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和章太炎的主张相呼应,宋教仁在临时政府的体制上,仍然坚持责任内阁制,主张限制总统的权力。对此,孙中山也予以驳斥。他认为,内阁制只是和平时期,为了不让元首成为###的焦点,所以由总理对国会负责。而现在是革命战争的非常时期,革命党人怎么可以对自己信任的领袖设立防止的法律制度?我也不会听从这样的意见,高高在上,变成一个废物,误了革命的大计。
早在同盟会成立后,孙中山就和黄兴、章太炎一起制订了《中国同盟会革命方略》,以便革命发动后,掌握形势的发展。方略除重申同盟会纲领“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建立民国,平均地权”外,又规定:第一期为军法之治,第二期为约法之治,第三期为宪法之治。“第一期为军政府督率国民扫除旧污之时代;第二期为军政府授地方自治权与人民。而自总揽国事之时代;第三期为军政府解除权柄,宪法上国家机关分掌国事之时代。俾我国民循序以进,养成自由平等之资格,中华民国之根本胥于是乎在焉。”也就是说,同盟会在革命发动后,要实行军事专政,以巩固政权,逐步发展国家的民主生活。在这过程中,领袖的集权也是自然的事。孙中山的意图就是要贯彻革命方略,在中国同盟会的领导下完成革命目标,创建现代国家体制。那是一个国民没有启蒙的时代,所以,孙中山的个人英雄主义思想也很浓厚,在他眼里,他是先知先觉,其他人的现代生活知识实在太贫乏了,应该服从他才对。
1911年12月29日,在南京的各省都督府代表进行了总统选举,当时已经宣布革命的有17省,一省一票,由议长按省份次序逐次点名,无记名投票,开票结果,孙文得16票,黄兴得1票,孙中山以高票当选。1912年1月1日,孙中山由上海乘火车前往南京,宣誓就任临时大总统,宣布中华民国成立。
1月3日,都督府代表会议,又选举了黎元洪为副总统,孙中山向会议报告了内阁成员名单:
陆军总长 黄兴
海军总长 黄钟瑛
外交总长 王宠惠
内务总长 宋教仁
财政总长 陈锦涛
司法总长 伍廷芳
教育总长 章太炎
实业总长 张謇
交通总长 汤寿潜
但是,这个名单中的宋教仁和章太炎,没有得到与会代表的同意,作了修改后才予以通过,最后确定的内阁成员名单如下:
陆军总长黄兴次长蒋作宾
海军总长黄钟瑛次长汤芗铭
外交总长王宠惠次长魏宸组
内务总长程德全次长居正
财政总长陈锦涛次长王鸿猷
司法总长伍廷芳次长吕志伊
教育总长蔡元培次长景耀月
实业总长张謇次长马君武
交通总长汤寿潜次长于右任
同时,黄兴兼任参谋总长,成为首席部长。南京临时政府不设内阁总理,总统掌握大权,而各部采取了“部长取名,次长取实”,成为所谓的“次长内阁”,权力完全掌握在同盟会手里。宋教仁没有能够出任部长,仅被任命为法制局长,章太炎则被聘任为总统的枢密顾问。
孙中山否决了章太炎、宋教仁的政府组织原则,企图贯彻革命方略。但章太炎提出的问题要害是:“诸君能战即战,不能战,弗以党见破坏大局。”也就是说,你如果不能战斗,你如果不是“天下为公”,与袁世凯、立宪派等其他政治派系分享政权,还有什么办法推倒满清王朝呢?那么,这个军政府式的组织机构,真能战斗下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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