罢了,走一步看一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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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客栈的这几日,禾茉一直亲力亲为,能不让方泽谦动手,就都不让方泽谦自己动手。
禾茉连着给方泽谦熬了一个礼拜的黄豆猪脚汤,她倒是没什么,就是苦了每日出门买猪脚的黄奇,附近的猪肉商贩都认识黄奇了。
只要黄奇一到街上,就有人招呼他买猪脚。
这不他刚走到街上,卖猪肉的王壮老远喊道:“黄管事,今早现杀的猪,特意给您留了两只后腿,炖汤正好!”
“今日不买猪脚。”黄奇摆手回绝他。
每次猪脚汤都有一大锅,刚开始禾茉分给他吃,他还觉得简直是人间美味,可连着七天都吃,他现在看见猪脚汤都要吐。
他真不明白,自家主子,是怎么连着吃了这么久的猪脚汤都不腻的。
莫非这就是爱情的力量吗?
黄奇今日出门是为了接李大夫回客栈复诊。
方泽谦的揭开伤口后,里面的肉长得不错,伤口基本上愈合。
李大夫又摸了摸骨头,也都没什么问题。
“再过几日,等伤口痊愈之后,再用手,不然有什么后遗症我可不能保证。”
“好,多谢李大夫。”自己的身体,他自己知道,按照医嘱来一是对李大夫的尊重,二是怕禾茉担心。
送走李大夫,禾茉端着煎好的药上楼。
她没同往常一样,喂到方泽谦嘴边,而是将药放在床头的矮桌上。
“茉儿,我的手不方便。”方泽谦说完,轻靠床头,张开嘴巴等着禾茉的投喂。
“李大夫说你好的差不多了,只要不碰重物就行,喝个药绰绰有余。”禾茉也不惯着他,将面前的药递过去。
“好。”方泽谦轻声应着,将药接过去,一口一口喝着。
因为生病几日,一直躺着,方泽谦的头发并未束起,而是用木簪半束。
他面色略带苍白,乖巧地低头喝药,额前垂下一缕头发,更衬得他柔弱不能自理。
“我知茉儿不愿见到我,却又碍于不能同我和离,一直忍受,等我伤好后,定然不会再给你添麻烦……”
“好了,好了!我喂你还不行吗?”禾茉的太阳穴“突突”跳,听着他越说越离谱,实在忍不住,认命搬地接过他手上的药碗。
“张嘴!”
“有劳茉儿。”
方泽谦毫不犹豫,将手里的碗递给禾茉,乖巧地等着她。
“真是要命……”
原本以为时间久一些,她对这张脸的抵抗力会有所上升,没成想,时间越久,她反而越没有抵抗力。
倘若日后自己真的栽在他手上,估计也是心甘情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