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喂!”他在大街上大声地喊我,还不停地按汽车喇叭。
当时我穿着一双大概5cm的高跟鞋,这已经是我能接受的最高的高跟鞋了。我根本不想,也完全不喜欢高跟鞋这种东西,但穿上它使人有力量感。因为要和一个大客户谈事情,我穿上自己唯一的一双高跟鞋,拎着一个公文包,穿着衬衫和西装,像我永远都不可能成为的人那样,奔跑在马路上。我招手拦的士,拦不到。我跺脚骂人,这时就听到有人在大声地喊:“喂!喂!”我气急败坏,心想什么人在发神经。我扭头看过去就看到一张有点熟悉但又有点陌生的脸,他按喇叭,向我招手。是李彦。
我穿过一辆辆的车,直接奔过去,有司机伸出头来咒骂我,喇叭声响成一片。等我坐上他的车时,感觉已经跋涉过千山万水。
他略胖了一些。不知为何,这一点让我心酸。我们都老了。想想我们认识那一年,已经是好多年前的事情。他问我要去哪里,然后发动车子,寻找话题。他问起了婉婉,事实上我也已经好几年没有与她联络。我也问起小易,他说他们也良久不联系。我们就在这一刻一起感受到了失去好友的孤独感。在狭小的车里我们一片沉默,婉婉和小易的脸清晰浮现在眼前。隔了这么多年,他们俩还是我们最合适的借口和话题。关于他们的突然分手我们了解并不多,他们的故事如此热烈直接突如其来跟我们完全相反,因此更加难以理解。曾经四个人厮混在一起的气氛隔着这么多年看过去更加显得暧昧不明,共同度过的青春岁月好像米饭一样发出熟悉而温暖的味道。离去的不只是好友,还有青春。时光离我们远去了,以我们几乎没有真切感觉到的速度。追不回来了,再也追不回来了。一切的一切。 txt小说上传分享
说,再见 荞麦(5)
车子匀速行驶,他终于转回现实,客套地与我说:“你现在状态好像不错啊。”我职业化地露出一个微笑,心里说:“是啊,我终于与你所在的主流社会作了和解,我努力我钻营我日夜颠倒我先天不足后天来凑,现在我与你同属这个伟大的事业型社会的一员了。”但还是那样,我内心翻腾,嘴上却还是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大概我会是那样,一辈子在内心里巧舌如簧,而嘴上则木讷寡言。
这段路程长得超出我心理承受能力,我想立刻下车又想一直不要下车,等我真的下车时才发现我不过在车上坐了15分钟。这个城市太小了,随便开开就到了目的地,但一直希望相遇的人却几乎很少有机会遇到对方。这便是城市给出的难题。
下了车之后,我轻轻关上车门,然后脚踏5cm的高跟鞋如女战士一样昂首欲走,然而他摇下车窗,他慢慢摇下车窗,对我喊──再见!
后来我一直在路上想,这是他唯一对我说的一次再见吗?也或许不是?我不太记得了。在25岁时,每个他送我回家的夜晚,每次我对他说再见的时候,他似乎都没有给出过什么回应,有时他说:“嗯。”有时候他说:“你小心点儿。”有时他说:“哎呦你烦死了。”有时他还说:“你今天牌打得真烂。”
我这样一边想着,一边走得越来越远。他的车一直停在那里,停在我客户单位的门口,他的车窗一直摇下来,没有关上……即使不回头,我竟然也能清晰地知道这些。这些想象让我崩溃,5cm的高跟鞋也踩不准,大概就是一瞬间,我转身向他跑过去了。
“我还没问你,你结婚了吗?”我好像开玩笑一样说。然后我又故作轻松地说:“如果你要结婚记得请我啊,如果你已经结婚了……”他猛然打断我的胡言乱语,直指要害:“哦,好的,我下个月结婚,你一定要来。记得带上你的男朋友来啊。”
我点头笑着说:“好的,一定。”然后我再次转身走掉,我觉得自己像个大傻瓜一样,我从来没觉得自己这么像个大傻瓜。即使在高三时,在一个挤满了人的礼堂里,我们穿着奇怪的制服,一个接一个地走进去,大家疯狂地在下面鼓掌,我们个个觉得自己是精英分子,手里装模作样拿着辩论材料。一辨发言,很好。二辨发言,很好。三辩发言……三辩发言……三辨?……三辩手,也就是我,站在那边双腿发抖,一个字也说不出来,然后对方的三辨火势更加猛烈,他稀里哗啦地吐出各种词语,我满脸通红,一拍桌子……走了。身后一片默然。即使那个时候,也不如我现在这么傻。
“我一个人。一个人,好久了。”我觉得自己应该过去把这句话告诉他,又觉得一片万念俱灰,那种感觉,就我从辩论会现场往后台走时的感觉一模一样。我万念俱灰。我在自己的心里瘫倒在地。我一蹶不振,我手足无措,我张口结舌。
22岁
我和吉他手男友,有一天晚上站在一个工地上聊天。天上的月亮又肥又亮。我准备好了大量的台词,决定跟他摊牌:“是,我不爱你了,我受够了你的浪漫主义和不切实际,我受够了那些女人,我要毕业了,我要找一个正常亲切的男人,然后过着正常又亲切的日子……”我打算好了,我把台词背得滚瓜烂熟,我绝对能一下子把这些词儿说出来,我奋力用脚踩着脚下的水井盖儿,使劲踩,使劲踩……但当我刚准备说出第一个字的时候,他问我说:“栗子,你一直都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吗?”
我说不出话来,一句也说不出来,我们一起站在那个巨大的月亮下面,仿佛两枚小小的电线杆。月亮把我们的影子照得那么清晰,我看着自己的影子,远处宿舍的铃声响了,催促我们上床睡觉。
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但我们究竟要从何开始呢?
碑 蓝侬(1)
18岁的时候,有一天,我跟在了爸爸后面。
他不知道我在跟着他。他在医院迂回的廊道里转弯消失,我在几米之后,加快步子拐过突然转折的绿白色墙壁,看见他的背影踏进电梯。
我站在电梯前,看着红色的火柴棍数字不断变小。我不知道他去了哪一层。他有可能去交费了,也可能只是去哪里抽支烟。但我在19层的高度上,慢慢走回病房。两边走道里的儿童病房,每一面墙壁上贴着一个巨大的卡通形象。Snoopy、Hello Kitty和小鹿斑比环绕着我。我和这里不合时宜。但我想来来去去的人们不会注意到我,因为我并不是小孩,也不是病人。我只是一个普通的刚刚度过了青春期的男孩,刚好处在不再需要大人们去呵护、能够照顾好自己的年龄上。
但我不久前拥有了一个弟弟,他此刻以及此后的十几年里都还需要被照顾、被宠爱。他和我拥有同样的父亲和不同的母亲。我们相距18岁,正好是一段成年的距离。
而我和爸爸相距二十四岁。我们都属蛇。都不俱怕寒冷。都不善于表达自己的感情。
我们不善于表达自己的感情,因此我们从来无法互相倾诉。他小时候在饭桌上给我夹菜,现在则反复告诉我应该多吃点什么。他送我上火车的时候坚持送进候车室,尽管政策上是不允许未持票者进入的──他处事圆滑,递烟或是硬闯哪一样更能起作用往往拿捏得恰到好处。但在候车室里,他只会叮咛嘱咐我,几乎是令我厌烦的一再询问我是不是带好了所有的东西。
我想他永远只会说这些:多吃点这个。还要不要别的。别忘了那个。
他永远没法说一句他舍不得我。他永远没法跟我谈一谈他多了一个儿子后有什么感受。
而我,因为遵循着他的轨迹行走,同样已经变得羞于直言感情了。
我们像两座碑,把里面的东西牢牢地包裹在坚硬的外表下面,不让它们相见。光辉照下来,在各自身后投下了一道漆黑影子。
他或许并不知道,他对我而言的存在感,一度相当淡薄。在我最叛逆、最疯狂的中学时代里,他只是一片单薄的剪影。因为在我眼中,他不是一个好父亲,也不是一个好丈夫。他总是不在我身旁,也不在母亲身旁。他时常在某一天晚上匆匆出现继而匆匆离开。在我还来不及看清楚他青色的胡茬时,他就已经扣拢了厚重的门。大门合上的声音仓促而低沉,在这一声“咔嗒”以后,他将尴尬的死寂留给了我和母亲。
直到高考以后,他终于彻底地摆脱了这段婚姻,并迫不及待地走进了另一段。那时我留在学校,回绝参加他的第二次婚礼。
当然所有人都站在我母亲这边,向我斥责他、贬低他。我也觉得他错了。但我在面对所有人的义愤和同情的时候,什么也不说。与大家的想象不同,其实我没有受到多么巨大的打击,因为至少,他们一直以来都没有花费心思来向我掩饰,装出表面和平的假象──他们一直就不和谐,一直都缺乏温情脉脉的爱情气氛。吵架和冷战永远不会少。所以我早就已经料到了他们的离婚──确定这一点甚至用不着深入推测。
我只好把他当做一个失败的父亲。因为我无法否认他,也无法拒绝我们之间的血脉。我只能把他当做反面的材料,提醒着我如果没有准备好担负起责任,就不要轻易开始一场人生的游戏。提醒着我,人必须有所拘束,因为没有人是完全轻松的,我们都担负着世界的牵绊,不能一走了之。也提醒着我,要在无数孤单的日日夜夜里学会寻找自己,成长需要不断地反省,无论它是来自外部还是自我。
碑 蓝侬(2)
爸爸变成了一团黑糊糊的影子,倒悬在我的脚下。没有任何表情。
我不想像他一样。
直到现在,爸爸有了另一个孩子。
小不点六个月大,他在床上仰面躺着举起孩子。孩子的唾液垂落到了他的西服领子上,垂落在他的下巴上。但他们一起傻笑着,爸爸用孩子般的口吻大惊小怪地和婴儿说话,仿佛他能够听懂。他用胡子扎他的小手,用鼻子蹭他的小脚。我们合作给他洗澡,拿小玩具逗他破涕为笑……
时光渐渐赋予我遗忘和回忆的力量。从前我觉得我不能理解他,但此时现在与过去叠加,我觉得爸爸突然简单易懂了。就像一枚翠绿色的叶子,背面蒙蒙一片,但我将它翻转过来,叶脉清晰地呈现在眼前。
我一点一点地思考,每天参悟时间带来的谜题。有一天我看到这样的句子:“没有人是天生会做父亲的。”
我想起在我更小的时候,天空永远碧蓝的光阴里,他也仰躺着高高的举起我,我假装我是一架飞机,这曾经是我最喜欢的游戏。他也拿胡子扎我的脸,每次惹得我不高兴。他在明媚的天气里带我去划船。我们的船怪怪的,感觉就要沉下去,他让我紧紧抓住他的手。我偷拿了电视机上的两块钱,他打了我的手心……
这都是我不常想起的回忆。它们飘飘忽忽地依附在我的大脑,随时可能飘走不见。
后来,我在看着镜子的时候,突然发现我们的嘴唇形状如出一辙,他将他的特点毫不保留地遗传给了我。我是男生,他也是男生。有一天他要是不在了,这个世界上和我最像的人就消失了。
上一次同学聚餐,在饭桌上,大家谈起了各自家的新年习俗。各地有着各地的传统。我家没有大年初一早上喝银耳汤的习惯,也不曾在凌晨去寺庙里赶着上第一炷香。事实上,大年初一早上,我弟弟因为上呼吸道感染需要住院。我们去了画满卡通人物的医院的第19层──但我不会忘记,在前一天的最后一分钟里,爸爸在电视机前从半睡半醒里猛地惊醒,问我时间。
“还差一分钟就到12点了。”我告诉他。
“我们下去放鞭炮!零点了!”他站起来,“你快去把袜子穿上,外面冷。”
我们来到楼下,没有惊动睡熟了的其他人。虽然房子左边紧挨着一家加油站,但我们大胆地把鞭炮摆放在正对门口的位置。爸爸交给我一支打火机:“你去点吧。”
我踩着棉拖鞋,露出的后脚跟也裹着棉袜,暖和极了。
鞭炮炸开的时候,我们退开来看。深黑的夜里,点燃的鞭炮噼噼啪啪地在地面上弹跳着,一边爆发出小簇小簇的荧光,宛如一场驱除厄运和成见的巫族舞蹈。而这一切,只落在了我和爸爸的眼睛里。
我想他传给我的是这样的传统:不止是在大年夜的最后一刻,把火递到孩子手上,让他去点燃一串辞旧迎新的鞭炮。他教我,即使最开始没有学做好一件事,也不要放弃。你总会学会这一切的。
──他曾经失败了,作为父亲和丈夫。但是他没有就此低陷在这样的境地里。现在他是一个好爸爸,对我弟弟而言──也对我而言。
2009年农历的第一天刚来临,我跟在爸爸的后面,进了屋。
欢喜城 蒲宫音(1)
【2009-9-23】
写作大概有几个意义,抒发、创造、分享。而当所写为真实的时候,就多了一项重要的意义:记录。
苏伟贞以自己去世三年的丈夫为原型,写《时光队伍》,她说:“我实写你,虚构看不见的流浪队伍,同样看着你渐次往更远更深处隐去……这条路线,带我一遍遍地回到你的生命之旅……”
她用生命和回忆蘸笔,使亡夫的灵魂重生于书页之中,说话、哼唱、折被、穿衣,一如他还在自己身边一样。以此,他的生命得以凭借另一种方式继续下去。
2009年9月23日。兰州大学百年校庆刚刚结束。联合国召开气候变化峰会。H1N1疫苗在北京开始接种。还有一周便是六十年国庆。
外公查出,肺癌晚期。
【2009-9-24】
外公三月份的时候已因脑溢血住过院,出院这才半年,却再次回到原来的医院,住院科室由外科转入内三科。事实上,在上次出院体检时,已经发现外公肺部有小包块,但因为包膜完整光滑,医生估计是良性肿瘤,同时也说,即便不是良性,这么大年纪也不建议再做摘除手术。所以家人便决定先观察一段时间,并对外公保持隐瞒。
只是母亲感觉不好──外公几十年的老烟枪,脑溢血出院后竟忽然不吸烟了。直至近月外公身体愈发不适,母亲好几次想带他去医院检查,但因他厌恶医院,且脾气倔犟,一直未能成行(外公脑溢血当晚,母亲第一次叫110到家里,外公硬是把人家赶了回去,直到他已然昏迷母亲才第二次叫来110把他送上救护车)。昨日外公实在是难受,几日来都吃不下饭,母亲骗他医生说要他去体检他才肯由母亲带到医院。
体检结果是癌,并且已经大量扩散。顿了顿,医生补充道,也就一两个月吧。
家人恐外公难以承受放化疗之苦,于是只是打些营养液和止痛剂以维持生命。
写作可以提供一种以疏离的方式观察自己的途径,从而使我们敢于直面。
写着这些字的时候,我却依旧心存侥幸,希望这个记录可以写一年、五年、甚至十年。能够写到过年时拿个垫子跪在他面前,说“阿公福如东海,寿比南山”,像模像样地给他磕三个长寿头后,看他笑着拿压岁钱给我们;写到走路已颤巍巍的他被搀扶着坐在我们孙子辈的结婚喜宴中央;写到我们抱着他的曾孙环绕于他身边,任他掐弄,听他数落……
看我和男友站在病床前,披衣坐着的外公说:“都来干吗?没事就回去吧。”等了等又说,“我打几天针吃点药,等能吃下饭,就回家了。”
回家。
家人不善沟通,时常是各忙各的,即便在家里也往往待在各自的屋里,读书或者看报。家里因此常常是安静的。我对此曾心怀诟病,而直至今时今日,我才意识到,家是一座名为欢喜的城池,平淡即是她最巩固的基石,发生家庭成员被他人或者死神带走的大变时,这座城池才会发出喑哑的呼喝,墙塌瓦落。
既然“生如夏花之绚烂”,就当“死如秋叶之静美”。死是人生必经,况且外公已八十有三,而世界上每天有那么多人未及而立已然夭折。我和家人这般安慰自己,朋友们也这般劝慰。孔子是不是还说过,老而不死是为贼。
但我就想外公活着。做贼,又怎样。
【2009-9-28】
一天打五种点滴。喝数顿止痛药。吃少量的饭菜。
母亲全天在医院陪护,舅舅除了晚上都待在医院里守着。尚未放假的我们只能间或去探望。连日来也算平稳。这种平稳甚至让我产生一种错觉,外公没有得什么绝症,或者,即便是绝症,外公也不会有事的,上次脑溢血他不是都挺过来了么。
欢喜城 蒲宫音(2)
却在今天一早,给母亲打电话时,听她说:“你来吧,外公不好。”
打的往医院赶去。一路没有风景,只觉得想吐,身处地震中的城池一样,天旋地转地想吐。
到了医院,请假来的姨妈正在病床前,眼睛红红的。
外公已不认识人。姨妈和舅舅以我的小名试图唤回他的神智,他只是闭着眼睛,毫无反应。喂饭喝水也只是含在嘴里,已不会吞咽。我立即打电话给导师请假。
半小时后,母亲从家里将外婆带来。一起带来的,还有外公的老衣。
我曾对很多人说过,一直以来,我的一大幸运是尚未有亲人故去,不曾尝试过那种天崩地裂的缺失。属于我的欢喜城像是由钛金属搭铸,让我很少能意识到这种幸运就像沙漏一样,在自存于时空的计时器的伴奏下,不管城中住客意愿如何,粒粒流逝。
我们其实是在一个个沙筑的城堡里,欢天喜地。
到了傍晚,外公依然没有好转。看着血浆被挂上,母亲让我陪外婆回家,叮嘱我好好照料外婆:“万一晚上有什么事……陪着外婆。”我更想留在医院,只怕外公若真的不能回转,我连最后一面都无法见到。但看到细弱的外婆,我只好点了点头:“一有什么就打电话给我。”
到了家以后把手机放在最近的地方,打开电视却不知道在看什么。
睡觉时竖着耳朵,唯恐听见铃声。半梦半醒间,仿佛看见外公小时候曾带着我和表弟去铁轨附近拣烟盒的情景。外公喜欢收集,家里有许多的邮票、烟盒、打火机,甚至火柴盒。
梦中天是昏暗的,铁轨却是赤白色。
如同倒置的超现实主义名作《光之帝国》。
【2009-9-29】
惶惶然到了早上,立即打电话去医院。母亲的声音是喜悦的:“醒过来了。”
外公醒了。虽然还是不太好,但认得人了。
母亲说是大表弟昨晚大声叫他,他忽然转醒过来。问他去哪里了,他说在和一群人吃饭,他们还教他认路。后来,外公还指着病房角落说,毛主席。
想到汪曾祺先生写,家中花园里有个白胡子老头,一个土地花神,晚上在花树下冉冉地转圈,见人也不避让。我总觉那白胡子老头是像西游记里那般笑容可掬的,见了孙悟空说大圣这里有个什么什么妖精,或者,大圣不是我偷吃了人生果啊,您有所不知……
若是这样一群在花树下冉冉转圈,粉色花瓣落在肩膀上、落在银发上也浑然不觉的老头子们在陪外公吃饭,教他认路,成为他新的欢喜城之伴,我们是应该开心的。
用手梳着外公被汗濡湿的满头银发,看着他指过的角落,我突然想,作为一个老共产党员,若主持宴会的恰好是毛主席,才是最让外公开心的事情吧。虽然他经历了*时的批斗、监禁、*,在生病昏迷时曾不断地说:“我们没有……我们是冤枉的。”
但那始终是他的信仰,在我们这一代身上业已稀薄的信仰。
【2009-10-1】
国家六十岁生日。
忽然意识到生于1928年的外公,比共和国还要大二十多岁。那么,他是如何面对这个从无到有的新生国家的呢?何况,这个国家的建立也有他的一份血汗融会其中。作为一个二十出头的青年,也许刚刚学会迈出长大的步伐,却被时代推动着迅即地去参与一个国家的建造,他会是怎样的心情呢?
兴奋?恐惧?还是懵懂地自发向前,如同被巨浪卷起的叶子,任由波涛打磨脉络?
欢喜城 蒲宫音(3)
我猜测,好奇,怀念。
经历传奇的人兴许痛恨作为参与者的历程,但在我们这些间隔了时空的观看者来说,那些年月的故事总是朦胧着一种暧昧的美感。
流血的不是自己,便难免会觉得血液的红和玫瑰的红,本是异曲同工的东西。
外公是寡言的人,平常也不大与小辈亲近。印象中,我甚至不记得外公曾经抱过我。却在家里的相册中看见一张照片,两三岁的我骑在他的颈上,一副耀武扬威地样子,他则笑得灿灿的,亦是我懂事后再没见过的表情。所以我其实想象不出他意气风发地为信仰奋斗的样子,好不容易从外婆嘴里套出来那时她与外公的恋爱过程,也简单得只有不过十个字:“他受伤了,我是他的医生。”
二十岁已是军队干部的他,三十岁有了自己第二个孩子的他,四十岁经历浩劫的他,五十岁抱着孙子的他,六十岁戴眼镜读报的他,七十岁仍然在过年时给我们做油炸狮子头的他,八十岁卧病在床的他。
始终是我所在的这座欢喜城的中流砥柱的,他。
“谁让我倒流时光一起亲身跟你去分享/遗憾印象/没有你家中那面墙/拿着你相簿/从头细看/你六岁当天/已是我偶像”
【2009-10-3】
外公开始疼到叫骂。再次不认识人。自己乱动到针鼓起来,拔了针流下的血滴得病床和地上满是。外公本是倔犟之人,又青年戎马,偶有的吵架甚至曾放言要拿枪杀人。病至现在,晚上糊涂时起床去拖拽病房里的三人沙发,一直陪护在旁的母亲和姨妈两个人,竟都阻拦不了。
我们在他身边防止他再次脱针,他拼力推开我们,不断地胡言乱语。外公脑溢血后,说话常常词不达意,他自己着急,我们理解不了,也着急。现在更是不知他到底要表达什么。他满脸涨红,好不容易将他摁在沙发上坐下,终于听他说出几个清晰的字:“你们要跟着毛主席,你们不跟着毛主席要完蛋的。”
母亲说一个癌症晚期的人曾在医护人员为了防止他自伤将他绑住时叫骂:“你们不得好死。让我死。让我死啊。”
外公现在所承受的,就是这般疼痛。
也会想,若知道外公还要经历这般痛苦,当时脑溢血失去意识的时候不做手术会不会好一些。或者,那天,不让大表弟叫醒他,让他迷迷糊糊地走掉,是不是更好些。
成长的标志到底是什么呢?
能够承担起自己的、他人的生命。
能够直面真实的生活。直面人性的复杂。不把目光转开,不顾左右而言他。不急于界定对错,去想怎么会这样。仔细去看每个人、每件事的真实面貌。接受、尊重他们的存在。即便难过,也不转开眼睛。难过是因为会想怎么会这样,是因为不肯接受人、事的本来面目。
不做批判者、不做卫道士。只是凝视每一个鲜活、卑微的生命,和自己一样的生命,如何生活,如何欢笑哭泣,如何美好,如何污浊,如何真实存在的,作为一个,人。
以无我的姿态,给予公平的记述。
包括衰亡。
【2009-10-4】
外公今天早晨给自己安排后事。姨妈给他擦身,见到他的腿消瘦到只有原来一半粗细,且已衰弱无力,眼泪立即就掉了下来。进医院时外公还在说过两天我能吃饭了就回家去。我们没有告诉他这一来很可能是回不去的。而今,他自己把那一层薄纸戳破。
从觉得自己只是生病,以为几天就可以回家,到现在疼痛、失禁、昏迷,好不容易清醒,却开始给自己安排后事。
外公常常望着病房门口的目光里,究竟有什么呢?
除了在所剩无几的时间里,尽可能地对他好,我们,又能够做什么呢。
【2009-10-7】
这两日外公都不会像前些日子那般发火怒吼了。毕竟,因为癌细胞转移到肠组织的关系,近十天来,外公几乎都没有吃过什么东西。中午我去看望他的时候,他躺在床上,很清醒。母亲和姨妈说,这两晚外公都不肯睡觉,说一睡下去就醒不来了,也不肯让她们关灯。
我走到床头,惯常地用酒精棉为他擦拭耳朵和额头,却见他眼睛湿湿亮亮。很久,我终于确定,外公是在流泪。
忽听外公喃喃说话,我将耳朵凑至他嘴边,只听他说:“要对你妈妈好。要对弟弟好。”
母亲说外公今晨异常清晰地跟他们说,以后家里要和睦。从前他脾气不好,对不起。
很少流泪的母亲,说这些话的时候,和姨妈一起红着眼睛。外婆在旁早已无声落泪。
【哭城日】
突然看见数月前的场景。
外公讨厌冰箱里有许多不相干的东西。年老以后,又喜欢以发火的方式撒娇。那日我周末回家,像往常一样,把自己关在房间里看自己的东西。忽听他在外面发火,赶紧出去一看,他正拿着母亲拣洗好的荠菜,说放这么久也不吃掉,占地方,作势就要拿出去扔掉。
我心疼母亲的辛苦,赶紧阻拦他说我吃我吃,包馄饨我吃掉不就好了。他却依旧固执地往门口走,哐当开了门,向垃圾道走去。
从来无法拗过他,于是我只好回屋关了门。这个结果并不出乎意料,我只是有些无奈。
过了大概有十分钟,忽然听见犹犹豫豫的敲门声,我跑去拉开门,外公站在外面,指指冰箱说:“没扔,放里面了。”
未及我看清表情,他就蹒跚着走向他自己那间屋子。只留一个背影。
随着他身影渐淡,曾经的欢喜城的门扉,轰然紧闭。
我们的身体在死后,会化为微粒等待下一次重组。所以说不定千万年之后,我们可以再次成为血肉之亲。
你说是么?阿公。
你 十(1)
【现在】
我现在并不是单纯的生病,身体的疼痛已经对我构不成任何威胁,那些精神上的东西更让我感觉到害怕。我每天面对的,过去的,现在的,那些纷纷扰扰的事情向潮水一样不断冲击我的听觉、视觉。让我分不清真实和虚假,看不穿是谎言还是箴言。我需要一个发泄倾诉的途径。于是我开始想到了你,和我一个眼神一个动作不用解释就可以了然于心的你。之于我来说,你是最好的朋友,最好的。
你说:“我觉得我还没有年轻过,我就已经老去了,所以永恒不如精彩过。”你的确这样做了。
这是你对我说过最文艺的话,你的表情忧郁却又流露出一种很干净的气息。那时的你是很让人喜欢的。你头发是自然卷,你的眼睛很大,虽然你不白(你说那是你去海边故意晒的),但你的皮肤很好总是没有痘痘,你有点小胖,还有你的脚很大,你看你多特别呀。你喜欢一个叫“苏打绿”的乐团,你几乎每天戴着耳塞学他们唱歌,你喜欢吃很辣的东西,你喜欢穿很休闲的衣服,你喜欢匡威的鞋子,你喜欢在没有人的路上大吼,你对自己不喜欢的人毫不留情,对自己喜欢的人可以很包容。
你……
你在我心里留下太多的东西了,以至于我一直说很久都说不完的地步。那些事情像一直播放的英国默片一样,画面黑白,镜头很快,演员表情丰富,但我们却听不到任何东西,只能感觉到里面蕴涵了很多的感情。那些镜头不知道为什么一直闪现,一直一直的,都没有结束的时候。弄得我脑子越来越乱,头越来越疼,这真是种折磨。我在想我应该要通知你一声我住院了,让你来见我最后一面,不然像我这种倒霉的人说不定这小小的肺炎都能引起什么并发症一下子把我的小命给要了,那时你就只能见到我的墓碑了。哎,但我知道你来不了,这真遗憾。
“什么!发烧引起的肺炎!?你这病来得也太神奇了吧,不愧是俸娟你啊,果然很行的啊!发个小烧都能给我住进医院咯。”刚才吴铭一见到我就揶揄个不停。我虽然生气大力用枕头砸了过去,他还是照样准确地在枕头快要接近他的头时用手挡了下来。你说我干吗总是不能改掉随手拿东西丢人的习惯呢?果然有些东西是很难改变的。
哎,你知道么,吴铭现在可牛着呢。他已经是光荣的飞机机长了,每天和一堆漂亮的空姐一起工作,美死他啦。他长大啦,现在一派挺拔阳光的样子,开始透露出成熟男人的稳重了。你现在见到他绝对想象不到高中那时他脱掉上衣在路边唱《爱拼才会赢》,一边唱还一边哭的模样。才不过这短短几年光景,怎么一切都不同了呢?看来时光真的可以改变一个人哪。
现在我抬头看雪白的墙壁没有一点儿生气,转头看窗外,树叶缝隙中有阳光透过一片安宁明净。更远的地方有几个小朋友在绿色的草坪上玩耍,蹦蹦跳跳很是开心。我看了很久,想起了什么,却又很模糊,终究还是疲惫地闭上了眼睛。原来世界一直醒着,只是我们在沉睡。
【时间倒退11年】
这一年,我们相遇了。我的世界开始偷偷起了变化。
我,你,阿左,阿毛我们四个相遇了,在一个小县城的重点中学里。我们骑着自行车早早穿过冷清的街道,冲过厚重的白雾,踏过还没有干尽的露水。我们还学会把早餐偷偷塞进书包里,避免值周的老师看到。我记得你那时特别虚伪,在我和阿毛、阿左躲得远远的时候,你却一副谄媚的嘴脸走近老师叫声:“老师好 !”老师也与你客套几句,上演着俗烂的“师生情”。事后我们讽刺你,你却说这叫战术。你的表情是一派自豪世界唯我独尊的样子,你挺起小小的胸膛,眼睛还灼灼地看着远方。想起来真是又好笑又无奈。不过我真的是一直受到你们的保护过来的。所以我才成长得那么快乐。那时我们这里开始流行MP3,你喜欢上了“五月天”,每天都在听《错错错》这首歌,你说再也没有那么好听的歌了。你最喜欢里面的一句词是:“为什么你能同时那么残酷而温柔。”你喜欢听但是你从来不唱,我问你原因。你说唱出来就没有味道了,有些东西是需要静静感觉的。到后来才知道,你喜欢他们是因为车帅喜欢他们。
你 十(2)
初二时你通过阿毛知道了一个男生,我们叫他车帅,因为他有一辆很拉风的自行车。他是那种典型无聊又硬耍帅的男生。但是你就是喜欢上他了。于是你开始注重打扮,你早上放弃了骑自行车上学,说是要减肥,你居然开始买《女刊》,为了要美白,你甚至还把你的自然卷拉直了。你这样努力地想要改变成他喜欢的样子,你花了一个学期甚至一年的时间和心血就是要让车帅喜欢上你。我们不习惯你的改变,因为这些改变几乎让你变成了另外一个我们完全陌生的人。但是你不管,你就是那么决绝和勇敢。你对车帅的喜欢终于被大家所知晓,这时你倒是很坦然地面对了。
但愿望和现实却总是相反,车帅不但和你没有任何进展。你还被他们班那些“保卫队”攻击得体无完肤,就像你对他们有多大的生命威胁要谋他们的财命一样。以致后来我们一见到他们班的人就跑。我们奔跑在破旧的教学楼间,奔跑在阴凉的林荫道上,我们几个躲到暗处里不敢出声。直到他们班的人走得远了,才松一口气,但事实是我们已经迟到了。于是我们还承担了那段时间教室的清洁工作。有一天我们四个扫地,你突然丢下扫把说:“靠!不就一男人么!他们班那些女的有必要么?!全世界就他一个人最帅啊?!有必要像保护儿子一样么! 车帅不就长得还有点人样!家里有点小钱么!你说他们至于那么对我么!你说!你给我个理由!不就一小屁孩!他们至于么!谁规定他交女朋友要经过她们同意呀!我有说我喜欢他么!我根本没有啊!再说姐姐我成功了么!没有啊!他那么多女朋友不去攻击,攻击我这个受害者干吗呀!她们不是应该和我惺惺相惜一派姐妹情深么!?这到底是为什么呀!?以后被我碰到她们,她们就死定了……”
那时是傍晚,你的声音响彻了整个校园,原来站在电线上的鸟儿也被你惊走了,它们飞起来一片扑腾扑腾的声音。秋天的夕阳是温暖的金黄|色,你站在走廊边上,身体被这温暖的阳光包围着,你的身体挺得很直,像在对抗着什么一样。你背对着我,我看不清你的表情。不知道你是哭了没有。我想你是哭了的,别人不知道你为了不在他面前丢脸而花费了多大的力气,放弃了多少的东西,但我是很清楚的。最后我自己走了,因为我不知道要怎么安慰你。我相信,那时候什么安慰的话语都是徒劳,再怎么漂亮的词句堆砌起来安慰的话语也只是浮于解决悲伤的表面。
那天晚上你给我发了短信,说:“我觉得你要是离开我你肯定活不下去。”我看着这语气霸道的句子,觉得友情是那样重。
后来我们初三了,阿毛、阿左和你开始为了中考拼命,而我在做什么我自己都忘记了,可以肯定的是我不在学习,车帅那件事在学校再也激不起半点波澜,我们几个吃烧烤时的话题也渐渐少了他的踪影,我们安全地度过了初三。那是一段不停在奔跑的青春,你和我还有阿毛、阿左。我们都在不停地奔跑着,为着不同的目的地。那时我们单纯地努力着,完全想不到以后的结局。现在在我脑中那段时光里的你们,就是一直牵着手,笑着奔跑在温暖的阳光下的样子。那时我们只要聚在一起,那沉默都会发出一种干净清香的气味来。只要一想到这里,我就心酸,那些纯粹的日子,也就真的和我们喝过的可乐一样,一去不复返了。初中的生活随着你无疾而终的感情和繁重的课业逝去了。看来“只是当时已惘然”不只是一句文艺话而已,它真真地渗透到生活中了,才会被人们不断提起,不厌其烦。书包 网 想看书来
你 十(3)
【时间倒退9年】
这时我们进入高中,时间从这里开始变得猖狂,它肆意地改变我们,改变我们身边的事物。我们以飞快的速度疯长着改变着。日月如梭、草长莺飞、白驹过隙,这样的词语都不能表达当时我们的改变速度。我们身边的人都在不停地改变着,从前那些头发一丝不苟的乖乖女,她们脱下因为要洗掉难看的笔迹而发白的校服,她们开始买时下流行的衣服,开始会涂指甲油,开始会在父母不在家的时候偷抹母亲的化妆品,开始会交男朋友了。而我们呢?我的头发开始变得无比的长,而你已经不在执著直发,反而把头发烫卷了,因为之前是自然卷所以你烫过一次之后就不用再烫了,真是一劳永逸。我们开始抛弃以前所有的衣服,也不会再像以前一样为了洗掉衣服上的笔迹而烦恼了。我们走路也不再规规矩矩,开始拖拖沓沓的一派自由无比的惬意样。我们会看着街对面那些装扮成熟的少女模仿她们的淡漠表情,然后看着对方滑稽的脸狂笑不止。那时我们最喜欢喝的饮料从可乐变成了雪碧,虽然它总呛得我难受,但是那是一种难过中的莫名*。
阿毛中考成绩好被分在了全校只有一个的尖子班,阿左则离开我们去了另一个市重点高中。而我和你则被分在了重点班,说是重点其实成绩也不是很好。我们四个聚在一起的时间突然减少了很多。因为阿毛在的班级很特别,时间也和我们有所不同,所以放学的时候只剩我和你两个人穿梭在大街小巷里。你说:“原来以为永远不会改变的东西,一夕之间改变了也不是不可能,我们可以做的也只是适应这样的变化。”之后我们四人很少再像以前那样有空就聚在一起,那些四个人窝在房间里小声聊天的温暖的事也再也没有多少次了。
高中三年,我们的世界下过很多的大雨,有过很多的晴天,我们的衣服被雨水打湿又被太阳晒干,终于在某一个下午我们学会了安静地躲在屋檐下,收敛起那些飞扬跋扈和不可一世。我想,在我们放肆地挥霍青春的时候,冥冥之中我们也学会了成熟。
从高二开始,我们开始堂而皇之地犯纪律,对自己烂到死的成绩熟视无睹。因此被老师“关心”的次数也与日剧增。我的班主任是一个很好的女老师,她总能在我犯错的时候对我进行劝解并且原谅我无数次的错误。我想她的心肯定是很善良的,因为她一直相信我会变好,还用她超出常人的耐心无数次试图说服我回头是岸。你就没有那么幸运了,你的班主任是一个具有诗人情怀的男老师,好像随时都可以吟诗作对的感觉。但他远没有看起来那么好说话,他管得很严,所以你翘课就显得很困难。那段时间我没有原因的一直低烧不断,而当我在医院向你倾吐医院如何如何阴暗,气味如何如何难闻时。你只说了一句话:“姐姐现在只要能不在这个鬼课堂上,叫我去太平间我都撩起裙子就去咯!”我看着屏幕,心情复杂地笑了。
我们一起看电影,你对于我喜欢的文艺电影嗤之以鼻,表现出了相当地不屑。我也总是讽刺你是绣花枕头连《开心鬼》都不敢看。我们看电影是从来不会一直看到完,一般不是看一半你就倒在沙发上睡着,就是我看看就去看书了。电影的内容我们是一点儿也没有关注过的,我想看电影也只是为了让我们在一起的时间更绵长些。我几乎没有见过你哭,寥寥几次是因为你家里的关系,至于更详细的原因我也是不知道的,只是你哭得难过,在电话那边几乎说不出话来。
你 十(4)
多数时候,我们会在下午翘课,骑着我的小电动到处乱跑。小小的县城被我们摸得熟透了,于是我们把范围扩大到了乡下,我还记得那片无边无际的稻田,春天的时候是嫩嫩的绿色,夏天的时候是翠翠的绿色,秋天的时候是最好看的金黄|色,风吹过就是一片金黄海洋。我们就这样挥霍着所剩无几的青春,但是那段时光对我们来说是最开心也是最珍贵的了。
那时你在前面认真地开车,我却坐在后面戴着耳塞不安分地站起又坐下,你大声喝止我。我和你说那感觉真的是很好的,我几乎要觉得要是一直这样走下去,就可以到达一个没有烦恼的地方去了,那里没有考试,没有老师的唠叨,没有恼人的作文,没有讨厌的梅雨天气,没有我所讨厌的所有东西。你说:“如果你再这样,我们真的要奔向‘极乐世界’了。”我听后,哈哈大笑起来。世界似乎忘记惩罚我们,只会给我们无尽恩惠一样。
这时你已经不那么喜欢“五月天”了,开始喜欢“苏打绿”这个乐团,那时他们还没有像现在那么大红大紫。你MP4里全部是他们的歌,几乎每首歌的歌词你都能背下来。你最喜欢《相信》这首歌,你说:“你知道相信一个人需要多么大的勇气么?相信了,也就代表了你相信的那个人他可以轻易地伤害到你,你说这得要多大的勇气。”
我们在高中都谈了不痛不痒的恋爱,真是太幼稚了,导致我现在几乎回忆不起任何关于他们的东西,依稀记得你和你的他是因为你忘记回他短信这样比屁还小的事情分手的吧。那时我们果然很幼稚。我们几乎忘记了初中时我们一起许下的愿望,我们没有花任何力气想要再去完成它,只知道愚蠢的盲目的快乐着。你说:“梦想这回事果然只是用来说的。”
还有吴铭,他在高中最后的时期闯入我们的生活,原因是在一次翘课中遇到了志同道合的他。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后来他向你表白的事。
吴铭他喜欢你,这是毋庸置疑的事实。他从初中开始就喜欢你,就连翘课时遇见他也是预谋已久。当他神秘地和我说起这事时,我不禁大笑了起来。后来吴铭拿着鲜花向你表白时,你看着那束不知名的花朵表情像吃了牛屎一样别扭。我一看就知道你在想怎么样拒绝他。在心里默默为他默哀三秒钟。你们僵持了几十秒,结局是吴铭笑着说:“唉!哥们!我吓你呢!?怎么着?还以为我真喜欢你这种男人婆啊!要喜欢也先喜欢俸娟呀!呵呵……”我吓了一跳说:“别呀!喜欢谁也不要喜欢我呀。”想一想又不对。继续说:“不是不是,是你去喜欢别人吧,别人比较好啊。呵呵哈哈……”“白痴,你们两个。”说完你就去上音乐课了。
那时候吴铭表情平静地说:“是不是觉得我很懦弱?”我不知道怎么安慰他,所以并没有说话。他又继续说:“喜欢了六年了又怎么样呢?既然对方不喜欢自己,那么告白了只是徒增困扰而已,那么这些无聊的困扰我还干吗要拿去招惹她呢。”吴铭当时表情非常平静,我突然觉得他高大了起来。
后来,你转学去了台湾。你父母因为工作关系去了那里。你高兴坏了,因为你可以看到你喜欢的“苏打绿”了。你在去的路上和我说到:“怎么办呢?我开始想你们了呢?”我握着电话说不出话来。而我却在高考落榜后走上了艰辛复读的道路,看来世界并没有忘记惩罚我。而你在那里听到了“苏打绿”的现场演唱,你说根本不知道自己等下会不会活着走出去,因为实在太好听啦!你的声音听起来元气十足,我想你应该是很开心的,于是我在这边跟着你呐喊。
后来的后来,我们失去了音信。
【时间回到现在】
从那以后,我们整整六年没有联系。对于一生来说六年不算什么,但是这六年来我们之间的隔阂要怎么填补呢?
我现在在医院里,整个医院都陷入了寂静,只有我还无比清醒。医院白色的被子和窗外倾泻进来的月光有一种奇怪的和谐感。你知道吗?阿毛有了一个无比英俊帅气的男朋友,他们如胶似漆。阿左已经放弃帆布鞋穿着正装变身职业女性了。她们依然像以前那样关心我照顾我,就连我在这个小地方生病,她们都放下繁重的工作来看我,好像我真的会死去一样。她们给我带来了一件关于你的东西。当我看到那东西时,我真有想哭的冲动。那是一张烫金的请帖,是你的结婚请帖,上面写着你下个月就要结婚的消息。现在我拿着这请柬,想起我们说好要同一天结婚的约定。看来这约定是不能实现了,你动作果然还是比我快。今天是这个月的十五,月光的清晖把我包围个透,耳机了传来王菲的《明月几时有》,她空灵的声音不停地唱着动人的旋律。我想,就是这样有点固执,有点小脾气,不甘平静的你,在经历了风雨之后也要安静下来了。以前总在灰暗与光明之间徘徊不知所措的你,终于成长到了我想象不到的地步。
我们之间的小小友情在那些国仇家恨生死离别的感情面前或许渺小得不值一提,但是它在我心里的重量却比任何情感都要重。
关于那些“友情抵不过时间”的言语,我是不会相信的。因为我爱你们,我亲爱的朋友。有了这么重的思念,时间再怎么强大也是无法改变这股信念的。十几年的牵牵挂挂也不是说忘记就忘记了的。
耳边王菲的声音已经停止了,手机屏幕也暗了下去。我慢慢地闭上了眼睛,想一想到你结婚那天我应该穿什么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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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经存在的邂逅(二) 苏小懒(1)
季橙夸聂双的眼睛大。
为了他的这句话,聂双去买美瞳的隐形眼镜。戴上后不禁感叹,它或许是一个想要心上人爱上自己的姑娘发明出来的。聂双差点认不出自己:乌溜的黑色镜片,戴上后眼睛像是放大了一倍,亮晶晶的眸光,叫人不忍移开视线。再刷上纤长浓密的睫毛膏,一副楚楚可怜模样,眼中自有珠光流转,盈盈脉脉,像是有千言万语要诉说。
是的,聂双想要任何时候季橙见到自己,都在她最美丽的时刻。
* * *
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萧伯纳曾经说:在地球上,约有两万个人适合当你的人生伴侣,就看你先遇到哪一个。
萧大师认为:“如果在第二个理想伴侣出现之前,你已经跟前一个人发展出相知相惜、互相信赖的深层关系,那后者就会变成你的好朋友;但是若你跟前一个人没有培养出深层关系,感情就容易动摇、变心,直到你与这些理想伴侣候选人的其中一位拥有稳固的深情,才是幸福的开始,漂泊的结束。”
真的是这样吗?
聂双一直很想知道萧大师是如何得出这个结论的,有没有充分的论据来支撑。可是没有人可以回答她。广泛传播这套理论的人对此理论深信不疑并充分运用到现实生活中进行实战:如若移情别恋,便把它作为强大借口借以避免戴上“负心人”这顶高帽;如若因为个人问题迟迟找不到良人,便把它作为贴心的安慰来温暖自己脆弱的小心脏。
聂双没能找到支撑或者反驳这套理论的论据,日子久了,反倒是自己一向坚持的“爱情唯一论”被彻底颠覆。
可是如果让她遇到季橙之前,就知晓这套理论该有多好。
或许,此刻的她,就不会像现在这么狼狈吧?
聪明如聂双,远远高估了这套理论的作用,就像一些熟悉星座理论知识的人,自以为凭借掌握的一套星座理论,就可以用星座来彻底地解释人生、分析人生、指导人生。可说来说去,那么宏大的群体中,总有一些共性存在,可那不是全部,谁都无法忽略以偏概全的局限。
而爱情之所以为爱情,在于心甘情愿陷在它里面的前仆后继的人们──
在不同的家庭条件和家庭环境中长大。
从不同的方向出发。
形成了各自不同的性格。
爱上不同的人。
受过不同的伤害。
拥有和积累着不同的智慧和思维方式。
抓住或错过不同的机遇。
磨损、消耗、积累着各自主动爱和被爱的能力与反应。
经历着各自不同的人生。
以不同的方式各自成长。
……
所有的这一切不可主动操控的各种因素,影响和制约着每个人的爱情。
只是当时,这些,人类始终无法进行自我调控罢了。
* * *
周浅易上初中后,结识了包括本校、外校在内的无数个狐朋狗友,多到偶尔聂双和他一起逛街,十几分钟的路程,因为不断碰到他的朋友而不得不停下来打招呼,却两个多小时也到不了目的地的程度。
不过,数量再多,不外乎分为三类:拉帮结派打群架的,咋咋呼呼起哄泡妞的,吃吃喝喝打球玩闹的。
其中,常年混在一起,又打群架又泡妞又吃吃喝喝踢球玩闹的,要属本校的蒋小光、季橙和苗言东。四人同校不同班,但能挤出所有的课余时间凑在一块儿,比情侣约会还频繁。时间久了,不知道谁给他们起了个绰号,叫“同类项四人行”。
苗言东是四人中的老大。据周浅易说,苗言东从小学起,就被爸妈送到了武术学校习武,念到初一下学期,他父母不知道怎么突然间开窍,认为还是文化教育更为重要,于是叫他“弃武从文”,到了周浅易所在的五中做了Сhā班生。
流经存在的邂逅(二) 苏小懒(2)
聂双没有亲眼见到苗言东跟人打架,但听说他下手快、准、狠,又因为上过武校的缘故,大家传来传去,于是在校园里便有了关于他的好几个版本的传言。有人说他曾经偷过东西,在少管所劳教过;有人说他父母吸毒,他也染上毒瘾,刚从戒毒所出来。传到后来,说什么的都有,*、杀人……周浅易听聂双讲这些时笑得上气不接下气,他所了解的苗言东,只是5岁时父母离异,从小被奶奶带大,无法享受正常家庭中的温暖,性格比较孤僻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