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乐光速关掉电视机,从沙发上跳起来,迫不及待地扑向厨房,表情急切而热情:“晚上吃什么?”
陆之珩一边把饭菜往餐桌上端,一边说:“不知道你要来,所以没准备什么食材,冰箱里就一点剩下的东西,我做了个蒜苗炒肉,炒了点青菜,外加一个番茄蛋汤。”
陶乐可爱地皱了皱鼻子,像只小狗一样仔细嗅着饭菜的香味,一脸陶醉,“已经很好了,你是没吃过我们学校食堂的东西,那不是人吃的,简直是猪食,我宁愿吃你做的粥,也不吃食堂的肉!”
陆之珩是知道她对肉食的执着的,调侃道:“哟,那真是对我厨艺的莫大肯定啊。”
陶乐吃人的嘴短,一个劲儿地拍马屁:“那必须的,阿珩做的饭全世界最好了。”
陆之珩回来后就立刻钻进了厨房,一直到吃完饭也没换衣服,现在还穿着衬衫西裤,衬衫袖子挽到肘部,露出一小截结实的小臂。
陶乐手里捧着一杯酸奶,靠在厨房的玻璃门上看着陆之珩洗碗。陆之珩修长白皙的手指拿着抹布,灵活地擦去碗上的污渍,动作不紧不慢,从容而优雅。
陶乐咬着吸管,心里一阵嫉妒:这个世界上就是有这种人,哪怕做洗碗倒垃圾这种事情都比别人来得赏心悦目。
“乐乐,过来帮我挽一下袖子。”陆之珩出声唤道。
陶乐乖乖嗯了一声,走过去发现陆之珩右臂卷起的袖子滑了下来,上面还不小心溅上了一些洗洁精泡沫,陶乐连忙把酸奶搁到流理台上,凑过去帮陆之珩卷起袖子,之后就背靠到流理台上近距离看陆之珩洗碗,视线在陆之珩脸上流连不去。
陆之珩被她盯得全身发毛,无奈地停下手中的动作,抬眼看陶乐,“乐乐,你看我干嘛,我脸上有东西?”
陶乐重新咬回吸管吃吃地笑:“我看你美。”
陆之珩哭笑不得:“赶紧滚回客厅看你的电视去,别在这儿打扰我洗碗。”
陶乐学着地痞流氓的样子迅速在他脸上摸了一把,才像只偷了腥的猫那样笑着蹿回了客厅。
陶乐说陆之珩长得美一点也没说错,尽管陆之珩本人绝对不会承认。陆之珩小时候就长得好,又大又黑的圆眼睛甚至显得有些女气,上街买东西,店主看到他都会送些边角料的小玩意儿。十六岁之后,他过于精致的容貌里才添了些男子气概,身形如修竹,圆眼睛被时光拉得狭长,鼻梁越发高挺,面目轮廓越发深刻。
他淌着时光的河流迎面走来,曾经稚嫩的孩童脱胎换骨,长成俊美的青年,一言一动仍然让陶乐熟悉到骨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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