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发现,那陌生女子名叫玛露莎·斯坦尼罗夫斯卡·达姬玛尔·娜达莎·伊丽亚娜·罗曼诺维奇公主,是随从莫斯科公国大使前来参加典礼的,大使是她的叔父,或是她的父亲。关于莫斯科大公国,人们知道得不多。这些人都蓄长须,戴皮帽,沉默寡言。他们喝某种黑色的液汁,但不时把它们啐吐到冰上。他们都不说英文,但有些人会说法文,而在英国宫廷中,能说法文的人又寥寥无几。
下面这件事促成了奥兰多与公主的相识。为款待王公贵族,在巨大的遮棚下摆开了一溜长桌。公主被安排坐在两位青年贵族之间,一位是弗朗西斯·弗瑞勋爵,一位是年轻的摩里伯爵。奥兰多与她隔桌相对。看到她很快让他们陷于难堪,是件很好笑的事,因为他们虽然都是不错的小伙子,但他们的法语与未出世的婴儿相差无几。晚宴一开始,公主便转身对伯爵说(她那妩媚的模样让他销魂):“我想,去年夏天,我在波兰遇到一位来自你们家族的绅士”或“英格兰宫廷贵妇的美丽把我迷住了。我从未见到过像你们王后这样典雅的夫人,还有她那精致无比的发式。”弗朗西斯勋爵和伯爵两人立即面露尴尬之色。于是一人给她盛辣根沙司,一人吹口哨,唤狗过来讨吃髓骨。公主看了,不禁大笑。坐在对面的奥兰多,视线越过桌面上的野猪头和填馅儿孔雀,与她的视线相交,也大笑起来。但他的笑容突然僵住了,因为他感到了某种疑惑。他激动地自问:迄今为止,我究竟爱过些什么人呢?答案是,一位骨瘦如柴的老妇,不计其数的红脸蛋儿妓汝,一位成天哀诉的修女,一位刚愎自用、言语刻薄的女冒险家,一位毫无主见、沉浸于花边与礼仪的女人。爱情于他,恍若锯末和炭渣。他的全部体验乏味之极。他惊诧自己如何能够历经一切而不觉厌倦。因为当他注视公主时,他体内的血融化了,血管中的冰化为美酒。他听到水在流淌,鸟在鸣啭,春天降临,荡涤了冬天枯寒的景象;他的男性气概随之苏醒;他跃马冲向凶悍甚于波兰人和摩尔人的敌人;他潜入水底;他看到裂隙中长出危险之花;他伸手……事实上,当公主对他说“劳驾,请把盐递过来”时,他正匆匆作成一首激|情洋溢的十四行诗。
他的脸涨得通红。
“不胜荣幸,小姐,”他回答道,说得一口标准的法语。感谢上帝,这种语言他运用自如,好似母语;他的老师是他母亲的女仆。但是对他来说,也许,从不会说这种语言,从未回答过这个声音提出的问题,从未追寻过这双眼睛射出的光芒……也许结局会更好。
公主接着问他,这些蠢家伙是些什么人?那个坐在她身旁、举止像马夫的人是谁?
他们倒在她盘子里的是什么?那堆乱七八糟的东西让人恶心。难道英国人与狗同桌用餐?那个坐在长桌另一端、头发梳得像五朔节花柱(五朔节花柱,英国民间庆祝五朔节时常绕此柱舞蹈、游戏。)的滑稽人物,难道真的就是王后?国王平素吃东西也这样口水四溅吗?那群花花公子,哪位是乔治·维利耶(乔治·维利耶,詹姆斯王的宠臣,后封为白金汉公爵。)?这些问题最初令奥兰多不安,但它们提的是那样俏皮和离奇,奥兰多不禁开怀大笑起来。周围的人一脸茫然,奥兰多看出他们没一人听懂一个字,回答她的提问,也开始变得无拘无束起来,而且像她一样,说地道的法语。
就这样,他们两人开始了一种亲昵的关系,而它很快又演化成宫中的丑闻。
没过多久,人们就注意到,奥兰多对这位莫斯科女子的关照,远远超出了礼节的需要。他从不离她左右,别人虽然听不懂他们的谈话,却能看出,他们总是谈得很热闹,而且经常脸红,笑出声来,所以哪怕最迟钝的人,也能猜到他们的话题。况且,奥兰多本身的变化令人惊奇。从未有人见过他如此活泼,一晚的功夫,就摆脱了孩子气的笨手笨脚。过去这小伙子整天郁郁寡欢,一进女人屋,总要把桌上一半的饰物碰翻在地。现在他变了,变成了一个风度翩翩、殷勤有礼的绅士。看他搀那个莫斯科娘们儿(人们就这么称呼她)上雪橇,看他伸出手来请她跳舞,接住她故意掉下的花点手帕,或履行这位高高在上的女人吩咐而其情人等不及的无数义务中的任何一项,那些情景让老年人昏花的老眼发亮,年轻人的心跳加速。但这一切之上,笼罩着一层阴云。老年人不以为然,年轻人窃窃私语,大家都知道奥兰多另有婚约。玛格丽特·奥布莱安·奥代尔·奥瑞利·泰尔科奈尔勋爵小姐(这正是十四行诗中欧佛洛绪涅的真实姓名),她的左手食指上戴着奥兰多送的闪闪发光的红宝石戒指呢。按理说,她最有权得到他的关照。但她即便将自己衣柜(她的衣柜很多)中所有的手帕一条条掉到冰上,奥兰多也不会弯腰去拾。要等他来扶她上雪橇,二十分钟不算多,最后还只能屈尊让黑人仆从伺候。她滑冰时——她的姿态很笨拙——无人在旁喝彩。她摔倒后——她常常摔得很重——也没人会扶她起来,掸去她衬裙上的雪。她虽然生性冷静,难得较真儿,更不愿像多数人那样,以为一个外国女人就能夺走奥兰多对她的爱,但最终,连玛格丽特勋爵小姐本人亦开始怀疑,有什么让她失去平静心境的事件正在酝酿之中。
的确,随着时间一天天过去,奥兰多越来越不屑于掩饰自己的感情。他会找个藉口,离开刚刚还在一起吃饭的伙伴,或从准备跳四步舞的滑冰者身边溜走。此后片刻功夫,人们就会发现,那莫斯科娘们儿也不见了踪影。而最让宫廷恼怒,同时刺痛其最敏感处,即其虚荣心的,是常有人看到,这一对男女溜出河上用丝绳拦出的皇家圈地,混迹于普通百姓之中。因为公主会忽然跺着脚大喊“带我走。我讨厌你们那些英国痞子。”她此处是指英国宫廷。她说自己已忍无可忍,英国宫廷中处处是热衷窥探他人隐私的老太婆、死盯着人看个不停,还有处处自以为是的男人,只会踩人的脚。他们发出难闻的味道。他们的狗在她的腿中间跑来跑去。活在这里像活在笼子中,不像俄罗斯,他们的河床有十里宽,任六匹马并驾奔驰一天,不见人的踪影。再者,她也想看看伦敦塔、皇家禁卫军仪仗队、教堂栅栏门上的首级,还有城中的珠宝店。于是奥兰多带她到城里看了禁卫军仪仗队和叛匪的首级,在皇家交易所买下她中意的所有珠宝。但仅仅如此还不够,两人都愈来愈渴望整天私下里厮守在一起,躲过众人的大惊小怪或窥视。所以他们没有回伦敦,而是调转头,很快远离了冰封的泰晤士河面上的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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