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在京城的霍铮没有顺风耳也没有千里眼,他想知道这里的事情只能通过堂堂党氏干货店的小老板。
人家在镇子上好歹也是有头有脸,总是三天两头跑到这来干杂活,周琳曼能当他只是为义务献身?
算算日子,霍铮去了京城已经快半个月的时间。
周琳曼也知道一旦踏上回头路,想回来也不是一件那么容易的事。
好男儿志在四方。
周琳曼要是想他了,就这么宽慰自己。
年代的路很长,通信很短,千里的思念只能寄予一张白纸。
开业的第二天生意依旧火爆的很,之前在纺织厂订购的三百件货,零零总总就只剩下五十件。
周老板是不会放过发财的机会,又当机立断向纺织厂订购了两百。
为啥不多一些?
周老板又不傻,同样款式的衣服风靡了整个镇子还会有新鲜感的?
再者他们家的毛线衣款式卖的这么好,马大姨能做的事情别人就不会干了?
任何事情只有抢占先机才能把拔得头筹。周老板卖完同款是同批的两百件毛线衣之后就打算转战其他的款式。
做生意竞争,她拥有一个金手指,脑子里装的都是来自后世的营销策略!
她怕谁?
周老板还能挺直腰板,超级有底气的说,别人只能捡她不要的!
二人忙碌到了深夜。
两个放假在家的娃写完作业早就睡了。
郭婶收拾店铺里的卫生,周琳曼就坐在自己的房间里,盘算着今天的流水。
比起昨天的人流量稍微少了一些,这在周老板的预料之中,营业额也保持在八千以上算是非常不错的收入了。
下个月她要去羊城一趟,店铺里不仅要放可流动的资金,她也必须要带一些现金出门才行。羊城正处于日新月异的飞速建设,再加上这是她重生以来第一次出门,还是要做足万全的准备。
将账本合上,周琳曼拉开了自己的抽屉,将放在里面的那封信给拿了出来。
【琳曼,我如今已经回了部队,短期之内无法回家,下月会去羊城一趟,听说那里会有很多新奇的玩意,我会给你和孩子们寄一些回来。】
霍铮内敛,含蓄,写信回来,字里行间更多的是分享他的动态。
周琳曼看到羊城,眼睛顿时一亮。
她没想到下个月霍铮也要去一趟羊城。
作者在书里面也是记录过的霍铮。回到部队被派遣到羊城出过一次任务,还有那次任务凶险异常。
霍铮受了伤,足足在医院的病床上躺了三个月也正是那三个月周秋曼的悉心照顾,才有了故事最后霍铮画成忠犬,守护原著女主一辈子的感人事迹!
“啪——”周琳曼顿时就把手中的信捏成了一团。
要不是这封信,她险些就忘了这件事!
原书女主虚伪,唯利是图!
既然书中叙述了这个故事情节,那么下个月原书女主肯定也会出现在羊城!
不行!
既然她现在已经取代了原身女主的身份,霍铮就是她从今以后后半辈子强有力的枕头。
男人是她的,谁也休想动!
周琳曼随即坐到了桌子面前,拿了一支笔刷刷的在纸上写字。
她要给霍铮回信!不准跟陌生女人随便搭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