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上恍然大悟,这是在做一笔虚假的贷款保证保险。
保单不是公司内勤开出的,收下的保费不开发票,也不交给公司财务,就不用登记台账,就没人知道发生过这笔业务,就可以瞒天过海。
上大学时老师经常进行这样的案例分析,这叫账外操作。
这种情形类似一个公司为另外单位或者个人做贷款担保,内部不记账,不记或有负债,公司内部的其他人就不可能知道。而且只是在担保合同上盖章,所盖印章显然是伪造的,对公司没有任何约束力。
担保费一分不少收下,也是不交给公司财务,全部落入自己腰包。都是收取的现金,没有转账痕迹,又是用虚假保单代替了发票,今后要矢口否认也十分方便。
吴上十分清楚这样做是在犯罪。她想说不愿意,可是她除非愿意放弃。
而且这样做未必一定暴露。
只要这笔贷款银行按期收回,担保责任就随之解除,一切合同、保单就成废纸,就可以认为什么都没发生。反正今后也是废纸,与现在就出具废纸样的虚假合同、保单有什么两样?
除非这笔贷款出现风险。
按照光明总经理的设计,果然银行要他们承担担保责任,要向他们追索,就否认合同、保单是他们出具的。都是打印的格式文件,没有任何笔迹,印章又是伪造的,银行凭什么来向保险公司追索!再说银行拿了回扣,也不敢宣扬,银行未必敢依法追索……
“那些工程车辆,不是要抵押给我们保险公司,作为反担保条件吗?”吴上还是害怕,她脑子飞快地转动,还是想说她不愿意这样做。“谁去办理抵押手续呢?办理抵押手续,肯定要留痕迹。”
光明总经理摇摇头说:“工程车辆没有牌照,又满世界跑,谁知道就开去哪里藏起来,所以车管所一概不受理抵押登记。没登记的抵押品无效,这样的反担保基本上是自欺欺人。不过呢,怕银行起疑心,为什么抵押都不做也敢担保?所以还是要借款人出具一纸抵押承诺,然后你把承诺书捏在手头,或者撕毁,不要给人知道。”
见吴上沉默不语,光明总经理长叹一声站起来,他心事重重地说:“我还要开会,你快去办完手续。不要胡思乱想,这是迫使我们账外操作。规规矩矩走正道,这样错那样错,这样不能做那样不能做。我每天睡五六个小时,废寝忘食地干,还是这样错了那样错了。错就错吧,个人弄点钱花,也算对自己有个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