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晌,王志军嘴角动了动,“怎么会这样?穿越?难道老子也赶了潮流?”
按照方才脑海中的信息,结合现在的穿衣打扮,让王志军想到了一件非常荒唐的事情,在无数影视剧中出现的穿越,让他给碰到了。先前的王志军的确是死了,只是被雷劈后灵魂莫名的没有消失,反而被雷雨天的闪电带到了这个世界,附身在一个刚刚垂死的青年身上。
前世的王志军除了拼打抢地盘,闲暇时间便在看网络小说,穿越的小说更是大把。没想到这种雷人的事情果然存在,而且发生在了自己头上。难道是上天不亡他,要他在另一个世界重新做人?
想到这里,王志军挺了挺胸膛“世自己在孤儿院长大,出来后便开始在街头混,亲人没有,女朋友也没有°伴自己的只是木棍和砍刀。一直到现在,在他手上的人命也有十几个,不过那些人都是罪有应得的黑社会人员。按照一句道上的说法就是:出来混迟早要还的,敢砍人就要有被砍的觉悟。
欺压普通人的事情,他可从来没做过。
可既然重新来到这个世界,那么就要换种活法∴山不再,绿水长流。现在迥然一人,做什么事也不用像先前一样顾虑,不需要照顾帮会里兄弟的情绪和安危。光脚的不怕穿鞋的,一个人干活可最轻松。
王志军轻轻呼了口气。能够活着便是一件好事,管他是在这个世界还是另一个世界呢!不过现在最紧要的还是要赶紧适应这具新身体。
看了下自己全身上下,一身锦白色长袍,脚上穿着布鞋。破屋旁边还放着一个书娄,里面有四五本书籍。
在方才的记忆碎片里,王志军知道,原先这具身体的主人叫成是非,是个小地主家的儿子,自幼喜欢读书。而一个月前成是非离开家里前往皇朝帝都,想考取功名以光宗耀祖。结果半路悲催的遭遇了劫匪。
总之是个俗套的打**节,在窄窄的乡间小路上,一个光头汉子拿着亮晃晃的大刀一跃而出,大喊一声,“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从此路过,留下买……!”
成是非自幼熟读四书五经,哪见过这种世面。一看到打劫的大汉一脸凶气登时被吓得不轻,不等土匪走完排场,把手中的包裹往旁边一扔,驾着马就朝着反方向跑去‖马下跟了他一个月的书童都扔下不管。
结果他人是跑了,可书童带着所有的银两、食物被留了下来。成是非身上只带着几本书籍,和一匹马前往帝都。为了垫饱肚子,逼不得已在半路卖了马匹,买上些食物继续往帝都赶去。
可屋漏偏逢下雨,成是非家里虽不是富豪大户,可也有几百亩田地,算个小地主,平日里从没受过太大的苦‖日的赶路疲劳终于让成是非生了大病,加上天气渐寒下了秋雨,最后在这破庙里郁郁而终。
而成是非所在的时代,和中国古时候极为的相似,但不属于他所知道的任何一个朝代。只知道现在这地方叫神龙皇朝,按照记忆中所述,在极遥远之外,应该还有其他的皇朝帝国。但风土人情都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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