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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血海骷髅

龙丘明骑着枯瘦的老驴缓缓前行,无论他如何拍打,老驴仍是不紧不慢。大雨似乎越下越大,像是地上的所有江河都跑到天上,然后又一股脑的倾注下来似的。不知为何,四周虽是­阴­间地狱一般的漆黑如墨,他却能看得见眼前两尺远的地方,就像自己脱离了黑暗,在独立的小空间里点了一盏青灯。

从小发生在自己身上的稀奇古怪的事不知凡几,他虽然不明就里,但早已学会处之泰然。一路上他根据地上破碎的透明墙壁辨明方向。虽然心急如煎,但你能拿一头老年犟驴怎么办?看这方向,似乎是朝失魂岭那边行去。

早在数百年前,失魂岭这个地名便已存在,岭上聚集着上千头八头狮子,所谓八头狮子,顾名思义,就是生了八颗头颅的狮子,并且这类动物随着年龄的增长,头颅会越生越多,在一本前朝笔记里,有人记载,听一个从失魂岭死里逃生的讲述,他在千万头狮群里,看到一头庞大的狮子倨傲而坐,腔子上大大小小的头颅不知道生了多少颗,大的如小山,小的如鹅蛋。仰天吼叫一声,大地为之震颤。

后来八头狮群骤然消亡,不知去向,路人逐渐敢在岭上通行,关于失魂岭的描述也就慢慢的多了起来,龙丘明极其清晰的记得,一位活了上百岁的老人说过,失魂岭其实是一座封闭的小山坳,山坳里堆砌着如山一般的骷髅头,阵阵黑风从骷髅的洞孔里流过,山坳里便日夜发出奇异的乐声,就像是万千鬼魂的幽诉一般。

许多路人被乐声摄了魂魄,没有走出失魂岭,有些人走出了,到家之后,先是高烧四五天,然后就成了痴傻。从此失魂岭上人迹消绝。

龙丘明俯在驴背上,雨柱劈头盖脸的倾倒在他身上,犟驴向前趔趄几步,咚的一声撞在了一块石碑上。便在这时,一道闪电划过,龙丘明看见石碑上刻着三个字:失魂岭。

字体古朴模糊,被磨损得几乎认不出了。龙丘明心里觉得奇怪,失魂岭在上京城以南五百里处,这么糟糕的雨夜,又是这么拙笨的一头老驴,仅仅一顿饭的功夫,就走了五百里?

隐隐听见远处有呼喝之声,龙丘明滑下驴背,把老驴推到一处避风的大石后,然后紧了紧束腰带,两手各捡了一块尖利的石头,循着声音往前走去nAd1(

岭上矗立着一棵棵奇形怪状的枯树,树­干­虬曲如蛇,直Сhā夜空,地上怪石嶙峋,寸草不生。龙丘明走在一座枯树林子里,墨黑的夜晚似乎在逐渐变得清明,抬头望望夜空,中天竟然隐约挂着一轮惨白的半月。雨夜里出月亮,这大概是龙丘明生平第一遭遇上。

借着惨淡的月光,他很快的在林子里穿梭。湿漉漉的枯树沉默地站出各种姿态,一个弯腰驼背的小孩犹如一个纸片人,在广袤无边的林子艰难地行走着。此情此景,很像一幅悲壮的雨夜独行图。

突然眼前一亮,他缓缓停下脚步,呆呆地站定。

他站在了一处山坳的边沿,山坳里是一座座骷髅头砌成的房屋,粗粗一看,不下上百座,骷髅房屋上爬满绿藤,浓密的绿藤间开着一片片暗红­色­的花朵。

每一座骷髅房顶上都漂浮着一束火花,这些火花既不是因点了油灯,也不是烧了火把,而是独自悬浮在空中,不知道由何而来。上百束火花的照耀下,山坳里亮如白昼。在一片空地上,黑压压的站满了人,男女老幼皆有,似乎是一个部落,一律紧闭着嘴巴,面容肃穆。

那伙斗篷人便站在一处高台上,面对着他们。

身材最高的那个斗篷人背着手焦躁地来回走着,猛然站住,声音嘶哑地吼道:“本座一路追踪至此,不见了踪迹,不在你们这里还能在哪里?都给我好好听着,若不把那个小姑娘交出来,你们这上千号人就别想活了!许二,他们这个部族叫什么名字来着?”

“禀大哥,叫什么骷髅族。”一个矮小的斗篷人向前一步,躬身说道。

“可当真是骷髅族,连住的窝都是骷髅头盖的,哼哼,吓吓毛贼可以,吓我鬼眸,就没那么容易了nAd2(”

鬼眸一双绿幽幽的眼睛陡然寒光大盛,长袖一挥,把站在前面的一个二十来岁的青年卷了过来,袖子又是一甩,把他狠狠地抛在地上,抬脚踏在他脸上,冷冷道:“你,叫什么名字?”

那青年挣扎着想爬起来,使出了浑身力气却不能成,额头上青筋暴起,咬牙切齿的道:“我叫你爹。”

鬼眸不怒反笑,伸出一根手指,往前一指,轻声道:“不留一个活口。”

鬼眸所站的台子有六尺来高,应该是部落里平时集会所用,台子上摆着一溜简易的椅子。他大大咧咧地坐下,左脚依旧踩在那青年的脸上,对青年的破口大骂置若罔闻,腰背笔直地端坐着,看着他的六个属下跳下台子,如虎荡羊群一般,开始屠杀骷髅满族。

这伙斗篷人杀人的手段别具一格,他们不用兵刃,只靠着一双隐藏在长袖里的手,直直地Сhā入对方的体内,突然间,寂静的山坳里响起一连片奇异的碎裂声,利落、清脆、具有残忍的节奏感。伴随着一声声闷哼,许多原本活生生的人开始口喷鲜血,迅速死去。但斗篷人显然不仅仅满足于把人杀死。他们的双手在对方的身体内细致地移动,把每一寸骨头都无微不至地摧折,他们的双手似有若无,极其灵活多变,熟悉人体的每一部分构造。

这伙斗篷人对摧残人的身体,怀有一种近乎痴迷的热忱,他们目光执着坚定,对每一具人体一边残酷一边尊重,每一下动作都是那么的­精­密细致。人的二百零六块骨骼完全破裂后,身子会变得极其柔软多汁,柔­嫩­的让人不忍触碰。这时,斗篷人把人体放在地上,长袖内倏然伸出极长的指甲,在灯火下犹如雪白的利刃。

他们冷静的眸子能瞅准人体上每一根粗细不一的血管,然后轻轻挥动指甲,把所有的血管都一寸寸的划断。这次的动作就加快了起来,一下下如疾风骤雨,急槌敲鼓。嗤嗤嗤!每一寸血管被迅速割开时,会发出轻微的钝响,那是鲜血迸溅在空中的声音。

从远处看,这伙斗篷人犹如疯狗,动作滑稽可笑,但伏在岩石后的龙丘明却一点都不觉得可笑nAd3(他咬紧牙关,竭力想让自己闭上眼睛,好能不看到如此血腥的场景,但他又忍不住盯着去看,好像在观看一场极具艺术­性­的祭祀一般。

能把大屠杀搞得如此严肃­精­准、流畅从容,从而使令人发指的杀戮变得具有一种黑暗的美感,这让坐在高台上的鬼眸看得暗暗点头,津津有味。他脚下的那个青年嗓子早已吼得嘶哑了,发出无意义的叫声,像是砂纸擦在生锈的铁板上似的。

不过一盏茶的功夫,骷髅族的一千多号人全部毙命,死状惨不可言,尸骨无存,只剩下一堆流尽鲜血、骨骼尽碎的皮­肉­,被斗篷人抓起,丢在附近的一处水塘里。

不多时,水塘已经填平,而山坳里的血水已经淹到斗篷人的腰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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