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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小说网 > 百年恩公河 > 47.何凤(1)

47.何凤(1)

公元20世纪50年代中

“人头”是莲花山一带的非官方职称,也就是大伙心目中的领头人。能得到这个绰号的大都是有胆有识的男­性­。头发长见识短的女人是很难博得这个尊称的,但也非绝对,位于恩公河畔的莲花村,就出了个­妇­道“人头”。

何凤是莲花村的闺女,因长着一双­精­­精­灵灵的鸳鸯眼,爹娘就给她起了个|­乳­名叫鸳鸯。她辈分高,孩童时村里的爷们儿都唤她鸳鸯姑。她十三岁就卖给恩公祠村海狸子当童养媳。十九岁那年,海狸子殇了,接着公婆又相继病故。有人说她是“霹雳火”命,再让她住下去,海狸子沾亲带故的也都会被“妨”死。她­性­格率直,听不进刺挠眼儿话,吃不下眼角食,更容不得背地戳戳捣捣。不等海狸子的堂弟海鸭子来轰,她就一咬牙两跺脚,怀着几个月的身孕回到了莲花村。

半年后女儿出生,取名海莲。

母女俩相依为命,打发着孤寂的岁月。

何凤的俊秀,在恩公河流域是出了名的。虽然拉扯个小海莲,日子过得艰难,但一拨一拨的媒婆儿仍踏破门槛儿。

在俺们老家一带,对说媒牵线之举还有一个说辞,就是“吃鲤鱼”。给谁说媒,就是想吃谁的鲤鱼。谁知何凤的这条鲤鱼不好吃,非但有刺,而且是扎嘴的乱刺,张嘴者必挨扎。“我是霹雳火,这家人不害怕都被烧死烧焦?!”就这么一句话,也不知道打发走了多少媒人媒婆。

何顺不理会“霹雳火烧死烧焦”之说。他在县城喝过三年墨水,沾了村里识字人少的光,顶了个记工员的帽儿,大小也算个官儿,便自命不凡,官气十足,不­干­具体活儿不说,一肚子两肋巴净是花花点子,一门心思算计着村里的大姑娘小媳­妇­。女人们恨透了他,可又拿他没办法。

他清楚带刺的花香,就对周身是刺的何凤倍感兴趣,常常挖空心思地接近她,厚着脸皮套近乎。

这天,他隔着会计室的窗户看到她远远走来,忙掏出小圆镜上照下照左照右照通身照了个遍,又吐口唾沫抿了抿头发,抻了抻衬衫,演习着面部表情。自我感觉十分不错了,便正襟危坐,静候佳人。

她推门而入,笑眯眯地把工分本呈上。

他心不在焉地翻了一下本子,喜形于­色­地说:“瞧你汗巴水流的,热成那样!”说着站起身,从铁丝上拉下一条毛巾,递给她。

她接过毛巾,冲他一笑,露出一排莹亮的白牙,一边擦一边说:“俺生就的掏劲人,哪能跟你比?成天趴在屋子里,风刮不着,雨淋不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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