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写文已近十年,其中16年左右的小说《情深不过百日》(笔名半妆L),女主许安人间清醒,男闺蜜叫戚浩,爱慕女主七年;18年的小说《离婚后我成了首富》(笔名初一),里面女主闺蜜叫廖涵,也是抠门逗比:最近的小说《荒唐》(笔名柒岁半),女主简宁人间清醒,男主很撩,闺蜜钟萱,律师,也很抠门;至于DK,我的认知是魔兽争霸死亡骑士的缩写,(而且我再愚蠢,也不能抄袭一个酒吧名),再说一下这本书里的小姨,我前面设定已经写过,女主小时候是被奶奶家这边遗弃到孤儿院的,还对她人身攻击,那我只能写后期出现的是母亲家的亲戚,至于为什么写小姨,因为我现实里真的有小姨。
我不知道对方对抄袭的定义是什么,如果人物性格类似,亲属关系类似,某个店的名字相同就可以被认定为抄袭,那我认为是非常不负责任的。
《尤物》与被指证的某大神小说故事内核不同,故事情节发展不同,叙事风格不同,如果只凭一些无端的指证就任意污蔑、造谣、碰瓷,是非常可耻的。
信息时代,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虚拟的网络也不是故意伤害他人的保护伞,现在因对方造谣导致的网暴给我带来了极大伤害,如果对方依然继续对我造成伤害,那么我也会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请对方好自为之。
最后,再次给喜爱我支持我的读者们道歉。感谢你们的支持和鼓励,我一定会努力更新,不辜负你们的期待与厚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