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各县土地分配的情况是很不一致的。按全省范围来说,可以分作滨湖、丘陵、山地三种地区。滨湖区域土地最集中,如最典型的湘阴,全县地主只占户数2%左右,占有土地却达71%。湘阴和丰乡4个保,地主占人口3%,土地占60%以上,平均每人占地约80亩。滨湖各县都有所谓“洲土大王”,据国民党湖南省政府1946年“滨湖洲土视察团”进行的很不完全的查勘,“拥有1万至7万亩洲土垸田者,有陈浴笙、王一华、聂士达、汤冬生、陈肃涛、杨丹青、张经、杨传清等20余人”。其次是丘陵地区,据长沙黎托乡5个保、益阳1个保调查,地主占人口4%,占土地45%(公田在内),大体可作为丘陵区的代表。山区较为分散:湘西等地山区,地主一般占地30%-40%;据邵阳3个保调查,地主占人口4%,占土地40%(公田在内)。此外,在经济、交通发达的城市附近(如长沙、湘潭),土地比较集中。偏僻山区比较分散。经过土地革命的老苏区,土地也比较分散。
现将湖南省委政策研究室所调查的三种地区,各阶层人口与土地占有的百分比,制表如下(取约数),以供大家参考:
地区
阶级
地主
富农
中农
贫农
雇农
其他
滨湖区
人口
34
42
土地
60
26
公田1
丘陵区
人口
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