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我的际遇应该是最差的了。我这么想着,心里一片黯然。
小瘪三喝多了,他的心情和我多多少少有些雷同。这种感觉,就像同学会一样,每个人脸上挂着笑意,心里却都五味杂陈。
我刚好坐在他旁边,见他一直喝酒,便拿起一瓶啤酒和他碰了碰,轻言安慰道:“少喝点,你怎么不去唱歌?”
他大概喝多了,见我和他搭讪,很突兀地伸出一只手搭在我的肩膀说,醉醺醺地说:“你陪我唱吗?要么咱俩合唱一首情歌怎么样?”
我当下一阵纳闷,欲推脱他的手,他却不肯放手,顿时搞得我特别尴尬。这时候,罗初突然推门而入,刚好看到了我和小瘪三推推搡搡的情形。
他一进门就直接从我们的方向走来,很利落地拨开了小个子的小瘪三,直截了当地坐在了我们两的中间,假装什么也没看到一样笑嘻嘻地说道:“瘪三,林矜喝不了多少,我来陪你喝。”
见他又回来了,还坐到了我的旁边,大家一下便都安静了下来。
“你怎么过来了?不是让你不用再过来吗?”洪玫瑰无奈地问道。
“没事,好久没和大家一起唱歌喝酒了。好不容易周末了,就让我放松一下嘛!”罗初避重就轻地说道,没脸没皮地对洪玫瑰张眼睛。
他这一副样子,大家也不好再多说什么。洪玫瑰无奈地摇了摇头指着他说:“你啊!”
罗初开始张罗大家喝酒,蹦出口的一句话比一句话逗,让气氛顿时就高涨了起来。他就是这样的个性,随便扔在哪一种人群中都能像火柴扔进木屑中一样迅速点燃热情与ji情。这一点,是他与生俱来的天赋。
见我一直没怎么说话,他用手轻轻地碰了碰我,然后趴在我耳边温柔地小声说了一句:“开心点儿,宝贝nAd1(”
我的心不由得为之一颤。
他站起来跑到点歌台去点了一首迪克判的《有多少爱可以重来》,从三次郎手中抢过麦克风,就这样豪气冲天地吼了起来。
他故作深情的模样和拼命拉扯开的嗓门总有些刻意逗笑大家的成分在,大家见他那副模样都乐不可支地笑了起来。
后来,他又拉着洪玫瑰一起跳起了舞,轻而易举就化解了饭局上的尴尬,没多久就和洪玫瑰笑闹成了一片。我明白,他如此卖力地表演都是为了我,他不希望大家觉得我的出现让这个群体不再和谐,所以他不动声色地调解着这样紧张的关系,试图把一切都调整到最初的火候。
因为尽兴,再加上隔天便是周六,这一晚大家玩到很晚。我后来也加入了他们的嬉闹当中,凡是有罗初在场的场合,我总能一下找到切入点迅速让自己融入进去,不再会有丝毫的别扭感。这是一种社交的归属感,因为某一个人的存在,你也可以轻而易举地越门而入,不会被这一个群体拒之门外。这,亦是他一度令我着迷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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