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悉的街景,熟悉的北京城独有的气味,地道的京片儿,柳絮依然四处飘飞着。我,林矜,居然再次回到北京了。
有种恍如隔世的错觉。
早些年坐上列车离开北京的那一刻,我是那样决绝,丝毫没有给自己留下一丝会再回来的余地。朋友们都说,林矜这一走,估计一别就是一生了。
谁知道呢,命运弄人呵。几年后我还是回到了这一座城市,就像逃不开的宿命一般。
按照惯例,那帮故友都要为我接风的。即便是过了这么些年,圈子里的老规矩还是没有改变。我本不想告诉他们我回来了的,不过有大嗓门这号人物在圈子里存在,由不得他们不知道。
这不,刚到北京才几天,他们就都知道我回来的事儿了。得知我现在暂住在某酒店,他们便在那家酒店的附近预订好了酒席,让洪玫瑰一定要把我约出来。在洪玫瑰的劝说下,我答应见上一面。
“哎呀,林矜,你真的回来了啊!太好了太好了!来来!抱一个!”
我刚推开门,就听到了大嗓门高亢的吼声,紧接着,这个五大三粗的北方男人一个箭步冲过来热情地拥抱了我。这是大嗓门的典型揩油招数,我们这一伙人都熟悉得很。
“行了你!逮着机会就放肆!小心回家挨揍!”洪玫瑰大声嚷嚷道,一边用力把大嗓门拱到了一边,带着我杀出了一条道,直逼包间的最中央位置。这东北妹子还是那样力大无穷。
熟悉的情景让我原本复杂的心情一下变得轻松许多,我不由得“噗嗤”一声,笑开了。
坐定后,洪玫瑰捏了捏我的脸,亲昵地把手搭在我的肩膀上:“宝贝儿,你就坐我旁边,省得被这帮成了家的男人给嚯嚯!”
多熟悉的情景,多么亲切的这伙人……大嗓门,小瘪三,胖大海,一根筋,流氓兔,三次郎……这支队伍还是当初的格局没有错,只是,人群中唯独少了那一只nAd1(心,突然疼得发紧。
一晃,五年就这么过去了。我还能再回到北京来,连我自己都不敢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