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曾用心爱过,有些情曾真心付出过,有些爱曾用力珍惜过。
爱,是对美好幸福的承诺。爱没有了,幸福也就不在了。
生命里,曾那么珍视的人,没有经得起时间的拷问。
初恋,有时仅有四个字
不论如何,我都无法忘却我的初恋。和很多人一样,它的不完满,它的疼痛,它的不可复制,都让我无法从往事的悲凄中抽离出来。
后来,很多时候我尝试着要将那段年少青葱的旧事,从尘埃落定的记忆中渐然抹去,但均以失败告终。虽然,它的故事极短极短,甚至短到没有开始,没有一句对白,没有一个交汇的眼神和动人心魄的寒暄,但依旧还是那么不可替代地吸引着我。
我一度为这样的情愫欢喜,落泪。我也曾相信,这样朦胧的感情,真让我获得了除亲情之外的更多乐趣。因为有了这样的一份期待,我开始渴望明天的生活。因为我知道,只有在明天的时间里,我才能再次地、毫无破绽地与她相见。
毫无疑问,我沉浸在了一种臆想的喜悦之中。我以为,只要这样下去,迟早有一天她也会深深地迷恋上我,就像我此刻着了魔似地迷恋着她一样。
当然,我并没有多想,对于以为真正情窦初开的少年来说,没有什么比圣洁的情感更为重要的了。
每次刻意创造的碰面,都能在我心间掀起不可遏制的波澜。那惊涛骇浪的悸动,如同苍鹰一般盘旋在我的脑海上空,而此刻,我的脑海,我的自由,我对未来的无限憧憬,都不再是一片无垠的大海。它们是一尾尾被曝露在海岸的鲜美鳕鱼,唯一能做的事,就是等待着苍鹰前来啄食。
很多时候,我亦为这样不明所以的情愫所懊恼,暗恨丛生。因为,在任何一个少年心中,他的初恋都是不可侵犯的。即便那个女孩从不知道有这么一个少年在默默地关注着她,甚至不知道这世间有这么一个少年存在。但这又能说明什么呢?又能改变什么呢?少年依旧执着。少女,依旧那般美丽。
这不就是大好年华里最为荒唐而又最值得回忆的莫名往事吗?
结局往往是一个悲剧,因为少年无法排遣自己日日淤积的忧伤。少女的身旁有了其他的少年,即便那些不知名的少年和少女仅是普通朋友,但却深深地剐扯着少年的心。少年决定放弃,但他又做不到。于是,他被时光的利剑射中,被残忍的钉刻在一面滚烫的墙壁上,徘徊在无边的优柔寡断之中。
往往,这就是故事的最终结局。这些简白文字里的少年,全可换作少女,而少女,亦可换作少年。在那个时候,所有的感情都是那么相似,少年可以成为少女,而少女,似乎也能成为少年。
多年之后,我们终于看淡,终于放开。但对于“初恋”这两个依旧让我们羞涩的字眼,却不敢再对旁人提及。总以为,它在我们心间所留下的,必定是千言万语,实质不然,不信你可以在灯下好好想想。不论你曾经有过怎样的磨难和苦楚,欢愉和快乐,都可以用四个字来全然回顾。
刻骨铭心、后悔莫及、只恨相遇等等,都可以是你初恋的真实写照。而谁又知道,这四个字曾消耗了我们多少泪水,和多少大好的青春时光?
请把你宝贵的爱情,交给此时真正值得你爱的人收藏保管。
往日多少风花流年,都是风中之事,可忘便忘,不能忘便断了吧。
不做情人做什么?
不做情人做什么?
这是每一段爱情最后的结局与困惑。我见过许多轰轰烈烈的爱情早早夭折,也见过许多波澜不惊原以为可一世安稳的情愫无疾而终。没有人可以预言,爱情最后的结局是什么,可我们知道,有了开始就必然会有结束。结束之后,曾是情人的我们该做什么?
兄妹。
这是我见过的情人之后最为坦荡的关系。很多时候,我不得不承认,他们有着异于常人的宽广胸襟,即便不是这样,也有着绝对良好的心理素质。
想想,结束了一段恋情之后,就终生不爱了吗?我们不会那样。爱情,往往在受伤之后来得最快。于是,不到三五个月,我们便又开始了新的恋情和人生。这样一来,我们不得不面对自己的前男友或者前女友跟另外的异性勾肩搭背,耳鬓厮磨。
我不清楚做兄妹的情侣们心里是何种感受,反正我难以接受。至少,对于每一个真爱过的人来说,即便自己与曾经的情人已经毫无瓜葛,一清二白,可看到又一段恋情叠加在自己的旧爱之上,心里总会微疼。因为,那意味着旧爱已开始将你忘却,投入了新的恋情。
朋友。
几乎半数以上以失败告终的爱情都选择了维持这样的关系。我们相信“情意不再,友谊在”的真理。至少,这也算是给自己人生的某段时光画上了稍微圆满的结局。
可事实上,这种关系爆发的矛盾最多。从女性角度来分析,她们多少会对旧爱比对异性普通朋友好些,即便不曾做出来,故作冷漠,可如果旧爱真遇到困难,她们还是会毫不犹豫地上前相助。而她们在受伤或者与现任争吵之后,也会很顺理成章地向旧爱倾诉,电话,短信,漫天不断。
基于往日的关系,很多隐私的话,女人们也很容易说出口。最后,原本以为天下太平的两对情侣,双双大战,不欢而散。
请问,有谁能容忍自己的妻子或丈夫与曾经的旧爱揪扯不清?我想,即便真是井水河水,光看手机的通话记录和短信,心里也够堵的吧?
陌生人。
这是年少之时最喜欢的一种继情人失败之后的关系。成年之后,很少有人再用,除非,是不曾真爱过,或天各一方的异地恋。
很难接受,曾经的最爱与自己形如陌路,各不相识。但事实上,这是最好的一种方式。做兄妹,请问,很久之前双方做过的事,说过的话,是兄妹之间能发生的吗?做朋友,与其两败俱伤,天下大乱,不如就此别过,心生怀念得好。
不是有句话吗?“你的爱要是给不了全部,那就别爱。”请把你宝贵的爱情,交给此时真正值得你爱的人收藏保管。往日多少风花流年,都是风中之事,可忘便忘,不能忘便断了吧。那么长的人生,你真想用一辈子的幸福来为一个人下赌注?
不做情人,为了往后的大好时光,就请做陌生人吧。
温柔是包容,是气度,是母性情怀里的无私和纯善,也是水质一样的谦和与涵养。
温柔,是种品质
每一段失败的恋情,好像一种早有暗示的慢性病,都可以在理智与安静中找到失败和错误的根源。聪明的人,往往会总结其中的原因,不断完善,变得越来越好。
好比她,失恋后,成天以泪洗面。我让她寻找失恋的根源,她告诉我,是因为自己太过温柔,太过纵容这个男人,对他千依百顺,言听计从。所以,他才会越来越不重视她,越来越不爱她。
失恋后,第一时间,一定要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大吵大闹,永远不可能让对方回心转意,更不可能让你理智地思考问题所在。
她是个脾气特别暴躁的女人,虽然特别仗义,爷们儿,豪情,但也特别容易发怒。
起初,周围的朋友都特别羡慕他,因为只有他才能彻底降住她。不论在什么场合,什么地点,只要他一瞪眼,一拉脸,她立刻就会变得噤若寒蝉,小鸟依人。
在他面前,她永远是个油盐柴米的小女人。他是她整个世界的中心。
她说过,因为只爱他一个,所以,只会对他一人温柔。
我说亲爱的,一支好的钢笔,在任何环境任何人手里,都能体现它的品质。不管是在学生手里,顾客手里,老板手里,还是员工手里,你都能清楚地感觉到它的流畅性和优越性。所以,才有它独特的价值,有它抢手和昂贵的理由。倘若这支钢笔只在厂商老板手里好使,在其他顾客手里却经常出问题,它还会有昂贵和抢手的理由吗?
是的,小声点,我知道,你不是钢笔。
但人与物都有一个共同点——他们的价值,都需要通过其他东西来做对比和衡量。你是否是一个有价值的人,得看你个人的才华和对社会的贡献值。那么,才华和贡献值,就是人们衡量你价值的标准。你是否充满独特的魅力,得看你个人的品性和技艺是否能赢得大众的认可和喜欢。这时,大众对你品性技艺的评判,就是衡量你个人魅力最公正的砝码……
你是否是一个温柔的女人,除了你的男人之外,周围的亲戚朋友,也都具有发言权。
因为,温柔不是小鸟依人,千依百顺;更不是轻言慢语,低声细气。
真正的温柔,是从内心散发出来的女性之美,是优良家教和儒雅诗书的江河汇流。温柔是包容,是气度,是母性情怀里的无私和纯善,也是水质一样的谦和与涵养。
温柔,是种人人可以感受到的品质。
有些人,渴望幸福却又不敢付力争求,他们的心,如匿藏的画一般谦卑矜持。
可也正是这些心怀期盼的人,最经不起以时光作为筹码的等待。
一方楼台的似水年华
当他因事业受挫,离城进郊搬入这座临树而起的破败楼房时,她俨然已在对面安居多时。
在未见她之前,他的心与这座古楼一般颜色——潮湿幽冷,布满青苔与灰黑的风尘。
午后,他站在昏暗的楼台上,于明媚之光中手捏报纸,逐一扫视每个招聘广告。忽然,暗淡的视线中出现了一抹清雅的蓝。他顺势遥望,越过枝叶的细缝,对面楼台内赫然坐着一个秀发及肩,身着素蓝摆裙的女子。
微凉的风从远处袭来,抖动乱叶,碎一树热切的阳光。他坚定的视线被起伏的绿叶遮挡。他左右晃动身子,调整视线,以保她不从这忽成的风景中消失。
暮色四合之时,对面楼台的粉红窗帘便会随光缓缓拉上,而那名身着素蓝、洁白的女子也将隐匿在无边的遐想里。他觉得,这是最美的结局,似一场空前舞会的开幕,抑或是一段故事的开始。
确切地说,他没有细致地窥探过她的芳容。她所坐的位置总是那么特别,不是只能看到背面,就是只能看到一面侧脸。闲暇之时,他会构想她的另一半脸。有些时候,他甚至在想,她会不会就是书中所描写的,只有一半容貌可见人,而另一半容貌是已被尽毁的哀怨女子?
可不管怎么想,如何自我惊恐,聊以自蔚,都无法让他忘却这个未曾谋面的对居女子。
尘世中,本就有太多不可言喻的微妙情感。他心中此时的莫名期盼,只不过是巧遇万千其中的一种罢了。
又一个流光四射的午后,他如常静坐旧地,一边细写材料,一边遥望对面楼台。忽然,胸怀之内,觉有什么柔软的物质在反复涌动,愈加激烈。微风佛起她的长发,现出一张毫不沾尘俗胭脂的小脸,说不上动人肺腑,却也有着别样的气质。最重要的是,那一双格外温柔的眼,总是朝树叶摇摆的方向掠去,似在找寻什么,片刻后,又低头兀自思索去了。
他知道,她在画画。偶尔,她的眼神会飘飞过树,如风蹁跹至他的楼台。他的心会因那双温柔的眼睛瞬时剧烈跳动,又随着她手中那支悄无声息的画笔刹那归于平静。他固执地觉得,这就是一种浑然自成的默契。
他开始拼命工作。他想,这女子大抵也是清苦之人吧?现时从艺之人,不都如此吗?居所偏远,生活简淡。他知道,她是渴望有一个归属的,而这归属,必要在安于现状的同时,让人毫无顾虑物质生活的凄苦,自由如常。
他对着已闭的窗帘默念:事成之日,即是你我相见之时。
当他自觉一切齐备,时机成熟时,周旁旧楼里的住户已是几家新人进,几家旧人出。
踏入对面这座幽深如巷的小楼,他的心陡然落英缤纷。这些时日里蓄出的蓓蕾芳芽,不知何时已开成了春花,此刻,簌簌地落满了心怀。
轻叩门扉,推而入内,连闭几日的窗帘内幕,此时他才得以一窥全貌,凌乱的屋内,搁置着一张被布帘掩盖的轮椅。几十个小时前,他仍深刻地记得,她就安坐在这一方布帘上对树作画。
画像落了一地,如他胸中的春花一般,惨惨戚戚。他一一翻拣,陈列开来,画中大都有一棵茂密的树,寂寞地生长在那儿,或是独临一个午后的流光,或是独临一场滂沱大雨。树的深处,细望,有一名清瘦的男子,站于古朴的楼台上,与之遥遥对望。
他坚实的心,恍然就被这小楼感染得潮湿哀伤了。他终于明白,尘世中,真有些人,是渴望幸福却又不敢付力争求的,他们的心,如匿藏的画一般谦卑矜持。可也正是这些最心怀期盼的人,最经不起以时光作为筹码的等待。
没有强行在一起,也就没有再做伤害任何人的决定;
彼此不曾有过抗拒世俗和道德的撕心裂肺,也就没有爱到尽头的怨憎和委屈。
幸好,没有在一起
她明知他有妻子,但还是控制不了心动的轨迹。
她想融入他的生活,替他分担一些忧愁和苦闷,不求结果,且毫无抱怨。
他答应女儿周末去游乐场,但偏偏最重要的合作商选择在周日的时候视察情况,他无暇分身,很是苦恼。
她说:“我去吧,我也很久没去游乐场了,你就当放我半天假,我肯定把你闺女哄得开开心心。”
他笑笑,提着皮包走出了办公室,并把女儿的手机号码给了她。
那真是一个愉快的下午,不但所有合作一拍即合,女儿还在公司门口等他,主动冲进他的怀抱。
“爸爸,我喜欢这位漂亮姐姐。”怀中,女儿笑得灿若桃花。
说实在的,他带女儿去过很多次游乐场,但同样的游乐场,女儿却从来没有这么开心过。
他第一次仔细地打量她,眼里满是感激。她有些害羞,低着头,脸红得像天边的云霞。
之后的每周,她都多有半天的假。因为她的帮助,他女儿变得比以前乖巧很多。每次女儿不吃饭,不做作业,不去上课,只要给她打电话,她肯定能摆平。
女儿期待每一个和她相处的日子。他忽然想要试试,想去看看,她究竟是用什么方法拴住女儿的心。于是,那个周末,他们一同去了郊外野炊。
那是他第一次看到她除了工作之外的优点。
砍柴、生火、做饭、烧烤、带孩子,未婚的她全能得像个参加过比赛的妈妈。
她能在有限的条件下把鸡翅烤得金黄酥脆,把饮料调得像招摇的鸡尾酒。最重要的是,忙得不可开交的她,仍然能把女儿哄得服服帖帖,拿着小铲子,到处找钓鱼要用的蚯蚓。
他不明白,为什么她的语言对女儿如此有魔力。他上前刚要去问,她就把刷子递给了他:“快快!帮忙刷点油,火太大,我一个人都忙不过来了!”
那天下午,他的名牌衬衫上满是烧烤溅起的油污。他丝毫不觉可惜,因为这样的快乐,已经很多年没有过了。
他和她走得越来越近。他喜欢把她带在身边,因为不管多忙,她总能把他的一切安排得妥妥当当。
也许,他有点喜欢她。对于一个已婚的男人来说,要对别人说爱,真是一件不道德而又略显奢侈的事。
和很多办公室恋情一样,很快,他们俩被吵得沸沸扬扬,公司里所有的员工都在用异样的眼光刺她。
是的,她那么漂亮,公司里曾有不少男员工对她投以爱慕,均遭到她的无情拒绝。此刻,她却和老板搅在一起,怎能不叫人多想?
她不在意任何人的看法,还没开始,就知道会有这样的结局。
收到她的辞职信,他万分讶异,虽然家里已经炮火重重,但他却从未对她提起。
他问为何。
她笑笑,不语。他了解她的脾气,于是在文件上签了字,并吩咐财务多给她一年的工资。
她去了别的城市。
很久之后,接到她的电话,才说起这事。之所以选择离开,是因为他女儿给她打了电话,女儿说:“姐姐,我很喜欢你,但我不能没有妈妈。”
于是她知道,再怎么拳拳用心,再怎么努力,自己也代替不了妈妈的位置。
末了,她说:“幸好,没有在一起。”
他不明白究竟何意。
是的,幸好没有在一起。因为没有强行在一起,所以也就没有再做伤害任何人的决定。因为,彼此不曾有过抗拒世俗和道德的撕心裂肺,所以也就没有爱到尽头的怨憎和委屈。
每个人面对爱情都是自私的。
如若你的心已杂乱丛生,那请先理清心绪,再决定爱与不爱。
两条路的爱情没有结局
命中相遇
秦红棉第一次握着大把零乱的钥匙站在楼道里开门的时候,赖初生正躺在床上发呆,身旁那个沉睡的妻子,恬静得像朵蓝莲花。
这层楼已然安静了几年,秦红棉是从中介所那儿得知这里有全市最便宜的租房,于是,不顾一切地飞奔过来,看看情况。房东是个年迈的老头,住在楼下。这层楼空置的时间里,前前后后大抵来了数十人,不曾有一人愿安心居住在此。起初,老头很是乐意,领着东走西瞧,甚至还自我推销推销,但时间一长,心里也生了厌倦,自觉了无生趣。于是,再后来的看客,他便不那么上心了,自顾丢一串零乱的钥匙在桌上,接着和小区里的另外几位老头打扑克。
秦红棉实在不知道这一大串钥匙里,到底哪一把才是外门的,又不想多问,怕打扰到老人娱乐的雅兴。她索性独自上楼,一把一把地挨个凑上去尝试。
哗啦哗啦的清脆声将这层安静多年的楼房瞬时渲染得热闹异常,赖初生疑心是来了外贼,纵身而起,急忙穿上短裤,开门查看。
秦红棉兴许是给上身赤祼的赖初生吓到了,双手紧握钥匙,嘴巴微张,支吾了半天也不曾说出话来。赖初生看到是个眉清目秀的长裙女子,亦不再多问,猛吸一口烟,上前夺过她的钥匙,拿在手里翻寻片刻,捏出其中一把交递给她,匆匆转身而去。
几秒后,赖初生听到了对面清脆的门锁声。他笑笑,将烟头摁灭,准备洗漱上班。这头,秦红棉恍然心怀感激,初始在其心中的流氓形象荡然无存。
赖初生是个幸运的部门经理。虽说腹中有点小才,但凭他的伎俩,没个十年八年是不可能坐到这个位置,这其中缘由,高层的领导便知。原来,赖初生的舅舅是公司的两大股东之一。
当然,赖初生从未向旁人提及过此事,更不曾用这样的背景作为茶余饭后炫耀的资本。他知道,自己太过于年轻。正因为这样,婚后,他的父亲才会把他从家里撵出来,让他自行解决生活工作上的一切难题。
那间蓝门红对联的小屋,是赖初生的租房,那串钥匙他再熟悉不过。当初来时,老头亲手递到他手里,让他拿去配两把,殊不知,被他那粗心女人掉在了床底。于是,他一整夜没睡,翻箱倒柜地忙活,就为了找那串钥匙。
赖初生有些讨厌婚后的生活。别人说,七年之痒,七年之痒,可他老感觉自己还没到七年,身上就痒得不行了。譬如,这几年,光吃饭的问题就够他们头疼的,不是外出下馆子,就是省吃俭用请保姆。因此,在旁人眼中看似风光不已的高薪部门经理,个人账户,经常保持“0”记录。
初识之机
自从秦红棉住到对门以后,赖初生时常觉得内心烦躁不安。每日清晨,当他身旁的妻子还在呼呼大睡时,对面的厨房里早已经响起了锅碗瓢盆的碰撞声。赖初生躺在床上,抱着闹钟慢慢寻思,今天早上这味道,是番茄鸡蛋面呢,还是青菜火腿饭?
闹钟准时将他从幻梦中惊醒,他愤愤地将闹钟丢弃在旁,披上衬衣,匆匆洗漱。
他越来越清楚地知道,秦红棉是什么时候出门,出门之后向左拐,还是向右拐。几日之前,他或许会错过几分钟,往往等他下到一楼时,秦红棉才开门外出。可现在,这样的事绝对不会发生,他是那么准确和迅速,每次都能把握好时间的隔差,与秦红棉同时拧开门锁,相对而望。
秦红棉笑笑,旋即两团红云飞上脸颊。很多次,赖初生刚刚洗漱完毕,秦红棉的脚步声已在对面门内缓缓过来了,他为了赶上那不紧不慢的一秒,不顾个人形象,提起公文包便迎门而去。
因此,在秦红棉的记忆里,赖初生仿佛永远都敞露着上身。
秦红棉在屋内大呼救命的时候,赖初生刚巧下班上楼,他不顾一切地推门飞进,一看屋内衣服遍地,满地狼藉,便知道屋里遭了贼。
说实话,秦红棉大呼救命,完全是出于一种弱势女性在遇急情况下的本能,她并不想赖初生就此进来。因为当时,散落一地的衣物里,有一些是她的贴身内衣,此刻,在一个陌生男人面前,嫣红粉绿地躺了一地。
秦红棉恨不得天上打雷,将她劈死在即,那么她便不用去面对现在窘人的场面。不过,想归想,事实归事实,她马上屈身,将脚旁的裤子远远地抛到贴身衣物上盖住。
赖初生站在一旁,手脚无措,只好下楼到老头那儿借了一把锤子,咣咣地敲好门锁。半晌,秦红棉收拾完毕后,他才喃喃地说,不好意思,这锁芯常年不用,大概都有些锈了,即便整修起来也很危险,要不,我给你换一个新的吧?
秦红棉不语,默认了。她记得书上说过,倘若一个陌生至极的男人,不求回报地为你安装门锁,调换灯泡,那么,他大概是爱上了你。
秦红棉不知这段话是真是假,反正此刻,她的心里溢满了幸福流沙,一颗一颗,整齐有序地从血管里滑过,让她兴奋得难以控制。她仔细地看了看面前这个西装笔挺的男人,清瘦的身材,高耸的鼻梁,忘记清理干净的胡碴。
她就那么静谧地看着他,呼哧呼哧地下楼买新锁,呼哧呼哧地上楼捣鼓,又呼哧呼哧地下楼对换。当赖初生大汗淋漓地直起后背,跟她说出那句你家真热的时候,秦红棉禁不住扑哧一声露出了洁白的牙齿。
为了感谢赖初生的帮忙,她特意做了几个家乡菜,柔情蜜意的江南水乡格调。赖初生毫不客气地一扫而光,之后,懒懒地躺在她家的旧沙发上打嗝。他说,不是骗你,我结婚后的这几年,就没在家里安稳地吃过一餐饭。
刚说出“结婚”两个字,赖初生心中便闪过无数悔意。秦红棉惊恐地问,你结婚了?满眼疑惑。赖初生安然地点点头,仿佛他是多么想给秦红棉一个否定的答案。可是,这一切又如何包藏得了呢?
相见甚欢
赖初生不曾告诉秦红棉,装完锁之后,他自留了一把钥匙。当秦红棉外出归来,进屋便大吃一惊,昏暗的墙壁被粉刷得洁净明亮,摇晃的卧室门框换了新螺丝。她大抵能猜到,这些是何人所为,不过,心里微微有些疼痛。她想起很久之前一部电影上的台词:好男人和好女人一样,永远都在别人身边。
她知道,她不可跨越那条道德的长线,但是很多时候她无法控制自己。
直到有一次,赖初生与她在阳台上嬉笑风声,本在街上购物的妻子忽然出现在他俩面前,她才知道,一张盖有公章的薄纸的杀伤力远远要比所谓永恒的爱情强大许多。至少那天,一向声称自己并不爱妻子的赖初生,一言不发地跟在妻子后面走掉了。
那一夜,秦红棉对着杯盘狼藉的厨房哭得不能自已。她恍然觉得,爱上一个已婚男人,是一个女人一辈子都不可触犯的错误。
没过几日,赖初生又在她的卧室里Сhā了一束鲜艳的玫瑰。秦红棉对着玫瑰,不知何去何从,很多事儿,明知道是错的,可对于深陷爱情的人来说,仍旧是不可抗拒的诱惑。
赖初生打电话跟妻子说,晚上有朋友过生日,兴许得半夜回去。他知道,倘若这话对着妻子说,她势必和他一块儿去。只有这样,妻子才会一如从前地安安稳稳地躺在床上睡觉。
可是,他不知道,现在的女人已不同从前。至少,她开始懂得如何运用大把的时间学习煮饭做菜、洗衣拖地、待客化妆,等等。她从对面的屋子里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危机,甚至常常惊觉,赖初生就在对面的屋子里与秦红棉耳鬓厮磨。
她做了一件这些年都不曾做过的事——证实赖初生的话。她拿起电话,打给了赖初生所说的那个过生日的朋友,那头传来嘈杂的喇叭声,说赖初生与他在一块儿,刚出去上厕所了。接着,她又打到了另外一个经常和赖初生在一起的朋友,那头也以同样的方式回答她。
这个本该让女人心里得到慰藉的答案,此刻却逼迫她流着热泪,她瘫坐在沙发上,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她似乎知道了,赖初生今晚的去处。
秦红棉买了红酒,点了蜡烛,等待着即将出现的人。这头,女人关掉一切可能发出声响的电器,把耳朵紧紧贴近门壁,只要对面的门锁一响,她便会立刻冲过去抓住赖初生,拆穿他的谎言。而后,她便可以借机发威,对秦红棉大打出手。倘若,秦红棉因此还手,那么,她便有足够的理由将赖初生的父母请到此处,将她轰走。
可惜,她把一切想得太过于简单。赖初生早已知道,她会怀疑,于是,从打电话之时就已经潜伏在了秦红棉家里。
赖初生很想对妻子好,他已经看到了妻子的改变。当妻子穿着拖鞋,将地板擦得光亮,温柔地将早餐送到床边时,他不止一次想过,忘了秦红棉,此生就这么安定地跟这个女人好好在一起,可不到片刻,这样的决定又被四年的洪流冲毁了。他想念秦红棉,他觉得即便什么都不能发生也无所谓,只要清晨开门能见到她就好。
爱情里容不下第三人
赖初生再去秦红棉家里的时候,妻子已消失了整整两天。不过,她的消失似乎并未引起赖初生的愧疚和唤发他内心的旧情波澜。
秦红棉在厨房里切菜时伤了手指,赖初生心疼不已,接着,奔出去翻找创可贴。秦红棉怔怔地站在厨房里,一面捏住手指,一面打着煤气。片刻之后,她有些焦急,弯腰侧头查看,接着一打开关,轰隆一声,尖叫震动了整幢安静的楼房。
煤气的火焰太大,窜上她的额头,吞噬乌黑的头发,灼伤了面容。赖初生是在一片悲叹中将秦红棉送上急救车的,他不明白,为何昨夜刚换上的煤气罐,会发生这样的悲剧?
这一切,都在赖初生妻子的计划之内,她用重金收买了配送煤气罐的工人,令他在更换之后,用刀子轻轻地在煤气罐的塑胶管子上划出一道细微的裂缝。这个裂缝不可能让人煤气中毒致死,却能使一间封闭狭小的厨房,一氧化碳含量过高。
迅速腾蹿的火苗毁掉了秦红棉的一生,她的父母从千里之外赶来,哭得昏天暗地。这时,赖初生妻子出现了,她将赖初生与秦红棉的丑事一一道出。顿时,原本在二老心里还高高在上的赖初生,瞬间成了流氓与骗子的化身。
他们拉扯着赖初生,要他还女儿幸福。赖初生不知道,这段本以为可甜蜜到老的爱情,会以这样的结局收场。
赖初生妻子赢了,她不但赢得了他的安分,还赢回了他的心。因为赖初生不敢不爱,他实在不清楚,倘若自己稍有不当,将会有怎样悲惨的事件发生。这些天,他终日在忐忑与愧疚中徘徊。
几日后,妻子走了,独留一份签了字的离婚协议书。她在电话录音里说,她睡在赖初生的后背旁,时常能闻到秦红棉身上特有的气息。甚至,经常看到火苗蹿起的一瞬间,秦红棉那面目狰狞的惨状。
赖初生独自趴在阳台上,侧头看到昔日与秦红棉说笑的阳台上,一株粉红的月季开得正艳。他恍然觉得胸口疼得不能喘息,对着阳光明媚的蓝天,簌簌地流下了眼泪。
他似乎明白,很多自以为密不透风,自以为可进可退的,可对比抉择的爱情,实质往往没有让人一世坦然的结局。
很多时候,我们都是某个人路过的爱情,一不小心落入了彼此的风景。
只因为是路过,所以不会停留太久。
星期天小姐
寄往中国青岛的信件
她每个星期天都会来趟邮局,穿淡蓝色的裙子,抹淡蓝色的唇膏,用淡蓝色的彩笔,投淡蓝色的信封。
没人知道她的名字,只好叫她星期天小姐。每次信封上留的地址都一样,中国,青岛。收件人的位置,是个男人的姓名——苏柏念。
他再一次微笑着告诉她:“小姐,不好意思,这样的信件,我们真的无法投递。青岛那么大,如果没有详细的地址,苏柏念是不可能收到这封信的。”
她站在邮局的橱窗前抿了抿嘴,而后,和从前一样,把这封卷着蓝色风暴的信件贴上邮票,固执地扔进了邮筒里。
信件只可寄出,不可退回。她从来不在信封上留下回件的地址。
他记得她的名字,不过,那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
那时候,她尚且还没这般沉郁,穿粉红的裙摆,踩绿色的高跟鞋,阳光得像朵玫瑰花。
每天下午五点她都会准时从邮局的窗前走过。他办公的位置恰好就在窗前。
每天下午四点五十,他都会从办公室里抱出一叠文件对着窗户假装忙碌,挂起暂停营业的绿色牌子。
她特别准时,一到五点,就忽地从人群中飘逸出来,缓缓经过他的窗前。
这多像是一个心照不宣的约定。
她爱上了不该爱的人
有一天,她爽约了。
他站在窗前,抱着大堆文件,一直站到黄昏时分,这是他第一次安静地欣赏城市的日落之美。
就在他走出邮局大门的一刻,她出现了,仍然是粉红的裙摆和绿色的高跟鞋,仍然那么引人夺目,光彩明艳,只是她的身旁多了一位陌生的中年男子。
男人很帅气,从沉稳的步履和自信的眼神来看,应该是个稍有地位的人。
她倚在男人的臂弯下,甜蜜得像只归家的鸽子。
他逃得特别惹眼。黄昏时分,一天的工作已经停歇,所有人都在闲庭信步,只有他,仓皇得如同一匹脱缰野马。
他仍然等她,在雨里,在风里,在雪里,在暮色的金黄里,在人群的洪流里。
他试图只去看她,忽视男人的存在,可很多次,都失败了。他无法不注意那个男人的存在。
他爱她,就像当年董永迷恋七仙女一样,尚不知姓名,就一头栽进了爱情的深渊里。
再看到那男人,他有些惊讶。男人丧失了往日的英气和洒脱,身后跟着一个中年妇女。
再后来,她披头散发地从另外一个方向跑了过去,脸上挂着泪珠。
他大概猜到了故事的开始和结局。
慢点,仅仅是为了久些
男人再没出现过。她也再没穿过粉红的裙摆和绿色的高跟鞋。
她消失了很多天。他不记得具体的时间,不过,的确是有那么久了。
她再一次出现的时候,是在他的柜台前。
她站在人群后面,面无表情地盯着邮局外面的马路,排队的人有点多。
那天,他办理业务的速度特别慢。
有人催他快点,他笑笑;有人敲玻璃,他也笑笑;有人骂他,他还是笑笑。
只有慢点,她才能在他的视线里呆得久些,太长时间没见她,他真的很想念。
她把十张青绿色的汇款单递给他。他伸手过去的时候,忍不住有点发抖。
“取钱么?”他问。
她摇摇头,顺手把兜里的身份证递给他,麻烦你,帮我查查这个汇款人的地址。
身份证上的姓名和汇款单上的收款人确认一致,但奇怪的是,这些汇款单上既没有汇款人的姓名,也没有退汇的地址,只有一串简单的电话号码。
他把汇款编号输进了电脑,但查不到汇款人的半点信息。
他说,你想找这个人很简单啊,打上面的电话就可以。
她掏出手机试了下,听筒里是空号的回答。
她捏着单据,极其失落地走出了邮局。
那实在是一笔不小的数目,每张五万,总计五十万,超过兑取日期,那叠汇款单就算作废。他不知道她为何不取。
不过,他记住了她的名字。她叫林芳娆。
无法投递到的信件
她又消失了很长时间。
再一次出现,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星期天。她像一团蓝色的浮云,冉冉盛开在他的柜台前。
她把一封蓝色的信件递给他,上面只写着中国青岛和苏柏念。
他说:“小姐,地址得再详细点。”
她摇摇头:“我不知道他的地址,我只知道他在青岛。”
“哦,可是这样的信,无法投递到他手里。”他接着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