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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四章 最熟悉的陌生人

荷兰的尸体很快就被发现了。

本来荷兰的尸体没这么快被发现的,但是事有凑巧了。

荷兰被石灰活生生煮死的那个地方就是我们大家早就熟悉的三江炼钢厂,三江炼钢厂的位置很偏僻,那里本就是属于万户萧疏鬼唱歌的地方,杂草漫天,蛇虫百脚又多不胜数,平常谁也不会没事去那里的。这就叫一饮一啄,莫非天定了。荷兰遇害的第二天有个拾荒的流浪汉又来到了天都,这个流浪汉的外号叫军刀,为什么起这个外号是因为他象一把军刀那样又扁又瘦,用天都话来说就是一根筋抗住颗脑袋。军刀的足迹就象是只无家的侯鸟,随遇而安着,以前的他也曾经来过天都,一直都是在这块废弃的风水宝地栖息,他还甚至从三江炼钢厂废弃的车间里搞到过一点生了锈的废铁,从收购站换了瓶老酒喝,一想到老酒,流浪汉军刀的喉咙就又开始不可抑制的收缩了,餐风露宿的生涯,让他过早的忘却了朱门酒­肉­的臭味了。

真是想什么就来什么,就当拾荒的流浪汉背着挠钩和蛇皮袋,玉树临风地站在了三江炼钢厂准备迎接新的未来的时候,他闻到了一股香味。

这种馥郁的香味就象是只无形的大手,玩命的撩拨着流浪汉军刀许久没有碰过油水的辘辘枯肠。流浪汉砸巴了一下嘴­唇­,他分辨出了那肯定是­肉­香,中午的时候,流浪的军刀只讨得了一碗韭菜拌饭。那顿饭也还只是那户人家的小孩吃剩下的,为了讨这顿饭,流浪的军刀还险些被那家人家豢养的草狗给咬上一口。讨的了那顿饭的流浪汉在心里直叹息着天都人的难以相处。

不也相信会有如此好运的流浪汉又嗅了嗅鼻子,这次他总算可以确定了,这真的是­肉­香。虽然很久没碰过荤腥了,但是他还是能从遥远的记忆里,挖掘出烙在脑海深处关于荤腥的残留痕迹来加以肯定。欣喜若狂又疑窦重重的流浪汉凭借自己敏锐的嗅觉,确定了香味的来源正是不远处的那个坑,这个坑本来是三江炼钢厂以前的冷却铸铁和模件用地水坑。三江炼钢厂倒新生之后,那个水坑也被废弃了,流浪汉以前在这里住的时候,那个坑就是他撒尿和大解的天然厕所,那个坑的正中部位至今还有流浪汉撸拔掉杂草,以便适于蹲坑的位置。流浪汉虽然隐隐有点觉得古怪,但他还是带着“难道也是流浪的乞丐兄弟在这里偷了点­鸡­鸭在打牙祭?”类似种种美好的猜想。不由自主的,循着香味走到了那个散发着诱人­肉­香的水坑前。

流浪汉带着那种等待着“千骑卷平岗”的然翼表情刹那间扭曲了。

曾经风云大西北一时的荷兰,就静静的仰面而上死在了这个三江炼钢厂一人多深的水坑里,一双眼睛已经成了混沌的绯­色­,直勾勾地盯住了这个流浪汉。

流浪汉并不知道面前水坑里泡着的这个人就是天都响当当的大人物荷兰太保,他只知道坑里面的这个东西肯定是个人——一个被煮熟的人,这个人的身子已经开始散发着熟­肉­的香味了。熟­肉­的香味是很怡人的,尤其是那种文火慢慢炖出来的­肉­,更是极品中的极品。就是这股香味,刚刚玩弄了流浪汉枯竭已久的神经。

流浪汉军刀的鼻子闻着这股妖治的­肉­香,膝盖一软,跪在了当初蹲坑的位置上,同样的地点,用同样的方式,使用着不同样的器官排泄着自己身体的残留物,他抠着自己的喉咙,不可遏制的把所有的胆汁胃液和没来得及消化的渣子全都飚进了水坑,黄|­色­的胆汁和没来得及消化的韭菜大米­射­出一道漂亮的弧线,重重的砸在了水坑中的人身上,那个人的胳膊随着水波的荡漾,慢慢的从手指上剥落下了一层肌­肉­,和煮得烂熟的皮肤一起在水面上荡起了一层涟漪,晃荡出了好远。

流浪汉只觉得眼睛一黑,差点没栽进水坑里面去。

也不知道时间过了多久,他反应过来了,他想到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狂奔,远离这个象­阴­曹地座一样可怕恐怖的场所。流浪汉在天都的大街上象疯子一样狂奔着,嘴角残留的胃液让他看上去更象是个神经病,而不是流浪汉。行人都拼命的闪躲着,避犹不及。

终于,流浪汉重重的撞上了一个骑车的行人,骑车的是个少­妇­,单薄的夏装把她的曲线勾勒成了夏天最美丽的风景,流浪汉肮脏的身躯重重的压在了少­妇­的身上,少­妇­的布拉吉(天都俚语:裙子的意思。)在他的野蛮冲撞之下,变成了件披肩斗篷,里面一片耀眼的粉红在阳光下闪着暧昧的光芒。

“耍流氓啊……”少­妇­胡乱拍打着流浪汉,悲愤的嗓音盖过了所有的喧嚣。

“他妈的!”路人中有几个膀大腰圆的汉子血气一冲,全上来了,眼睛却还在直勾勾的盯住了那片粉红凸起的位置。

被扭送到派出所的流浪汉,已经语无伦次了,当被分安用冒着蓝­色­火花的电­棒­双管齐下以后,五脏惧焚的他总算恢复了原有的神智,他把一切自己所见到的那恐怖一幕都讲给了所有的人听,他讲得很快,他有着无法抑表现欲,他手脚并用的比画着,身每一个他能看到的人不停的描述着他所看到的可怕场景。

天都警方炸窝了。

龙五是最快接到消息的公安,刑事警察本来就是主抓这表重特大刑事案件。接到消息前,龙五正和惠惠在禹王宫大酒店吃晚饭,这是家今年新开的饭店,老板是鲜族人,所以这里全部是朝鲜式的服务,服务员都穿着则高利和契玛,很有特­色­。

龙五和惠惠吃得很融洽。龙五很会体贴人,他也总能找到很多新鲜的话题,他知道惠惠喜欢看《血流》这样比较血腥的小说,他就刻意迎合的说自己也很喜欢;惠惠很喜欢听龙五讲一些办案时惊心动魄的故事,龙五就每天回去看《新警察故事》,然后把里面的故事嫁接到自己身上来,第二天再讲给惠惠听。

他并不知道的是,惠惠其实才早就看这这本书了。

今天他们吃的是紫河车做的­肉­丸子汤。惠惠并不知道这道菜的来历,龙五骗她说这是虾­肉­丸子。紫河车其实是比较医学上的叫法,我们民间一般管这东西叫胎盘——产­妇­产后的婴儿胎盘。这东西没有门路的话很难搞,不过龙五就是龙五,他一弄就是两副。据说这东西吃下去比人参还要大补,尤其厉害的是还有另外一个功效,就是还能养颜驻颜,当年的武则天就喜欢吃这个,到了六七十岁还长得象小姑娘一样漂亮。龙五觉得惠惠应该多吃,他希望惠惠能永远象现在这么漂亮。

龙五对惠惠的心还是很真的。

“你怎么不吃丸子汤啊?”龙五觉得有点失望,为了弄这两副宝贵的胎盘,他答应了医院的那个副院长,把他那个打架斗殴致人伤残的小舅子给取保候审。可是惠惠只闻了闻汤的味道就再也没吃,惠惠觉得这东西腥味太大,她不喜欢吃腥味太大的东西,这里的朝鲜泡菜倒很爽口,惠惠就一直在吃泡菜。

“不喜欢吃。”惠惠说。

“很好吃啊。”龙五自己把一颗丸子搛到嘴里,大口的咀嚼着,给惠惠作着示范。

“我闻到那种味道觉得恶心,太腥了。”惠惠说道,“我上次和伯父在省厅吃的虾­肉­丸子哪有这么大的腥味啊。”

“呵呵……这里到底是小店嘛,怎么能十分之一之税政府招待所比呢。”

“那也不是这么说的啊,我们天都的麻辣小龙虾和酸菜鱼就很好吃,据说现在北京的大酒店都有人来学。”惠惠嘟起了嘴,带着撒娇的神态说道。

龙五看得不觉有点痴了。

“你­干­嘛哪?”惠惠横了他一眼。龙五很帅气,事事都顺着她,可是惠惠的心里却总是情不自禁的想起着另外一个张扬跋扈的身影。

“惠惠……”龙五抓住了惠惠的手,动情的说道:“你真漂亮。”

“龙五。”惠是的脸沉了下来。

龙五泱泱的把手抽了回来,他的心里很恼火,惠惠始终对他若即若离,让他就象站在泰山上看日出,美景似乎就在眼前触手可即,却又够不着。

“我们不吃了吧,我饱了。”惠惠感觉出了他的尴尬,岔开了话题。

“可惜了这丸子了。”龙五看着面前清冽的胎盘丸子汤,惋惜的说道。

“走吧。”惠惠拿起了桌上的皮包。

“我再吃点,你在门口等我。”龙五把胎盘丸子汤端到了自己面前,他觉得不应该学浪费了这好东西,据说这东西也壮阳,龙五觉得自己有必要多吃点。

“我在门口等你。”惠惠笑了笑,露出了深深的两个酒窝。

等龙五出了包厢去结帐的时候,收钱的吧台会计告诉他,刚刚你那个女朋友已经结过了,龙五顺着会计的手看去,远处的惠惠正在盯住了墙上的一副书法正看得出神。今天惠惠穿了件带有花格子的布拉吉,上身是件带有刺绣的衬衫,看上去文静又美丽。惠惠是那种越是在人多的地方越显得出众的女孩,她卓尔不绝的秀丽和气质让很多在大厅里吃饭的男人的眼睛全都紧紧的盯住了她,龙五的心里被骄傲一下子填得满满的。

“怎么帮我结帐了?男人应该在这种场合掏钱包的,你这不是黄我的面子,塌我的台么?”龙五笑着走上前去说道。看着惠惠的纤细的腰肢,龙五有种想拥住她的感觉,手伸到了一半,龙五想想还是不敢,又很没面子的缩了回来。

惠惠恍如未闻,还是盯住那副书法条幅。

“这写的啥啊,值得让你这么出神?”龙五笑着看了看惠惠,自己扭头看向了那副条幅。

龙五的笑容慢慢的凝固了。

“泪眼问刀刀不语,乱红飞过长街去!”龙五缓慢而低沉的念道,“道明臣赠予朴成­性­兄弟惠存。”

“这家店的老板以前应该是道明臣龙腾企业属下的分支,现在应该不是了,好象脱离了。”听着惠惠口音里传出的那种说不出的味道,龙五的心里好象一下子被什么东西给堵住了。

“这些人也是的,都脱离所谓的龙腾企业了,还把这个拿出来献宝。”龙五的话酸溜溜的。

“道明臣的书法以,从艺术的角度来看,应该算是相当不错的­精­品,省里有个老书法家来天都,还把龙腾企业的十里花市门面上面道明臣书写的‘十里栽花算种田’做成了拓片带回去赏玩。这里的店主把这副书法挂在这里,大概也是着重于书法本身的价值,而不是道明臣本人。”惠惠低头从皮包里拿出块绢子擦了擦眼睛,说道,“好了,我们该走了。”

“嗯。”龙五看到惠惠正低着头,悄悄用手上拿着的钥匙把书法条幅狠狠的画了一下。

店堂的大门被一个人推开了,刚抬起头的惠惠惊呆了。

“挡住我。”惠惠悄悄的退到了龙五的身后,用龙五魁梧的身躯挡住了自己。大厅里吃饭的人很多,人声鼎沸,进来的那个人丝毫没有注意到角落里的惠惠和龙五。

龙五侧着身子,挡住了惠惠,眼睛里却向那个人­射­出了腾腾的火焰,来的人不是别人,正是龙五最最痛恨的——道明臣。道明臣身后的大门不停的被撞开着,青衣和几个横眉竖止的彪形大汉鱼贯而入。青衣今天穿了一身白­色­的衬衫,白­色­的马裤,和道明臣的穿着极为协调,两个人的脖子都打着一样的黑­色­领带。郎才女貌的打扮让所有人又羡又妒的侧目而视。大厅里几个好­色­的男人正­色­迷迷的惊诧着青衣冷漠的美丽,就被刀子身后的大汉们锐利的眼神给震醒了,道明臣和青衣每走过一个地方都有人在悄悄议论着。

“你们老板在吗?”道明臣径自走到了吧台前,拍了拍吧台,吧台的会计目瞪口呆的看着他,道明臣极具古典风范的长发和胡须英武容貌将女会计撞得手足无措。

“不在!吃饭什么的,只管坐下,其他的事,免谈。”吧台里躺侍着的一个面相凶恶的光头大汉抬了抬脑袋,看了看吧台四周围站着的道明臣了几个走动一眼,懒洋洋的回答道。他正斜靠在椅子上,粗壮的大手里撰着个指甲钳在修理指甲,修两下,举到空中看两下,他修得很专心,两条黑毛满布的粗壮大腿半跷在吧台上,快乐的抖动着。

“生面孔。”道肯臣凝视着光头汉子,“我以前好象没见过你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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