饭局上,或者说饭局之后,那位李小姐就会来个吟诗作对。
她来了,那位徐家小姐看起来是没啥问题的,那位徐小姐她虽然没见过,但先前也是听说过的,貌似是什么诗书世家,母亲还做着什么山长。而那位张家小姐的,一看就是精明的,就算没有这份本事,来之前,恐怕也是做了准备的。
至于宁王带来的那两位更不用说了……都能跟在宁王身边了,这吟诗作对恐怕是常事。
而唯有她!
唯有她这个刚刚认全了繁体字,还不怎么会写的半文盲是个大问题!
什么,向穿越前辈学习抄袭?
哦,作为中文系毕业,又整天宅在家中写文的她倒是记着几个千古名篇,但,并不是每一个名篇都能用上的!
中国古代的名篇,有几个没有典故的?有几个没有地名的?有几个没有特殊含义的?
如果她是穿到什么唐宋也就罢了,反正在这之后的都可以拿来用,也不用担心用错典故,但在这个女尊社会……
虽说和中国古代非常类似,但那些典故、地名,还能一模一样?她要是不假思索的拿来用了,恐怕不是一鸣惊人,而是闹笑话了!
至于说改良,这种事情倒不是不能做,闲暇有空,改几个地名,查查有没有相似的典故……倒也不是什么难事。
但要她突然之间就改的非常符合这个社会的……她虽看了《荒野杂谈》,但却连这大雁朝有州府还没记清呢!
作者有话要说:总算是弄出来了,但收藏到四百了,囧,俺也先找个本子记着吧,今天实在加不上去了……~~o(>_
保马法 (上)
第十三章 保马法 (上)
这次静夜庵的游园对高家的人来说都不怎么愉快。
高老夫君本想和高平、林若鸿一起拜拜佛,吃吃斋,看看山,结果,斋是自己吃的,佛就一开始拜了两个,至于看山,高平回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他们就要离开的时候了。
至于林若鸿,他对宁王也不是多待见的,虽说他姐姐林开云往日对宁王多有称赞,但她作为男儿家,对宁王也没什么期盼。而高家更不是宁王一派的,不需要他在这方面攀高枝。
当然,作为大家公子,他对宁王也没什么抵触。游园时,和素有雅名的宁王相遇,又有众多才子,说起来,倒也是件风雅的事情,而且因为他的妻主在,也不存在名节问题。
是的,如果高平不是那么丢脸,他也不会觉得这次出行有什么。
说起来,高平也不算是丢脸,她没有做什么失礼的动作,应对说话也不粗俗,但无论是政论还是诗词,她都没有一样拿得出手。
谈到保马法,她是不知道。
饭后宁王命人以“洗漱日“为题作诗,她还是不会。
诚然,这都不是她的错。她过去身体不好,学问自然不可能和李如蓝这样曾中过探花的人相比,但哪个男子不希望自己的妻主文采风流?哪个男子不希望自己的妻主被人瞩目?哪个男子不希望自己的妻主是大英雄大豪杰?
就算这些都不是,也希望她能比身边的人强,让他们可以骄傲可以自豪。
而高平则什么都不是。
身体是不用说了,文才更没有,连高晨都能做首短诗应景,她身为女子却只能拱手说:“我不会。”
在那一刻,他甚至都能感受到宁王夫看向她目光中的怜悯。虽然他一向自持,在那瞬间也有些凄凄。
他十三岁就才名动京城,却嫁了一个这样的妻主,是时?还是命?
而作为三少爷的高晨,也非常的郁闷,他倒是不觉得长姐高平做不出诗词有什么丢脸的,他自小就知道自己姐姐身体不好,能平安就是全家人的期望。
他小时候也觉得不公平,为什么姐姐只是躺在床上却能得到父亲更多的关注?为什么姐姐什么都不会,大家却都让着她?
现在大了,他也知道了。
无论高平再平庸,她总是女人,有她在 一天,他们兄弟几个才算有依靠。如果没有她,他们就要认一个堂姐甚至表姐为嫡姐。那样认来的,虽然在名义上也是他们的姐姐,但血缘上都不知道淡化多少了,还能和他们有多亲?
母亲再世的时候也许还好,将来母亲去了,他们真能依靠那个人?
他比较郁闷的是,好容易有机会出府透透气,虽说只是在庵里,却碰上宁王,结果跟着这个宁王游园吃饭,处处要维持大家公子的做派,实在不爽。
至于高平不爽的原因,则和他有些类似。
说起来,她还是没有完全将自己代入“大女子”的境地,完全不觉得答不出来争论,吟不出来诗词有什么丢脸的,当然,在别人都山山水水,花花草草一番后,只有她什么都说不出来也有点尴尬,看到李如蓝那有些嘲笑的眼神,也令她有些上火。
但还不足以羞愧,只是不能可自己心意的随意行动,实在令人郁闷。你说这山好、水好、花好的时间,身边又有一大堆美貌少年……虽说有些太过柔性了,但只是当做普通的中性少年,不往自己身上扯,也是件美好的事。结果对着宁王,什么美好都不美好了。
你说她好好的出来散心,结果别说散心了,脑细胞都要多死几个,她受在现代看的宫斗小说的影响,生怕自己哪句话错了就惹出祸端,那是说一句,就要想三想,生平第一次这么累。
而因为有宁王府的人,高府下面的使年、管事也都不得自在。所以这一次出行几乎可以说是乘兴而去,败兴而归。
高府众人是未时三刻的时候离开静夜庵的,回到高府,却已快到酉时,高老夫君的车子刚进门,管事的就来说:“老夫君,大小姐,府尊已经回来了,刚传话说要见大小姐。”
府尊是高府的人对高太尉的称呼,这一般也是高门贵族中对当家人的称呼,若是普通商家或小门小户,则一般称为院主、户主。
高老夫君看了高平一眼:“既然是你娘叫你,就快去吧。”
高平跟着那管事去了,高太尉的院子在东边,名为东竹园,其实院中的竹子倒不多,只是院角种了几颗,院中有几块怪石垒成的小山,从景色上,倒比其他的院子都差一些。
不过这里是她自己读书休闲的地方,住宿安置,自有高老夫君和其他几个侍夫的院子。
高太尉在左边的书房,高平进去后,毕恭毕敬的行了礼。虽然她也觉得这些礼节有些累赘,但既然来到了这个社会,总要入境随俗。更何况,她这个便宜老娘一直对她甚好,对她行礼,也没有什么委屈的。
虽是武官,高太尉身上却没有半点粗壮、熊伟的感觉,反而是非常清朗的一个女子。
此时她穿着一身青色的家居衣,拿着白瓷青花茶杯,靠在太师椅上养身,高平进来后,她睁开眼,注视着自己的女儿。
一直以来,高太尉对高平都是宽容有之溺爱有之,往往总是面带微笑,不等她行礼就搀扶了起来,像这种正容注视,在高平的记忆中还从未有过。
见她一直盯着自己,一时也有些惴惴的。
“我的平儿,终于长大了。”
过了良久,高太尉终于叹息出声,高平则暗暗的松了口气。
“坐吧,你我娘俩,还这么拘谨做什么。”
高平坐了,高太尉又道:“今天静夜庵的事,我已经听说了。”
高平连忙站起:“女儿给娘亲丢脸了。”
高太尉笑了:“丢什么脸,我正要夸你呢。你既不要考进士,又不要得什么才女的名声,会不会作诗又有什么。”
她说着,把茶杯放在旁边的茶几上:“平儿,我们高家,已经八代了,太祖未起家,我们就是地方上的望族,五代前又得了从凤之功。虽说这两代有所落魄,但仍是大雁朝数得上的门阀。”
“生在我们这样的家族中,能为家族取得荣耀自然是好,若不能,可以守住家业,也是了不得的功绩了。你以前身体不好,这些事我也没有给你细说,以后免不了,要一点点的教你。”
高平应了,心中则有些疑惑,高家有这么牛?但为什么没见什么八大姑子七大姨啊。虽说高府上上下下的人不少,但真的说起来,都是一家子的,不说堂姐表妹,就连姨娘姑妈也不知道在哪儿。
这也算是大家族吗?大家族不是都应该很庞杂很混乱的吗?
她正想着,又听高太尉道:“关于保马法,你是怎么想的。”
高平抬起头,就见自家娘亲正以期许的目光看着她。她想了想,有些迟疑的回答:“女儿对保马法没有太多的了解,只是大概的知道,是王大人提出的一项政策,表面上来看,这政策倒也是好的。”
“恩,你说表面上。那么,你觉得还有什么地方时不好的呢?”
高平汗了一把,一边竭力回忆着过去胡乱看到过的一些东西,一边回答:“其实,也不能说是不好的地方,而是,这项政策要怎么实施,以及由谁来实施。女儿想,自古以来,恐怕很少有当政者想要自己亡国的,他们最先提出的政策,也必定是好的,就算有漏洞,但如果上下齐心,恐怕,也不会有太大的后患。”
说到这里她就不说了,高太尉笑了起来:“你能看到这点,也是不错的了。去年珠河泛滥,朝廷拨下三百万贯赈灾,但真正落到百姓手中的,能有三十万贯,已是天幸。王梓山提出的政策倒都是好的,但现在我大雁朝四边都不安稳,陛下又无公主,这种情况下,实不易轻易变法。这点,陛下自己也是清楚的,但王梓山的煽动力实在太强,陛下又一心名留青史,恐怕……”
说到这里,她摇了摇头,高平知道,后面的话并不是对她说的,只是她这个娘心有感叹罢了。
她也不敢轻易的接嘴,像这种事,动辄就牵扯到几十上百万的百姓,若是成功倒也罢了,若是失败……
高平记得现代中学课本上有专门讲王安石的篇章,在书本上,这是一位改革家,一位了不起的政治家,是大胆尝试,是勇于创新的,他的初衷是为了中兴大宋,他执政的时候,也的确为大宋充盈了国库。
但是因为地主阶级的反动性质,他后来还是失败了。
当时学这篇课文的时候年龄还小,就觉得那反动阶级可恶,不为国家考虑。后来大了,看的书多了,再回想,倒觉得,无论王安石的初衷是什么,也无论他的变法是好是坏,起码有一点事可以肯定的,那就是他没有用对办法。
作者有话要说:这个,收藏到五百了,现在欠大家三千字,正好是一章了,囧,那啥,俺是这样想滴,星期天俺去申请榜单,争取申请到下一次换榜,也就是下周五换榜的新榜单,然后,在榜单期间坚持日更,把这些欠掉还了,恩,也许还能提前还以后要欠的?恩,俺有个小本子专门记账,不会赖掉滴,^_^
保马法 (中)
第十四章 保马法 (中)
人都是有私心的,不要说什么国家利益,也许在国家存亡面前,也许的确会有很多人选择为国效忠。
比如当年的宋朝,在崖山上有十万士子、宫女跟着跳海,就算这个数字有水分,那么五六万,起码是有的,而其中的宫女最多也不过一两万,也就是说最保守的估计,也有三四万的士子为大宋尽忠了。
在那个时候,这些士子选择的是为大宋尽忠而不是回头卑躬屈膝的跪倒在蒙古人的脚下,但,如果是在平时、在太平年代,这些士子若为官就都是清官?若从政,就都是一心为百姓的?
就是不说这些,就从随手乱扔垃圾,随地吐痰这些小事来看,有几个人敢说自己从来没有做过?特别是在找不到垃圾桶的情况下。几乎没有人不知道这样做是不好的,是对地球有危害的,是对整个城市有危害的,但是,只为了一些方便,人们就会把这些抛掷脑后,并给自己找诸多理由,比如也不差我这一张纸,我这样也是给环保工人工作等等。
同样,在可以伸手的时候,在可以贪污的时候,又有几个人真的会一点不贪呢?
当然,这并不是说贪污是正确的,也不是说社会不要发展,而是怎么发展,怎么制止贪污,就需要当政者在施政时考虑的了。
王梓山提出了保马法,说穷困者养一匹马可以免税,而富人则需要养两匹。那么什么样的人算富人,什么样的人算穷人?
说养的好可以免税,养不好则要罚。那么怎么算养的好,怎么算养不好?
说养死了要受罚,那如果遭到了瘟疫怎么办?如果遇到了意外怎么办?如果这些都摊加在普通百姓身上,有几个能受的了?
“可叹我大雁又缺马。”
高太尉叹道,高平抬起头,见自己的娘一脸唏嘘,一时有一种古怪的感觉。因为这个姓,再加上她娘的职位,她一直有一种自家娘亲大概是幸臣的感觉,此时见她如此这么忧国忧民,不免有些错愕。
高太尉回过神,见她发愣,笑了笑:“平儿今天也累了,早些回去休息吧。”
高平应了,又去见了高老夫君,在他那里吃了饭,随后就回了自己的院子。这一天她也是实在累了,回去后,梳洗了一番,躺在床上,就迷迷糊糊的睡了。只是这一觉睡的并不踏实,总有一些东西在翻滚,杂乱的篇章,杂乱的句子,一些东西原本只是文字,但不知为什么又仿佛变成了活生生的人。
“小姐、小姐……”
高平睁开眼,就看到甘草正在摇她。
“小姐发噩梦了吗?”
“是甘草啊……”她坐起身,要了杯水,喝了两口,“什么时候了?”
甘草看了看外面的天色,又看了看沙漏:“应该还不到寅时,还早着呢,小姐还是再睡一会儿吧。”
高平应了一声,甘草突然伸手在他的被子里摸了一把,又道:“都湿了,小姐还是先起来,换了被褥再睡。”
在很多方面,高平都是保守的。保守的甚至会让人以为她活在另一个时代,这一点,从她的初吻保存到穿越……就可以体现出来了。
但是她在一个地方非常豪放,那就是她习惯祼睡。这也和她是自己一个人住有关。
刚穿过来的时候,天还凉,她身体又弱,屋里又这么一大帮人,自然是原本的高平咋样她咋样。
后来身体好了,也都是穿的很规矩。但这一段天气热了,她原本的毛病就又冒了出来了,她自然是不敢祼睡的,但在把甘草等人指使到外屋,内屋不让留人后,她也会放下床帘,把里衣给脱了,身上只留一件抹胸和亵裤。
反正每次下床的时候,她都会把里衣穿好,她睡觉又是老实的,不会随便的踢被子,外面还有帘子挡着,倒也不怕露春光……其实,她也不怎么觉得这是露春光的,毕竟在现代的时候,三点式的游泳衣也是穿过的。
所以她现在,只是穿了抹胸和亵裤。
“小姐?”
见她没有动静,甘草以为她是有哪里不妥,担心的看着她。
高平头皮发麻的道:“恩,你帮我把外衣拿来。”
甘草给她拿来了外衣。
“那什么,你先转过身吧。”
甘草一愣,然后就明白了过来,脸顿时红了。
高平穿上外衣,系上带子,甘草帮她换了床铺薄被。
收拾好后,高平穿着衣服躺在床上,见他连耳朵尖都是红的,突然有一种这样也很可爱的感觉……这个念头一冒出来,她立刻就打了个哆嗦,虽然她没有想过一定要找个肌肉男,但是、但是,这种温良型的正太,也从不在她的计划内啊。
甘草见她哆嗦,又拿了两块汗巾,红着脸道:“小姐还是擦一下身再睡吧。”
他一个劲儿的脸红,弄的高平也很不自在,虽然她一再对自己说,这有什么啊,不就是三点式外面穿裙子啊,此时也不免有些尴尬,她胡乱的应了一声,本想等甘草出去再说,结果甘草一直站在床边,过了好一会儿,才慢慢的哼唧出一句:“我帮小姐。”
高平此时的那个囧啊,拒绝吧,这小孩要说出这一句不知道鼓了多大的勇气。要接受……
她是不觉得穿三点式有什么了,但要说穿着三点式再让一个异性抹防晒油……就算这位异性和这个身体有过什么亲密接触,那、那也不是她啊。
她正不知如何好,外屋又有脚步声,甘露揉着眼睛走了进来:“你们两个不睡觉在做什么?”
一直以来,高平都觉得甘露是个麻烦。虽然他回来后,没有再说什么侍夫、姨夫之类的话,但却时不时的用一种哀怨的目光看着她,每次都看的高平毛骨悚然又无可奈何。
任何职位,都是能上不能下的,如果只是一般的小厮还好,像她身边的使年,在高府已经算是相当体面的了,若是无故将他调到别的地方,就算月薪待遇相同,恐怕也是有是非的。
所以这几个月她只能尽量远着他,一些贴身的事更不敢找他来做,这还是第一次,她觉得这甘露出现的太好了!太及时了!
见他过来,甘草连忙道:“小姐魇着了,出了身汗,正说要擦呢。”
甘露脸色难看了两分,开口道:“只是用汗巾擦就行了吗?总要用热水擦的吧。”
高平头疼的揉了揉眉:“再折腾天都亮了,你们两个都去睡吧。”
因为甘露的出现,甘草也不好坚持再帮高平擦身,只是临走又道:“虽是五月了,晚上也凉,小姐……还要注意着。”
高平胡乱的点了头。甘草这才犹豫的和甘露走了出去。
他们离开后,高平脱了外衣,胡乱的用汗巾擦了两把,就又躺了下来,迷迷糊糊的刚要睡,突然想到刚才梦到的一些片段,顿时,睡意全无。
她想起来了!
她知道自己为什么刚才会做噩梦了!
宋朝!
在现代,人们一说到中国的古代,总是会提出强汉盛唐。强大的汉朝,给了当时当时华夏族一个统一的称呼:汉族。强盛的唐朝,令现代国外华人居住的聚集地还被叫做唐人街。
宋朝,在一般人想来,只有两个字:弱宋。
它怎么能不弱呢?在建国之初就被契丹辖制,之后又屡遭西夏骚扰,然后被女真族占去了半边江山,最后又亡于蒙古人的铁骑下。
宋朝很弱,但如果真说到社会制度、社会福利、社会文明,它其实,并不让于汉唐的,甚至真的说起来,要比另外两个朝代更强大。
都说资本主义在中国萌芽于明末,但其实,在宋代就有迹象。南宋时的海洋贸易,支持了整个国家的经济,南宋也可以说是中国古代最有海洋特点的一个朝代。
南宋灭亡前的收入,是乾隆时期全国的收入,这也就是说,从经济上来看,南宋的半壁江山抵得上所谓的康乾盛世!
这个时代有了活字印刷,火药装备到了军队上,这个时代有了交子,有了当时世界上最大的远洋船队。
无论是北宋的开封还是南宋的杭州,到最后都有百万人口——这个数字在现代也许不算什么,但在一千多年前,在人们还居住在平房里,一般富裕的家庭都有几进院的古代,那代表着,这样的城市将有多么庞大?
高平记得,当年开封的宋都御街,宽二百米,长达十余里,就是在现代,这样的街道,也不是一般城市中能见到的。
但它还是灭亡了。
而且还是灭亡在几乎可以说是最鼎盛的时候。从残留的《清明上河图》中人们可以知道,北宋末期,很多百姓的生活还是安乐的。从残留的资料中人们还可以知道,南宋末期,全国的财政收入还是可观的。
但它还是灭亡了。
当然,它灭亡的原因有很多,其中有几项高平还是记得的:党争、沉兵、沉员,而除了这些,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宋朝的军队不够强大,或者更确切一点的说,它的骑兵不够强大,甚至根本就没有骑兵。
而之所以没有骑兵,就是因为宋朝缺马。
而现在,大雁朝也缺马。
作者有话要说:擦汗,总算是弄出来了……貌似最近一直在说这话……= =
今天,恩,应该说是昨天了,回家看奶奶,所以米写字,回来后,先写了还在连载的耽美,然后开始写这个……
因为一直不是怎么淡定,所以弄的有些慢了,恩,谢谢jsdsm的长评,真的给了我很大的鼓励,关于这个黄牌,俺已经不知道说啥了……关于端午节和这个长评俺都记得的,但是咱们不能说了,囧
保马法 (下)
第十五章 保马法 (下)
大雁也缺马,当然,不是说现在大雁就和大宋一样就要灭亡了,但如果没有强大的军队,那么就算这个国家再繁华、再富有,那也是无根的飘零。
想到这里,她也躺不下去了,穿了里衣,披了外衣,就出来翻《荒野杂谈》,她记得这本书里,是有关于大雁朝的地理情况的记载的。
七星关、元西路、戈阳路、大震关……
《荒野杂谈》的确介绍了不少地理环境,描写了不少景色,也对有特点的地方加以了概述,但,这并不是高平要的!
“小姐,你在找什么吗?”
她这边有动静,外屋的甘草和甘露又都起来了。
“地图、地图,有地图吗?”
“地图?”
高平回过神,见甘草甘露都是一脸惊讶,胡乱的摆摆手:“不是不是,我就随便问问。”
是的,这地图在现代不算什么,地摊上一个一块钱的记事本后面就有可能印有全国或世界地图,但在这古代,这东西就比较稀少了,弄不好还是什么军事秘密。
“没什么,你们去睡吧,我就是一时睡不着,想找点东西来看。”
“小姐,你说的地图,是说全揽图吗?”甘草迟疑的开口道。
“全揽图?”
“恩,好像府尊那里是有的。”
“哦,我知道了,你们先去睡吧,这个等到明天再说。”
见她丝毫没有再睡的意思,甘草还想再劝,甘露已开口:“我们还是等小姐睡了再说,否则赶明儿要又是病了,我们可吃罪不起。”
高平正心烦,听到这话,立刻皱起了眉。甘露自然是看出了她心中不愉,但依然道:“您是小姐,这身体贵重着呢……”
“原来你还知道我是小姐!我还以为你已经当自己是少爷了呢!”
甘露倒吸了口气,不敢相信的看着他:“小姐……”
高平挥了两下手:“出去,都出去!”
这两句声音大了,连外面守夜的小厮都惊动了,甘草甘露不敢再说什么,连忙退了出去。
不一会儿,外面传来低声抽泣,还有低声的安慰。高平在心中叹了口气,她知道自己刚才是迁怒了,但是她现在实在没有心情应付身边的这些正太。
来到这个世界后,她也想过未来要做什么。
衣食无忧,母亲身居高位,父亲不管对别人如何总是爱她的。而且她还好运的穿到这样的女尊社会。
不要说什么穿成妃子,穿成富家大小姐吸引一大堆的帅哥,迷的一帮武林盟主、黑道魁首甚至王爷皇帝神魂颠倒。
这在男尊女卑的社会中,几乎就是不可能的。就算是在竹林酣畅的魏晋,或是在唯一出了正式登基的女皇帝周唐,女子不能从一而终,多少也会被人侧目。
甚至就算到了现代,道德标准上对待男女也还是不同的。
男人离过一次婚,照样有大把的女人愿意嫁。女人要是离过一次婚,当然不是说就嫁不出去了,但一般情况下必定比男人困难。
男人在外面找小姐是应酬,女人在外面陪男人应酬是淫 荡。
在号称思想大解放的现代还是这种情况,更何况古代了。唐宋以后,女子甚至连出门都困难。
而在女尊社会则不存在这种问题,就算失去很多现代便利,起码自由这一点还是能得到基本保障的。
她也曾想过要不要效仿前辈们,改几篇千古名作,娶几个可爱正太。没事在酒楼里玩玩英雄救美,在小倌楼里来一次勇夺花魁……
这样想来,生活倒是也充满乐趣。但是后来他发现自己实在不是干这种事的材料。不说别的正太了,她房里的几个正太她都处理不了,甘草的问题她现在都没有想到要怎么解决。
后来她的目标也就是养好身体,再之后,就是尽可能的把一些在现代想做,而现在又能做的事情做一遍。
比如游览各地的名胜,虽然这里已经是另外一个世界,但她也可以爬爬山、看看水。
比如吃尽天下美食,当年她是钱包羞涩而自己又懒惰,现在好了,银钱不是问题,又不需要她自己动手,想吃什么只要张口吩咐。
再比如办一些义学,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善事。在现代,她也想过支教,也想过每月捐固定的数目的钱到慈善机构。
之所以后来都没有坚持下来,一是她本身的收入都不固定,第二也是因为总是看到令人无奈愤怒的消息。
而现在,她有条件可以开办义学,可以真正的为有需要的人提供,虽然为了不犯忌讳不能做的很大,但她从来都不认为自己是救世主,能帮到一些人也就可以了。
这些都是她在养身体的时候想的,她觉得这规划还算可以。反正无论是高太尉还是高老夫君对她的期望都只是健康,她也不需要太上进了。当然,学着写写毛笔字,料理家事,这也是本份,至于其他的,倒大可不必了。
是的,她从来没有想过改变世界,更没想过混进官场,执掌天下。
像她这种连办公室政治都没有经历过的,要走进官场,被卖了还帮人查钱那是轻的,被吃的骨头渣子都不剩那是绝对不意外的。
她这种胸无大志的人,只想在盛世的庇护下,老娘的树荫下,优哉游哉过自己的小日子。
但是现在她突然发现自己过去想错了。她想的盛世不见的就是盛世,就算此时真的人民安居乐业,相对比较快活,但,这一切并不见得就会长久!
如果大雁朝缺马,如果大雁朝没有强大的军队,如果大雁朝没有合理的体制,如果大雁朝也如同宋明两代党争不断……
那么不要说悠哉的过自己的小日子了,她很可能连性命都不保!
“也许只是我想多了。”她抱着头安慰自己。高家有马,宁王那天出行护卫们骑的马也非常漂亮,其他的人……她一时也想不起来在路上是不是见到其他骑马的,只记得骑驴的好像很多。
但这也是正常的,驴总比马省,而且用途广泛,一般家庭有驴而没有马也没有什么。
更何况,就算大雁真的缺马,也不见得就会像大宋一样亡国。再退一万步来说,就算早晚都是要亡国,也不见得就在这百十年间,难道她还能为百年之后的事情操心吗?
虽然这样想着,但再也无法躺下去睡。她内心隐隐的知道,如果大雁真的非常缺马,那就会有诸多的弊端。马匹是冷兵器时代最强大的机动力,中国历朝历代,从秦到明,每一个朝代的结束,都和游牧民族有着直接间接的关系。
不是说没有马匹就打不了仗,就必定要亡国,而是没有足够的马没有骑兵,总是缺陷。而为了弥补这个缺陷,朝廷会采取一系列的办法。这些办法也许有用,也许没有用。
但是在实施这些办法的过程中,不知道会引起什么样的矛盾、什么样的斗争。军队的事不比其他,有太多的证据可以证明,如果军队乱了,整个国家就会迅速的进入混乱。
当然,这不是说朝廷实施的政策就一定会引起混乱,而是……如果她不知道也就罢了,现在知道了,怎么也不能像过去那样优哉游哉了。
可是,她又能做什么呢?
她呻吟了一声,努力的回想过去看到过的历史以及诸多的穿越小说,重点回忆了几本穿越到宋朝的。
那些小说中的主角一个个都翻手为云覆手为雨,有的从烧玻璃入手,有的从培养人才入手,有的从发展贸易入手。
都是在短时间内就发展出了庞大的势力,然后根据对历史的预知做出判断。
高平抓着头苦想,烧玻璃,她也许能烧成,毕竟配方简单,她又有条件可以让人不断的试验。但要说预知历史,就算她能倒背上下五千年,来到这女尊社会也用不上啊。
而至于解决了养马问题的,要不是在女真还没崛起时就和女真做贸易,要不就是发展海外飞地,直接从国外拉马进行养殖,再有的,直接绕过这个坎,发展大炮……
大雁朝的火药技术应该还行,反正过年的时候她也听到炮竹响了,但就算是这样,她也不知道怎么把火药发展成炸药,更不知怎么做枪炮。
我会做什么?我能做什么?
她列出自己会的,写小说?画图?编纂诗词,对一些研究能提出发展方向?这些哪种好用,哪种能用?
也就是最后的那条有用的吧,但是那些科技是不是能发明出来,谁有能保证?
“如果真的缺马,我要从哪儿弄来马,这又不是现代有钱都能买来……”
想到这里,她突然愣住了。
是的,买……就算是古代,但是,只要用对办法的时候,又有什么东西是买不来的呢?
不爱金钱、不爱珠宝,但既然是人……就总有喜欢的。
作者有话要说:恩,收藏到六百了,谢谢大家~~~~
呵呵,今天看到有人问俺会不会继续写下去,老实说前两天有冲动不写的,那个黄牌挂的俺郁闷死了,俺就说说为什么会加更,竟然就说俺刷分,到现在俺也不到六万字,刷啥分啊……囧 也不是啥大神,俺更的又慢,也刷不上首页的,不过一个分频月榜的位置,竟然就这么……
算了,不说了……
不过今天很开心,因为俺发现,虽然俺从榜上下来了,收藏还在一直增加~~~~
这个文,恩,就是圆俺自己的一个女尊梦,俺慢慢的写,大家慢慢的看,觉得瘦先养着,方便了,就给俺个留言,不方便,能加个收藏,有个点击就很感谢了~~O(∩_∩)O~
前两天也有人说到V,这个,暂时是不会的吧,因为字数太少,但是将来俺不能保证
天下 (上)
第十六章 天下 (上)
高平一直坐到天亮,甘草轻轻的走进来,小声道:“小姐,寅时三刻了,小姐还要再睡一会儿吗?”
高平回过神,她现在已经比较熟悉这种时间方式了,寅时三刻,大概就是七点半左右。
她站起来,活动了一下手脚,开口道:“不睡了,帮我再拿一套衣服来,我一会儿要去给娘请安,早饭就在爹那里用了。”
她还不知道高太尉昨晚是睡在那儿的,若是高老夫君那里自然无碍,但要是其他的侍夫那儿……虽然那些地方她也是能去的,但要在那里吃早饭,总是不妥当。
甘草执笔帮她换了衣服,执笔出去接铜盆,高平道:“你对甘露说,我晚上的话有些冲,不是对他的,让他不要……太放在心上。”
甘草停了停,道:“这话,还是小姐亲自说,更好。”
高平沉默了片刻道:“我不想给他留这个念想。”
说这话的时候,她声音提高了两分,话音刚落,就听到外面有什么响动,然后就是东西破碎的声音。
甘草正帮她卷袖子,手停了停,抬起头,看向高平,见她脸色平静,恍若没有听到。
过了片刻,执笔就端着铜盆进来了。天虽然热了,高平用的水还要是温的,她洗了手脸,漱了口,开口:“执笔抱琴,你们跟我去给娘请安吧。”
平时她出院子,多是两个小厮跟着,此时点到执笔抱琴,两人都是一愣,有些疑惑,但还是应了。
三人出去后,甘草发了一会儿呆,然后出去找到甘露,甘露正在的房里收拾东西。
虽说是有体面的使年,但毕竟不是管事,因此并没有自己的屋子,除了极特别的,多是两人一间。
甘草就和甘露共用一个房间,虽是一间房,但明显的,两部分是不同的。甘草这边只是收拾的妥当,桌子上放着没完成的男红。甘露那边更还有花瓶、笔墨,描金的首饰盒,比一般家庭少爷的房间还要体面些。
甘草来的时候,他正在把首饰盒往箱子里放。甘草一愣,笑道:“你这是要收拾房间吗?”
甘露停了停,打开首饰盒,从底层拿出一根金钗:“我本以为自己还有机会戴的,如今看来是真不成了,这东西给你……也算留个想念吧。”
“你这是做什么?”
“做什么?我要走了。”
“说什么胡话呢,你是高家的家生子,小姐不放人,你向哪里走?”
“小姐放我了,她都赶我了,怎么还会不放我?”
“小姐哪里赶你了?”
“她那还不算赶我?还要她指着我的鼻子骂吗?”甘露啪的一声合上箱子,哭道,“我就算再没脸,也不能没脸到那种地步,她现在还没把话说绝,我自己走了,大家脸上都好看。”
甘草上前一步,拿手绢帮他擦泪:“别哭了,你都哭一夜了,看看这眼睛成什么了,小姐不是赶你,只是……”
“不用你说,不用你假好心!”甘露把头扭到一边,过了一会儿又道,“我知道,你是个好人,不像我尖酸刻薄,好人果然有好报,咱们这几个,也只有你能留下了。”
甘草收回手,看着窗外,过了好一会儿才叹了口气:“留下又如何,小姐和以前……已经不同了。”
甘露抬起头,看着他,过了一会儿恨恨的道:“女人果然都是容易变心的。”
“这里只有你我,我说句没脸的话,小姐以前身体不好的时候,也和我有过几次,但小姐现在的身体已经大好了,却再没有……你们好歹还有个清白的身子,我、我却连这个都没有了……”
说到这里,他的声音渐渐的低了下来。
甘露抓着他的手:“你担什么心,老夫君都承认你了。”
“老夫君承认,又有什么用?我不过就是个小厮,将来小姐要把我指给什么丫头,老夫君会反对吗?”
“才胡说呢,小姐为什么要把你指给丫头,你服侍她这么多年,又是最听话的,她放谁也不会放你。”
“是吗?”甘草的嘴唇动了动,没有再说什么。
是的,老夫君承认了他,他也服侍过小姐了,无论从哪方面说,他的身份都定了。
可是他却再不像以前那样有把握。他隐隐的觉得小姐变了,虽然他说不出到底是哪儿变了,但是他知道,小姐和以前不一样了。
“好了好了,你不是来劝我的吗?怎么倒成了我劝你?”
甘草回过神:“好,我不想了,你也不要再想了。”
说着,向她刚才正在收拾的箱子看了一眼,甘露咬了咬牙:“我又能走到哪里?我只恨,只恨自己不是女人!”
高平是在高老夫君那里吃的饭,林若鸿也在,比她来的还早一些,看他在那里立规矩,高平也觉得他辛苦,但也不好帮他说话。不过高老夫君见她来了,也就让林若鸿也坐了下来。
过后,高老夫君将林若鸿支了出去,将高平拉在内屋,单独对她道:“平儿,我知道你心软,但这林家的少爷……现在还不能说是咱们的家的少君,你爹我又不是那种老古怪,会故意为难自己的女婿,只是该有的规矩,总要让他知道。他是个聪明的,学的又快,将来再为你生下女儿,我只会疼他,怎么也没有难为他的说法。”
高平一愣,这才知道自己的爹误会了,但一时也不好解释,笑嘻嘻的应了,道:“我听说娘那里有个咱们大雁朝的全揽图,爹知道吗?”
见她突然说到这个,高老夫君只以为她是在转移话题,不过见她答应了,也就满意了,因此道:“这个我倒还有点印象,你想看,问你娘要去吧。”
昨日是梳洗节,大雁朝的官员都有三天的假期,因此高太尉今日倒是在府里的。高平又陪着高老夫君说了一会儿话,估摸着时间差不多了,就去找高太尉了。
听到女儿说要看全揽图,高太尉也是一愣,高平道:“以前女儿身体不好,也就没留心过,昨日听母亲说我大雁朝缺马,总觉得这是个后患,所以女儿就想看看,我大雁朝到底有什么山什么水,想看看全貌。”
高太尉沉吟了片刻:“平儿,你有这个心当然是好的,但你要记得,你是我高家的女儿,我高家对你的要求,也不过是守好这片家业。”
“母亲放心,这点女儿自然是知道的,女儿只是担心,覆巢之下无完卵。”
高太尉点点头:“你知道这一点已经不错了,不过还要知道,这世上少有经历了两个朝代的皇帝,却多有经历了两个甚至三个朝代的家族。”
这话已经有些诛心了,但高平也知道,这是自家娘对自己的教导,因此也点头应了。
她过去不过是个普通百姓,却也有愤青的倾向,在她的概念中,若再出现八国联军、日本侵略这样的事,那是国破,就代表家亡,那是宁肯死,也不愿那样的屈辱真的亲身经历的。
但在这个世界,她对大雁朝是没有什么感情的,对她来说,这半年来一直关心她照顾她的高太尉高老夫君自然要比皇帝陛下更重要,而且所谓的大雁朝,在她眼中也更像是国外的政党。
今天是大雁朝了,那是民主党,明天是大鱼朝了,那可能就是共和党了,若不是外族入侵,她也不可能为大雁朝陪葬。
见她这么通窍,高太尉心中也是欢喜。
她的子嗣少,膝下又只有高平这么一个女儿,又是多病的,族里其实早让她收养表姐妹那里的外甥女了。她虽然一直不受,但也知道族里已经选了几个较出色的少女进行培养了,再过两年,恐怕就要送来了。
真到了那个时候,她也不能真的再退回去。就算她不做这个族长,但她总是高家的人,总要为高家的未来考虑——再退一万步,她也还要为儿女考虑。
她并不要求高平一定要接她的位置,但,总要守好他们的这个家。
“你要知道我大雁朝的地理,只看全揽图还不够,来人,请蓝先喻过来。”
高平知道,这里的先喻算是一种尊称,大概相当于老师的意思,而这位蓝先喻,应该是高太尉的一个谋士。
府里养几个谋士,这对高太尉来说,也是应有之意,普通的县官还有个师爷呢,更何况高太尉这样的一品大员了。高平先前也知道有这些人在,但一直没见过。
过了片刻,那蓝先喻就来了,看起来也不过是一个普通的女子,四十岁左右的年纪,穿着平常的青色儒衣,偏瘦而肤黑。
她到了,先给高太尉行了礼,看到高平微微一愣,立刻拱手,高平连忙避过了还礼。
而那蓝先喻也不敢受,连忙让到了一边,高太尉在旁边道:“春海你又如此客气做什么,你是长辈,以后她少不了要经常向你请教的,说起来也还要麻烦你尽师长的责任,受她一礼又怎样。”
蓝春海连忙声道不敢,高太尉也不勉强,待她坐下,喝了茶,才道:“今天她来我这里看全揽图,这一点,还要麻烦你来给她详细说说了。”
蓝春海一愣,立刻道:“我也不过是稍稍熟悉了一些,倒也不见得都正确,大姐儿也就胡乱的听听吧。”
作者有话要说:这个,又晚了……= =恩,收藏到七百了,谢谢大家,俺会记得的,那啥,本来说俺这一次申请榜单,然后到星期五上榜后开始日更……现在做不到了,因为俺还挂着黄牌,现在申请榜单不是太好……囧,这个,等俺的黄牌下了,俺、俺再去申请……= =
天下 (中)
第十七章 天下 (中)
高太尉的全揽图是绢质的,打开足有六米长,好在库房够大,又有专门的桌子可以摊平。
“大姐儿看,这就是我大雁朝的全貌了,我大雁朝共十八路二十府三百零六个县,其中一等县四十八,二等县六十九个,三等县一百六十九个。大姐儿看这一片就是淮阳路,这里就是京城。这里,是离我们最近的大庆府,这大庆府不仅靠海,还有一个非常奇妙的地方叫落雁地,那里到处是大雁,这一般的大雁到冬天就到南方了,但这里的大雁却是留下过冬的。”
“你说这里靠海?”
“是,靠海,咱们京里用的海鲜,多是从这里来的。”
“那么有港吗?”
“自然是有港的,不过真说起港口的话,还是以代州为首,我大雁朝的船多是从那里通向海外。”
蓝春海边指边将代州描述了一番,从她口中说来,那里是番人云集,各种海外珍奇都能找到。
高平听了点点头:“那么七星关在什么地方?”
“这里,大姐儿,这图上是显不出七星关的,大概就在这个地方。这是我大雁的元西路,大姐看,再往这边,就是柔然了。”
“也不时的听到柔然,但却不怎么了解,先喻能为我解说一番吗?”
蓝春海一愣,然后道:“柔然立国还不到五十年,过去和我大雁朝的关系一向紧张,三十年前,柔然曾攻破我大雁的七星关,席卷元西路,不过近几年,倒还算太平,虽然每年都还有骚扰,却不过在七星关外徘徊,也不过是东来春去罢了。”
“这么说,还是每年都有来劫掠我大雁了。”
蓝春海尴尬的笑笑,没有答话,高太尉道:“平儿,柔然年年向我大雁称臣纳贡,陛下也和柔然的皇帝结为姐妹。”
高平点点头,知道自己刚才说错了。这柔然虽然年年骚扰大雁,但因为已经服输,所以,就不能公开说了。虽然全天下都知道,朝廷也每年都要派兵驻守,但在双方还没有撕破脸皮的时候,有的话,是不能说明的。“
“那么大震关又在哪里?”
蓝春海笑着指了,嘴中说着有关大震关的情况,心中则惊诧不已。她听高太尉让她给高平讲解全揽图,还以为是这大小姐图个新鲜好玩,因此先捡了有趣的地方说,现在看来,倒是她想错了。
高平的印象里没有蓝春海,蓝春海倒对她有印象,虽然只见过两次,但高家唯一的小姐,她又怎么可能不留心?
不过虽然关注了,对高平的了解也不多,所知道的也就是她身体不好,常年在房间中修养。至于其他的,既没听说过有什么恶迹,也没听说过有什么才华,就是一个普通的病弱小姐。
现在看来,这位小姐倒还真有些不同。
高太尉在这里陪了一会儿就出去了,蓝春海又讲了两刻,有使年进来换水送点心。
蓝春海知道高平身体不好,也不敢累着她了,虽然讲解的是自己,但要因为听她讲解令高平有个什么,那可不是什么美事,当下说了一段,就停了下来,笑道:“这全揽图也不是一时半会儿能说得清的,大姐儿有兴趣,咱们慢慢来。”
高平一愣,反应过来,拱手笑道:“是我疏忽了,一直麻烦先喻,先喻若无事,陪我到院中饮茶可好?”
蓝先喻笑着拱拱手:“固所愿也。”
两人在外面的亭子里喝了茶,蓝春海学识丰富,口齿伶俐,难得的是还不学究,谈起东西津津乐道妙趣横生,高平听着也津津有味。直到快要正午用饭时,蓝春海才离开。
倒不是高平不留她,而是高老夫君叫她一起吃饭。蓝春海虽是高府的谋士,也不可能和高太尉的家眷一起用餐的。
高平去了,这才知道,叫她的不是高老夫君,而是高太尉。
在高老夫君的房里,三人用了餐,喝了茶,高老夫君就进了里间,留高平和高太尉在外面说话。
“我女今天来看全揽图,又问柔然、眺国的情况,是有什么打算吗?”
“打算是说不上的,只是女儿想做点事情。”
“你想做什么?”
高平犹豫了片刻,慢慢的开口:“还没有想好,不过女儿想,读书是不成的了,习武更不可能,虽说有母亲的荫恩,但女儿总是女子,不能一辈子靠母亲的。就算女儿只做一个守成的,也要有些东西才能将母亲留下的东西守住。”
“恩,你想的也是,不过我看你应该也有些打算了。”
“是有一点不成熟的想法,士农工商,前面的几样,女儿都不成了,恐怕也就只能在商上下些功夫了。”
说这话的时候,她是很有些小心翼翼的。古代大多朝代是鄙视商人的,特别是做官的,对从商更是一百个看不起。于是一边说一边留意着高太尉的脸色,就等着稍微不对,就找话弥补。
现阶段,无论她做什么,都离不开高太尉的支持,不管怎么样都要先说通了她才行。哪知道听了她的话,高太尉的脸色却没有半点改变,喝了口茶道:“你问了柔然又问港口,是想Сhā手盐业吗?这个倒便利。”
“这个倒还没有。”高平犹豫了一下,又道,“女儿要经商,母亲不反对吗?”
“为什么要反对?你是自己要出面?”
“这自然不会,是女儿想岔了,以为商人……”
“商人是地位低下,但咱们也没必要自己去做生意,你想好要做什么,找两个得力的管事也就罢了。说起来,咱们在京里也有两个铺子,你要是有兴趣,也可以去看看。”
她这么一说,高平才知道自己是真想错了,只想着商人的地位,没想到官商勾结向来是惯例。而大户人家派管家照看生意,更是自古以来就有的。
“不过你要想能守好家,只是会挣银子还不行,如果有什么不妥帖,你挣的越多,将来只会败的越快。”
“是,这点女儿也想到了,但一时想不到要怎么解决,不过女儿想……”高平说到这里笑了笑,“目前也不用女儿操这个心。”
高太尉一愣,然后也笑了起来:“好好好,一会儿就找人将那两个管事叫来。”
她笑的大声,引得高老夫君也走了出来:“什么事这么开心,府尊都乐成了这样?”
“我生了个好女儿,怎么能不开心。清儿,多亏了你啊。”一边说,一边拍了拍高老夫君的手。
“府尊说什么呢,平儿还在呢。”
高老夫君飞快的横了她一眼,向女儿看去,就见她早已转过了身,面对窗外,一副欣赏景色的架势。
见女儿这么通透,高老夫君又是羞涩又是欣慰。
高平有出息了,高太尉高老夫君都非常高兴,高平也表现出了一个孝顺女儿应有的乖巧,但心中想的,却是另外的东西。
太像了!
这里的一切都和北宋太像了!
一样的缺马,一样的有两个游牧民族建立的国家的骚扰。一个柔然,虽表面称臣纳贡,但每年都会对大雁进行骚扰。一个眺国,虽也是和大雁结盟,但却一直禁止往大雁贩马,而大雁每年还要给其五百万两的赏赐。
这赏赐不过是说起来好听,真的要说,就是岁贡。从购买力来说,这里的一两差不多等同于现代的一千块,这五百万,也就是五十亿!
对于一个国家来说,五十亿并不算什么。但,这是在古代!现代国家每年的税收能达到几万亿!古代有可能吗?
大雁目前每年能有多少税收她现在还不知道,但她记得北宋全国的税收是一千亿白银,这换算下来也是一万亿了,但,美国的税收是六千亿美元,中国的税收是十万亿人民币。
而北宋时期的税收,几乎可以说是整个古代税收的巅峰,从1100到1900,八九百的时间,三个朝代,包括后来所谓的康乾盛世,都无法与之相比。
而北宋的这个税收有很大一部分来自海贸,听起来这大雁也是有海贸的,但从蓝先喻所说的情况看,却是绝对无法和宋朝相比的,比较活跃的港口只有一个,内陆地区没有成规模的水路周转城市,这也就是说,从海外来的东西大多要依靠内陆运输,而在没有汽车,公路也不够发达的条件下,这必然影响物品的流通,从而也必然影响了税收。
而大雁比宋朝更麻烦的一点是,在东北方向,还有一个初芽牧场。
只从名字上来说,这个牧场很有点粉嫩的感觉,但说是牧场却几乎相当于一个小国家,而和眺国、柔然不同的是,这个牧场不仅有最优良的马匹,更占着肥沃的土地,吃食、衣物上完全不需要依靠大雁。
而这个牧场,据说还和前朝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更有传说,牧场的主人根本就是前朝遗族。
不管这传说是不是真的,但有一点事可以肯定的,这对大雁绝不是什么好事。
一个年年要来骚扰的妹妹,一个年年要赏赐的朋友,还有一个暂时还没露出恶意的敌人,这大雁,何止是卧榻之侧有人酣睡啊。
作者有话要说:叹气,又是这么晚……特别感谢DD和yuanben80,为俺写的评论,俺会记住的~~~
天下 (下)
第十八章 天下 (下)
“我能做什么?”
这两天,高平一直在想着这个问题,同时,她还在问自己:“我想做什么?”
对于前一个问题,她想的脑门子发疼都找不到答案。她不知道自己做什么,才能改变大雁的情况,虽然想到了贸易,想到了经商,可是,她所谓的经商贸易对大雁能有什么用,她是完全无法推测的。
她学的是中文,毕业后,连在饭店中打工的经验都没有,唯一和经商有那么点牵扯的,也就是在网上卖了点土特产,生意还惨淡的要命,对于自己做生意的水平,她实在不敢高估。
当然,现在和过去是不一样的,如果只从赚钱的角度来说,她应该是不会赔的。
但她的目的并不仅仅是赚钱,更多的,还是想令大雁有所改变,噢,她绝对没有什么先天下之忧而忧的情怀,她想的,只是自己在世的时候,这个世界是太平的。
只是她虽然这样想了,但要怎么着手,具体做什么她还不知道,毕竟她对这个世界还是一知半解。
不过虽然还没有拿定注意,但她已经开始做准备了。
她每天的时间是这么安排的:上午一般是和蓝春海见面,听她讲大雁的各种风俗习惯和各种典故。她在现代的时候不是什么好学生,但现在却还说的上用功。这倒不完全是为了了解这个世界,也因为蓝先喻说话风趣,知识渊博。
她们也没有特定的学习大纲,也没有指定好的目标,不过是谈到哪里就说到哪里。
这世界没有电脑没有网络,连小说话本都缺乏,听蓝先喻讲学,倒算是一种消遣了。
而听了这么多天,从宏观上来说,对这个社会也更多了些认识。
大雁至今建国还不到百年,之前的朝代是宁朝,国祚三百三十八年,再之前,是三代六国,基本上就是一个非常混乱的时期,延续了六十五年。而再这之前,出现过一个强大的、延续长达六百多年的朝代,大流。
真的说起来,大流也是这片土地上第一个强大的集权统治。大流之前,这片土地就和中国古代的春秋战国一样,分割成若干个不同的国家。而比春秋时好些的,战争好像没有那么多。
而在塞外,也一直有着不同名字的胡人出现。对于这一点,高平倒不觉得惊讶,塞外胡人,并不是中国的特例。而是因为地理环境的必然。有草原,在冷兵器时代,必然就要有游牧民族。
东方如此,西方也如此。高平隐隐的记得,在西方也是有游牧民族的,只不过西方的政体、国家组成和东方不一样,再加上宗教的因素,所以,游牧民族的问题倒不是最突出的了。
而通过蓝先喻说出的一些杂谈怪事,她也大概的了解了为什么这个世界时女尊男卑了,其实也和中国古代的男尊女卑一个原因——力量、精力,这是生理因素决定的。
其实这一点高平自己也有感觉,虽说她现在的身体还有些病弱,但也自觉力气比在现代的时候还要大些,因为没办法真做比较,她也拿不准,听蓝先喻说了,这才知道,原来是这里女人的先天优势。
而在下午,她有时候自己练练字,她已经打听清楚,原本的高平虽然识字,但却没怎么练过,连最基本的大字也写不好。
这也是正常的,要学认字,可以躺在床上听老师讲,但练字却是起码要坐起来的,而且最好是能站着,同时还需要耐心。
过去的高平,常年病弱,又是从小锦衣玉食,万千宠爱,本来就因为病痛心情烦躁了,哪还有心思练字?她自己不想,自然也是没有人逼迫的。
因此她现在也就可以放心大胆的写,不用担心别人从笔迹上看出什么了。
说起来高平在现代是绝对没有耐心练字的,一手钢笔字都写的如同狗爬,但在这里,却每天都坚持写个两三张。
这倒不是她来了之后也体会出了练字的乐趣,而是她知道这字就是脸面,她可以写的不出众,但也不能太不像样子,最最起码,她总要能用毛笔写出字来。
而有的时候呢,她会见见高家放在外面的两个管家。
这两个管家一个姓陈,单名为静。
一个姓吴,也是一个单字叫玠。
陈静管着高家在京城的一处饭店,吴玠管着一个珠宝首饰店。
在京城,高府只有这两处生意,不过这两处,却算是高太尉自己的。
因高老夫君拦着,高平还没看过那两个店,只是听两人大概说了情况,又听两人说了账务。
两处的生意都不错,珠宝店平均每月的盈率有一千到一千五百两,饭店的少些,每个月也能有八九百两的收入。
听起来都不多,但换算到现代,这两处加在一起,也就是每个月都有两百万了。
刚知道的时候,高平也吓了一跳,后来想想,以她老娘所处的位置,这倒也是应当的。
她详细的问了,知道珠宝店和饭店卖的东西都不贵,之所以会有这么多的收入,只是因为每天的生意都很好。
高平听到这里,也就心领神会了。
高太尉是天下武官之首,就算不受文官的待见,下面的武官哪有不巴结的?在这京城,哪个人的耳朵是聋的?哪个人的眼睛是瞎的?就算高太尉不露面,又有谁不知道这两处是她的产业?
买谁的珠宝不是买?到哪里吃饭不是吃?
就算不是故意巴结,但普通人哪个不存着给上司好印象的心理,就算明知道这上司八成也是不知道的,可也甚少有人会故意去得罪上司吧。说不定还有人觉得这东西卖的便宜了呢。
想通了这些,高平也不得不感叹,无怪自古以来人人都想做官,这做了官,却是做什么都容易些。
就这么到了六月,高平的身体基本上已经算是大好了,看起来也长了些肉,高老夫君不再拦着她,于是这一天,她用了早饭,换了衣服,就带着自己的丫头出门了。
她虽然常年不出二门,但一直也配着四个大丫鬟,分别是:有寿、留年、如意、顺心。
这四位的名字有些囧……但容貌更囧。
只从体型上看,这四位与其说像丫鬟,不如说像打手保镖,如意顺心还好一些,看起来总不是那么彪悍,有寿留年,则简直如同女版黑社会的杀手,那是又酷又冷,还带眼神犀利。
除了这四个,还有六个护院,两个小丫鬟,不多不少,正好一打。
坐在马上,高平多少也有点无奈,这电视剧上的王爷皇帝那是经常微服私访的,身边最多就带四个人,她这么一个高衙内倒好,比皇帝都要多三倍。
虽然围了一堆人,但她内心还是比较兴奋的,不管怎么说,这总是她自己单独出门……起码名义上算是了。
她是早上出的门,天还不算太热,再加上这世界还没有什么温室效应,虽已经算是盛夏,倒也不算难耐。
从东区到西区,一路上人越来越多,商铺林立、喊叫不断。虽然是女人在挑担,男人在抱娃,高平也看的津津有味。
到了玉儿街,停在一个铺面前,还没下马,吴玠就连滚带爬的迎了出来:“哎哟我的小姐啊,您要来,也不提前通知声,这小的什么都没有准备呢。”
“我就是在家呆的闷了,出来走走,听说这边热闹,就过来看看,倒麻烦吴管事了。”
“小姐真是羞煞小的了,小姐这边走,楼上清净。”
高平也不推辞,就算她真的准备做什么,也没必要再第一次来的时候就表露出来。
因此笑了笑,就跟着上了二楼。
珠宝店的生意自然是不太可能热闹的,但一楼还有几个男女在那里挑选,而二楼则一个人都没有。
“小姐,这二楼是专门给有功名的客人准备的。”也是担心她认为生意冷清,吴玠一边奉茶一边解释。
高平唔了一声,喝了茶,就站起来看。见柜台里的东西倒也平常,只是多有金饰。
“小姐,这上好的东西自然是不能摆出来的,小姐要看的话,小的去取。”
吴玠每日迎来送往,一双眼睛早就练得毒辣无比,一见她这个样子自然就知道是不以为然的。
高平笑了笑:“这倒不必,我不过随便看看罢了。”
嘴上说着,心中则开始考虑,要不要画几个图样出来。虽然说素描的功底无法和科班出身的相比,但画个耳坠啦项链啦还是没问题的,不过这事倒也不急,先看看再说。
正说着,下面就听到一个爽朗的声音:“吴掌柜在吗?”
高平道:“客人来了,管事自去招呼。”
吴玠道:“其实也不算客人,待小的把她迎上来。”
说着,告了声罪下楼,过了片刻,就引了一个人上来。
那人一露面,高平就在心中喝了声彩,好出色的一个人物!
作者有话要说:叹气,每次都说早点,结果每次都晚了……恩,收藏八百了,谢谢大家,俺会记着的,那啥,明天来看错字……= =
周关 (上)
第十九章 周关 (上)
高平来这个世界这么久,见到的女人,不是像她身边这些丫鬟似的那么彪悍,就是类似她自己这种文弱的,当然,普通的也有,比如现在站在旁边的吴玠。但无论是她还是吴玠,你一看,就知道是女人。
就像现代的那些小男生,看起来不雄壮不厚实,但性别一般是弄不错的。当然,此时上来的这一位,也不是说就看起来像男人了,而是说精致。
很精致的五官,细眉细眼皮肤白净,嘴唇丹红,身材欣长。穿了件黑色的普通皂衣,扎了条红色腰带,文质彬彬中又有种彪悍。
她还带了个小男童,那孩子长的粉粉白白,扎了两条冲天炮的辫子,眉眼中,隐隐和她有几分相似。
“小姐,这位是我大雁八十万禁军教头,周关,周大人。周大人,这是我家小姐。”
周关一笑,拱手行礼:“见过衙内。”
高平嘴角抽了抽:“好说好说,周大人不要客气。”
她差一点问周关为什么不姓林,不过总算忍住了,但停了停,还是道:“周大人善使枪棒?”
“让衙内见笑了。”
吴玠在旁边笑道:“周大人的枪棒那是家传绝学,我大雁八十万禁军中,那是第一高手!”
“吴掌柜谬赞,周某不过一普通教头罢了。吴掌柜,不知上次的那根金钗是否还在否?”
“周大人自然开口了,自然是留着的。”
说着,吩咐伙计去取,片刻,就有一伙计拿了托盘来,高平看去,就见是一个仙鹤金钗,做工倒比外面摆的考究几分。
“上次周某银钱不够,但劳烦吴掌柜费心了。”她说着拿出一个钱袋,将里面的碎银掏出,数了一遍,“三十五两,没有错吧。”
吴玠偷偷的瞪了她一眼,嘴中却道:“没错。”
“那还要麻烦掌柜帮我包起来了,包的好看些。”说完,又对高平不好意思的笑笑,“倒让衙内见笑了,只是我家那位,虽嫁给了我这个有官身的,却连个金饰都没有,也太对不起他了。”
“周大人和周夫君鹣鲽情深,只令人羡慕,怎么会笑话?今日和周大人相遇,也是有缘,这金钗是周大人给周夫君买的礼物,高某也不好僭越,这样……这位是周大人的……”
“哦,这是我小弟,今年还不到十岁,也没起大名,家里人就是撮儿的混叫。”
她一说,那撮儿也走出来,规规矩矩的给周平行了礼,他说话还带点奶气,又偏偏行事说话无比正经,看的高平暗暗发笑。
“今天第一次见撮儿,我也没有准备,这个镯子就做见面礼吧。”
她说着,将手腕上的银镯退下,塞到了撮儿手中。她虽不爱戴首饰,但在这个社会,她这样的身份,也不能真的一件不戴。这个镯子虽然只是银质,但难得的是式样古朴脱俗,她一向比较喜欢。
要换成一般人她最多也就是在店里挑一件送人,现在会退下自己戴的,完全是因为周关给她的印象太囧了。
自然,周关这个人是没什么的。主要是这身份,这职位,不得不令她想到那个千古名篇中的千古人物。
再想想自己的身份,这感觉也就越发古怪了。
其实,这完全是她多想了。大雁八十万禁军,周关只是其中一个普通的教头,换到现在,最多也就是少校级别的,和她同一级别的,起码还有二三百人,而在她上面还有都教头,总教头。
周撮儿不敢接,眼巴巴的看着自己的姐姐,高平笑道:“不过是给孩子的见面礼,周大人不会嫌弃吧。”
周关哈哈一笑:“好,既然是衙内的心意,撮儿,你就收了吧。”
收了别人的东西,周关也不好马上就走,而且她虽然狷介了点,也不是傻子,就算没想讨高平的欢心,谋个前程,也不想得罪了她。而高平呢,一是想知道大雁朝军队的情况,二来也是觉得这人有风采,有心结交。
两个人都有意,也就聊到了一起。只是毕竟是第一天认识,周关也不好多说,高平问她什么,她也就捡不重要的,众人皆知的说了些。
高平倒也不失望,这种军人的月薪、训练等等情况她一向有兴趣,虽然说她娘就是太尉,管着几十万的禁军,但她娘的位置也太高了一点,反而让她没什么军人的感觉。
倒是这周关,更让她觉得像军人。想到一个禁军教官亲自给她讲军事,就觉得特有味道。
两人虽然说不上相谈甚欢,但也还算和谐,到了正午,高平就邀请周关一起去吃饭,周关有点迟疑,吴玠则不等她找理由就道:“周少君那里,我会派人去打声招呼,难得衙内开口,你就跟着一起去吧。”
她这么说了,周关也不好再推辞。
高家的饭店,就在同一条街上,高平也没有再坐车,就和周关一起步行。他们一行十几个,有保镖护卫,虽然惹眼,但也没有太多人关注,毕竟是京城,这样的排场也不稀奇。倒是有几个少年男子,偷偷的多看了周关几眼。
对军事上,高平不是太懂,她也没心考察她的军事水平,只是留心她言谈举止,觉得此人虽有些清高,却不冷傲。虽然有些冷漠,但也不是说拒人千里。而且不是单纯的武夫,说话做事,很有主张。
当然,就算这个人不错,现阶段,她也不会巴巴的就说结交结拜什么的,她现在提出了,周关八成是不敢拒绝的,但那就没有意思了。
她要说和周关做朋友,两人的感情还太浅,要说做下属,她除了衙内的身份外,目前又有什么值得周关认可的?
虽然了解不深,但她也知道,这种人,有本事,未免就有自持。当然,她会为了身份上的限制听从于你,但要想让她从内心认同,那就必定要有些不一样的东西。
她若找普通的下属,高家有大把的人供她挑选,倒没理由就非周关不可。
“一切随缘吧。”
和周关分手的时候,她这样想,却没想到,这个缘分来的这么快。
“吴掌柜还有什么事?”
自从得到高老夫君的允许后,她几乎天天出门。有时候就在自家的店中坐坐,有时候就随便的溜达。她知道,无论她做什么生意,八成都是能成功的,但要想把这个生意做大,做到甚至能改变社会的地步,那就不仅仅是有后台就行的了。
要分析、要考察,要更充分的了解这个世界。当然,在做这些的同时,她也在竭力的回忆着现代的一切,一些有些模糊的东西,还专门找了碳条记下来。这些东西她都是自己收着,而且用的,要么是英文,要么是简体字,估计就算别人见了,也不见得知道是什么。
她最近正准备着手烧玻璃,这东西虽然老套,但胜在简单,配方是众多“穿越物品”中,她记得最清楚的,而且花费不高,一个窑,不要求规模的话,百十两银子就下来了,还有借口,就是自己想烧点可心的东西玩玩,这应该颇符合她平庸无能的形象,外人也不会觉得有什么。
当然,她还时不时的到自家的店里听吴玠、陈静说说生意上的事。这天她到了店中,就发现吴玠有些魂不守舍的,虽然有些好奇,也不准备多问——谁家没有一些私事呢?
吴玠不愿意说,她又何必勉强呢。
哪知道谈完了之后,她都出门了,吴玠还一直跟着。
是,吴玠是个好掌柜,好管事,很守礼、很尊敬她这个小姐,但也不至于送她送半条街吧。
吴玠犹豫了片刻,终于咬牙道:“小姐还记得周关周大人吗?”
“我当然记得,怎么了?”
“她、她被关了起来。小的别的不敢想,只想着,小姐能不能、能不能看在一面之缘的份上交代一声,免得她受太多的苦。”
高平站住了:“到底是怎么回事?她犯了什么事?”
“她伤了京兆伊甘大人的小女儿,现在已经被投进了大牢。”
“为什么?她和那个甘大人的小女儿发生了什么冲突?”
吴玠四处看了看,压低声音:“好像,那甘小衙内……欺侮了周少君。”
高平差点没被口水呛死。
林教头换成了周教头,高衙内换成了甘衙内,结果那周少君……
高平一时反应不过来,愣愣的站在那儿。
吴玠见她不表态,有些焦急,她和周关并没有亲属关系,但她一直都非常欣赏周关,而且几年前,还受过周关的恩。那件事对周关来说,不过是顺手教训了两个地痞,对于她,却是无比重要。
当时周关帮了她就走了,她甚至是几个月前,周关来店里买东西才知道她的名字的,而周关早忘了那件事,听她说了,也只是满不在乎的说:“你没事就好,也别想着报恩不报恩的,真要报恩,就给我打个折扣吧。”
周关越是这样,她越觉得这人难得。期间她也想过送周关些财物,前两次,是周关拒绝了,后来她也觉得若是送这些,倒小瞧了这个人。
她在高家做管事,虽没有官身功名,但不知多少人想和她结识,但那周关却一直都不在意,既不刻意巴结,也不疏远,就这么淡淡的来往着,更让她欣赏,也因此,她才会将她介绍给高平。
作者有话要说:蠕动蠕动,今天总算早了点……
周关 (中)
第二十章 周关 (中)
八十万禁军教头,听起来是有些威风的,在地方上,说不定也能算上说一不二的人物。
但在京城,那真是只比普通百姓好一些,还要是那种绝对没有什么复杂关系的百姓。
周关一个月的月薪,加上各种补助,也不过是四五两银子,这收入算是不错,但她还要养家,还有一个弟弟,在京城这样的地方,这份收入,也不过是刚够而已。
也因此,她连给自己的夫君买一个金钗,都要存几个月。吴玠将她介绍给高平,虽然当时没什么效果,但她也能看出自家衙内,对周关是有几分欣赏的,有这份欣赏就好。有这份欣赏,总有一天能用的到。
见高平邀请周关去吃饭,吴玠当时很是欣慰,哪知道没过两天,就听到消息,说周关被抓了。
她一开始还以为弄错了,周关这个人她是知道的,虽然有些桀骜,但绝对不会犯法。找人打听了,这才知道果然是她所认识的周关,而她犯下的事,却是虽然不大,却也绝对不小的。
说不大,是因为她只是弄伤了人,而且据她所知并不是重伤,虽然传的是重伤,但她知道实际情况远远没那么严重。
如果周关伤的不是京兆伊的小女儿,甚至连她都能想办法她保出来。
甘印曦,不过是个京兆伊,在这个京城中,实在不算什么大官,但那也绝不是周关惹得起的。如果平时,周关绝不敢伤甘若风,甚至见到了都会躲着走。但有几个女子见到自己夫君被玷污,还能忍住火气的。
周关还算是有理智的,她先将自己的弟弟送到了庙里,这才提着枪找甘凤若报仇。
高平是衙内,出府后身边必定是要跟着一帮人的,甘凤若也是衙内,虽然她娘的职位无法和高太尉比,但她身边带的随从却不比高平少,也是她娘知道这个小女儿不是省心的。
但就是这么重重护卫,还是被周关杀到了跟前,如果不是正碰上宁王,那甘凤若恐怕就不只是受了点伤这么简单了。
周关现在被关在牢里,吴玠是不指望高平将她救出来的,毕竟只是一面之缘,只希望高平能出面说下情,让周关在牢里的日子好过些。
她说完,见高平沉吟不语,也不敢多话。
过了好一会儿,高平才开口:“这件事,我知道了,你不用再操心了,也不用再打探了。”
“小姐?”
高平笑笑:“你放心,能帮的我一定帮,不过这个事,恐怕还有点别的东西。”
吴玠一愣,高平已转身上了马车。
回到了府里,高平将自己的丫鬟叫到房里,思忖了片刻道:“吴管事刚才说的,你们都听到了?”
如意等人互看了一眼,齐声到:“是。”
“那好,如意,你去查查周关的弟弟在哪个寺庙,状况怎么样,先不要轻举妄动,看看情况再说。”
“是。”
“顺心、留年,你们两个查清楚当时发生的情况。时间、地点都要清楚,甘凤若当时身边跟了些什么人,宁王是在什么时候来的,给我起码精确到刻。”
“是。”
“有寿,你去查一下周关,还有周夫君的情况,也是先不要动,看看情况再说。”
“是。”
“就是这样,你们去吧,尽量不要惹人注意。”
几个丫鬟走了,高平又坐了一会儿,刚打发出去的小厮回来说,高太尉还没回府,她想了想,起身向别院走去。
蓝春海等人虽说也是住在高家,但中间还有一个胡同隔着,说起来,算是别院。高平过去,也没有去过。
一是,无论从景色,还是面积上来说,都是高家正宅更好些;第二,别院中并不只有蓝春海一人,其他的先喻不说,蓝春海自己也是有夫君有孩子的。他们又不可能像高太尉这样,夫君孩子都住在不同的院子,那是一家子都住在一起的,她一个女人贸然上门,也不是多方便。
但是今天,她一是想多走走,第二也是想着,认识这么久了,一直以来也没少从蓝春海那里学东西,也是该拜访一下了。
走出了院门,她才想到两手空空,好在她身边总是跟着人的,当下对跟在她身边的小厮道:“你回去,对你甘草哥哥说,让他把前两天吴管事送来的手链找出来,我要用。”
那小厮去了,过了一会儿就捧着一个盒子追了上来,她打开看看,正是她先前让吴玠送来的珊瑚手链。
珠子光滑红润倒也没什么,只是和普通的封死的链子不一样,这个采取的是系带似的,两边各有一个用白银打造的小兔子。
她本来是想画一些图样让人打造出来,看看能不能也来领导一把风潮,后来和吴玠聊的多了,才知道,有些东西,不是人们想不出来,而是做不出来。不是说这里工匠的手艺不行,恰恰相反,很多东西,估计现代的人都无法相比的。
但现代的人手艺不行,有很多东西可以弥补,有很多工具可用。而在这古代,不说别的,起码有一点,放大镜是没有的,更不要说显微镜了。
当然,就算没有这些,一些有绝招的匠人还是能做到在现代看来匪夷所思的事情,只是,能做到这一步的毕竟不多。
领导风潮可能有些不行了,但是打造一些精品,用来送人倒还是可以的。
这两个兔子就可以说是精品,雕琢的似模似样也就罢了,难得的是镶嵌的眼睛和大板牙。眼睛里镶嵌的也是珊瑚,那么小的兔子,那么小的眼睛,镶嵌的却活灵活现,而且保持在同一个水平线上。
那两个大板牙是可以相互相扣的,手腕细的可以多打几个结扣在一起,手腕粗的,就直接扣在一起。
而且非常牢固,她做过试验,只要不是故意的,一般是挣脱不开的。这不是她的意思,她当时只是贡献了一个理念,在现代,她家用的窗帘,就是那种两个小人能粘在一起的。
因此就对吴玠道,是不是能把扣环做成动物娃娃形状的,看起来讨喜可心。没过几天,吴玠就给她送了这么个链子过来,她看着也喜欢,但却不好戴。
怎么说,她也是快十八的大女人了,要戴着两个兔子,和她的身份也有些不配。要是说说送人,她和林若鸿的关系普普通通,她也知道自己的这个少夫君对她没什么特殊感情,而她也就是觉得着夫君容貌气质还不错,至于说喜欢,还谈不上。
她倒想过把这个给甘草,后来想想还是算了,这东西给了他,说不定倒是替他惹麻烦。
所以这串手链自从送来,就一直被放在那儿,今天倒正好拿去见蓝春海,她记得蓝春海有个七八岁的小儿子,送给他正好。
蓝春海是自己有一个小院子的,高太尉给她拨了两个丫鬟四个小厮,院子里有独立的小厨房,但饭食一般都还是从高府那边领。院子里种着竹子、万年青,说不上多么优雅,但也有几分惬意。
知道高平要来,蓝春海也是吃了一惊,早早的就迎到了门外,两人一边寒暄着,一边进了门,高平见那房间里的摆设倒是普通,心中有些奇怪,面上却不露。
她拿出的东西,蓝春海本不受,后来她坚持,也就收了,同时让自己的小儿子蓝子青出来道谢。
高平见这蓝子青容貌普通,但穿的干干净净的,行礼也规规矩矩的,不由得想到周关的那个弟弟。
谈了一会儿,高平道:“我今天遇到一件事,一时拿不准,过来问先喻。”
蓝春海连忙道:“春海不才,衙内先说来听听。”
高平将从吴玠那边听来的说了一遍,然后道:“这事看来普通,但我觉得一些东西未免太过巧合,先喻知道我以前身体不好,对朝中的一些事情也不了解。敢问先喻,甘印曦……是新党旧党?”
蓝春海本来脸上带着微笑,但随着她讲,那份笑早就不见了,再听到最后一句,她的眉头还皱了皱。
“不是蓝某推脱,但有件事,一直未对衙内说明,蓝某更擅长的,是地理兵法,历史典籍,倒也马虎,至于其他的,就有些了了了。”
高平一愣,隐隐的有些明白,为什么她虽也是谋士,住着高太尉拨的院子,房间里的摆设却是这么普通了。
她这一愣只是暂时的,立刻就道:“我想先喻总要明白些的。”
“蓝某所知,甘印曦是凤巢十年的进士,曾担任过翰林,也曾放到地方上为县令。此人倒也是有几分才干的,曾将一个二等县治为一等县,因此入了圣上的凤眼。她是两年前被升为京兆伊的,一直以来,倒也算是严谨。至于说新党旧党,蓝某不能肯定,只是听说,她参加过宁王的几次家宴。”
高平点点头,她知道,这并不能证明甘印曦就是新党。宁王势大,这种家宴,连她娘恐怕也是参加过的,上次路上相遇,她爹也要给宁王让路。
自然,宁王尊贵,但她爹也是一品的诰命,加上大雁素重仁孝,换个其他的王,是要给他爹让路的。
想到这里,她又一次觉得这个宁王的前途不是太好,这么张扬,就和那康熙朝的八阿哥似的,不说其他人,上面的那一位恐怕都会忌惮。
她正想着,就听蓝先喻又道:“这事,衙内还是和府尊说说的好。”
作者有话要说:蠕动、蠕动,又晚了……
那什么,收藏到九百,然后积分到一千万,还有亲亲无题给俺写了个长评,所以、所以现在是十四了……俺、俺会记得的,那啥,俺大概下一次能上榜?唔,到时尽量日更,^_^
周关 (下)
第二十一章 周关 (下)
从蓝春海处出来,就见两个丫头站在胡同口,高平认得其中的一个是高太尉身边的江丘。
见她过来,江丘上前道:“小姐,府尊已经回来了,正等小姐过去呢。”
高平点点头,跟着江丘来到高太尉的院子。
高太尉正在拿毛巾擦脸,显然也是刚从外面回来,此外,屋里还有一个女子,那女子穿了件宝蓝色的儒衣,系了条白玉扣的腰带,正在那里喝茶,因此高平第一眼只看到她半边脸,虽然只是个侧面,但也能看出这女子气色红润,脸型圆润,年龄也应该不是很大。
见到她,那女子放下茶杯对她笑笑,却没有马上站起来。
“平儿来了。”见她来了,高太尉丢下毛巾,笑道,“过来给你介绍一个人,这位是你二审娘的堂妹,姓孔,说起来,你也是要叫一声姑妈的。青山,这就是我那个女儿了,你还没见过吧。”
孔青山站起来笑道:“其实我是见过侄女的,不过是在十多年前了,连你都没有印象了,恐怕平儿更记不得了。”
高平拱手行礼,那人却只受了半礼,高太尉只是说了句青山如此客气做什么,也就没有别的了。高平心中疑惑,面上却不露。
说了一会儿话,高太尉就要传饭。高太尉一直是讲究养生的,晚饭向来不多吃,今日虽有孔青山和高平在,也不过多加了一条鱼,一道海鲜,一个青菜外加一道汤,其他的就是原本的四热二凉。
那孔青山也是知道她的,看到饭桌就笑了:“府尊的养生功夫越发厉害了,但是你也知道我的习惯,得,我不阻碍你养生,但也别挡着我的嘴啊,不说别的,肘子你总给我上一个吧。”
“你这嘴馋的,在代州还没过好嘴瘾?”这样说着,还是吩咐厨房加菜。
孔青山道:“代州,那是指射之地,海鲜倒是不少,但我也不敢多吃,你又不是不知道那里瘴气厉害,说不定我多吃几口,就回不来了。”
“就在这儿吓小孩子,你又不是往代州的山里去的,哪里就染了瘴气?”
一边吃着一边说,高平在旁边听着,心中越来越觉得奇怪。
这孔青山明显和高太尉是很熟悉的,但还不能单单说是亲戚,高太尉和她说话的口气,隐隐的,还有些和蓝春海的样子。但当然和对蓝春海又不同。
难道说这个孔青山也是府里的先喻?
吃完饭喝了茶,高太尉道:“你今天做的事,我已经知道了,你再对你姑妈说一遍。”
高平说了。
高太尉听了点点头,没说什么,那个孔青山也没说什么,反而道:“府尊,好久没有杀一盘了,来一局吧。”
高太尉让人拿了棋盘,猜数之后,孔青山执黑。
高平是完全不懂围棋的,她对围棋的唯一了解,除了五子棋,就是一部动画片,此时也看不懂两人谁的功力更高些。
不过虽然不懂,她还是规规矩矩的在旁边给两人倒茶,没事的时候,就在那儿发呆。
她过去画图写文,一坐坐一天,现在虽然都不能干,但在脑子里构思构思故事情节,想想今天看到过的东西,也坐得住。
不知道过了多久,就听孔青山道:“府尊好久没有下棋了吧,这次可是要输了。”
高太尉也笑道:“青山不在,我没有对手啊。”
她说着,就开始拣棋子,显然是已经认输了。
两人将棋盘上的棋子都收拾干净,却并没有让小厮将东西收起来,也没有重新开盘。
“当今圣上,没有公主。”
孔青山突然道,高平精神一振,回过神,就听孔青山又道:“圣上已经四十有二,而身体……一向不是很健朗。”
她说的含糊,高平也明白了,这句话,第一是说,当今的皇帝,很可能哪一天就突然驾崩;第二则是说,皇上再有亲生公主的可能性不大。
“圣上有三个一父同胞的姐妹,第一个是老宁王。”
她说着,拿出一个黑子,放在棋盘的正中:“也就是当今献宁王的母亲。老宁王比圣上大十六岁,可以说是看着宁王长大的。圣上出身于过去的轩王府,轩王自然也是太祖的血脉,只可惜,轩王几代都不善经营。虽说顶了王爵,生活却是一般。”
说到这里,她看了眼高太尉。
高太尉微笑的喝茶,没有说话。
高平明白,这说生活一般,恐怕还带点落魄的味道,同时,她也明白了为什么她娘能在这个位置上了。
家族势力是一方面,当年的私交才是重点。当然,只有私交还不成,当年的皇帝,不过是一个落魄王府的幼女,委屈不见得怎么委屈,重视则是一定不会有。高太尉那时和她结交,甚至说的上是雪中送炭。
“圣上一直视老宁王为半母,最为依恋,当年还未能亲政,就强为老宁王加封,从过去的三等轩王,直接加为一等宁王。”
高平这段时间和蓝春海厮混,也多少知道一些大雁的典故。知道在爵位上,大雁朝和当年的清朝有点像。虽说都是王,但铁帽子王和普通的王是不同的。
而在这里,虽说没有铁帽子一说,但三等和一等也是不一样的,不仅能多传几代,俸禄封地更是大大不同。
自然,作为圣上的大姐,被加封也是情理之中的,但从孔青山这句话中听来,那意思却大不一样。
按照中国古代的模式来想,皇帝不亲政,掌权的是太后。听政的太后很少有希望皇帝本人强大的,就算对自己的亲生儿子,也是希望他在自己死后再掌权,过继来的,更是千方百计的限制其势力。
从一个普通宗室到皇帝,当然要对她的姐妹有所封赏,但更有可能的,恐怕还是给一个清贵的位置养起来。
老宁王能成为宁王,这之中,恐怕不仅仅是当今皇帝的强硬要求,更有多少利益纠葛,恐怕也就是在那个时候,皇帝建立了属于自己的班底。
高平看了高太尉一眼,这其中,她家娘亲又做了些什么?起了什么作用?
“陛下亲政后,封了当今的常王。”
孔青山说着,又在棋盘上放了一枚黑子,她将刚才的那枚黑子放在了刚才那枚的右下角。
“常王是当今陛下的二姐,有三个嫡女。常王世女今年三十二岁,一向规矩。二女二十八岁,但在书法上已有小成,三女不过二十岁,因为年纪还不大,现在还没看出什么,只听说有些不守常规。”
她一边说,一边又在刚才的棋子下,列出三枚。
高平自己整理了一下,这就是说常王的大女儿是那种很收礼仪规矩,不见得怎么好,但也不怎么坏的类型。二女儿,看来是爱好文艺的。三女儿,也许有点纨绔,恐怕还有风流之类的传闻。
“陛下的三姐,是当今楚王。楚王殿下只长陛下六岁,和陛下的感情也不错。楚王有两位嫡女,世女不问世俗,崇尚佛法,少女时,还在庵里修行过两年。幼女少女从军,至今,已在七星关守了十年,已是我大雁青年一代的名将了。”
高平感到一股凉意直从后背冒了出来。其他的人倒也罢了,这掌军权的可不比什么爱文艺爱诗词的。
楚王的那个二女儿在边关呆了十年还成了名将,那七星关又是征战之地,禁军有可能是软脚虾,那里的士兵,恐怕都是如狼似虎。
“前年,老宁王去世,唯一的嫡女,继承了王爵,是目前新一代一等王里,最先封王的。”
孔青山摆了楚王的两枚棋子,才拿出一枚黑子放在老宁王的下面。
“陛下子嗣单薄,老宁王也子嗣单薄,一直无女,直到四十五岁,才有了宁王,宁王出生的那一年,陛下也开始亲政。”
说到这里,孔青山笑了笑:“侄女也见过宁王了,觉得如何?”
“这个……”
高平一时不知要怎么说,孔青山又道:“只从外貌,侄女觉得如何?”
“很好。”高平说完,觉得有些太口语,又加了一句,“仪表堂堂。”
孔青山叹了口气:“当今陛下,最爱人物风流。”
高平顿时汗了一把,不过她也明白这句话是说,当今的安乐帝,最爱看漂亮人,你要长的不好,那印象分就不要想好了。
其实这也没什么。高平记得中国颇有几个朝代是这样的,最出名的貌似是宋徽宗,他的臣子,不仅要长的好,还要有文采,传说大奸臣蔡京就是因为一手好字入了龙眼的。
而至于唐朝,在这方面也很讲究。不说别的,传说中的钟馗,好像就是这样来的。
据说这位鼎鼎大名的人物,本是唐朝一个很有才学的人,结果因为长的不好,入不了龙眼,因此愤而自杀,最后成了阴间专吃鬼的神。
而这位安乐帝,恐怕和那宋徽宗、唐玄宗之类的有点像。
同时她也明白了为什么宁王会如此嚣张。
作者有话要说:这个,关于V不V,还和过去说的一样,不能保证不V,而且恐怕有很大的可能是要V的,至于什么时候V,是要听编辑的,不过不会很早的,这文才展开,目前才七万多字,也不会这么快就入V滴。
俺一早就说过,俺是财迷。在过去的青葱时代,有过一块钱掉在地上都不去拣的记录,但是现在,一毛钱掉了,俺都会弯腰。
俺是爱钱的,虽然说写文是兴趣,但要说持久,恐怕是很有难度的。这个文自开篇,不能说多快,但一直保持着两天一更,抢过沙发的,应该知道,很多时候都是零点之后了,现在是一点五十八。我不能说我有多辛苦,我只是说,如果只是单纯的兴趣,我不会半夜还在这里码文,而且我还是有工作的,虽然说我的工作相对清闲,但毕竟还是工作,我不可能不干。
也不知道说什么了,那什么,这个文应该是要V的,如果觉得不能接受,可以直接点上面的红叉,如果觉得不想花钱,也可以将来等盗文——虽然俺是绝对希望大家支持正版的,俺只有一个要求,那就是拜托不要讽刺我。我写文不偷不抢,赚一点电费零用,应该不是什么罪大恶极的事情。至于说兴趣,我想兴趣和挣钱是不矛盾的,比如我也有兴趣开租书店,而我要真开了,自然也是要收钱的吧。
我开书店投入了金钱、店面、时间,写文也一样投入了金钱精力时间——起码,电费是要掏的吧。说这么多,不是要求大家一定买我的文,我只是说,你可以不买,但请不要因为我V我来讽刺我,我一个凡夫俗子,要吃饭要生活,没有一个亿万富翁的老爸,要拼搏,从来不是圣母圣人,也做不到那个境界。-_-!
那啥,谢谢大家一直的支持,俺看看明天有没有榜单,有的话,明天就应该还有更新了,^_^
震荡 (上)
第二十二章 震荡 (上)
长的好,有印象分,老娘和皇帝的关系好,有感情分。她一出生,那边皇帝就亲政了,这在皇帝的心中,恐怕还有点玄幻的感觉,说不定还会有什么福星、祥瑞的联系。
再铁齿的人,对这种东西,恐怕都会有些将信将疑。比如高平自己,在现代的时候,也是一个出生在新中国,生活在红旗下,从小受的是唯物论的教育,但平时上网,也会看看和自己星座有关的东西。
如果看到哪个颜色对她有利,说不定以后买衣服的时候,就会向那边偏点。自然,她心中也是知道这些东西是做不的准,但总会想着也许、万一。
古代奉行愚民政策,对大多数老百姓宣扬天命,自己倒不见得怎么信,这点从历朝历代,司监台对同一个现象进行不同的解释就可以看出来了。
但是再不信,心中有所偏向,也是难免的。
“目前,宁王最是势大,除了陛下那里,以王梓山以代表的新党对她也多有支持。”
孔青山说着,在宁王下面放了两个白子。
“然后,是鹤翔将军,也就是楚王的二女,她在边关十年,最受边军支持。”
孔青山在她下面也放了一颗白子。
“至于楚王的世女,虽然不问世俗,但最得当今皇夫欢心。”
她的下面也多了一颗白子。这一颗白子看起来是最弱的,绝对无法和新党、边军相比,但如果皇帝驾崩在皇夫之前,新君未定的时候,这颗白子,却又是举足轻重的。
“最后一个,是常王的世女,她虽不显于众人之前,却很得旧党赞誉。”
又是一颗白子。
高平看着那白子黑子的期盼,有些发蒙,同时也知道自己先前所想的是多么简单了。
听吴玠说完,她直觉的这里面有猫腻。
不说别的,那宁王出现的就蹊跷。
她和周关相识不深,但也知道这是个谨慎的,就算她当时怒发冲冠,从她还记得将周撮儿送进寺里就可以看出,她还没有完全的丧失理智。
去找甘凤若的时候,她必定是抱着必死的决心去的。她知道自己要死,但同时也要把甘凤若拉着一起死。
既然如此,她会在大庭广众之下就找甘凤若的麻烦吗?就算再怎么样,也要等个背街小巷,人少的地方才会动手吧。
而那宁王,怎么看也不像是会走小胡同的人,怎么就那么巧就碰上了?而且不早不晚,就是在甘凤若刚受了点小伤,而又没遇到大事的时候?
好吧,这巧合也不能说没有,要在过去,她也只会说一句天意。可是现在,她不得不多想几分。
如果她的假设是真的,那宁王又是为了什么?
周关是人才,但再怎么说,也不过是个教头,如果想将她招揽到旗下,对宁王来说,应该只是一句话的事,完全没有理由这么大费周折。说和周关有仇,那更不可能了,甚至不用宁王开口,只要她有这方面的表示,周关都恐怕活不过三天。
而周关,从她买个金钗都要攒几个月的情况来看,背后,也没有什么特殊的背景。
只是高平又有一些糊涂,她虽然想救周关,但也只见过那一次面,关系绝对说不上深的。这点,宁王应该知道,如果想做什么文章的话,人选也有点太淡薄了吧。就算是其他人设计,用周关来做诱饵,都有点不够分量。
也就是这一点,又让她有些拿不准,现在听了孔青山的话,更是一个头两个大。
她原本也就想了新党旧党,而现在看来,简直是四国乱军。
“平儿在想什么?”高太尉开口道。
高平回过神:“孩儿不解,我和周关……并无深交。”
高太尉和孔青山都笑了起来,孔青山道:“要的,就是这个并无深交!”
见她还有些不明白,孔青山又道:“无论是谁,目前,都不想把府尊推开。”
高平有点明白了,如果从他们亲近的人下手,那就是摆明了在打高太尉的脸,甚至很容易能成不死不休的局面,而现在又是四方角逐,到时候高太尉会选择哪一方,谁都不能肯定。所以,就算有心设套,恐怕也要思量一番,别费了老鼻子力气,最后便宜了别人。
而从周关下手就不一样,这不过是个无足轻重的小人物,高太尉不会为了她大动干戈,不管怎么样,彼此都留有余地。
至于为什么是周关?恐怕,只是一个巧合。若不是周关,估计就是李关、王关,总之就是有些联系,却没有深交的。
但是,高平更加迷糊了,目的呢?
做什么事总要有个目的吧。如果这事是别人设计的,那她还能想明白,目的恐怕是为了让高太尉厌恶宁王。
可如果这事就是宁王做的,那她又是为了什么?
“如果这件事,是这一位做的。”孔青山在宁王的棋子上敲了敲,“那原因也简单,这一位,有些沉不住气了。”
高平抬起头,不解的看着她。
“宁王最大的依仗是圣眷,虽然说她被新党支持,但新党目前的领军人物,只是王梓山,吏部左侍郎,很好的职位,却也不过是三品。”
“宁王想让娘支持她,但这么做,不是适得其反吗?”
高太尉道:“那周关现在在何处?”
“恩,应该还在顺天府的大牢里。”
“开始审问了吗?”
“好像还没有。”
说到这里,她也觉得有些不对了,她对古代的司法流程不太了解。但不管程序是什么,那甘印曦要审判周平,恐怕都没问题,而从事发到现在也有几天了,但好像周关只是被关着,这就仿佛甘印曦对此不太在意似的。
当然,这也许是因为周关在受刑?
“如果这事是宁王做的,那这事就是一个试探,只要府尊的一张名刺,此事就会大事化小。”
“但是娘亲可以不理此事啊。”
“是的,如果府尊不理,那也无妨。”
高平明白了,因为周关实在太无所谓了,就算高太尉不想亲近宁王,也不会因为她和宁王闹僵,也说不上就多了一个敌人,最多,也就是在高太尉这里印象分最低一些。
这种事对别人也许很重要,但以宁王那飞扬跋扈的性格,恐怕会觉得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反正高太尉摆明了不支持她,厌恶一点喜欢一点又有什么区别?
高平的头大了起来,她觉得自己真不是玩这些的材料,分析来分析去,就快把自己绕蒙了。
“现在来说,平儿,你觉得应该怎么做?”
高平抬起头,见高太尉温和的看着自己,嘴角却没笑意,心中一凛,想了想,开口道:“女儿一时也想不出这事是谁做的,但却觉得,无论如何,周关很是无辜。”
“侄女是想救那周关吗?”
孔青山开口,高平道:“是,但不仅仅是救周关。”
高太尉道:“你还想做什么?”
高平先对着高太尉行了一礼,才道:“女儿鲁莽,要大胆的说几句了。”
“说来听听。”
“姑妈刚才说了四个宗室的情况,听起来,是都有希望,但真正花落谁家,女儿实在无法推测。从凤,从来都是天功,但站错队……女儿想,这样的天功,不要也罢。”
她停了停,见高太尉没有什么反应,又道:“若是其他人,在这个时候不站队恐怕会有麻烦,但女儿想,以母亲的资历,以我们高家的声望,就算有麻烦,也不是不能解决的。日后新皇登基,母亲就算无功,却也无甚大过,所以女儿想,这件事,母亲要做的,却是秉公处理。”
她说完,见高太尉和孔青山都没有什么反应,不由得心中有些惴惴。
她说这些,是真心话,并不单纯的是为了救周关,早在遇到了宁王,她就有了这个心思。
是的,做纯臣难,但那是没有势力没有靠山的纯臣。而高家,百年豪族,要做一个只效忠于皇帝的纯臣,恐怕,还是受帝王喜欢的。
但她不知道高太尉是怎么想,历代都不缺少为了贪从凤之功而冒险的,再加上她对大雁也不了解,也没有合适的机会,所以,这些话只是想想,却一直没有对高太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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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次,因为周关,倒把这些话说了起来。
过了好一会儿,孔青山突然站起来,对着高太尉行了一礼:“恭喜府尊,后继有人!”
“莫夸坏了小孩子。”
高太尉嘴中说,脸上的笑意却难掩。
高平长长的出了口气,起码,周关的命,是保着了吧。
“侄女如此冷静沉稳,府尊老来必定无忧。”孔青山说道,随即话题一转,“我记得那周关是禁军教头,这也正合府尊来管。只是此事若做到大义大公,却还缺少一个势。”
她嘴中说着,视线却对着高平,高太尉也道:“这个势,就要看平儿怎么造了,你若想保那周关无忧,这个势,却是不能造小了。”
高平头皮发麻,对高太尉孔青山对周关的态度也不知道说什么,心中隐隐的有些不舒服,却也只能应了。
作者有话要说:三千字,是还收藏三百到五百的,O(∩_∩)O~
谢谢大家的支持,上榜期间,俺会尽力保持日更,那啥,作者有话说里的字,不会算到字数中的,所以,俺的啰嗦也不会占字数啦~~~
恩,收藏到一千了,俺会记住滴~~~
震荡 (中)
第二十三章 震荡 (中)
高平头疼的看着面前的纸,上面是一团漆黑黑的东西。
她过去写小说的时候,习惯在纸上打大纲,现在说要造势,也想着先写个规划,但是在桌前坐了快一个时辰了,只是浪费了几张上好的江纸。
这江纸,比她过去见过的上等宣纸错了一些,但在这里已经是最好的纸了。她盯着这些纸看了半天,没想到怎么造势,倒开始想怎么改进纸张了。
玻璃、火药、纸张,几乎每个穿越文里的主角都要干,配方也容易记,她看的多了,也记个七七八八,找人反复做实验的话,说不定还真能捣鼓出来。当然效果怎么样就难说了,毕竟她只记得大概,具体要怎么操作,穿越文中没有写,她也不知道。
正想着,甘草端了个白底青花的中号盅走了进来:“虽说小姐现在身体好了,也不能这样熬啊,喝了粥,消消食,就歇了吧。”
“恩,我有数。”高平抬手摸了摸盅,不热,但也不凉,应该和她先前喝的那些汤汤水水一样是温的,“今儿的是什么?”
“莲子百合,放了冰糖。”
高平喝了一口,又糯又甜,但还有点苦味,笑道:“不止吧。”
甘草这才道:“还加了些苦瓜汁,如今天热,这东西虽是粗野的,却最是消暑,小姐多少用些。”
高平笑笑,没说什么。
苦瓜不好吃,但有人都费了心思让她喝了,她还想什么?
在现代,她原本最厌烦汤水,过了二十五岁,才知道其中的好处,但她也就是冬天的时候,给自己炖一些,夏天最多也就到饭店喝了。这其中,麻烦倒是其次的,最重要的是,一个人喝不多,浪费了实在可惜。
喝了粥,漱了口,她开始在屋里绕圈。外面的月色倒是很好,但蚊虫更多,她完全没有出去的兴趣。
她站起来,甘草帮她收拾桌子,她写乱的东西也不丢,只是整理好放在一起。高平也不去阻止,那些东西连她自己都看不懂,更谈不上什么秘密。
“执笔和抱琴,比你大吗?”
甘草的手停了下一,道:“执笔比我小两个月,抱琴,比我大四个月。”
“这么说,也都差不多十九了。”
“……是。”
“赶明儿找时间,你问问他们两个,有中意的事或人没有,问清楚了,你看着能安排就安排,不能安排,给我说一声。”
甘草有些诧异的看着她,高平笑笑:“麻烦你了,这事本该……恩,总之,你问问吧。”
甘草小声应了,收拾好东西,又劝了她两声,就出去了。
甘草来到外屋,收拾了自己的铺子,躺上去,吹灭了灯,这才像是找到了魂。她躺在那里,有几分惊喜又有几分茫然。
虽然刚才小姐没说清楚,但她知道,这算是正式承认了他。
是的,他的身份是早就定了,但这大半年,小姐对他们和往日大不一样,连甘露都有要放出去的意思,他也不免惴惴。
而现在,他总算可以出口气,只是又有疑惑,这、这就算定了吗?
看着甘草出去,高平摇了摇头,自她身体好了之后,就开始逐步把自己房里的人往外支使,特别是在晚上,先是将要守在里屋的都支到了外屋,又把原本要守夜的两个人换成了一个人。
其实她是想一个人都不安排的,但也知道真那样了,就太过了。好在经过先前的敲打,从甘露执笔都知道了她的态度,也都老老实实做事,很少再捻酸使性,偶尔出来一点过火的动作,她也不追究。
这一两个月双方倒也算是形成了默契,很是不错。
不过虽然屋里安逸了,高平也知道,其实自己还是有麻烦的,甘露执笔倒还算好,甘草却是个死结。
相处了这么大半年,她知道甘草是个好孩子,对他也有几分怜惜,但从感情上说,完全就是弟弟妹妹的。要说成为夫妻,她半点意思都没有,但对他却绝对不能像对其他人那样。
想不出办法,她只有用出一个拖字。
开始倒也没什么,府里人只当她顾及林若鸿,最近却传出了些风言风语,虽然她听到的只是含沙射影的,但都传到她耳里了,外面不知道成什么样子了。
要解决这个问题,倒也不麻烦,只要她再留甘草在里屋一夜,那些流言想来是都会消失的,但是她实在不想用这个办法。
虽然明知道不出意外的话,早晚是要有的,可还总想着能拖一天是一天,只是问题也不能不解决,只有先用这个放权的办法兑付了。
将屋里的人事、财政交给甘草的话,想必外面的人也该有所顾忌了。
将这些事抛在脑后,她再次回到了原本的问题上。
造势、造势!
高太尉吩咐了,却没有告诉她要怎么做,虽然她也知道什么叫造势,但还是有些不安。
她笑了笑,与其说是不安,不如说,她是狠不下心。
对于普通百姓来说,造势,最实用的办法就是言论。
在现代如此,在古代,也是如此。
不过现代比古代好的是,可以用网络,当事人不用直接面对民众,只需图片文字,最多也不过是摄像机。而在古代,要达到效果,恐怕,就是当事人的哭诉了。
周关的父母早已去世,老家又在异地,要找其亲属,来往不方便也就罢了,听吴玠说,在其老家,也没有什么亲近的亲戚了。
而这个事又是不能拖的,否则那边知道这边没动静,说不定就把周关处决了。
想到自己要利用一个不到十岁的孩童,高平就郁闷的恶心。
她又坐了片刻,终于咬牙拿起了笔。
和电视中所演的不同,并不是每一位京官都可以天天陪着皇帝上早朝的,要到一定品级并且处在一定的位置上,才有这个荣幸。
一般的官员,要想见到天颜,必须等到大朝会。在大雁,大朝会是十日一次的,这一日,京城七品上的实职官员都要寅时起床,卯时入宫。
当今的安乐帝算不上勤勉,一般的小朝会,没什么事就不参加了,好在,倒还能出席大朝会。
虽说是皇帝,这一天也不能赖床太久,最晚也是要在寅时两刻的时候起来,因此,在出现在金銮殿的时候,安乐帝的神情是有些恹恹的。
好在她高高的坐在凤座上,倒也不担心被人看出什么。
听着下面例行的报告,她所要做的,不过是不时的点点头,说一声:“知道了。”
反正大雁设有枢密院和中书省,外事内事都有这两个机构分析处理,真要出了大事,这两个部门自然会向她报告,她昨天没听到任何消息,今天自然也不会有什么事出现。
皇帝和主要大臣先通了意见,这其实,是很多朝代的做法。
皇帝要做什么,要先找主管此事的大臣说一下,把一些主要问题商量好了,大臣在朝会上提出,其他人再附和一下,皇帝点头,这是皆大欢喜的。
臣子有什么主张,也会先上奏章,关系和皇帝近的,会进宫觐见,先取得了皇帝的同意,再拿到朝会中议论。
这样一来,即使中间有波折,也往往能够通过,若是双方都贸然在朝会中提出,很可能就闹个不欢而散。
那种皇帝一言九鼎,说了什么下面臣子不敢反对的事,在中国的历史上,恐怕也就是元朝和清朝了。
这两个时代,臣子不是臣,而是奴才、是走狗。
至于宋明两代。皇帝的圣旨上若没有中书省枢密院或内阁的大印,甚至能被称为伪诏,下面有的臣子更是以能对抗这样的圣旨而作为荣幸光荣,就算日后被撤职了,也可因此事而获得尊敬。
安乐帝在上面装模作样,只觉得乏累。
这两年,她已不比年轻时那样了,知道自己身体不好,在一些事情上也是多有收敛,奈何却明显的能感觉到自己的身体一日不如一日。
“朕才四十二岁,只有两个皇子,若是就如此去了……”
“臣,监察御史朱怀,弹劾京兆伊甘印曦!”
突然一个响亮的声音,从几乎要到门外的位置传了出来。
“臣弹劾甘印曦,弹劾她纵女行凶,强抢良夫,私押禁军,目无国法!”
随着这一句,一个有些干瘦的身影离开了队伍,站了出来。正魂不守舍的安乐帝顿时愣了,而几乎就在同时,沉闷的钟声传来,全大殿的人都惊了。
这声音,她们并不熟悉,但都知道那是什么。
叩阍!
有人叩阍了!
叩阍,是百姓在受到冤屈后的一条路,当敲响那个钟后,可以直到天听,但代价也是巨大的。
有功名的,恐怕就此失去了前程,白身的,当下就要被收监。
是的,你可以让皇帝知道你的冤屈,但如果皇帝不在意,如果你所要告的人布局严密或权势滔天,那这条直达天听的路就有可能是全家的死路。
在钟声响起的时候,高太尉的脸色也是一变。
作者有话要说:本想着能早一些的,没想到还是拖到了现在,叹气,那些官职查的头晕……囧
那啥,谢谢大家的支持,这个文,俺本来是几乎所有留言都回的,现在却没有回,因为俺不知道咋回了……
有支持甘草的有支持甘露的有支持某林的有号召强势男主的有事一对一的有要NP的……当然,这些都不是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俺现在也没有把CP完全固定下来= =虽然没有回,但每个留言都看了,谢谢!
最后,三千字正常更新,米加米减~~~
震荡 (下)
第二十四章 震荡 (下)
“话说某朝某代,某个太平盛世,天子圣明,百官齐心,边疆安稳,那是天下太平,百姓安居乐业,丰衣足食。也是太平日久,就偏偏有人起了邪心……”
说书的在前面口沫横飞,先大大的夸赞了一下盛世,在接着说出了一粒坏了一锅粥的老鼠屎。
这老鼠屎本来也没什么,偏偏生了一个恶霸的女儿。那女儿欺侮了人家的夫君不说,妻主找上门,还将人抓了,关进大牢,施展百般酷刑,只剩下一个幼弟,无依无靠,凄惶可怜,后来不知受了哪个好心人的指点,这才知道到中书省哭诉。
但那中书省是什么地方?
那是朝中要员办公的地方,那小男孩还没走近就被轰开了,可怜一个本来也是有小厮伺候的良家少爷,却如乞儿似的流落街头。
也是盛世多善心,终有一位好心人义愤之下叩阍撞钟,上奏天听!
恶霸欺负良民的故事从不少见,也多在说书里出现,但难得是这个故事编的比过去的更具有细节,那说书的也说的活灵活现,那被欺侮夫君的美貌,那幼弟的可怜,那妻主的义愤,都说的栩栩如生。
当然,最重要的是,这事,就发生在他们身边。
虽然故事里说的是什么某朝某代,京城里的,只要不是傻子聋子,哪个不知这说的就是刚发生的,震动大雁的叩阍案?
事情就是这样,如果只是单纯的故事,人们听听也就罢了,但若是有现实基础的,那就相当于八卦,而八卦,几乎是没有人不爱的。这一点,在现代明星的绯闻里最能体现了。
这个八卦虽然不算绯闻,但也是香艳。正值的,重点会放在后面,那有些龌龊的,甚至有想那周夫君容貌的。
当然,不管心中怎么想,对于那个恶霸,自然是没有不骂的,对于周家姐弟自然都是同情的,而除了这些人物外,最受人们关注的还有两个。
一个是二十四岁的贡生池诺,就是她帮着周撮儿叩阍的,而另一个则是八品监察御史朱怀,据说在叩阍前,她正在弹劾甘印曦,也是她在第一时间,将这个案子说给了圣上,令那恶霸贪官来不及掩盖——在老百姓的心中,凡是不好的官自然都是要贪的,而凡是好官,自然都是清的。
以八品御史弹劾五品京官,这在老百姓的心中,那就是不畏强权,大公无私的保险,而且正是他们所需要的,因此故事出来后,朱怀虽然不能说立刻名满天下,却也是名满京城了。
甚至还有士子说出了什么“做官就要如朱怀”这样的口号。
“咄,欲知后事如何,请听下回分解!”
说书的一拍惊木,做了万用结束词。
下面有人喊道:“老朱,三天前你都说下回分解了,怎么三天后你还是在这里分解?到底要分解到什么时候啊。”
老朱还没有回答,已经有其他人说了:“这要看那些大官们什么时候给咱们个公道了。”
“公道?这都三天了,人还在大牢里压着,这就是公道?”
大雁虽然没有不以言论治罪的祖训,但风气也很是开明,因此百姓也敢在此发表议论。
“陛下圣明,必会有圣裁。”
一个明显是读书人的女子开口道,其他老百姓倒也没有异议。外面如何他们不知道,也不是太关心,反正他们还吃得饱饭,活的也可以,也就同意皇帝还是圣明的。
在下面议论纷纷的时候,高平正坐在二楼隔风的雅间中,她面前摆着四碟精致小菜,一壶酒,但明显都没有怎么动过。
几个丫鬟坐在邻桌,只留一个有寿站在她身后。有寿本是为高平倒酒布菜的,但她几乎没动筷子,也就没她什么事了。
只是她虽然站着,眉宇间却有些忧色,不仅是她,其他几个丫鬟的脸色也不是多好看。
连着三天,高平不断的出入各家饭店,一坐就是坐一两个时辰,也不怎么用饭,就是偶尔的喝一点茶。
高平的身体,她们是都知道的,虽然说最近看起来好了,但离强壮还不是一般的有距离,这要再倒下了,她们哪个都没好果子吃。更何况她们的前程也都还在高平身上,小姐能走能动能出府,她们这些丫鬟才有用,否则天天在内宅,要她们有什么用?
又停了一会儿,高平站起来:“走吧。”
有寿等人连忙跟上去,自有人去付账。
“小姐,小的知道前面有一家新开的饽饽店做的饽饽甚好,花样也多,有甜的有咸的,有带虾仁的带肉松的,小姐可要尝尝?”
出了饭店,有寿笑道。高平本想说不用,见其他几个都希冀的看着她,又改了口:“那就都去买几样过来吧。”
有寿连忙应了。
有寿买了饽饽回来,高平随便拿了一块尝了尝,味道也还可以,只是她却没有什么胃口,随便吃了两口,她开口道:“到福荣斋吧。”
福荣斋就是高家的珠宝店,到了那里,高平也没有下车,使人将吴玠叫了出来。
吴玠上了车,请了安,小心的坐在旁边,虽然高平还没有开口,她也能感觉的到,此时衙内的心情不好。
“刑部那边,你可去打点了?”
过了好一会儿,高平终于开口了,吴玠立刻道:“是,小的已经去走动过,没用咱们府的名字,但想来,是不会有问题的。”
虽然她没有亮出高家管事的身份,但是那些人又怎么可能不知道她?何况就算她不去走动,此时案子闹的这么大,那些人想来也是不敢贸然下手的,不过有她走动,那撮儿更能受到照顾就是了。
的确,虽是在刑部大牢,周撮儿的待遇却还是好的,房里的稻草还是干净的,房间是单独隔出来的,也没有多少异味,每天送给他的饭食,虽然说不上好,但也都没有变馊发臭。
但不管送来的是什么,周撮儿都很少吃,最多喝一点水,然后就是不断的叫姐姐、姐夫。
这种状况由狱卒报上去,令三个主审官都有些头疼。
虽说叩阍案一般都是拖不得的,但这次实在有些不一样。
说起来,案子是很简单的,就是一个人抢了另一个人的夫君,然后人家的妻主不满打上了门。
这种事,双方都有罪,若换成普通是普通百姓,只需按照条律来办就好了。但现在是双方的背景都不普通,这其中的分寸就不好拿捏了。
按照三个主管原本的意思,是想将这个案子拖一下,等到风头过了再看,哪知现在满京城的流言乱飞,周撮儿又那个样子,这要是在牢里出个好歹,那不仅甘印曦,他们三个都逃不了人言。
“王大人,现在你说证据不足,不知现在这证据可是足了?”
大理寺卿邓夏拱了拱手,开口。
“依然不足。”王梓山眼也不抬的吐出四个字,见她这副波澜不惊的样子,邓夏虽和她不对,此时也不免佩服。能如此袒护手下,倒也算难得了。
不过佩服归佩服,该说的却是要说,这一是她身为旧党,自然要给做新党的添些麻烦,另外则是,将来若出了什么事,她也可以推脱责任。
“那王大人觉得什么时候证据能搜集齐全呢?”
“到需要的时候。”
“可有期限?”
“没有。”
邓夏的表情僵了,她冷然道:“王大人,你这是在徇私,圣上和天下百姓都等着呢。”
“就是为了圣上和天下百姓,我才需要搜集到足够的证据。甘凤若生为大家女子,什么样的男子没见过?不说身边的人,其夫君魏公子的名字邓大人也应该是听过的。她又何必为了一个教头的夫君做这等龌龊之事?”
邓夏气的脸色发青,再也顾不得礼仪的叫道:“有辱斯文!有辱斯文!王大人你身为……”
“两位大人!两位大人!”
眼看两人就要吵起来,原本在旁边看笑话的刑部尚书韦易也坐不住了,她站起来冲着两边连连拱手:“两位大人都冷静冷静。邓大人,王大人也是在做分析,邓大人切莫气恼。王大人,此事实不易再拖,这样,最多三天,三天后,无论如何,咱么都要结案。”
没开审就说要做结案,也是这个案子实在没什么好审的,说三天,也就是让各方势力都形成默契,只要没有外部干扰,不用一个时辰,她们就能结案了。
邓夏一甩手:“最多三天,三天后若还未有结果,那我也要学一学朱怀,向圣上弹劾了。”
王梓山没有说什么,显然,也是认同了这个时限。
今天必定又是审不成了,邓夏抱了抱手,说了声告辞,也不等其他两人回答就出去了。
她走后,王梓山和韦易大眼瞪小眼,也没什么趣味,闲谈了两句,王梓山也站了起来:“若无事,王某也告辞了。”
韦易是刑部尚书,在这里,是她的地盘,因此起身相送,走到门口,开口道:“王大人莫忘了三天之期。”
王梓山停了下来,开口道:“王某家中虽寒,但招待韦大人的茶还是端的出来的。”
说完,也不等她回答,笑着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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妥协 (上)
第二十五章 妥协 (上)
一坐上马车,王梓山脸上的笑意就消失了,她跺了下脚:“去宁王府。”
马车立刻改变了方向。
王梓山是宁王府的常客,更是贵宾,一见她的车,门房一边向里面通报,一边开门迎接。
“宁王在府?”
“在在。”
门房连声应着,宁王的确在。
此时,她正拿着一枝工笔,仔细的在纸上勾勒着对面的少年。
有些残败的荷花,低垂繁盛的柳枝下站着一个素衣少年,白色的衣,黑色的发,红色的唇,□着双脚,戴着两个金环。
知道王梓山来了,她也没有让那少年离开,直到告一段落,这才抬头收笔,见王梓山的脸色不是太好,她微微一愣:“梓山这是……”
“殿下,我再一次问你,那件事,真不是你做的?”
宁王一愣,过了片刻才想到她说的那件事是哪件,立刻摇头:“梓山,我有必要对你说谎吗?我也对你说了,那天实在是巧合。也不是我府里出了什么东西,会走那条路,不过是我一时心血来潮,听说那里也能过,就从那里走了。”
“谁告诉你那里能过?”
宁王愣了愣,然后道:“这个,我想不起来了,可能是在哪个宴会上听人说过,哦,对了,我还听说,那里有户人家的桂花养的好,从墙外看更有味道,我那天路过,就想着进去看看。”
听她这么说,王梓山的脸色更难看了。
“梓山,这事……”
“殿下,我宁肯这事就是你做的!”
宁王笑了:“我虽希望能得到高太尉的支持,但还不稀罕这种支持。我知道梓山想什么,但这种阴谋不过是一时的伎俩,那个位置,只靠阴谋永远也上不去,你我走堂堂正正的阳谋,又俱何来?现在,重要的是让陛下能尽快支持新政。”
王梓山皱着眉:“现在其他人尚且不说,但这次高家的态度……”
宁王一挥手:“无论高家有何态度,只要新政实施,就是大局已定!在这上面,陛下不问,我不好说,就要劳烦梓山多多努力了。”
她说着,拱手行礼,王梓山连忙避让回礼:“殿下这是哪里话,实施新政,正是王某的夙愿。”
是的,这件事,是不是宁王做的不重要。甘印曦此时是不是被牺牲也不重要,只要能实施新政,只要她能大权在握,那么此时所牺牲的一切都能是值得的。
虽然这样想着,她心中却还是有些不安。
她想了想,道:“既然如此,那么这次的事情倒可以说是一个契机了。”
“哦,梓山已经有办法了?”
“这件事,我看陛下的态度,也还是有些含糊的,甘大人可是陛下一手提拔的,而甘凤若的夫君,和宫中的那位还是本家,此事,若没有叩阍,就算高家闹出来,最后也不过不了了之。”
甘印曦当年不过是一个普通进士,属于那种寒门出身,高高中榜,却被分到了下等县,也是她能干,做出了成绩,机缘巧合之下,竟被刚亲政的安乐帝知道了。
“倒也能干。”
这四个字却比什么考绩评语都有份量,虽然说过后安乐帝自己转身就忘了,却令甘印曦从此一帆风顺,不到十年,就做到了知州的位置。
再之后,她所在州府也连续三年被评为甲等,这一次才真正的令安乐帝记住,然后再一查过去,竟然是被自己褒奖过的,于是直接从州府调到了户部。
品级虽没升,却进了京城。
对于一般人来说,这个平调并不是太理想,但对于甘印曦来说,却是打开了一扇门。
自然,无论从自由度还是孝敬上来说,户部员外郎不见得能和知州相比,但既然她入了圣目,以后只要不出大错,小心经营,自然能步步高升。
她不过四十岁,在大雁,四十岁的五品官,也可以说是年轻有为了,日后从员外郎到尚书,就可以进中书省了。
那时候就是封阁拜相,执掌天下,就算不是一代权相,也是几人之下,万万人之上了。
果然,不出两年,她就从侍郎转为了京兆伊。
这个职位如坐火山,但若是坐好了,以后自然有莫大好处。
甘印曦是从寒门杀上来的,虽说也是运气使然,但本身也是深谙官场之道,这两年的京兆伊,做的虽无大功,但也绝无大过,再过一年,她的任期就满了,若无意外,绝对是要高升的。
若不出叩阍这么一回事,就算御史弹劾,恐怕最后也是高高举起,轻轻放下。现在会闹的这么大,恐怕原本布局的人都没有想到吧。
想到这里,王梓山笑了笑:“甘凤若流放三千里,甘印曦贬为七星关知县。”
宁王拍手笑道:“甘印曦教女无方,贬为知县正好。至于那周关呢?”
“那周关虽犯了法,却也是义愤之下,她原本是教头,就还让她做教头吧,代州教头,殿下觉得如何?”
“果然是好,梓山这一手,实为大妙。那甘印曦虽是聪明人,但还是要对她交代一番,免得她心声怨怒,你对她说,好好做,一切大有可为。”
王梓山与宁王两人相对而笑。
三天后,安乐朝第一次叩阍案的结果出来了。贪官连降三级,恶霸被流放,这个结果虽说不上大快人心,但勉强的,也能令人满意了。人们最关心的两个人物,池诺也被从刑部大牢放了出来,虽说身上再无功名,但却名满天下,据说已经有书院向她发出邀请,邀她去讲学了。
而朱怀则升为了殿中侍御史,从八品升为了从七品,虽然只是由八到七,但在百姓的眼中,这就是升官了,以后自然是前途不可限量。
恶人受到惩罚,好人得到福报,皆大欢喜。
至于周撮儿?这个更不用担心了,据说她姐姐已经被放了出来,虽说从京官扁到了外面,但还是官。
有其姐的照顾,那周撮儿想来也不会有问题了。
至于那周夫君,一般人感叹两句红颜薄命,还有的,干脆就说不知道是不是那人招蜂引蝶呢。
不过总算人们对死者抱着一丝尊敬,流言没能传起来。
即使如此,高平看到这些报告的时候,还是气的两手发抖。
“小姐……”
“出去!”
甘草想劝,刚开口,就被高平喝了出去。
甘草退了出去,高平气的将砚台砸了。
她就算不懂,最近听人说着,跟人学着,一些东西也是知道的。甘凤若的流放先切不说,甘印曦的贬官,却大有问题。
七星关在元西路,若说大雁朝还有能养马的地方,元西路可以说是其中的一个,而且邻着柔然,虽说两国之间不太平,柔软也对大雁禁马。
但无论现在过去,说禁的,又有多少能完全禁止的?现在京城包括他们高家用的马,不都是从外面私运过来的?
自然,私运的有数,但要在七星关找马,自然是要比其他地方容易。然后,下面要做什么?
高平就算是白痴也能想到了,试验新政!
王梓山几个月前提出的保马法因为各方势力的阻止,一直不能实施,现在可算是让她找到突破口了。
诚然,这不过是实验,不见得马上就要实行,但若不出意外,两年后这个政策就要在大雁推广了。
届时,甘印曦高升是一定的,而大雁会变得怎么样?
她对大雁要养马没有意见,但对那保马法却不怎么待见。战马是放牧出来的,不是在马舍里养出来的,七星关能成的事,其他地方不见得成。
这一次,新党等人说不定能借此上位!
她利用了周撮儿,牺牲了一个贡生的前途——虽说池诺是意外,但从后果上来说,却是因为她的布局,耽误了她一生的功名!
她做了这么多,结果却是成就了别人,而这个成就,很可能会给大雁带来灭国之灾。
“府尊?”
外面甘草突然一声惊呼,高平抬起头,就看到自家娘亲走了过来,她连忙站了起来。
高太尉扫了眼地上的东西,心中立刻有数了。
“娘亲……”
高平有些手足无措,难得发一次脾气,还被自家的娘撞上了。
高太尉坐下,挥手让倒茶的干草退下,开口:“觉得很生气?”
高平想了下,点了下头。
“王梓山今年已四十九岁了,她和你这么大的时候,恐怕还在求学,而你今年,不过十八。”
“女儿知道自己不足,女儿只是、只是……”
“只是什么?”
“只是不解。”高平咬牙道,“女儿都能看出的事,娘亲必定也是能看出来的,为什么不阻止呢?”
高太尉喝了口茶,慢悠悠的道:“王梓山是新党,邓夏却是旧党的元老,这次她还参与了审案,你说她为什么不阻止呢?”
作者有话要说:总算是把这一章补上来了……叹气,以后就算是停电,也不能这么干了,实在是……有点顶不住了……= =
妥协 (下)
第二十六章 妥协 (下)
送别亭。
几乎每一个大些的城市都会有一座“送别亭”。人们在这里给远行的亲朋好友送行。
几碟小菜,一壶酒,高平和周关隔桌相望。
“衙内的情谊,我已知,只望今后,我能有机会报答。”
周关平淡的开口,她的眉宇间已没有了往日的矜持,也没有了刚从牢里出来的茫然。
她很平静,这种平静简直如同死灰。
高平停了停,然后道:“若你我不识,也许,你就没有……”
“衙内是看不起周某吗?周某是个粗人,是非曲直还是分的清的。吴掌柜介绍周某和衙内认识,那是想我有个前程。衙内不以权势压我,那是真心和我接纳。可恨的是那甘凤若!”
啪的一声,她手中的酒杯碎了,见她情绪外露,高平却放心了,她倒真担心周关就此心灰意冷,如同行尸朽木。若真是那样……就算明知不是自己的错,那也是要背一辈子的枷锁的。
其实就是现在,她也是愧对周家。
周关周撮儿是不说了,还有那周夫君,她本来以为周夫君被甘凤若抢去做了禁脔,哪知原来在周关提枪伤甘凤若的当天,就去世了。
关于他的死,刑部没有怎么调查,大理寺更没有在意,仿佛他就是该死的。
是的,他怎么能不死?一个男人没有了清白,妻主因他深陷大牢,他怎么能不死?
他死了,官方只是含糊的提一句羞愤自尽。
这一句双方的面子都顾全了。这可以将他解释为刚烈,也可以解释为其他。
政治斗争残酷。
在现代的时候,高平经常看到这句话,她认为自己有清楚的认识,但是当听到周夫君的死讯后,她才真正的感受到到底有多残酷。
就这么轻描淡写的说一个人死了,然后就没有了下文,在这件事上,他受辱,比他死仿佛更重要。
在她布局的时候,她不知道周夫君已经死了,也没有想到周夫君会死。她想过他们以后的日子可能会艰难,想过以后他们夫妻之间可能会有隔阂,她唯独没有想到那个男人会死。
是的,名节重要,但据她所知,大雁还没有到礼教杀人的地步,男人没了清白固然日子不好过,可是,也没有到要死的地步。
这就像南宋之前,女人名节虽然重要,但并不是没有了名节就活不了,连大名鼎鼎的李清照都有二嫁的经历。在这大雁,普通男子上街,也甚少遮面掩盖,静夜庵宁王举办的那场宴席,男女也是同场相聚。
但那周夫君到底是怎么死的,就连高太尉对这件事都不关注,在她提出这是个疑点的时候,高太尉只是道:“这个地方,倒也无关大局。”
在听到这一句的时候她不知道要说什么。其实,这也和她无关,因为在她知道这件事的时候,周夫君就已经死了。
“石玉,你我相交日短、相识匆忙,此去代州,路途遥远,我也只能送到这里了,但相信你我相逢就在近日。”
说完,将自己的酒杯满上,双手递给周关,周关接了,一饮而尽,饮完,站起,抱了抱拳:“周某去了。”
说完,抱起坐在旁边的周撮儿,大步流星的走了。
高平看着她上了马车,看着那辆马车远去,不由得想起半月前和高太尉的那次谈话。
是啊,为什么高太尉不阻止?为什么邓夏不阻止?
高太尉一心做纯臣,不阻止还说得过去,那邓夏又是为什么?
“前几年,甘印曦刚进京,邓夏就想拉拢此人。但旧党自持君子风范,非要人上门求拜。求拜这种事,我料那甘印曦也不是做不出来,但此人精明干练,初来乍到又怎么会草草站队?”
“后来她从户部到京兆伊,看出宁王势大,王梓山又出山,这才正式成了新党,她在这个位置上又是一干两年,早就令旧党咬牙了。”
京兆伊不是个好活,一般人也都干不长,比如后世被传得沸沸扬扬的包拯,因为电视小说的宣传,仿佛包青天在开封府干了一辈子,真实情况如何呢?满打满算,也不到两年。
“这次她离去,邓夏就可以向上面安排人了。”
说到这里,高太尉没有接着说下去,但高平也明白了。
她并不是太清楚京兆伊有多少权限,按照一般的情况来看,京兆伊就相当于知府,是一府中头号人物。但偏偏在京城,上面的官个个能压死人,这京兆伊的活动空间就有限了。
所以,这又是个和稀泥的角色,但是,这是在平常情况下。若是有意外发生呢?
比如皇帝突然驾崩。
京兆伊又能做什么呢?
高平在现代有一阵迷清穿,记得雍正能上位,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因素是因为隆科多,而隆科多当时的职位是九门提督。
自然,九门提督和京兆伊的是不同的,两个一个文一个武,京兆伊也不像后世的顺天府尹那么显赫,位列三品,同封疆大吏,但是其职权却没有太大的差别。
承接全国各地诉状,直接面圣,统管京城的治安与政务。
这里面,其他的不算,统管治安这条却大有文章可做,若是圣上驾崩,京兆伊以管理治安控制京城,是名正言顺的。
自然,要做到这一部,需要武官的配合,而在大雁,能配合的是谁?清朝是需要九门提督,而在这里,却是重兵拥京城,只要她娘不发话,兵就不会动。
而她娘会动吗?
高平没有问,也没有去想,她已经知道,在这里面,她娘,必定也和某些势力达成了某些协议。
是的,这只是一个意外。
最初,设计这个局的人恐怕只是做个试探。
最初,她想要做的,也就是将周关捞出来,同时表明高家的立场。
在她的计划中,是周撮儿日日到中书省哭诉,然后御史弹劾,之后民间议论。但是之后随着池诺的叩阍,一切都走形了。
再之后的较量,就不是她所能参与的了。
也许从结果来说,她的目的都达到了,但她却怎么也无法释怀。
她站起来,突然觉得一阵眩晕,身边传来惊呼,有人扶住了她,她甩了甩头,世界更加颠倒,然后,就陷入了黑暗。
……
高平迷迷糊糊的,只听到有人在自己身边闹腾,她很烦,想喝止,却又觉得很累。
恍惚中,她仿佛看到了很多人,听到了很多话,到最后,这些东西都消失了,她的面前只有黑暗。
很黑,什么都没有,没有声音,没有光亮,没有任何的动静。
“我是谁呢?”她迷迷糊糊的想。
“我是王小雨,真普通的名字啊,不对,我好像又叫高平……”
随着这个名字,黑暗的世界突然多了一个人。她看不清哪人是谁,却知道那是个男子,却知道那人容貌秀丽,更知道那人正在以怨恨的目光看她。
是的,怨恨,她知道是怨恨。
因为是她害死了他,是她令他的妻主受累,是她一个漫不经心的邀请,一顿可有可无的午饭,打破了一个简单家庭的幸福。
她想说我不是故意的,却张不开嘴,在这种事情上,又有什么故意无意的分别?
那人还看着她,她受不了的向后退了一步,然后就再也控制不住自己拼命的向后跑。
“平儿……”
“平儿……平儿……”
“小姐……”
她突然睁开眼,然后就看到甘草。
“甘……草……”
“小姐!小姐你真的醒了!”
甘草激动的一叫,然后就呼啦啦的围了一圈的人。高太尉、高老夫君、太医、小厮,在之后的一个时辰,她的床前就没清净过。
到之后总算安静了下来,只剩下高老夫君拉着她的手在那里哭。
“我已经和你娘说了,以后那些事情你都不要沾手。我养你这么大,就只盼着你平平安安高高兴兴的,好容易你这半年好了,我再不想见你像过去似的躺在床上。高家那里,已经有人在受训了,不过这两年就要送过来,你性子本就是平和的,就算只是守着我给你留的地,也足够下辈子吃穿了。”
“爹……”她犹豫了片刻,开口,“我总是女子。”
“女子怎么样了?我就把你当儿子养了!”
这句话,说的义正言辞理直气壮,高平心中一阵震荡,她一直知道高老夫君对她好,而在这一刻,她终于感受到了这个好几乎是无极限的。
完完全全的溺爱,完完全全的,只要她好了,她高兴了,就什么都好了。
不由得,她想到甘凤若。
从她所知道的情况,那甘印曦是能干的、精明的,但甘凤若犯下这样的错,这里面固然有人在推动设局,但若那甘凤若是个守礼的懂事的,又怎么会做下那样的事?
甘凤若会仗势欺人会成为恶霸,是不是也有这种满满的溺爱?
是溺爱,可是,在这一刻,她没有任何的不适,只有一种前所未有的满足。
她抬起眼,恍若的看到一张美丽的怨恨的脸,慢慢的吐出一口气:“是的,我做的不好,但是,我所能做的,也只是尽力的守护,守护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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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 (上)
第二十七章 未来 (上)
高平这次病的凶猛,但按照御医的话,不过是心有郁结,失了调理。
她自己想开了,再慢慢的用汤水补药滋养,恢复的倒也迅速。只是这样一来,原本被她支到外面的小厮使年,又都回来了。
守夜的又成了两个,甘草等四人轮流,必定要有一个守在她房里的,她虽然不耐,但想到高老夫君担心的面孔,也只有苦笑的接受了。
此时已到了八月,虽说天气已经转凉,但秋老虎还是厉害,好在这时代虽没空调,高家这样的豪门却还可以用冰,她屋里摆着几个冰盆,倒也不觉得烦热。
她这一病,高老夫君又不让她出府了。她自己对出府,也没了过去那样的兴致,闲来无事,就练练字,翻翻典籍,此外就是让有寿顺心在郊区买了一小块地,起了个窑。
过去她只知道家里在京城有两个铺子,这次才知道,高老夫君在外面还有几个庄子。
庄子都不是太大,比较大一些的,有几千亩地,小一些的,只有几百亩。这面积,在现代听来是着实不小了,但在古代,对豪门来说,实在不算什么。
好在几个庄子的出息都不错,每年除了家中的嚼用外,加在一起,也有上万两的银子。
这些都算是高老夫君自己的私房,除了三分是要交到高家本家的,其余的都是高老夫君自己收着。
这也是这个时代的规矩。
男人的嫁妆,没分家前,一部分归公,一部分留给自己。这归公多少,每一家都不同,高家还算可以,只取三分,后来高平知道,还有要取七分,甚至苛刻的要八分的。
高老夫君自己落了七分,高太尉又不是那种要夫君钱的女人,所以高老夫君的私房,那是非常的丰厚。
高平买的那小块地,就在高老夫君的庄子旁边,说是地,不过就是个小山坡,而且土质非常硬,不好种东西,因此差不多十亩的地,买下来却不到十两银子,就这高老夫君还说她买亏了:“那块地你要用来做什么?种树种粮都难,地方小,也盖不成房子。那地在县衙不知道放了多久了,总算是找了你这么个冤大头!”
说到这里,高老夫君在她头上弹了一下,十两银子自然不会放在高老夫君的眼中,不过是不想让女儿上当受骗罢了。
“女儿知道那地没有什么大用,不过女儿买它却不是为了种东西。”
“那你想要它来做什么,难道下面还埋着宝贝?”
在古人的心中,土地,若不是用来种的,就是用来盖房子的,就算是高老夫君也想不到还能用来做什么。
“女儿买它是为了两点,一是那里离爹爹的庄子近,我听顺心说,中间不过隔了个小石山,若将来需要,可以连山和爹爹的庄子围在一起。第二则是,女儿想在那里起个窑,烧点东西。”
“你要烧什么?”
“女儿最近爱上了琉璃,想自己看看能不能烧出好的。”
“就你会想鬼点子。”
显然,高老夫君是不认为高平能烧出什么琉璃的,不过也不想挫伤她的积极性。在她想来,女儿不过是想自己烧琉璃,这最多能投入多少?几百?几千,说过天了,也要不了一万。
一万两银子图个女儿高兴,这在他看来,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这就像现代富豪,几百万的跑车,上千万的油轮,也不过就是图个乐的东西。
高平让人在那地方起了窑,签了两个烧陶瓷的匠户,这两家匠户本就手艺一般,又不善经营,日子过的实在不怎么样,听到高家衙内想自己烧东西玩要签他们,连忙答应了。
像他们这种匠户,本就是世代不容易脱籍的,对于是不是签了死约也不是很在乎——签了,是为一家一户烧东西,不签,是为更多的人烧东西,其中也没什么分别。
签到高家,对他们来说,就是抱了个粗大腿,以后再不用担心生计了。至于说子孙为奴,成为高家的家生子,倒比匠户更好些。
高平将那个窑弄出后,也就不太操心了,真的说起来,她对自己能不能捣鼓出玻璃其实也没有多大的信心,这实在是因为她从小做手工就不好,现在虽说不是她亲自做,也有些惴惴。
不过每次烧什么,她还是会遥控指挥。
她记得玻璃的原料是石英砂、纯碱、长石、石灰石,烧制的过程是混合、高温熔融。
至于这里面石英砂要多少、纯碱要多少她是完全不知道的,因此每次就写一个方子让人照着配,有的时候是石英砂多点,有的时候是石灰石多点,烧出来之后,再拿给她看。
起了几次窑,都不成功,烧出来的东西,说石头不是石头,说琉璃自然更不会是琉璃,有点像陶瓷,但又不是。
高平让每一个窑的都留一个好看的,其余的就全毁了。
烧不出东西,她也不急,在她的计划里就是一千两银子的试验费。
玻璃、火药、造纸,各三百三十三两,每个穿越来的都要干一次,她总也要试试,当然,她比不上别人白手起家又鸿运当头,她花的还是爹娘的钱,自然要谨慎着来,因此早定了底线。
就这么多银子,成功了,自然皆大欢喜,不成功,也算是走了次穿越的过程。
“一千两,换算到现代也是一百万了吧,拿一百万做试验,我也算是败家了的吧。”
有时候她也会这样自嘲的想想。
这一日她正在翻《栀女录》,执笔从外面进来道:“顺心来了,看样子好像有什么急事。”
高平一愣,她最近都没有出府,有寿顺心等人也就是帮她买买地,买点材料,能有什么急事?
虽然不解,还是道:“让她进来吧。”
“小姐、小的、小的有事要说。”
“你说。”见她在看屋里的执笔甘草,她笑了笑,将两人打发了出去,“好了,你说吧,我保证帮你保密。”
见屋里没有别人了,顺心这才擦了把汗,然后小心翼翼的从怀里掏了包东西,然后再小心翼翼的递给高平:“小姐、这个、这个……”
高平有些疑惑的打开,就看到红色的缎子上,有一些粉绿粉红的晶莹颗粒,她一愣,隐隐的有些印象:“这是……”
“这是烧出来的,小姐!”顺心激动的不能自已,“这是烧出来的!”
“烧出来的就是这个?”
高平捻了一颗颗粒出来,有些疑惑的道,看着倒也不错,但和她想象中的玻璃,这也不是一般的有距离啊,或者说,这是有色玻璃,而且这也太小了吧。
“是啊,小姐,这就是烧出来的啊,你看这么透亮,这么光滑,这么、这么好看。”
顺心激动的有点说不出话,半天才憋出个好看的形容词。
高平有些疑惑的看了她一眼,这顺心虽然不如留年稳重,也不如有寿有章法,但也是个机灵的,说话做事也一向有数,怎么今天这么大不一样?
想到这里,她突然想到一件事。
据说这玻璃是当年腓尼基人弄出来的,传说有一个船队在地中海附近因为潮落搁浅了,于是船员们登陆做饭,他们从船上搬下了大锅,搬下了木柴,还搬了几块天然苏打做支撑。
而当他们吃完饭,收拾东西准备回去的时候,突然发现海滩上有亮晶晶闪亮亮的东西。
经过研究,腓尼基人发现是石英砂和苏打的关系,此后他们研究出玻璃球,发了大财。
玻璃球能发财,这玻璃碎屑也能发财?
高平看了看手中的东西,又看了看顺心,觉得不好理解,不过她也挺高兴的,毕竟弄出了碎屑,也算是有收获了。
“此事除了你,有寿她们知道吗?”
“今日是小的和留年到那边查看。席老七偷偷的给小的看了这个,她说是昨天晚上她打扫窑窟的时候发现的,一晚上拣出这么些个。留年在那边守着,小的回来给小姐回报,还没对有寿如意说。”
席老七是其中的一个匠户,另外一个叫杨忠。
高平点点头:“这样,你先下去休息,我去看看母亲大人回来了没有。”
“是。”
顺心去了,高平派小厮去问了一下,知道高太尉在府,于是拿着那些玻璃屑向东竹园去。
如果说弄出了玻璃,她还知道怎么处理,现在这玻璃屑,她倒有些为难了。
高太尉一看她的东西,笑了:“谁给你的?找你做什么?”
“这是顺心拿给女儿的。”高平面色古怪的说。
“顺心?你这段都没有出府,应该不会有人盯着你啊。”
说完,见她一副要笑不笑的样子,高太尉明白了:“我看你这是大好了,都开始消遣到我这里了。”
“母亲莫怪,女儿不是有意的,这东西真是顺心拿给我的,是从窑里烧出来的。”
“窑?”
“母亲还记得女儿弄了个窑烧琉璃吗?”
她这么一说,高太尉才想起来,和高老夫君一样,她也不认为高平能烧出什么东西,早就把这事忘到一边了。
“你是说,这是你那个窑里烧出来的?”
高太尉惊异的看着她,高平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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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 (中)
第二十八掌 未来 (中)
席老七又拉了拉自己的衣服,看到前面的留年走远了,她磕巴的开口:“大、大姐……”
留年转过身:“莫要乱叫,这府里,能被叫做大姐的,只有小姐一人。”
“是、是,留……留……”
“你叫我年姐吧。”留年想想道,在郊区,就她们几个在起窑、填东西的时候去看看,虽然她们不过是小姐的丫头,在外面的身份还是尊贵的,被叫做大姐小姐都无妨,来到了高府,自然不能再这么随便了。
倒不是她自持身份,而是她知道,就算让席老七叫她们的名字,她也是不敢的。
果然,席老七一听她这么说,立刻道:“年姐,这,我、我……”
“你莫怕,小姐见你,也是要赏你、夸你,怎么也不会吃了你的。”
“我知道,我就是、就是害怕说错了话……”
“你放心,我们小姐最是平和了,顺心教你的那些,你都记住了吗?”
席老七用力的点点头。
“那就行了,就算你说错了什么,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席老七跟着留年顺着夹道走,她不敢抬头,只觉得自己过了一道道门,走了一个又一个院子,不知道走了多久,才又听到留年对她说:“你在这里等着,我去回报一声。”
她用力的点头,不大会儿就听到一个说不上是清脆还是沙哑的声音,她知道那应该是十几岁的少年,她的大儿子,今年十二,声音就是这个样子的。
“留年姐姐来了啊,小姐刚才还问你呢。”
“是执笔哥哥啊,还要麻烦你给小姐说声,我带席七过来了。”
听到留年声音中的恭敬,席老七不由得抬起头,就发现自己正站在一个院子外,院子的门是开的,就看到里面一排的卵石小路,路侧种着竹、菊,另一侧有个水塘,养了几只鸳鸯。
席老七不由得有些失望,觉得这高府大小姐住的地方,和他们也没太大的区别,也就是地方干净点、整齐些,也没见什么金银,更没有什么奇花异草。
她正想着,就看到留年又过来了,她连忙低下头,不敢再看。
“你跟我来吧。”
席老七跟着留年进了门,又听她道:“你跟我走这边,那卵石路是小姐走的。”
她听了不由得像那卵石路看了一眼,见也只是普通的卵石,心想这小姐走的路,还没他们走的整齐。
上了台阶,穿过走廊,就看到一段翠绿的衣袍,她知道这大概是府中的使年,也不敢抬头看。跟着留年进了屋子,立刻感觉到一阵凉爽。就仿佛三伏天吃了凉西瓜,说不出来的舒服。
“小姐,这位就是席老七了。”
她一听,也不敢抬头,立刻就跪了下来:“小的席老七,见过衙内。”
“席先喻请起。”
席老七听到一个温和的声音,头垂的更低了,连称不敢。她知道先喻是对有学问的人的称呼,她大字不识几个,下辈子也不见得能成为先喻。
“席先喻练出玻璃,开一代先风,万千之后,先喻的名字必定还要流于史册人口,说是先喻并不为过,先喻也不可太自谦了。”
“那玻璃,是小的和杨忠按照、按照大姐儿们给的方子练的……”
“先喻,这玻璃是你无意中练出来的,和杨忠、和留年顺心,和任何人都没有关系。”
席老七一愣,不由得抬起头,就看到对面的椅子上坐了个身穿鹅黄衣袍的女子。那女子偏瘦,肤色稍稍的有些白,眉毛不浓眼睛不大,坐在红木椅子上,只给人一种疏远感。
她有些松懈的坐在椅子上,目光却正对着她。
席老七立刻又低下了头,一时间只是惶恐,也想不到要答话了。
“先喻练出了玻璃,此乃大功,我听说先喻的小女儿也已经七岁了?”
“是、是……”
“女孩子,七岁也要开蒙了,这样,就送到我们府里的学堂怎么样?将来若有出息,也可以考科举,走官路,若是不成,也可以在府里做个管事。”
高家的本家虽不在这里,但也有个小学堂,在里面上学的,也都是府中管事的孩子。这都是高家的家生子,将来若能外出为官,自然也是高家的附庸,若不是这块材料,也好成为管家管事,而且将这些孩子束到一起,也免得他们在外面闹出什么事,一举三得,所花费的,也不过每年十两银子请个落魄秀才罢了。这一点,不仅高家,其余的豪门世家也多有这样做的。
席老七自然不知道这些,她只知道自家女儿有机会识文断字,成为人上人,立刻大喜过望,连连叩首,只觉得自己当初的决定实在是太正确了。
在打扫窑洞的时候发现那些玻璃她也有过贪心,想着拿着这些东西一走了之,后来想到,若是带着夫君儿女必然是走不快的,而若是不带他们,又怎么舍得?
当然她也想过将这些东西偷偷的藏起来,将来找个合适的机会再卖掉。但是作为一个世代匠人,她虽然技术不好,也能看出这些东西是烧出来的,而烧制的配方,还是高家人给的。
最重要的是,这窑里又不止她一个,今日她发现这些东西瞒下,明日若是杨忠发现了上报,查出来,不就是她的罪过了?
所以思前想后,她还是把东西上交了,而在私心的作用下,她没有告诉杨忠,现在,果然是她先来领赏。
作为世代匠人,女女孙孙都要为匠,将来她的小女儿若能脱了这个身份,那她就是死了,也能面对祖宗了!
想到这里,她一时情绪激动,也顾不上在回答高平的问题了。高平见也和她说不了什么,只有让留年将她带下去,临走前,给了她一个盒子。
席老七抱着盒子,也不知道里面是什么,只是晕乎乎的跟着留年出来了。来到二门外,留年笑道:“你不看看小姐赏你的什么?”
席老七定了定神,打开,只看到一盒子的银锭,一个个元宝似的排在那里,每个都要有五两,数了数,竟然足足有十个!
五十两!
足足五十两!
席老七一时间只觉得头晕目眩,此时那一地的碎玻璃早被她忘到了一边,脑中只有这五十两银子。
五十两,足够买十多亩上好的一等地,一年光粮食就能出四五百百旦,遇上好年景,说不定就有六七百百旦呢,抛掉家中的嚼用,每年也能省下七八两,十年怎么也能存五十两——又是十多亩的一等地!
她想的正美,看到留年正似笑非笑的看着她,连忙拿出几个银锭就往留年的手里塞,留年接了,又放在盒子里:“这是小姐赏你的,我们小姐最是宽厚,对人也好,你好好做,以后有你的好日子过。你家小姐少爷,日后也是大有出息的。”
“谢谢大姐。”
席老七说着就要下跪,留年拦住了她:“你莫要跪我,你以后的荣华富贵和我一样都在小姐身上,还记得小姐给你说的吗?”
席老七想了想,小心翼翼的道:“可是说那玻璃……”
留年面容一整,正色道:“以后无论谁问,你都要说是自己无意中练出的,这点,你可要记清楚了!”
席老七不明白,但还是点了点头:“小的记住了,小的,知道怎么说。”
留年拍了拍了她的肩:“你是个聪明的,以后自然有你的好。”
说完,领着她来到了偏院,找了两个丫头领她回去,临走时又道:“这些钱,你拿回去也让你家夫君看看,高兴高兴,商量商量怎么用,是想买地还是想置产,或者想存到钱庄里,都定个主意,若是要买地置产,赶明或我或顺心如意过去了,也好帮你到官府过户。”
席老七连声感激,留年将她送出去,转身又回了内宅,高平此时已回到了书房,仍然在翻《栀女录》,顺心如意有寿等几人都坐在旁边。见她来了,互相挤眉弄眼了一番。
看人到齐了,高平也丢下了手中的书,其实本来对这本书有没什么情有独钟的,只是这本书在这个世界的地位很有点类似于《论语》,她不得不熟悉一下。
见留年回来了,她丢下书,让执笔给她上了杯凉茶,开口:“都交代好了?”
留年连忙道:“是的,这席老七虽然粗俗,但也是个精明的,会知道怎么做的。”
“这次的事,多亏你们几个。”
有寿几人连称不敢。
“跟着我,你们几个也是受委屈了。”她说到这里,摆摆手,制止有寿几人的话。
她一开始不知,后来才知道,这几个是从小就被挑出来训练的,识字算数是最基本的,其他的外带珠宝鉴别、江湖事宜都多少知道些,这是文的一面,武的一面虽不能说有多高的身手,也是从小练习,骑得马开得弓使得枪。这放出去,在军中,也能做个一般的校尉了。
其实大户人家小姐身边的丫头,也是多有外出任职的,当然,这首先是要有一定的功绩。
而这几个跟着她,过去是全无用武之地。
“你们也都知道府里的规矩,得出的东西,三分都要交到公中的,这次得的玻璃有六十八颗,除掉三分,我这里再留下八颗,剩下的四十个,就给你们四个平分了。”
“小姐,这不行。”
留年先站起道,高平做了个手势,止住她的话:“对那席老七,我还有赏赐,更何况你们了。”
知道她不是说假的,留年几人都是惊喜莫名,虽然她们对那东西都还不明白,但也知道那是值大钱的。
看着几个平时都很是沉稳丫鬟都是喜不自禁,高平无力的上望,好吧,现在就把这玻璃当钻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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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 (下)
第二十九章 未来 (下)
高平一开始是想不通这些玻璃碎屑能做什么。如果是玻璃球,或者是大块点的玻璃她还能想到,这些一个个的颗粒又能做什么?
后来她才想通,在她眼里,这就是普通的玻璃,是最平常不过的东西。而在这个时代的人眼中,这是从未出现新奇事物,虽然说没什么用,但钻石有什么用?珠宝有什么用?
是,目前钻石貌似是有工用价值的,但在中国古代社会,这些东西,所拥有的,也就是审美价值了吧。
好看,闪闪发亮,透彻,这个时代又没有什么人工水晶人工珍珠的,因此所有具备此类特点的东西都是值钱的。
留年等人毕竟是从小经受训练的,欢喜了一阵,也就按耐住了,留年开口:“衙内,属下不明,这明明是衙内找到的方子,为何偏要说是那席老七无意中练出的?”
若是普通人,也许是怕惹麻烦,但她家衙内,怕什么麻烦?
高平微微一笑:“这些虚名,我要来有什么用?”
虽说她不怕麻烦,但有些麻烦,还是没有的好。如果只是这玻璃一项也就罢了,万一她将来再弄出了什么炸药、纸张的,难保不会有人起疑。虽说就算是有疑心也不会将她怎么样,但是又何必呢?
而且这些东西,也毕竟是她剽窃来的,就算不冠她的名字,也没什么好吃亏的。
高平想了想,又道:“这些东西你们也不要藏着,分批找机会出手吧,以后这东西值不值钱还两说。”
留年等人一愣,想到这种东西是烧制出来的,也有点恍然。那些材料,都是她们经手的,非常清楚,开一次窑,顶过天了,也不到十两银子,这要是大面积烧制的话,实在是成本低廉。
如意想了想,道:“衙内,小的想,这东西还是控制着好,这样也不容易被发现。”
高平点点头:“我心中有数,你们下去吧,另外,到账房里支二十两银子带给杨忠,让她好好做。”
留年等人应了,她们自然知道要对杨忠说什么。
她们出去后,执笔等人进来收拾东西,高平看着他们出神。
分化拉拢,扣押人质,恩威并施,原来这些事情她也是会做的。
抱琴将残茶去了,又给她倒了杯新茶,高平回过神,又去翻《栀女录》,翻了两页,想起一件事:“我前两天下了个东西方在桌子上,是谁收了?”
甘草几人都有些发愣。高平的桌子,一向是她自己收拾,他们几个使年除了能帮着换换茶,抹抹桌子,举凡带字的纸都不让他们动。
若说以前,他们还敢背着高平做什么的话,经过这大半年也就都知道了,若是犯了忌,现在的衙内可不会念过去的旧情。
高平看着他们,其实那张纸上也没什么,要不她也不会今天才想起来问,但见几人都一片茫然,不由得有些恼火,也是她当时忙着去见高太尉,所以匆忙间将那张纸夹在了书里,没有马上处理掉。
这事有她疏忽,但这么久了,这房里的人也该知道她的规矩了。
“啊。”抱琴突然道,“我想起来了,前儿小姐去见府尊,少君身边的明鹊来送粥……”
他说着,声音小了下来。那明鹊虽和他们一样是使年,但却是林若鸿从娘家带过来的,而林若鸿和高平的关系又这么古怪……
是的,古怪。现在高府上下的都看出高平和林若鸿,和普通的少年夫妻有些不同。
高平看起来是对林若鸿不错的,平时这边得了什么稀罕的,也会想着让人给林若鸿送一份,前一段上街,看到什么有趣的买回来,也会给林若鸿一份。但是一般都是让使年去送,自己却很少亲自拿着东西去讨少夫君欢心的。
而林若鸿那边也不时的派人送点汤水粥点过来,但和高平一样,也都是让使年来送,很少亲自过来。
自然,夫妻相敬如宾,也没有什么,可是这一对少年夫妻,特别是林若鸿容貌人品都是一等一的,高平表现的这么平淡,就让人有点摸不着头脑了。
看不透,他们也是不敢乱说的,只是见高平脸色不好,又牵扯到字条的事,这才说到明鹊,若说一开始他们对高平不让动她桌上的东西还有点不以为然,这两天却也知道有些东西的确是不能动的。
他们虽不太清楚玻璃的事,但就在这房里,影影绰绰的,也听到一些东西,自然是更加谨慎。
听到是明鹊,高平愣了愣:“使个人过去到少夫君院里看看,若少夫君在,就说我一会儿过去。”
甘草应了,出去吩咐了两句,一会儿一个小厮回来说林若鸿是在自己的房里的。
高平点点头,喝口茶起身,走到门边又回来将剩下的玻璃拿了两颗出来。
三分归公这话其实是对外面说的,高太尉若收了什么东西是绝没理由也拿三分出来的,高家其他人,自己的私产,是不是真拿出了三分,也都很难说。这所谓的三分,也不过是表面上的。
当然,高平说归公倒也是归了,只不过是归给了高太尉,至于高太尉怎么处理,那就不是她要管的了。
她留下的八颗,四颗给了高老夫君,两颗给了高晨,因此手里也就只剩下两颗了。
这东西,别人觉得宝贵,在她眼中,那是连碎银子都不如,所以也没什么心疼不舍的。
带着这两颗东西,她来到藕花院,林若鸿那边是早得了信了,见她来了,直接就迎了过去。
一进屋子,高平就感觉到了气氛和往日有些不同,不说别人,就连一向对她冷冰冰的明鹊,今天也有些探头探脑的看她。
“你前日使人送来的粥不错。”
林若鸿恩了一声:“你喜欢就好,没用什么东西的,就是煮的时间久了些。”
“这就难得了。”高平说着,将手中的东西递了过去,“我前儿得了两个东西,你看看喜不喜欢。”
林若鸿打开,顿时一愣,就见盒子里一红一绿,两个小拇指大的东西,看着说宝石不是宝石,说珍珠也不是珍珠。
他拿了一颗红的看看,竟然清透无比。他家中虽不富贵,也是官家公子,自然知道,此类珍宝越是透彻越是难得,他手中的这个,竟然没有丝毫瑕疵,实是少有的极品。
“这东西,太贵重了。”
“不过是个玩物,你若喜欢,就找人打对耳坠,两色相映,倒也有趣。你若想要一色的,那还要再等等。”
“这就难得了。”
两人越说越和顺,屋里的使年见机就要向外退,明鹊想了想,也跟着往外走,刚要出去,却被高平叫住了。
“前儿个,我房里有张纸不见了,不知是不是你拿了。”
明鹊看了林若鸿一眼,笑嘻嘻的道:“衙内,是我拿了,我拿了给我们少爷了,反正你不是也要给我们少爷的吗?我这也算是代劳了。”
“多嘴!”
林若鸿瞪了他一眼,高平的脸沉了下来:“谁让你拿的?”
明鹊瞪着眼,一时不知怎么回答,林若鸿已感觉到不对,连忙道:“那日我让明鹊给你送粥,他见你桌上有那么一张纸,见了新奇,他知道我最好诗词,又见那词是从未见过的,因此就拿给我看。明鹊,还不道歉?”
明鹊有些不服,但见高平脸色难看,也不敢多说,过来道:“是小的错,小的不该妄动小姐桌子上的东西,请小姐饶了小的吧。”
高平看了他一眼:“你先下去。”
明鹊有些犹豫,林若鸿立刻道:“还不快下去!”
明鹊去了,高平这才开口:“有些事我本来是有些犹豫的,但现在看来是要先说了,我知道,我不是个好妻主,你想嫁的自然也不是我这样的。”
“妻主是在说若鸿不守夫道吗?”
林若鸿板起了脸,高平没有理他,径自道:“我知道,你会是一个很好的夫君,但你心里,其实是不愿意嫁我的,我本来想着日子长了,咱俩慢慢熟悉了,也就会和其他夫妻一样了,但现在看来……”
“妻主到底在说什么?若鸿既嫁给了你,自然是要给你过一辈子的!”
“但你开心吗?你高兴吗?若你心中总有不快,这一辈子不是太无趣了吗?我是女子,若是觉得不舒坦,还能再找个如意的,而你,却要这么过一辈子,你真觉得这样好?”
林若鸿没有说话,高平叹了口气:“你好好想想吧,想清楚了告诉我,若你觉得可以,咱俩就再试试,若不行,我也可以帮你安排。”
林若鸿长神色一凛:“你这是要休我?”
“自然不是,我有计划到外面看看,你若有什么打算,我可以带你一起出去,届时虽不能说荣华富贵,但置办一些产业,留两个可信赖的管事还是可以的。当然,这都是我想的,你想怎样,说给我,若是可行那就照着你的意思来。”
林若鸿愣愣的看着她,高平也不知道他是一时不能接受,还是没想好。她过去是真的想和林若鸿就这么过下去的,反正她对男人也没什么期待,这个夫君,在这个世界来说,也算是能接受的。
但是这半年,林若鸿对她一直是不远不近,当然,这里面也有她自己的因素,她对林若鸿也没有多么亲昵,同时还在一直拖延圆房的时间。
但是现在想想,又是何必勉强呢?她勉强了还无所谓,林若鸿勉强了,却是一辈子的了。
她过去没有能力,现在,帮一个人安排个衣食无忧的环境,还是做得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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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什么,俺下榜了= =所以,从明天开始就又是两天一更了,然后俺争取下一次的榜单,争取能从下星期五开始日更还加更……-_-!
纠结 (上)
第三十章 纠结 (上)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想到这一句,高平心中暗暗摇头,过去学的时候,总觉得这些理论枯燥无味,现在亲身体验了,才明白其中的道理。
知道林若鸿不喜欢她也不是一日两日了,之所以现在才有这样的打算不过是因为过去她没有这个能力。
虽说是高家的大小姐,但每个月的例银也是有数的,加上她的薪水,对于普通人来说是不少,对于此时的她来说却是不多的。
自然,她也可以到账房里多支一些,高太尉也说要把几个生意交给她。但说到底这都不是她自己的,用起来总是不得心应手。
而现在练出了玻璃,虽说只是碎玻璃,但也觉得腰杆硬了不少。
“恩,那玻璃还需要改进,人家用天然苏打和水晶石都能弄成玻璃球,为什么我还加了碱和石灰石都不成?那碱不够纯?那要怎么弄纯碱?”
在高平的记忆中,貌似是有穿越人士弄过纯碱的,但具体怎么弄的,她已经没有太多印象了。
“还是说温度不够?”现在烧窑是用柴,据说碳的温度会高些?
这样想着,她站了起来:“那个明鹊,你将他送回去吧。”
林若鸿看着她,嘴唇翕动,却没有说什么。明鹊将那张纸拿过来的时候,他也觉得不妥,但看到那上面的内容时,也起了和明鹊一样的心思。
“梳洗罢,独倚望河楼。过尽千帆皆不是,斜晖脉脉水悠悠。肠断藕花洲。”
他住的是藕花院,这词不是写给他的吗?而且开头第一句就是,梳洗罢,是和全词的内容对应,但难道不是为了梳洗节那天的诗词会吗?
短短五句,看起来普通,读起来却意味深长,有思念有盼望,她虽不信高平能写出这样的词句,但能写出这样词句的人又怎么愿意给他人做嫁衣?就算是贫困潦倒,此词一出,也能天下闻名了。
这两天他反复的读反复的看,渐渐的也就忘了去追究这词到底是谁写的了。只觉得如果高平真对他有如此相思,倒也不算委屈了。
因此高平今日来的时候,他是有几分羞涩几分期盼几分茫然的,哪知道结果却是如此。
是他误会了吗?
若高平真无心,又何必写这首词,若这首词不是给他的,又能是给谁的?
其实林若鸿也猜对了一些,高平默写这首小令的时候倒真有几分梳洗节的因素。
她最近养病,闲着没事,就把一些还能记着的诗词都默背了出来,然后一一将典籍、地点换了背熟,她不知道自己将来是不是也要靠着诗词一鸣惊人,但多做一些准备总是有必要的。
梳洗节那天她倒是真有些丢脸,虽然过去也就过去了,但在默写的时候,还是用心想了和梳洗有关的诗词。
想来想去,也只想到温庭筠的这首小令,因此就默背了出来,背完,还将江楼改成了河楼,将白沙洲改为了藕花洲。这也是因为京城离珠河比较近,而珠河上据她所知是没有白沙洲的,只有一个洲类似于藕花的样子,因此比较出名。
改完后,她自己怎么看怎么觉得不对,正想丢了,那边高太尉找她,因此就匆匆的夹在书里,怎么也没想到明鹊来了,见她桌子上有书,忍不住翻了下,看到这首词,就认为是写给林若鸿的,因此就巴巴的拿了过来。
明鹊从小生活在林家,自小就有一种概念,那就是凡是学问好的,才学高的才是受人尊敬的。
他家大小姐,中过状元。
他服侍的少爷,是名满京城的才子。
他自然也知道,林家的情况不是太好,但从他听过的戏文,看过的评话中,都有这么一个结论:清寒的有学问的一般都是好官。当官的从哪里来的钱,不都是从老百姓身上搜刮的?
林家清寒,这不正说明自家府尊和大小姐都是好官吗?她们又有学问,又清廉,就可恶没人赏识,倒是像高太尉这样不学无术的做到了高位,他家这么好的少爷,却不得不委屈的嫁给一个诗词都不能做的纨绔。
因此,他一直是替自家少爷委屈的。
不过在高府这半年,见高府上下行事也有规矩,和原本想的也有些不同,当然最重要的是,他也知道自家少爷后半辈子也是要落在高府的了,而且他心中还有一个想念,那就是若自家少爷在高府能说的上话,他家小姐在朝中也能更有指望。
当初听说他家小姐被王大人看重,可是这都过了半年了,也没听说他家小姐从那清寒的翰林院调出来,虽说这官位变动不是一句话的事,但难道让他家小姐和府尊一样在翰林院呆一辈子吗?
林开云少女时代就名动天下,容貌又齐整,不说外面如何,只是林府中的小厮使年也多有爱慕,这也是少年情怀,和高平当初所处的时代少女迷恋明星是一个道理。
明鹊也是迷恋林开云的一个,他自己知道和林开云相差太多,在林府的时候也许还有机会,跟着陪嫁来了,也就自然的断了这个念想了。不过他还是想着能让自家小姐得好。
在充分认识到了林若鸿的未来实是指望高平后,他就开始心焦了。
虽说是少夫君,但管家的是高老夫君,他家少爷连圆房都没有,更不要说有一女半儿傍身了。
原先还是因为高平的身体不好,但最近看来,那高平身体也过得去了,迟迟不和自家少爷圆房,又是何道理?
他家少爷看起来还不急,但再拖下去,不见得会起什么流言呢。
但是他作为使年,虽说陪嫁来的使年多是做侍夫的,这种话,也不好轻易的说。那次见了高平桌上的词,虽然字不怎么样,但是词却少见,因此就拿给了林若鸿。
在他想来,自家少爷是爱有才的,这高平虽不能说有才,可也是有进步了,自家少爷见了必定欢喜。
他想的没有错,林若鸿见了这首小令爱不释手,他只以为林若鸿和高平的关系要改善了,完全没想到自己私拿高平桌上的东西算什么——他拿的又不是什么珍珠翡翠,不过一张纸,一首词,偷书不为窃,他就算是私拿,也是雅事,因此听到林若鸿要他回林府的时候,他只觉得满肚子的委屈。
“少爷,我走了,你怎么办啊,这高府上下,还有哪个真心待你的?我不过是拿了她一张纸,又不是什么重要公文又不是账本账簿,她有必要这样吗?”
林若鸿此时也是心下慌乱,高平对她说的,是他从未想过的。不满意,他当然是不满意高平的,可是被休、离开,这更是……
“少爷?少爷?”
“你先回去两天,过两天、过两天我再看看。”
明鹊虽不愿,但此时也无奈,只有简单的收拾了一下回了林府。他也不觉得自己是犯了错,因此回去后,也没遮掩,原原本本的就说了,更添油加醋的说林若鸿在高府很受冷遇,不仅高老夫君要他天天去立规矩,高平还将房里的事交给了身边的一个使年。
“老夫君,她房里四个使年,八个小厮,个个都是狐媚子,据说一个叫甘露的,手里还有金器呢。”
对于高平房中有人,林老夫君倒不是怎么在意,大户人家,哪个小姐身边没几个人的?夫君前没正式收到房中就算是妥当的,但儿子嫁过去大半年也没圆房,却是问题。
林老夫君也没什么办法,因此叫过了大女儿林开云:“你弟弟在高府,没有娘家帮衬是要吃亏的,你什么时候和那高平也来往来往?这对你也有好处。”
林开云最近诸事不顺,心烦意乱,本想拒绝,转念又想到前一段王梓山的暗示,她咬了下牙,道:“女儿知道了,那明鹊是怎么说的,弟弟在高府为什么受冷落?”
林老夫君想了想,也想不出来所以然,听起来,倒是高平有几个使年,可那不算什么,而且也没听他说高平和那些使年怎么样了。
因此道:“你再找他问问吧。”
林开云应了,但并没有马上找明鹊。她少女中举,本觉得自己可以一鸣天下知,和那些史书上的千古名臣一样留下浓重的笔墨,哪知却和自己的娘亲一样进了翰林院。
自然,进翰林院是必有的步骤,凡是状元是都要进翰林的,但是翰林和翰林也有不同。
有那在皇帝身边的,有受冷落的。她倒不能说受冷落,但修撰这个职位怎么说也不是多受青睐。
他们林家在士林中也是有口碑的,皇帝当年也曾单独召见过她,但是这几年,她也只是慢慢的随着资历熬升迁。
她本有心和自己的母亲一样做纯臣,但却绝不甘心和母亲一样终生碌碌。
会依附新党并不完全是为了从凤,她还想施展自己的抱负,还想做一些事情,她认为宁王、王梓山是能让她达到理想的。
想到这里,她更是心烦意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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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结 (中)
第三十一章 纠结 (中)
她从小就是被人赞颂的对象,十四岁,就进了国子监,此后更是步步傲人,不到十八岁就骑马带花,夸行于市。
就算在翰林院不是很得意,但做的文章写的诗词,也往往是被人称颂的,她本以为在自己流露出新党的倾向后,不说立刻受到重用,起码也是要被接纳的。
但哪知写了两篇有新党倾向的文章,新党那边竟毫无动静,她又在公众场合发表了一些依附王梓山的议论,也只惹来两个旧党和她争论。跟着李如蓝参加了两次新党的聚会,也不了了之。
一直到自家大弟和高家定亲,她才算正式被新党认可。但李如蓝都是宁王府上的座上客了,她却只能和一些六七品的官员厮混。
她真正进入新党的核心,也是在自家大弟和高平成亲后。
宁王接待、王梓山招她去谈话,上好的燕窝人参大把的送,她东西虽然拿了,却更为抑郁。
她再不懂人情世故,也知道王梓山和宁王看重的不过是林家和高家的这种裙带,她林开云,她这个国朝以来少有的少女状元在这些人眼中都不算什么!
不过就算如此,她还是忍了,她欠缺的不过是个机会,既然高家能为她提供这个机会,那她为什么不牢牢抓住?
她不拒绝机会,但也不愿去巴结高家,除了年节,她基本上不到高家走动,她要让王梓山和宁王知道,就算没有高家,她也是人才!
她用心的为宁王计划,用心的研究了王梓山所有的著作,写了策论,当年考状元她都没有这么用心过,结果呢,却被束之高阁!
是的,这半年,宁王赏她的东西金银是没少过,但她要的不是这些!
“开云,你是人才,这一点,我和宁王都是知道的。”前几天,王梓山拍着她的肩说,“但你还太年轻,而且以你和高家的关系,其实应该多往那边走走的。”
这话说的含糊,她也是明白的。
太年轻?李如蓝也不比她大两岁!说到底,她们在意的还不是她的才华,而是她和高家的关系!
林开云觉得愤怒,还有失望。
王梓山和她一样,也是二十岁就名满天下,但在翰林院做了两年之后,就挂印而去,回家教导乡民。
十年前,《王氏家话》一出,天下闻名,朝野震惊,天子当时就派人宣召,她青衫上京,和天子夜话一晚,第二天又飘然而去。
五年前,再出《乡谈集》,又是京城纸贵,天子再次宣召,谁都知道,这次是必有厚位相待的,若在京,必是京兆伊,若外出,必是知府。
正五品的官职,是多少人一辈子也熬不过去的坎,而且这还和翰林、礼部那些清贵的位置不同,这是实打实的实缺。
那时候,她刚入国子监,听了这些传闻,又是羡慕又是矜持,想着什么时候能和她一样,又想着自己早晚,也是能走到这一步的。
而王梓山走的比她还要远,两年前天子第三次宣召,她终于入京就职,而一上来,就入了吏部,不到一年,就成了吏部侍郎,正三品!
因为有王梓山她才会想到要加入新党,却没想,王梓山却是如此。
她的脸色一会儿青一会儿白,明鹊在旁边看着,又是担心又是害怕。担心的是林开云的身体,害怕的是斥责。
他对高平高家都没多少畏惧,但是在林家就不一样了,在林若鸿兄弟面前还好,在林之一林开云面前却都是战战兢兢的,特别是面对林开云,总是怕自己不小心犯了什么错。
“你把大少爷在高家的情况再说说。”
明鹊又说了一遍,林开云也没听出什么,但听到说高平做了首词,不仅笑道:“这倒是稀罕了,她做了什么诗词,说来听听。”
明鹊从小跟在林若鸿身边,虽然说不上精通诗词歌赋,但也是识字懂文的,那首小令本就不长,再加上林若鸿这两天没事就吟咏,他也背了下来,现在听林开云问,就又背了一遍。
林开云初听还没什么,在听到“过尽千帆皆不是”的时候脸色就变了,再听“斜晖脉脉水悠悠”手上的茶盅几乎没落在地上。
这首小令,曾被人评为“一字一句闲不得”,而温庭筠本人更是和李商隐齐名,他几乎是第一位致力填词的诗人,这首《望江南》就算不是他的代表作,也是他的主要作品之一。
中国历史上有多少位诗人,流传到后世被人赞誉的又有几个?有多少首诗词?经过一千年的沉淀,被人称赞的又有多少?
而无论温庭筠这个人,还是《望江南》这首小令都是上流之选,虽说被高平改动了两个地点,但也是瑕不掩瑜,光彩夺目。
林开云整日和诗书打交道,自然知道这首小令从不见于书本,高平绝无可能是从什么偏僻的地方找来的。而至于说找人代笔,现在词曲难求,一首这样的词,不说卖于书局,只是卖到红园青楼中,那些当红郎儿也愿拿千金来买。
高平也许给得起天价,但却给不起天下闻名的声誉!
“难道,这真是她自己写的?”
林开云只觉得痛苦难当,那高平,正经的书院都没去过一日,连个秀才都没考中过,她怎么能写出这样的词?
“我十几年苦读,十几年努力,难道在天份上连这么一个人都比不上吗?”
“小姐?大小姐?”
明鹊见她一会儿咬牙切齿,一会儿面露狰狞,不由担心,怕她有什么身体不适。
林开云回过神:“没事了,你先下去。”
明鹊愣愣的看了她一眼,行了礼,向外走,走到门边又听她道:“今天我问你的话,你不要对任何说,就算是府尊老夫君问起了,也不要谈那首词的事!”
明鹊不解,但还是应了,林开云对他笑笑:“我过去就觉得你是个好的,本想将你从大弟那里讨来,又碰上高家来求亲,这次既然你回来了,我过两日就对父亲去说。”
明鹊这一惊非同小可,半天只以为自己听错了,林开云过来摸了摸他的头,温声道:“傻孩子,别怕,一切有我。”
明鹊晕晕乎乎的走了,林开云背过身,脸色阴沉了下来,为什么不是她写出了那首词?为什么写出那首词的是那个高平?!
高平自然不知道因为一首被剽窃来的,感觉改的太不对味的词被人惦记上了。目前,她的时间都用在了玻璃上。
因练出了玻璃,她将附近的地都买了,和高老夫君的庄子连到了一起,外面又修了围墙,虽不能保证就杜绝宵小,但看住杨席两家却是没有问题的。
其实说起来,她倒也不是太怕这两家跑出去。先不说这两家都入了高家的门,在这个时代,不是官身秀才,又没有路引,又能跑到哪里?
而且对于玻璃,她其实也没有太多想要私藏的心思。
中国古代的一些技术,现在人看来都瞠目结舌,却可惜的在历史中流逝了,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因素,就是藏私,流传度不够。
任何一个小小的发明,可能就是一个支点,撬起的,不定是什么重物,也许是资本主义也许就是工业革命。
也许玻璃比不上纺织机蒸汽机,但最最起码,能安装到窗户上,令人多感受几分光明。
当然,她也没有伟大到,将这项技术无私的公布出来的地步。在合适的时候,她可以找几个感兴趣的谈谈价格。
而至于这个合适的机会,第一是玻璃已经引起了重量人物的窥觑,第二则是,她这边的技术已经足够成熟,在一定时间内,别人无法赶上。
为了这个,她还特意的跑到了高老夫君的庄子里,天天守窑。而在看了几次后,她也知道为什么烧制出来的东西总不如人意了。
配料的纯度、窑的温度都达不到要求不说,连每次的份量也不够标准。这也不是杨席二人不小心,完全是因为这里和中国古代一样,无论是称还是尺子都没有统一的规格。
是的,错的并不多,两杆秤之间相差大概也就是个一两二两,两把尺子之间错的也不过是一寸两寸,这用到别的地方上也不显,但用到这里,问题就大了。
她专门让人找来了十杆尺子,八个称,竟没两个完全一样的!是的,都是十寸一尺,十六两一斤,但寸和寸之间错一点,两和两之间错一点那就完全不一样了。
“不是说度量衡之间统一了吗?”
看到这个结果她只有愣愣发傻,有寿等人也发愣,在她们看来,这就是统一了,错这么一点点有什么区别?
“小姐,要完全一样怎么可能?每家都有每家的规矩的,咱们在京城,已经够标准了,要是在外面,就要看官尺官斛了,这之中,到底多少一尺多少一斗,更是难说。”
席老七是个机灵的,也道:“这尺子和尺子之间的差距,也是各家的规矩呢,莫说我们这普通人用的,就是在官家,也不一样。”
作者有话要说:又多了个长评,现在是八千了,俺会记住的,谢谢大家~
纠结 (下)
第三十二章 纠结 (下)
满进平出,大斗进小斗出,现代的时候,高平也听家中的老人讲过粮铺的事情,听了席老七的这话,也知道这个问题不是自己能解决的,她所能做的,也就是在这里,把所有的工具都做个标准,但是在没有车床的情况下,这个标准也不能保证完全的一样。
“反正只是玻璃,烧不好,最多就是有些颜色气泡,不会出现炸药类的问题。”最终,她也只能这样安慰自己。
在庄子里安排好了标准的问题,又因高老夫君那边叫的紧,她看着没自己的什么事了,也就回去了。只是虽然回到了高府,心思却还是在自己的玻璃上。
这半个月又起了几次窑,总共得出了三百八十粒的碎玻璃,也许是因为有她盯着更小心,还真炼出了几十个比较透明的,颜色极淡的玻璃。
她将这几十个挑拣了出来,剩下的或磨圆了做珠子或打了孔做成手链项链再或者镶嵌到首饰盒上,然后分步骤的拿到了福荣斋,一个个都标上了高价,最便宜的一对耳坠,也卖了八十两。
最初吴玠给她报价的时候,她表面上平静,其实下巴几乎都没惊掉。在现代,一般的钻戒才多少钱?
当然,几万几十万的也有,但对于一般人来说,八千多块的钻戒,也算是不错的了。
而那一对耳坠,白银打造,不过镶嵌了两个红色的小芝麻玻璃,就卖了八十两,高平当时就有一种冲动,她也别想着什么纯净玻璃了,只是这有色玻璃就足够她衣食不缺了。
不过这种冲动来的快去的也快,要想长久,还是要有技术上的领先。只是技术领先说的容易,对于她来说却很是困难。
想她一个文科生,理科考试向来靠背公式,又怎么去指导别人技术。不过她总算有收获,现在做什么,高太尉自然更支持,见她这边只是丫鬟使年,因此又派了个人给她做帮衬。
此人名叫刘欣,其貌不扬,但擅长策划,而和孔青山不同的是,她和高家本家没什么关系,是高太尉自己夹袋中的人。
除了她之外,高平又向高太尉要了蓝春海,听到她这个要求,不仅高太尉吃惊,连蓝春海自己都惊讶。
她自己最清楚自己的事,虽说能对全揽图倒背如流,大雁上下乃至柔然眺国的地理风土也能说出个一二,但对朝中的把握对天下大势的分析最多也就是普通秀才的水平,否则她也不会屡试不中,最后还是靠机缘在高府做一个不怎么受待见的先喻了。
她既不懂商,又不懂民生,怎么就入了高平的眼?
高太尉也是这样对高平说的:“那蓝春海作为饮酒聊天的人选倒是可以,若说谋士,却是不能。”
高平笑道:“女儿知道,女儿只是想,她对风俗地理如此熟悉,若是外出,倒是一等一的人选。”
听她这么说,高太尉也就应了,蓝春海本就不是什么重要的人物,放在府里,也不过是偶尔拿来做个聊友,女儿要用,有什么舍不得的,只要女儿明白蓝春海是做什么用的即可。
其实在高平的眼里,蓝春海比刘欣孔青山等人,不说更有用,也是同一地位的。
这大雁和中国古代一样,对格物等和科学有关的事物不甚重视,在这方面有研究的,都是天生对此喜欢的。蓝春海虽不是多么有研究,比起一般人的却更好一些,更妙的是,此人熟知地理,那么何地有上等的煤何地有上等的铁矿,此人就算不甚清楚,也总算是半个行家,真用起来,比起一般的谋士自然更得心应手。
而且人以类聚,她对这方面感兴趣,结交的自然也该有同样感兴趣的朋友,请几个这方面的人才弄到庄子里专门做研究,总要比她这个半吊子指挥匠人更容易出效果吧。
她想的倒也不错,蓝春海的确有两个这方面的朋友,只是都不在京城。
“小人有幸入了府尊的眼,这才留在京城,我那两位朋友却是已经都回乡了。”
京城各方面的消耗都要比其他地方多上一些,若是家有恒产也就罢了,若是没有,长久停留在这里,却不是一般家庭能吃得消的。蓝春海也是进了高府,这才算在京城站住了脚,否则多半也是要回去的。
不能马上展开研究大业,高平多少有些遗憾,不过她也知道这事急不得,嘱咐蓝春海写了信,也就只有安心等那两位可能是格物方面的人才大驾光临了。
这些事做好了之后,她又开始上街溜达,这其一,是为了躲避高老夫君的唠叨——这次她身体好了后,高老夫君又开始对她说圆房之事,也亏得她这一年表现稳重,又弄出了玻璃,否则高老夫君早就找人绑她圆房了,但即使如此,还是一天两次将她叫到房里明示暗示一番,弄的她实在头大。
这其二,则是想对这个世界更了解几分。虽说每天都会看典籍,但从书上看来的总有违和感,而且她既然想从商,那就要找出一条适合自己的路。
玻璃弄出来了,那么怎样令利益最大化?
如果没有玻璃没有肥皂没有任何穿越而来的东西,不完全依靠高太尉,她又能打造怎样的商路?
她想了很多,每天晚上都会将一天所思所想的记下,有的自己看过都觉得不太可能,而有的倒是有几分把握。她将有可能实现的挑出来,找出其中所需要的条件,遇到不懂的,就找人商量,大多时候,商量的结果都令人泄气。
比如她想过车马行。
火车一响,黄金万两,这自然是蒸汽时代的优越,但也表明了交通的重要。要让她弄出火车,她自问是没有本事的,但弄个遍布全大雁的车马行,却不是不行。
但是找人问了之后,她才知道这生意不是太好做。
其一,大雁缺马,骡子、驴是有,但大多家用,她要是想用来套车也不是不行,但一般不会有人乘坐,而原因,就在第二点了。大户人家的车有各种防震措施,弹簧什么的没有,厚垫子总是有的,城里的道路也比较好。但是一般的驴车骡车能有什么?特别是出了城市,颠都颠死了。从这里又得出了第三点,大雁的路也不怎么样。而且在这个朝代,人们对旅游什么的兴趣不大。
一般家庭,就是有几个闲钱,也是买地置产,偶尔在附近的景点游览一下也就罢了,有几个会专门到千里之外的城市观光啊。
在这个时代,出远门的,若不是公差,一般就是秀才赶考,再不就是商人运货,她费力气弄出个车马行,就算有的赚,也是了了。自然,这里面也和一般人都不愿意经商,没形成风潮有关。
若是在高平所来的现代,人人都想做点小生意补贴,那么车马行也是大有赚头的。但是要促使这种风气,那简直比弄出蒸汽机还要麻烦,高平想到这里,自然也就丢开了。
不过也有一些可以施行的,比如连锁客栈。虽然说因为交通通信等因素,这种连锁必定无法和现代的连锁店相比,但在硬件上大体一致还是能做得到,只是其中的利润,她还需要再评估。
目前高家的那个饭店是无法成为范例的。
连锁店就算同样打着高太尉的旗号,不在同一个地区,也是不一样的。
京城赚钱的生意背后都有豪门贵族的影子,地方上的又怎么能例外?而对于地方上的普通百姓来说,是远在天边的高太尉有威慑力呢,还是近在咫尺的父母官、地方豪门更重要呢?
就算说是以质量取胜,但是当你去分别人锅中的肉的时候,又怎么能不引起反弹?
高平记得在现代的时候,她所在的城市,两家超市竞争,其中一家,是在全世界都开有连锁店,但就是竞争不过那一家崛起在本地的。
倒不是本地那一家的质量好价格优,而是完全的地方保护。高平曾听人说,那一家每年能拿出过年前两个月的营业额去做公关。
也许现代和古代还有所不同,但高平也不认为就凭高太尉的名号就能在大雁畅通无阻。
有时候想的头疼,有时候又觉得自己是杞人忧天,高太尉夹袋里有的是人才,她只要制定好计划,派人去做就是了。当然不管做什么,都首先要有充足的资本,只有万全的准备了,才不会输的太惨。
这一个月,玻璃饰品在她的控制下卖出了十件,带来了八千两的收益,其中一条红心玻璃项链,就卖到了三千两的天价,在听到真有人将那条项链买走的时候,她也顾不上伪装了,一口茶都喷了出去。
要知道这里的三千两,几乎相当于现代的三百万,一条玻璃项链卖了三百万,高平做梦都能笑醒了。
而因为钱包丰足,她也真的开始计划连锁,于是这几天,就经常带着刘欣蓝春海有寿等人,观察京城各大饭庄。
当然,说观察,也和现代领导视察差不多,总是要吃吃喝喝的。
这一日,她来到京城有名的八角楼,在二楼处占了个大隔间,她和刘蓝二人一桌,有寿等人另开一桌。
说起来这八角楼是她第一个听说的饭庄,但直到现在才真的进来吃海鲜。这倒不是她不爱这个,而是因为高老夫君早将有寿等人叮嘱好了,什么能吃什么不能吃定的死死的,这海鲜,她若在家想吃,还能稍稍的过过嘴瘾,在外面却是一点也不准她动的。
直到最近解了禁,也是不准她多吃的,此时她的桌子上,只有一对虾,一条鱼,其余全是陆地上生产的。
她刚敲开虾壳,突然听到旁边传来一个激动的声音:“开云的这首词一出,天下怨词皆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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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初遇 (上)
高平愣住了,在刚听到前面一句的时候她还没有太在意。她最近经常在酒楼中坐,不时的也碰到一些文人谈词说诗,一开始还觉得新鲜,后来听的多了,也没什么感觉了。
这种谈论,就和现代人们谈论国家大事国际动态一样,说的人很激动,听的人很入神,旁观的人……就不一定会怎么想了。
若是旁观的对正在谈论的事不了解不熟悉,可能也会入神,若恰恰相反,恐怕心中还会有几分不屑。
高平才华平平,十六七岁满怀少女情愁的时候,还能写上几首,后来越大,这方面的感觉越淡薄,过了二十五岁,连这方面的心思都没有了。
不过她虽然自己没才能,好诗好词还是能听的出来的,根据她的经验,李白、秦少游那样的词人是不太容易遇到的,反正她从没在酒楼里听过一首特别出彩的,偶尔觉得某一篇少有,再听就知道原来是人家在背诵过去的经典。
所以虽然听到那声几乎算是凄厉的高呼,她还是继续吃自己的龙虾,结果刚把第一口虾肉送到嘴里,就听那边富含感情的吟咏:“梳洗罢,独靠望河楼。过尽千帆皆不是,斜晖脉脉水悠悠。肠断蓬莱洲。”
高平囧住了。她第一个猜想是难道这里也有个穿越人士?看来这抄袭的事是不能做的,看看,多容易撞车。好在她没真把这首词拿出去,否则不定引来什么麻烦。
就在她想着回去怎么忽悠林若鸿的时候,又听到一个有些熟悉的声音:“谬赞谬赞,不过一时偶得,杭兴太过夸赞了。”
“不不,我绝对没有过,我江杭兴虽然才华平平,但从不说假,对于诗词自认也有几分研究,开云此词,虽不能说是绝佳,但在本朝也是少见,我敢说,此词必定流传千古!”
说到最后一句,几乎要高呼,而高平终于想起来了,这个开云,恐怕就是她的大姑子林开云了。
“林开云是穿越来的?”高平怎么想怎么觉得不对,那么这首词的原抄人还是她了,但她记得很清楚,此词是从没拿出去过的,除了林若鸿,恐怕也只有明鹊看过。
说到底,这首词并不是她自己写的,所以高平此时的愤怒感并不是太强,更多的感觉还是荒唐。
林若鸿给她的感觉是清高淡漠的,林开云给她的感觉是高傲矜持的。虽然这两人包括整个林家都不怎么待见她,她也从没有特别的感觉。
“旧式文人家庭。”
这是高平对林家的认识,对于这种人,高平说不上怎么喜欢,但也不怎么讨厌。
这种人一般穷酸、固执,自命不凡,但是也认真、努力同时一般也都具有普通人无法比拟的毅力。比如像中学课本中学到的范进,能一考那么多年,高平自认是做不到的,不说科举考试了,高考她都受不了第二遍。
作为一个普通人,高平也会妒忌不平,不过她从不去妒忌努力的人,天分运气也就罢了,但若是努力,那是人家的刻苦,那是谁都能做到的,你做不到,又有什么好妒忌的?
她从来没有想到有一天,林开云会剽窃“她的东西”,虽然这首词原本也不是她做的,但林开云必定不知道这是她抄的。
所以在这一刻,高平更想知道的是,林开云是在什么状态什么心理下抄了她的东西。
想到这里,她突然有一种恶作剧的冲动,擦了下手,提高声音,学着从电视中看到的语调道:“妙!妙!妙!果然绝妙!那边的可是林开云林家姐姐吗?
“开云姐姐的确在此。”回答她的是江杭兴,“你又是哪位?”
“在下高平!”
高平站起来,寻着声音来到隔间,对着里面的人抱拳行礼,最后又对向林开云:“果然是姐姐啊。”
她说的亲热,但落在林开云的耳里,这一句却是意味深长,在听到高平的声音后,她就愣住了,直到此时,她也没有缓过来。
在一开始,她并没有想过要剽窃高平的这首词。是的,她妒忌她愤恨,但像剽窃这种事她还是不屑的。她告诉明鹊不要将此事说出去,只是不想让更多的人知道,就算她知道此词一出,高平必定声名远扬,她也想掩耳盗铃的,少一个人知道,就少一个的好。
如果可以的话,她甚至想忘掉这件事,这首词,但是在一个又一个的夜晚,却不断的想起。
而每次想到的时候总是忍不住的回味,再之后,她发现自己在尝试着改编。她想挑出这首词的瑕疵,想找出其中的毛病,想能改动其中的任何一个字。
但是她后来发现,除了地名,她竟无处下手!
任何一点的改动,都令此词韵味大减,任何一点的改动,都是错误
那几天,天日日夜夜想的都是这首词,无心吃饭无心公务,甚至无心参加新党的聚会。
直到三天前她参加宁王个侍夫的生日,这种家宴本是她最热衷的,但是在那个宴会上她却浑浑噩噩。
宁王风流爱才,向来喜欢雅士。她举办的家宴,也历来是展示高台,无论诗词歌赋还是琴棋书画均可一展,过去她最喜欢这种宴会,一般在两三天之前就开始着手,或做上两首诗词,或画上一副山水。
而这一次,因为想着这首词,她竟然忘了,而在宴会上,当众人都提笔写下自己的诗词的时候,只有她面前的江纸空空。
“开云一向是才思最敏捷的,怎么今日却落到了最后?”
“佳作难得,开云姐姐这次慢了,必定是有好的了。”
“开云姐姐的诗才,向是最佩服的了。”
宁王、同僚、同年,一个个或以期许或以嘲弄的目光看着她,而她只能呆愣。
就算没有准备,仓促间,她也不是做不出首诗词的,但在面对江纸的时候,却无法下手——她所想出的诗词,在一座高山前纷纷败退,不用说写出来,她甚至觉得连想,都是一种羞耻。
“梳洗罢……”!
不知不觉中,她念出了日夜盘旋在脑中的那首词,而这一句开头,更她无法再做出其他的诗词。
她了抄,到最后她还是剽窃了。
在最初,她有过惶恐,有过愤恨,有过羞耻,但再后来,这些统统都没有了。同僚同年的吃惊,宁王的赞叹,将那些都压在了一边。再之后,她也释然了。
有人知道那首词是高平作的吗?没有。除了自家大弟和明鹊外,没有其他人知道,这一点,她也问过明鹊。
“我没听高府其他人说起过,少爷念的时候也是避开其他人的。”
毕竟不好意思,林若鸿虽然对这首词爱不释手,也没有在明鹊外的其他人面前吟咏过。
退一万步,就算高府中的人知道了,但只要没有流传出去,那么她在先将这首词传出去的时候,谁又会真的认为这首词是高平写的呢?
高平是谁?她林开云又是谁?比家世,她比不过高平,但比才华,十个高平也是无法和她相比的!
想通了这些,林开云更加有底气了,她甚至隐隐的期盼着高平说这首词是她的,到时,她甚至不需要做什么,只需要一句话,一个眼神,就可以令她身败名裂。
先前,林开云虽轻视高平,但还说不上痛恨厌恶,但在用了这首词后,她只觉得高平是世上最令人厌恶的,是她平生最大的敌人!只恨不得她死了才干净。
而现在她终于和高平遇上了,但是她一时间却只感觉到手脚发软,嗓子发干,嘴唇翕动几下,却发不出声音。
直到看到高平对她行礼,在才回过神,勉强一笑:“原来是高家妹妹,倒是巧遇。”
“是啊,一直听说八角楼的海鲜,却无缘品尝,今天第一次来就遇到姐姐,这也是缘分。”
旁边有人笑道:“你们都是连襟了,自然是天大的缘分,还在这里缘分来缘分去做什么?”
高平也哈哈一笑:“这位姐姐说的对,不知姐姐怎么称呼?”
“我姓汤,单名一个桥,你叫我架空就好。”
那女子大大咧咧的说,见高平有些发愣,又笑道:“我这个字是我自己起的,没什么特别意思,就想着这桥不都是中间空的吗?那我干脆就架空好了。哎呀,你不用想着怎么夸赞,我知道我这字不怎么样,可我的名字就这样了,要配上一个脱俗的字,那是更不能看的。”
见她说的爽快,高平心中喜欢,当下也不客气,自报了一次家门,她还不满二十,虽说可以自己取字,但一来她对此不是很在乎,第二却是存着还是让高太尉来帮她取的心。
据她所知,她本来是不应该叫“平”的,也是自她出生就几次在鬼门关徘徊,高太尉和高老夫君满心惶恐,最后高太尉竟错过了高家家谱,给她起了个“平”字。
这名字普通,但其中却包含着多少担忧多少爱护,所以高平并不想自己取个字来逐渐代替原本的名字,她更想的,将来的“字”还是由高太尉取。
而她先前发愣并不是想着怎么恭维汤桥,只是架空这两个字,太令她有怪异感了。
第三十四章 初遇 (中)
听她坦然的说自己没有字,其他几人的表情都有些怪异。自然,名字是重要的,但字号却是彼此之间相互称呼的,若没有,不说其他的,就是叫起来也不方便。
林开云道:“说起来,高家妹妹也成亲了,也是该有个字了,不若就在这里取了好?”
高平笑道:“ 我不学无术,不怕各位姐姐笑话,不说学问怎么样,我连一些字还认不全呢,不过是靠母亲的荫庇得了个官职,这才算是有机会穿上儒衣,若不然,我就是个普通的 白丁,各位姐姐直接叫我的名字就好,这两个字好记又好叫,我比各位小,又没有学问,无所谓什么尊称不尊称的。”
古人多起字号,有个人兴趣,也是因为名字尊重,直白的叫了,有不尊敬的嫌疑。
高平很少出府,大多人也都没见过她,不过一般和官场有联系的却是知道她的。更何况此时在座的都和林开云有定的交情,知道林府和高府结亲,一听两人的对话,自然就知道她的身份了。
一开始,众人心中还有些怪异,高平对于他们来说,就相当于在现代,一堆作家协会里的成员聚会,突然冒出个元帅的儿子。
一方面,她们是想和这个高官世家的嫡系攀上关系的,而另一方面又有种鸡不对鸭的感觉。
后来听她连字都没有,不免又有几分轻视,此时见她态度爽朗,虽然直白,却不让人厌恶,又觉得她倒也不是太粗俗。
第一个接纳她的就是汤桥:“好啊,高平,那就这么叫你了啊。
高平抱手:“成惠成惠。”
她一副商铺老板的姿态,逗的众人又是一笑。高平见桌上的菜不多,又都是普通的,因此又叫伙计加了几道菜,这种豪爽,虽然令一两个心胸狭窄的人妒忌,但大多都还是喜欢的。
要说她们不是官身,就是教谕,俸禄和普通人相比也是不少的。但她们的聚会应酬也多,京城物价又高,若家中有底子还好,若只凭俸禄,却是窘迫。这八角楼的菜肴又贵,她们这次会来里,还是因为林开云这次得了佳作,否则像这种地方她们却是很少来的。
见高平点的都是高价菜,众人在心里更欢喜几分,还有的想:“这高林两家连襟,林家嫁过去的又是出名的才子林若鸿,他一过去,必定是受宠的,怎么这高家却没有提携林开云,若说这里面有什么缘由,看这高平的样子也不像,别是林开云得了好,却不想让她们知道吧。”
其实这猜想倒对了几分,不过又有些冤枉林开云。她是得了好处,但不是从高家,而是从宁王那里,也的确是不太想让其他人知道的。
但这并不是吝啬,而是实在捉襟。宁王赏的大多是实物,如人参燕窝驼峰之类的,这种东西除了自家吃掉,送人外,还能拿出去卖吗?
自然,也有地方是专门收这种东西的,但无论是她自己还是的她母亲都是绝对不会去卖的,她们可以卖一些祖上留下的田,可以自己节省一些,却绝对不会卖从别人那里得来的东西的。
至于金银,宁王也有给,但大多是一些金锭银锭,数目也还不少,可大多都被林之一拿走了,她虽留了一些,却不多,是断不敢随意拿出来吃喝的。
而且她也不想让别人知道自己收了宁王的银钱,她依附新党宁王,是为了一展才华,而不是为了银两!
那边高平点了菜,突然想起一件事,又召来伙计道:“我见里你这有明目鱼,可是好的?”
那伙计见她豪爽,又带着侍卫,知道她不是可欺的,因此道:“不敢相瞒,若说极品,小店一时也拿不出来,但三头五头的,却还是有的。”
高平一愣,她其实不知道这明目鱼是什么,只是这名字有些熟悉,隐约的觉得,是在现代很珍贵,比较难吃到的,因此就问了问,但这三头五头怎么听起来像是在说鲍鱼?
“休要欺瞒,八角楼名满京城,二头的虽然难得,你们却不是弄不出来的。”她这一愣,有寿等人以为她不满意,立刻开口。
听到这里,高平知道自己是没想错的了,因此道:“没有就没有吧,就三头的,按着人数上吧。
这一句说的大方,心中却有些在滴血了,非常后悔自己好好的为什么要问明目鱼,早知道是鲍鱼,自己偷偷来吃不就得了,何苦在这么多人面前说啊。就算在这里鲍鱼不像在现代那么离谱,一个都要几千块,但也挡不住人多啊。
那伙计见她不强求,连忙应了去了,正如有寿的,二头鲍鱼虽然少,他们也是有的。不过那一般都是给贵客熟客留的,高平虽然看起来像是贵客了,却没有标明身份,因此那伙计也不觉得她有多么贵,他们这里,却是经常接待皇亲国戚的。
在高平想来,古代鲍鱼要比现代的便宜,其实却是想错的,现代鲍鱼大多是人工养殖,说什么二头、三头,也不是野生的,三千一只虽说昂贵,却也能吃到。但 古代哪有养殖的,都是野生的,虽说野生的比现代要多,但捕捞不易,同时还需要人工炮制,其他海鲜,大多越新鲜越好,就这鲍鱼,却是干货的好,而且制作手 法、产地都很有讲究。
同时发制还需要时间,因此这八角楼虽是以卖海鲜出名,随时可以用的鲍鱼却不多。
而在座的,虽不能说从没吃过,但也新鲜,因此等高平加了这么道菜后,对她更是不同。
吃人嘴短,在座的不见得都喜欢高平,但看在她一来就不断加菜的份上,也会和她交谈两句,热络热络。你一言我一语,不一会儿气氛就又热络了起来。
林开云看着高平这么快就和众人大成一片,又气又怒,又是惶恐。
“她想做什么?难道她想和其他人熟悉后再揭发我?幼稚!这根本不可能!但她这是在做什么?她为什么不生气?为什么不发怒?难道是她没有听见?不可能,江杭兴的声音那么大,她一定听见了!”
她正想着,突然听高平开口开口:“刚才听姐姐们在谈诗词,是在对诗吗?
“要在往日自然是对诗的,但今天不同,有开云的那首词在,我们不说没才思,就算有,也不敢拿出来啊。”
汤桥笑道,她说完,其他人纷纷附和,高平瞪大了眼,故作惊讶道:“开云姐姐的词?我一直知道开云姐姐是有学问的,却不知诗词上也有研究。”
“开云一向是才思敏捷的,这次更得了首佳作,这首词还是要让杭兴吟咏更有感觉。”
“那就麻烦杭兴姐姐了。”
那江杭兴也不推辞,站起身,走到窗边,停了片刻,然后慢慢的开口。
没有音乐,但江杭兴声音悠远,一字一句极富感情,竟不自觉的就有一种节奏感。高平在现代的时候看知识频道,偶尔能碰到念诗读书的节目,她有时也看看,总觉得那些人的声音是好的,却跑不了做作的味道。
她本以为文字上的东西,还是要通过眼睛看,念出来却失了感觉,就像有的话,能写,却不能说一样。此时她才知道,原来不是不能念,而是要看有谁念,而且,还要看是在什么环境了。
当江杭兴念完,高平这才觉得这首词短了些,刚刚听出滋味,这边就结束了,不免有些遗憾。
“果然是好词,不想开云姐姐如此大才。”
林开云一直准备着她发怒,猛地一听这话,脸顿时红了,不过这里面只有三分羞愧,倒有七分的气恼。
“如此哀怨、如此等待,果然绝佳,只是……”
说到这里,她皱了下眉,江杭兴道:“只是什么?”
“只是,我觉得有一点不妥。”
来了!林开云顿时打起了精神,等着高平的指责,而其他几人都以或惊讶或嘲弄的目光看着高平。
此时,高平在她们的心中虽然不错,但也只是一个豪爽不令人讨厌但却没有才学的冤大头,她们接纳她,有几分是因为高太尉的官职,有几分是因为高家的家世,更有几分,是为了这一桌子的好菜。
林开云的这首词,她们不管妒忌还是欣赏,但都是认为好的,高平突然来说不妥,顿时就让众人有一种古怪的感觉。
江杭兴道:“哪里不妥了?
这句话已经问的相当不客气了,高平只当没听到,慢慢的开口:“梳洗罢,独靠望江楼,我才疏学浅,对诗词那是不懂的,只是觉得这里的‘靠’,不若用成‘倚’字?
这话一出,众人都是一愣,过了一会儿江杭兴慢慢的喃喃出声:“梳洗罢,独倚望江楼,独倚望江楼……对!对!对!就是要用倚!果然是要用倚的,我说为何觉得此词不连贯,原来问题就在这里!是要用倚的!”
江杭兴文人气重,高平一上来大手笔的加菜她也不觉得如何,此时一听这个改动却欣喜若狂,拉着高平的手:“改得好,改的太好了!”
完,又对林开云道:“开云,这首词若用‘靠’也只是好、是佳,而若改成‘倚’那就是绝好,绝佳!开云,高平却是你的一字之师了!”
第三十五章 初遇 (下)
林开云此时的心情啊。
她日想月想,就是想着能把这首词改动一些,但怎么改都不对,在宁王家宴上,明知道‘靠’字不如‘依’,但她还是用了前者,这么用了,就觉得这首词也不能说不是自己的了。
但此时却又被高平改了过来,其他人又大加赞颂,而她还不得不听。
虽然此时已恨不得将高平杀了,林开云还是只有道:“果然是‘依’字更好。”
“真是如此吗?我不过是随便说说,各位姐姐可不要唬我啊。”
江杭兴道:“就算是随便说说,这说的也好。”
汤桥也道:“高平你这个随便,可是把我们都比下去了,要是还有随便的,那就继续随便吧。”她不过是玩笑,高平却正等着这一句,当下又道:“那我可真随便了啊,说错了,各位姐姐也不要笑。”
“嘿,你还能再找出一个随便?”汤桥奇道,“你找你找,你若能再找出来,我就喝三大碗!”
高平笑道:“我不过是随便说说,各位姐姐也随便听听就好了。‘过尽千帆皆不是,斜晖脉脉水悠悠。肠断蓬莱洲。’开云姐姐,这里的蓬莱洲是指海上的三仙山吧。”
林开云点头:“不错。”“珠河入海,肠断蓬莱,果然是映照。但若是用珠河上原有的,恐怕会另有一番味道。小妹不才,觉得这里用藕花比较好一些。”
她这话若是一开始就说的,众人可能连想不想都丢在了一边,但有刚才那个改动的打底,此时都不由得思忖了起来。
见她们一个个或低吟或皱眉,高平暗笑了起来。
原词的白苹洲,过去也有过争执,曾有人说不要过于落实,用泛指较好,但在后来的评论中却又说,江中应该真有一个白苹洲,独倚望江楼,一眼能看到这个 洲,但是那个时候盼人心切,所以只顾看人看船而忽略了那个地方,等到千帆过尽,江洲依旧,却不见所思之人,怎么能不断肠?
在这里,若用蓬莱,未免有些过于飘渺,但若是用了藕花,却落到了实处。
浪漫主义和现实主义无所谓哪个更好,但在这首词里,却是写实更有味道。众人思忖了几遍,江杭兴第一个高呼:“妙、妙、妙,果然改的好!”
江杭兴在诗词品赏上本来就是有些权威的,众人本来就觉得换成藕花也不错,听他这么一说,更是纷纷赞同,更有的道:“开云,看来高平不是你一字之师,而是三字呢。
林开云干笑,对着高平拱手,高平只是道:“我不过是随便说说,开云姐姐能作出这样的词来,却是真正的大才呢。”
这话在别人听来,那是情真意切,在林开云耳中,那无异于两个耳光,心中对高平更是恨到了极点。
众人谈说了一番,高平点的鲍鱼终于上来了,一人面前一个三头鲍,汤汁浓厚,溏心软糯,口感极佳,这鲍鱼虽是最后上的,却也是厨房早有准备了,否则只是干鲍鱼就要泡一天,熬制又起码需要半天,哪里可能现做?
鲍鱼含在嘴里,众人对高平的感觉又是不一样了,还有的想:“这高平看来也是有雅骨的,以后倒也是可以亲近的。”
只有林开云满心郁闷,这鲍鱼吃在嘴中,如同砒霜,却还不能表露出来。
这顿饭吃的还算尽欢,高平是不喝酒的,见其他人都有了几分醉意,就知道这次宴会算是结束了,比了个眼色,那边有寿就去结账了,片刻后回来,走到高平身边低声道:“衙内,帐已经有人帮咱们结了,说是天字号包间的。”
高平一愣:“知道是谁吗?人走了吗?”
“不知道是谁,如意去看了。”
高平想了想:“跟我过去看看。”
她站起来,告了个罪,众人都只以为她要出恭,也不在意,只有林开云存心,也跟着前后脚的走出来。
酒楼中人多,高平当然不可能知道后面有人跟着,何况她也不是要做什么私密之事,也不在意,林开云见她不是向后院走,更是起疑。
她此时疑心暗鬼,只觉得高平一举一动都是针对她的,见她向包间走去,也连忙跟上。
刚拐过弯,就听到高平的声音:“不知道是哪位世交,如此客气,高平愧不敢当。”
之后又听到一个清冽的声音:“我却不是什么世交,只是偶然听到那首词,觉得只凭那三个字,也值这顿饭了。”
这句话说的,仿佛整首词的精华就在那三个字里,没有那点改动,整首词连顿饭都不值。
林开云郁闷的几乎要吐血,想要再听,高平已经进了房间,再无声音。
林开云不敢走近,只有暗暗咬牙。而高平那边也有些疑惑。她本以为帮她结账的,若不是高太尉的下属,就是高家的世交,总要是个有关联的,而现在看来却仿佛是完全不认识的。
她看着对面的人,觉得这人也不像是故意来结交自己的,这一点,却是因这女子的容貌太过出众。
来到这个世界后,她也见过几个容貌好的女子,比如宁王,比如周关,再比如自家老娘,其实也是很有味道的。而眼前这一位,却仿佛更出色。
其实真说起来,她的容貌也不如周关精致。但气度恢宏,宁王与其相比,都错着几分,而且此人眉宇间带着傲然,但又难得的不让人生厌,仿佛这个人就是该如此的,她就是该骄傲。这不是傲气,而是傲骨,是其本身自有骄傲的资本。
一屋六人,只有她和一个中年女子是坐着的,其余四个身材高大,昂首挺胸的女子都站在旁边,而那个中年女子,也明显是她的下属。
“这难道是什么常王、楚王的嫡女?”
高平心思一转,又有些警惕,那女子又道:“我姓木,单名一个兰,你叫我的名字就可以了,此次不过是觉得那词难得,你也不用太过感谢,你我萍水相逢,若是有缘,自会再见。”
这话说的客气,却是有逐客的味道了,高平也不在意,拱了拱手:“如此,那就有缘再会了。”
说完,她笑着离开了,侍卫关上门,那中年女子道:“都说高太尉独得一女,是个病秧子,如今看来,却也中规中矩。”
木兰笑道:“世家调教出来的,自然是要有几分底子的。”
“其实小姐倒可以和她结交一下的。”
“如此就不妥了,童姨莫急,下次遇到自然就不一样了。”
“只是不知道还能不能遇到。”
“她日后是否接掌高家还难说,倒也不用特别的费精神,若无缘,也无妨。时间也差不多了,咱们也会去吧,想来王姨已经将事情办好了。”
高平回去后,也没有隐瞒,说这顿饭被人请了,众人听了,更是高兴。对于她们来说,一顿饭也就罢了,更难得是,有人因欣赏她们的诗词而结交,虽说那词不是她们作的,却也算是遇到了难得的雅事。
汤桥比别人都多灌了三大碗,明显是多了,大着舌头道:“高平,这次被别人请了,却是不能算的。”
高平一边应着,一边让人找轿夫车夫,她虽有辆马车,这么多人却是装不下的,何况她也不想让这些酒气熏天的人上去。
将这些人都处理,上了车,却觉得自己仿佛忽略了什么,过了一会儿才想到,在座的几个,都是被她送走的,唯有林开云,仿佛是自己走的。
“也许她是不好意思了。”
这样想着,她也就将这事丢在了一边。
闹了这么一出,她也觉得有些累了,也没有兴趣继续溜达,问了刘欣和蓝春海,她们二人本就是跟着高平的,此时见她面带倦色,自然也都表示想回府。
回到高府,刚进门,那边就有管事来报:“林家大姑奶奶来了。”
听到这话,高平等人都是一愣,刘欣道:“是少夫君家的大姑奶奶。”
那边说是。
“这却奇了,这林家小姐却不和衙内一起回来。”
高平笑了笑,没有答话,心中已经知道林开云是来做什么的了。
和刘蓝二人告别,她让人准备了洗澡水,就去给高老夫君请安,回来后,就泡到了木桶里。
在现代的时候,她就羡慕有钱人家有大池子可以泡澡,前一段本想也捣鼓出一个,后来发现要弄的话,实在麻烦。的
排水也就算了,问题是那么大一池子水要怎么烧?当然,以高府的力量也不是做不到,但那也有些太奢侈了。
最后,她也只能找个大些的木桶,感觉感觉那个味道罢了。
“北京的郊区有温泉,不知道这京城的郊区有没有温泉,也许要找人问问,若有的话,就修个庄子?”
她正想着,甘草在外面道:“小姐,少夫君来了。”
“知道了,请少夫君在稍等,我这就好。”
她又泡了片刻,自己站起,擦了身体,自觉要比过去有肉多了,也很是满意。
因为几乎没有练习的机会,她到现在还不能将服饰头饰摆置妥当,因此穿了里衣后,就出来让小厮帮她收拾。
在家中,也不用多么繁琐,大概的能见人了也就罢了。
她回到自己的房里,就见到林若鸿本木木的坐在那里,见她来了,一愣,然后慢慢的站起,前行两步,看着高平嘴唇翕动,最终却没有发出声音垂下头,然后,缓缓的跪在了地上。
第三十六章 突然 (上)
在林若鸿跪下去的时候,不仅高平呆了,房里的甘草等人更是吓了一跳。
他们刚才就发现林若鸿今天有些魂不守舍,不过也没有多想,只以为他遇到了什么事。
高平这边,林若鸿虽不是没来过,但也只有了了几次,还是高平前段有病的时候来的。
这次他突然到来,那定然是遇到了什么事,而且他们刚才也听说了,林家那边的姑奶奶来了,于是就想着,也许是林家出了什么事,想要高家援手?
只是虽然想到了这些,却怎么也没想到林若鸿会来这么一下。
几人都是机灵的,一见这个样子,也不敢多留,纷纷退了出去,甘露本还想留下,被甘草拉了一把,也不甘的出去了。
高平自然没有发现几个使年的动作,她看着林若鸿,愣了下才回过神:“你这是做什么?”
“若鸿,自求离去。”
“你先起来。”
林若鸿没有动,高平皱眉道:“不管能想说什么,都先起来,我不习惯能跪着和我说话。”
林若鸿惨声道:“我已没有站在衙内面前的资格了。”
他不说妻主,而说衙内,显然,是已经不把自己当做高家的少夫君了。
高平有些头疼,她的确是觉得若两人都不自在,那还不如分开的好。但并不是在这种情况下。她和林若鸿虽然关系不怎么样总没有交恶,更没有深仇大恨。勉强的说一下,也是君子之交。
就算是分开,她也想着能和和平平的分手,就算以后没再来往,以后偶然碰到,也会互相友好的致意。
而现在这样,和她预想的,真有颇大的差距。
她在头疼,林若鸿更是迷茫,他到现在都仿若是在做梦,但是家姐的话又是那么的清晰。
“二弟,这事真你要帮我,否则我就完了。”
“二弟,我不是故意的,我再不堪,礼义廉耻也是知道的,怎么也不会存心做下这种事的。”
“二弟……”
“……二弟!”
家姐的声音是焦急的哀求的狼狈的,而他却只能发愣、呆然。
他嫁来后,和娘家的来往就不是太多,他也知道自家姐姐高傲矜持,看不上高家,倒也不觉得怎样。
今天突然来报说林家姑奶奶来了,他还吓了一跳。
平时像这种亲戚间的来访,若隆重些,是提前两三天就要派人通知,就算说不讲虚礼,也要半日前就打招呼的。
而林开云却是突然来访,给高老夫君匆匆的请了安,就到了他院里,唬的他以为是家中出了急事,哪知道,却是如此!
在那一刻,他只觉得头晕目眩,仿佛天地都变了颜色。
他们林家,是在四代前开始出息的,他的曾祖母是天宁朝有名的诤臣。即使到了现在,提起天宁朝的林得逸,士林名宿也都要肃然起敬。
作御史,他的曾祖母弹劾掉了两名知府,三名侍郎,一名尚书!
做文人,他的曾祖母有四首诗被录在《大雁诗集》里。
做官,他的曾祖母死后被封为“文公”,全京城,乃至全大雁,也只有他们家的门钉是六六三十六个!
做人,他的曾祖母生前曾被万户立长生排位;死后,更有半城人相送。
但,仿佛他们林家所有的荣耀都聚集到了那一代,再之后,无论是他的祖母还是母亲,都只得了翰林,他的祖母还曾做过翰林院掌学院士,而他的母亲到目前也只是侍读学士。
他知道,无论是他的母亲还是他的姐姐都想恢复曾经的荣耀,都想像曾祖母那般被天下人称颂,就连他自己,也想姐妹中能出来这样一个人物,当年也曾恨过自己为何不为女子,否则就算不能一展才干,起码也能为姐妹们做些帮衬。
因为遗憾,他更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了姐妹身上,特别是一父同胞的姐姐林开云身上。
他怎么也不相信自己的姐姐会做出那种事,可是,那又是她自己说的!
他的姐姐让他帮她,可是,他又怎么帮她?
“那词先前并未流传出去,只要弟弟你不说,自然不会有人认为是她作的。其实,就算你说了,别人也不见得相信,何况那词也不见得真是她作的。”
这真是他的姐姐说的话吗?他那少女中举,才名天下的姐姐为何会变的如此?
他不知道自己的姐姐是何时离开的,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出了藕花院的,只知道当他回过神的时候,已来到了石松院。
他能做什么?他除了自求离去,还能做什么?
他迷茫,高平更是头疼。现在有多少人抄了别人的还说是借鉴,更无耻一些的,还能说自己是原创的,与那些人相比,林若鸿是相当不错的,但就这么突兀的下跪要走,也有点太极端了吧。
劝了两句,林若鸿还是不动,她叹了口气:“你说求去,又以什么名义让你去呢?是妒忌、无子还是不孝?”
在这里,也是有休夫一说的,规矩也和高平所知道的差不多,其实所谓七出,除了无子一项,不管对男女都是一样的,而男尊女尊所不同的,也只是谁掌握着主动权罢了。
就算是换成了男女看似平等的现代,无论是谁犯了其中的规矩,估计也都是要离婚的。
但她和林若鸿才成亲不过一年,虽说彼此都冷淡,但都和七出无干的。
林若鸿愣了愣,然后吐出两个字:“盗窃。”
“盗窃,那你偷了什么呢?”
“衙内觉得什么东西好,就什么吧。”
说到这里,已经有些心若死灰了。高平摇摇头:“你先去吧,你若心意已决,我将来来安排,但也不用如此的。”
“若鸿实无脸再停留在高家,若衙内不允,若鸿当求府尊。”
见他一意孤行,高平也有些来气了:“你若真觉得无脸,那不若和我一起公布天下说那词的来源?”
林若鸿的脸顿时变的惨白,他知道若求问心无愧,最当做的,就是说出真相,坦坦荡荡,这才是他身为林家后代应有的风范,但若真如此作了,他家姐姐这一生,就再无出头的可能了!甚至整个林家都会为此蒙羞。
也是他知道做不到这点,才要求去,而此时被高平说来,却无话可答。
见他这个样子,高平也知道自己说的过火了,缓了口气道:“你我夫妻一场,我不想最后成为仇敌。这件事,开云姐姐错了,但我现在并不想再追究,我高家女 儿,靠的从来都不是诗词。你若觉得无法再在高家立足,却需要再耐心等待。但是有一点,却是要你对开云姐姐讲明的,以后,除了年节拜访,莫再蹬我高家家门 了。”
林若鸿刚被吓的几乎休克,突然听她这么说,一时还没明白,只是见她摆摆手,也就不自觉的站了起来,游魂似的向外走。
高平揉了揉头,只觉得这林若鸿也太脆弱了,心里有一种冲动,想将他丢到那吃不饱饭的山沟里。后来想想,又觉得是自己要求太高,林家公子就和现代没有历练的富家女一样,眼光是高的,学问恐怕也是有的,但遇到打击,承受能力却是八成是不如从山沟里出来的打工妹的。
林开云抄袭这事她并没有看的太重,其实一首诗词能有多么重要?也就是林开云,因为在士林中有名声,本身又有官职,这首词对她还有点作用,若换成一般人,恐怕也只能像柳永学习,将诗词卖于烟花之地了。虽名满天下,却难得出头。
她并没有想过靠诗词成名赚钱,在酒楼中又戏弄过林开云了,连带着把林若鸿都吓的不得了,这件事对她来说也就过去了。
在高平想来,目前最重要的,还是把玻璃的销路打开,连锁饭庄是稳妥的路子,但要说暴利,还是新生事物。在目前,她还没有想过倒弄出来别的,一是她没有多大的把握——只是玻璃都弄的她头大了,更不要说什么火药纺织了。
不过最重要的还是,她也不 想太引人注目了。这个“人”指外人,也是指高家的人,弄出玻璃还可以说是偶然所得,看起来也的确是偶然的,虽然方子是她给的,但一开始,她却杂七杂八的写 了一大堆,后来慢慢删减,才留下石灰石等物。因此高太尉虽觉得太过运气,却也没有怎么疑心,但要是她再弄出什么东西,那就难说了。
别的穿越者还能假托说是古书上看来的,可怜她连一些启蒙读物还没看全,又从哪里看古书啊。
只是若玻璃的工艺不发展,那也只有走珠宝的路子。而这也就势必限制了玻璃的发展。
所以她虽然还是经常出游,却是将一般的心思放在了提高质量上。同时经常和蓝春海闲聊,希望能从她这里解一些这个时代的格物。
也许是因为烧的多了,杨席二人也掌握住了窍门,也许是因为火炭、密封之类的改进,总之,在半个月后,有寿终于给她拿来了一块手掌大小的,虽有条纹,但看起来还算纯净的玻璃。
虽然说还是太小,但只是这么一块,她也能想象能做多少东西了。镜子、望远镜,如果能做成瓶子,那就更好了,就算不成,起码也脱离了珠宝的范围。
她正遐想着,一个使年连滚带爬的从外面过来,一进屋就爬到了地上,凄惶的哭喊:“小姐、小姐,少夫君、少夫君上吊了……”
第三十七章 突然 (中)
高平手中的玻璃掉在了地上。
她惊愕的抬起头:“你说什么?”
那使年连哭带喊,说刚才发现林若鸿挂在了梁上,他啰啰嗦嗦的还要讲经过,高平却已没有心思听他讲,拔腿向藕花院跑去。
上吊?自杀!
高平只觉得面皮发涨,呼吸困难,茫然、恐慌,还有一种愤怒。自杀,为什么自杀?凭什么自杀?
她跑到藕花院,屋里的使年小厮正乱做一团,他们虽训练有素,但也从未遇到过这种事情,不知道如何应对是一方面,也都被吓的不轻,少夫君自杀,他们个个都没好果子吃!
见到高平,一帮人跪的跪,叫的叫,高平也不理他们,径自来到床前,林若鸿正躺在那儿,面颊绯红,面孔却不狰狞。
高平稍稍的松了口气,她记得上吊的人是都会舌头吐出,眼睛突起的,现在这个样子,是还有救的吧。
手伸到鼻前,没有呼吸,压到胸口,也没有跳动。
高平僵住了,这是,真死了?要怎么办,心脏复苏?人工呼吸?
是的,这是现代经常被提起的急救术,但她从没有做过。心脏复苏只知道压迫胸口,人工呼吸也只知道嘴对嘴吹气,具体的频率、方式,却都非常模糊。但现在也顾不得这些了,她先按压了两下,又捏开林若鸿的嘴往里吹气,然后又按压。
其他人愣愣的看着她,也不知道她在做什么,还有一个以为她是伤心过度,着了魔:“小姐、小姐,你莫要太……”
“都愣着做什么?请太医了没有,府尊在府没有?老夫君那边先不要说,该做什么都去做啊!”
她压着林若鸿的胸口大吼,众人立刻忙乱了起来,就在这个时候,林若鸿的身体突然一跳,再试探,已经有了呼吸。
高平松了口气,这才发现自己竟然手脚发软,竟有站不住的迹象,也亏的屋里还有人,看摇摇欲坠,连忙来扶着她。
那边高太尉也被惊动了,和高平一样,她也是急赶过来的,见她脸色铁青,脸上带汗,和平时的自若矜持大不相同,高平更是惭愧,连忙站起:“母亲放心,他已有了呼吸,想来是没有大碍的了。”
听她这么说,高太尉的脸色好过了几分,转口吩咐:“拿本府的令牌,去请张御医,就说小姐得了急症。”
“母亲,女儿刚才已经让去请御医了,但却没有吩咐家人……”
高太尉皱了下眉:“无妨,再去请,就说小姐得了急症,少夫君昏厥。”
听她这么吩咐,高平更是愧疚。刚才忙乱,她只想到赶快请大夫来急救,却没有想到林若鸿自杀带来的影响,没有想到在第一时间封锁消息,虽说高家管束下人还算严谨。
但又有哪家的下人是不说主家是非的?就算是皇宫内院,那消息也从没被隔绝过,更何况,这高府,恐怕也有其他势力安Сhā的人手。
若只是内院,使年小厮大多是家生子,又轻易不和外面来往,消息暂时还能封锁的住,而一旦到了外院,恐怕是堵也堵不住了。
因此高太尉后面这一句,却不是要请御医,而是在混乱视听了。
御医请来了,虽然高平没有吩咐,但外面人也知道,要请常来的王御医。这王御医给高平看了十几年的病,和高家的关系自然不比般,医术自然也是好的。只是她看了林若鸿,也只能暂时开普通的方子静养。
“下官开这个房子,也只是调息养身的,若少夫君能醒来,吃不吃,都是无关的。”
言下之意,若林若鸿醒了,那自然就是好的了,若是不能醒,她也是无能为力的。
高平一愣,刚才放下的心又提了起来,他本以为林若鸿有了呼吸就算是好了,听了张御医的话才想到,在现代也有很多能呼吸,但一直昏迷不醒的。这是因为大脑缺氧到一定时间,就会形成不可逆转的损害,就算后来心脏能跳动,却很有可能变成植物人。
使年从藕花院到她那里,她再跑过来,就算两个院子近,怎么着,也有三分钟的,这还不知道林若鸿在梁上挂了多久——不可能太长,但应该也有一两分钟的,四五分钟大脑缺氧……这还能醒过来吗?
在现代,还有各种医疗设施来保证人的生命,而在这古代,又怎么保证?
一天两天还好说,十天八天,半年一年,就算高府有充足的人手可以给他喂药喂饭,清洁按摩,但他不知道自己吞咽,不能自己消化,难道还真能像小说中写的那样,昏迷几年还可以完好无损的活下来,甚至醒过来?
她摇摇头,现在想这些也无用,也只有吩咐人先去煎药。
将这里的事处理好,高太尉又调了自己身边的两个使年过来监管,又下令封了内院,安排妥当,这才带着高平和林若鸿房里一个叫茗翠的回到自己的书房。
这个茗翠,就是第一个发现林若鸿上吊的。
高太尉问她是怎么回事,茗翠磕磕巴巴的说了,其实也没有什么复杂的。
就是这天,林若鸿将身边的人都支了出去,这对他们来说,已经习惯了,过去明鹊在的时候,林若鸿就喜欢只留明鹊一个在身边,后来明鹊走了,这才让他们轮流的。
林若鸿要清净,他们也不敢违背,只是想着高平前段时间的吩咐,也不敢走远,虽说离开,却也时刻注意这房里的动静,后来发觉房里太过安静了,他们就大着胆子问了几句,却没得到任何回答,然后终于推门进去,哪知道第一眼看到的却是林若鸿挂在了梁上。
他们虽然吓得魂飞魄散,但总算还想到把林若鸿放下来,然后去通知高平。
高太尉又问了他几句,见他也说不出什么了,就叫人把他带下去,转向高平:“你让人注意他,是出了什么事吗?”
高平也知道瞒不住了,只有把诗词的事情都说了,最后道:“当时他走的时候,女儿怕他想不开,就找人照看着,后来见他没什么就松懈了,哪知道……”
对于自杀的人,她是不能理解的,无论是在现代还是古代,她都认为最重要的就是活着。无论是痛苦、难过、郁闷、伤心,都是在活着的基础上才有的,如果死了,那就什么都没有,在她想来,那才是最可怕的,而且,她也实在无法想象自己被烧掉、被埋在土里的情景。
不过因为在现代看多了什么郁闷自杀、想不开自杀的新闻,她在后来还是找人注意了林若鸿,见他虽有些失魂落魄,却也没有自戕的迹象,也就不在意了。哪知道,却突然冒出了这么一出。
“那首词原是你的?”
高太尉有些吃惊的看着自己的女儿。因林开云本来的名声,再加上宁王等人的赞誉,那首词迅速的在士林中传播了出来。京城就这么大的地方,高太尉虽是武官,却也听说了,当时还惊讶了一番,想着过去倒有些小看林开云了。
林家看不起高家,其实高太尉心中也不怎么把林家放在眼中的,若在普通情况下,更不会与之结亲。
之所以会赶着去定亲,有八成是为了高平的身体,高太尉本身不见得怎么敬畏鬼神,但在女儿不断徘徊鬼门关的情况下,那也是什么神都拜了,什么佛都请了。
找到林若鸿,倒不是因为他的容貌才情,而是听说其有旺妻之象,再后来合了八字,又是大吉。
当然,当时挑选的并不只有林若鸿一个,最后之所以定了他,倒是因为她和林老夫君都有一个心思:若女儿真的去了,也要给她选个最好的。
至于说林家的家世、林家在士林中的名声,高太尉其实是不满意的。
林家在过去是不错,但从三代前就一代不如一代,前两代还好,知道自己没本事,还愿意守成,这一代的林开宇却是个跳脱心高的。
要论文章学问,高太尉是佩服林家的,虽子嗣单薄,却能几代都出状元探花,在这一点却是书香门第的徐家都比不过的,不过也就是如此了。
林得逸当年能声名远播,弹劾了几个大臣都还被人感恩,那一是天宁帝可谓是明君;二是大雁才建国不到两朝,各方面的根基都不深厚;三来更因为当时的大势。
也是机缘巧合,这才有了林得逸的威望。但林得逸自己虽善终了,却也结了不少仇敌。故此,后来林长翰虽做到了翰林院掌院学士,也始终没能入中书省,算是清贵了一辈子,当然,这也未尝不是一种保护。
到了林之一这一代,虽然已谈不上什么仇怨了,林之一本人却才干平平。好在此人倒也知机,年轻的时候受了几番打击后,就安稳了下来。
而到了林开云,却是锐气勃发,雄心勃勃。外人不知道,高太尉却是清楚的,皇帝当年也有要用林开云的心思,也想着再创个宁清平,只是在和林开云谈过后,觉得她还不够沉稳,这才想磨磨她的性子。
哪知道不到两年,她却有怨怼之意流露,后来更依附到了新党那边。皇帝偏向新党,也喜欢宁王,她可以容忍朝中拉帮结派,可以容忍甘印曦等人站队,但她决不能容忍她心属的御史,寄予厚望的诤臣,先奉他人为主,这也是任何一个帝王都不可能容忍的。
高太尉冷眼旁观,知道林开云若是能静下心,用心做学问,就算依附于宁王,倒也不见得没有出头之日,但此人只想着怎么钻营,怎么出头,学问上没有什么进展,拿出来的诗词也没什么突出的,偏偏她还手段平平,策划分析都只是纸上谈兵,因此就算是宁王也不怎么用她。
这次听了她的新词,她还以为她是终于想通了,知道怎么着手,哪知道,却更不堪了。
第三十八章 突然 (下)
“这件事,倒也不见得是因为那首词。”高太尉沉吟了片刻,“按照你说的,这都过去半个月了,他如果要自缢,就算你派人看着,也总能找到机会的。没道理过了这么久才做,你也莫太放在心上了,我会让人去查的。”
高平猛地抬起头,然后,又慢慢的垂下。
高太尉说的在理,但恐怕,却是故意如此说的。林若鸿那样的人,一开始也许也没想到自戕,但过了这么些天,天天想着那件事,就像个结,越系越紧,到最后终于成了死结。
她只想着找人看着他,却没有想过开解。他天天被困在内院中,又不管家,又无事,自然想的就更多了。
这件事,若说林开云有七分的错,林若鸿自己有两分,她却是也要占一分的。不过高太尉好意,她也不好拒绝,因此道:“母亲说的是,女儿也是这样想的。”
看她这个样子,高太尉也知道她看出自己的用意了,有几分欢喜她的聪慧,也有几分感叹,对林家却有更多的厌恶。
原本只想着少和他们来往,哪知道,却还免不了麻烦。最可恶的还是那林若鸿,半点没有为人夫君的样子,更没有身为高家人的立场,也不怪女儿不想和他圆房。
当时只想着给女儿找个容貌才情好的,却忘了,过日子,还是要找安稳省事的。
高太尉想到这里,也是后悔,但目前这种情况也不能休了林若鸿,因此把一腔怒火又转到了林开云身上,虽然因为联姻也不好真对她如何,但也要让她知道好歹。
这样想着,也就把林开云丢在了一边,以她的手段威望,高家的背景,要收拾林开云,甚至只需要一个眼神,因此,也不会费心思的去想怎么实施,怎么计划。
唯一可虑的,倒是宁王新党会不会拿着此事做文章,只是这些事,她转身自会和谋士商量,此时也不想令高平多想。
因此喝了口茶,她转口就道:“我倒不知道你有这等诗才。”
高平摇摇头:“并不是什么诗才,只是那次回来后,一直有些放不开,日思月相,这才得了那么一首。”
“只是一首已是难得了,可见我高家的女儿,做什么都是好的。”
这句明显就是自夸了,说的是高家,但其实那意思,是我高远航的女儿,果然是能干的,这一点,和现代那些看到出息了的父母发出的果然不愧是我某某的孩子一样。
见母亲的高兴,高平心中也好过些。
两人又说了几句,高太尉就让高平回去了,她先到藕花院看了看,林若鸿还是那个样子,回到自己的房里,甘草等人是都得了消息的,一个个都噤若寒蝉,小心翼翼。
高平也没心思管他们,自己坐在书桌前发愣,她也不知道想什么,只觉得思绪很多,真要去抓,却又抓不住。
甘草端了参茶放在她手边:“小姐也不要太过伤心了,少夫君吉人天相,自然会无事的。”
高平摇摇头,拿过参茶喝了一口。她在现代的时候虽然经常喝茶,但人参却是碰都没碰过的,刚来的时候也有些不惯,喝的时间长了,倒也觉得还不错。
喝了两口,见甘草还站在桌前,开口:“还有什么事吗?”
屋里的人都知道,她在书房的时候不喜欢身边有人,不经允许,不能随便进出。今天甘草没打招呼就进来了,她因为心中有事,也不想多说什么,而且她也知道甘草是关心她。
虽然说她立的规矩不想被轻易破坏,但此时也不想把这一片好心当做驴肝肺。何况,平日甘草也是最守规矩的。
“小姐,有寿还在等着。”
“有寿?”
高平想起来了,先前,她正在看有寿拿来的玻璃,因为林开云的事,她将此事完全忘在了脑后,更忘了要先打发有寿回去的。
“让有寿……”她本想让有寿先走,转念一想,又转了口,“她在哪儿?”
“在门房那里,曹越家的和唐力家的两个叔叔在陪着她说话。”
有寿虽是高平的丫鬟,但在高平不在的情况下,也不能在房里停留。而高平不发话,她又不好走,因此就去了门房那边。
像高家这样的宅门中,除了外面的大门,内眷的二门,各个院子还有院门,毕竟一个府里几十乃至几百号人,又有先喻管家,真闹出了什么,都不好看。
看守院门的,一般都是年龄较大的使年,都是嫁了人有了孩子甚至孙子的,因此,倒还便宜些。
高平听了,点点头:“让她过来吧。”
有寿在门房里正坐卧难安。作为高平的丫鬟,石松院中的人当然也不会怠慢她,虽然将她请到了门房里,但水果点心也都是不缺的,只是两个使年太过啰嗦,不断的问着有寿都做什么,有没有可心的人。
这里面,自然有做媒的八卦心理,但也有想探听高平平日在外面都做了些什么的意思。
他们倒没有什么恶意,只是一时好奇,二来则是通例,下面的人总是想知道上面人的意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