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知道,他从小就聪明优秀,受人关注,习惯被瞩目呗仰视,而自己一直生活在他的阴影下,被迫努力,跌跌撞撞跟在他后面,竟然已经有二十年。
这二十年的生命,漫长到连自己也不敢置信。
而此时她才蓦然发现,这二十年的漫漫岁月,除了至亲的父母,只有一个程子言,始终停驻在自己的生命中。
莫名其妙地,锦官就走过去,走到程子言的面前,把手伸到他的肩膀上,男子的肩很宽厚,并不像表面看上去那样瘦削,肩膀宽,便格外有安全感。
“程子言……”中气十足的声音。
“恩?”程子言抬起头,目光如安静的湖水。
“我好饿。”立刻塌了,像是被绝食了三天。
程子言笑起来,很好看的笑容,嘴角轻轻牵起,然后整个唇边都是延绵的笑意:“我给你做鸡汤面吃。”
程子言在厨房煮面的时候,貌似无意对锦官说了一句:“bbs上的帖子我已经删除了,所以明天回学校也不用担心。”
锦官正坐在电视前啃一个苹果,吃的一嘴巴都是,回答的口齿不清:“我……才不担心捏,好不容易借你的绯闻,我也上了一次位。”
“那要不要明天把结婚证书也发上去秀一下,估计得更红。”
锦官一吓,赶紧摆手,“不用不用……尽管成了已婚人士,也得给大众保留遐想意淫的空间不是么?程子言,组织要求你低调一点!”
晚上睡觉前,锦官将戴在手上的那只藏银镯子取下来,从随身的包包里掏出妈妈买的曾经被自己嫌弃不已的那只戴上。
取下来的镯子被搁置在房间的抽屉里,她似乎还能听见当时陆正轶送礼物时故作正经说的话:“泡芙,女孩子要保护好自己呀,平平安安哦——不过泡芙,我一直以来都不当你是女孩子哎……”
最终还没说完,他自己忍不住先笑出来,被锦官狠狠揍了一拳。
随身戴着的东西,戴久了,总是会多多少少产生出一些感情来,这支镯子不比程子言送的那枚粉钻漂亮,后者华丽而又高贵,且寓意深远——有什么誓言会比得上“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一句呢?陆正轶的镯子太过拙朴,仿佛是没有经过雕饰,没有经过太多刻刀的犹豫与磨合,它保存了太多属于自己的纯粹的东西。
以前,锦官一直觉得,相比起那些机心太重的靠近与祝福,这样一份没有杂质的馈赠,才最弥足珍贵。
而她现在,终于要把这份珍贵,打包保存。
。。.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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