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福区一带地主的栈上田(即由租栈统一收租的田),每亩的常年产量是糙米石至2石(音dàn,老式计量单位,1石大概等于108斤),可是租额却大得惊人。最普通的正租额每亩是石,还要加上催甲的出差费,租米“折价”的额外剥削。所谓“折价”,就是农民缴纳租米时,必须要缴纳货币,每石米的价格由租栈或“田业公会”决定,1石米往往超过市价很多。这样一算,每亩田的租米差不多要缴到石至石。另外,要是农民因欠租米而被捉进“人房”或坐“牢间”,花费就更大了。他必须还要贴出差役的小账,警察或保安队的出差费。另外,又要“人房”钱、稻草钱、送饭钱、开锁钱以及监牢里的看守钱等等。农民常常因负担不起这笔重租米以及额外剥削,而产生一连串的悲剧。
永安乡的王虎根,租种申子佩十亩破租田,田漏水种不好,租米每亩却要石,他父亲年年进牢监“吃租米”,1932年曾被关了有两个多月,结果是卖尽了自己的10亩田面才把人赎回来。
建新乡的卢火金种冯思树栈上田,因为缴不起租米,在1935年冬天被关进苏州的监牢有6个月,因为缺吃少喝,加上磨折,很快死在牢中。
葛舍村周更元关在“人房”里生了病,老婆没办法卖掉了自家两间房屋,押去3亩田。等到赎回了人,老婆已因此气死了。还有谢湾村沈荣福父亲,被地主府怡成关在苏州牢房里足足4年。
这些事例举不胜举。
此外根据当年光福区3个乡的调查(全区共13个乡镇),从1920年以后的17年中,被地主逼死的农民竟达14名。例如永安乡虎山陆阿龙,种地主申子佩3亩田,1935年儿子死去,因为缺乏劳动力,田种不好,第二年交不出租,就被押进“人房”里去“吃租米”,后来家中没钱赎,又被押解到苏州。地主看他穷得连饭钱都付不起,就饿他7天,最后用石灰呛死,把尸首抛弃在垃圾堆里。
其余像下水车王老太在1925年,山前头村马金虎在1928年,花家桥沈和尚在1931年,山墩王金大在1929年,建新乡翁才丰在1925年,长堤乡柴木泉在1930年,都先后因欠了租栈里的租米,被押进“人房”、牢狱,受种种鞭打毒害,受饥受冻,缺盐缺水,受磨折而死。
1938年,抗日战争开始以后,日军占领了光福区,租栈又和帝国主义勾结起来,依然穷凶极恶地剥削压迫农民。那时,乡下游击队很活跃,大部分在乡地主都逃入了市镇。某些地主在苏州城投降了日军,参加了汉奸维持会,如光福地主申子佩、汪秋生。
光福地主在那时为了更有效的对农民进行收租,便以大地主凌养如为首勾结日军,将租栈改组为“公栈”。所谓公栈就是把各小租栈联合起来,组成一个更大的机构,公栈拥有田地2万多亩,栈址设在铜观音寺。
农民在遭受日军的多次劫掠之余,又受到了地主与日军相勾结的公栈的压迫,农民反抗的情绪就特别高涨起来。公栈在开仓以后,照例又逮捕了大批的农民押进“人房”,如葛舍一个自然村*有27户人家,被捉进去的有28人。农民恨极了,永安乡的农民就首先起来,集合了其他地方的农民有千把人,冲进铜观音寺,打毁了公栈,焚毁了整屋的租册,救出了被拘捕的农民。这一次农民暂时胜利了。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