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将领骑马巡视,明珠和小胡子跑过他的身边。他看见明珠吃了一惊,明珠瞟了一眼认出来是赵破奴。今年春天出征之前,他常来霍府与霍去病彻夜长谈,明珠与他打过几次照面。
他张口欲言,却又合了嘴,回马就跑。
心在嗓子眼里怦怦跳,脑子里想不起来任何事情,鼻腔深处干得像撕裂一般疼痛……
整整一上午明珠跑了三十五里……
一头倒在地上再也不起来了……
“起来!”梦魇一样的声音,这该死的小胡子队长。
小胡子队长叫郭润水过来扶她,他自己也气喘吁吁的坐到旁边休息去了。
“刚刚跑完不能这样躺下,来,起来吧。”郭润水说。
明珠喘着粗气,接过他递过来的水贪婪的喝。休息一阵,郭润水带她来到饭堂吃饭,刚到门口就看见赵破奴站在那。
“将军给您准备的午膳。”他说。
一个小卒端过来一个托盘,里面盛了一只金灿灿的烤鸡,一碗狗肉汤,一道青菜,一碗米饭。
郭润水情不自禁的咽咽唾沫。
明珠很想一袖子把这些东西都甩出去以解心头之恨,可是肚子咕噜咕噜的叫声叫她没有力气那么做。
郭润水笑着替明珠接过漆盘,明珠抢过来。
她就地坐下,撕开鸡肉大口咀嚼,满脸满手的油腻。撕个鸡腿回头扔给郭润水,郭润水看看赵破奴又看看明珠,不好意思地嘿嘿一笑就吃起来。
赵破奴低头拱手告辞:“您受累了。”
老蹄子眼尖,看见赵破奴走了这才笑呵呵的凑过来,“啊呀呀,啊呀呀”的哼哼着,眼睛瞅着明珠的托盘打呵呵,明珠也撕了块鸡胸脯给他,他赶忙的接着。
“我说,小兄弟,你是霍将军的什么人啊?”
“你看呢?”明珠眼泪混着油水往下咽。
“看不出来,反正亲近。”老蹄子说,郭润水添着手指点头,眼睛一个劲的望明珠盘子里瞅。
“我也不知道。”明珠生气的把盘子扔给郭润水,两个人就像狗一样的扑上盘子,把话题忘到了脑后。
下午时间先是扎马步,然后是弓箭射击。
马步比起长跑又是另一番不好受,但也是可以忍的。春天当午的太阳不算毒辣但也不温和,尤其是列队必须要面对太阳却不能闭眼。当年军训的时候站军姿是明珠除了休息之外最爱的运动了,因为明珠擅长走神。站军姿的时候可以神游八方,回忆以前读过的好看的小说段落或是感人的电影片段。而如今在这汉朝的营场上扎了马步后,明珠发现走神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她满脑都是霍去病,她摆脱不了他。
有一个将领骑马过来巡视,走到明珠面前,又是一惊,那个反应和今天上午的赵破奴一模一样。他回马奔走之后,明珠才想起来那是公孙敖,霍去病的姨夫。她只在冬至节的宴会上与他见过一面。
不一会儿,另一个人扑腾而至,这人不是巡视的,而是直冲着明珠过来。马蹄立住,马上的人盯了明珠不敢相信。
是大将军卫青!
明珠低下头不知怎么面对他,再抬头的时候卫青已经回马远去了。
明珠觉得自己成了一个陈列品,从赵破奴到卫青,看过的人都露出惊世骇俗的表情。不知道下一个参观看的人会是谁?
下一个来参观的,是霍去病。
那时候明珠已经在射击——百分之百的脱靶。后面的老蹄子已经急得不行了,可是明珠还是一发不中。小胡子的脸色越来越铁青。
“手劲不足,自然是箭箭脱靶。”
所有的人回过头,只见霍去病骑着他那匹雄壮的黑马站在明珠背后,威风凛凛。
今天早上她与他共骑这匹黑马亲密无间,现在她与他却是一将一卒遥遥想看。这种感觉,太难过,却又那么熟悉,他总是这样,一直这样,时冷时热,叫明珠一会儿在天堂,一会儿在地狱。
“你不要射箭了,去举沙袋。”他毫不顾及明珠哀求的眼神。
举完最后一次沙袋,明珠的体力也到达了极限。
为什么还不晕倒呢,明珠痛恨自己的身体竟然还能坚持下来。她多想晕倒,多想叫霍去病后悔。她不是没有考虑到逃走,只是这营地看护重重,她没有办法更没有力气躲开这么多人的视线。她也不能撒泼丢人,她只能坚持坚持到最后一刻,等到训练结束……
日落西山,小胡子队长带着其他的人回营地后面去吃晚饭,明珠浑身无力的瘫坐在栏杆旁看着一队队士兵整齐回营。
直到所有的人都走光了,明珠也已经昏昏欲睡。
霍去病牵马过来,小心翼翼抱起她:“醒一下,要回家了。”
明珠醒过来,面无表情的挣脱他:“混蛋,不要碰我!”
“累坏了?”
“你是不是故意的?我哪里有对不起你了?霍去病,我很难过,心里很难过,你能不能不这样对我?”
“这是作为一个军人必须要做的。你是要和我出征的,你是我霍去病的女人,你不可能连这么一点训练都受不了。”
“霍去病的女人又不是万能的,又不是神仙。不是能遭遇冷落后还能这么义无反顾的来受累的!”明珠泪如泉涌。
“怎么又哭了?别哭,求你别哭。”霍去病手忙脚乱,“你就是这样让我很难过!”
明珠止住泪水抽泣:“我让你难过?我怎么让你难过了?!”
“难以启齿……”他叹口气在她身边一ρi股坐下来:“怎么世界上会有你这样的女人呢?明珠,有你在我身边我很快乐,可是万一你不在了呢。我常常会有这样的担忧,莫名其妙的担忧。怕不知道哪一天你会生生不见,或是被别的男人抢去,或是,或是就这么不见了。没有理由的不见了。”他挠挠头,皱着眉头认真思考:“霍去病不再像以前那样无牵无挂,在我看来终究不是一件可以接受的事情。也许不是一件好事情。我试图冷落你,毕竟我会常年征战在外,我终究不能和你朝夕相处。我得锻炼自己,强制自己过没有你的生活。我提前几个月锻炼自己脱离你,直到战争结束。就像从现在开始锻炼你的体力,你才能在三个月后与我去打匈奴一样。要不然你会累死在马背上。”
“哪有你这样的人!!?我不接受这个理由。”明珠气得脸通红。
“那你之前见过像我这样的人吗?明珠?”他问。
明珠无言以对,她没有。她的世界里没有他这样的人,她只有在这个时代里,才能找到这唯一的霍去病。他英俊的脸,高大挺拔的身体,他少年时代就扫荡匈奴驰骋千里,他出入宫廷王府如市井街角,他这般少年英才又桀骜不驯。明珠为他痴迷,从没有见过他就开始。她对他的迷恋始于他的显赫功名,始于他外在的一切优越条件,始于她的虚荣向往。而现在他任性,蛮横,执拗以及爱情上的洁癖症……他的缺点一一暴露在她的面前了,她对他的爱却有增无减。
他就是这样的一个人,有令人嫉妒的才智地位,也有单纯而任性的思维方式。
“只有我对不对?我也只有你,我只见过一个明珠。”他抱她上马,“我以为我不见你就会渐渐淡忘你,出征的时候就会更专心。现在我想也许我错了,春天的那场征战里,我的军队越行越远,深入匈奴焉支山几千里又有何用?我对你的想念日益剧增,难以压制。我六日辗转五国,速度快的连自己都不敢相信。虽然早有计划,但也未曾想到可以快到这个地步。明珠,你要陪我,你陪我一起上战场,我们共生死,同福难。”他轻轻跃到她的身后,缰绳一甩,黑色的骏马便嗒嗒前行。
“不要怪我现在给你这么多的训练,不要怪我在训练场上无情。更不许你作出可怜的样子来博取我的同情,你知道我是不会理会的!”他揪着明珠的耳朵说道。
不提还好,一提起来明珠就觉得委屈,回头又朝他胸膛上拍打一阵子才解恨。
群雁北归,小草原的枯草下,绿芽悄悄抽新。
在有些人的不知不觉中,在有些人的期待中,又一个新的季节又一个新的人生阶段开始抽枝剥芽,慢慢繁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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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
你的知识真是丰富。:)
很荣幸你能读这篇小说。
因为我写的毕竟是言情小说,所以很详细的历史细节不是很重要我也就没有做这方面的功课。应为毕竟不是史料库。
希望可以交流一下,从你那知道更多的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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