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幼小的周怀宁决定亲自了结这绝望的人生时,有一个人出现了。
这个人告诉武平侯,书籍上记载,这世上怕尖嘴动物的人有很多,这其实是一种病,不是自己能控制的。
这个人博学多识,是京城新秀,武平侯被说服了。
这个人,就是赵行坚。
从那时起,赵行坚在周怀宁心中,成了不可替代的存在。
这也是他这么多年来,一直喜欢跟在赵行坚屁股后面的原因。
只有在赵行坚身边,他才有克服恐惧的力量。
“师兄,你不带我去,我只能让叔叔带我去了。”周怀宁笑得没脸没皮,“你发现没有,叔叔好像挺喜欢我的!”
“行行行,我带你去,真是怕了你!”
赵行坚站起身来,拉着周怀宁往外走。
两人沿着村道一直走,这一走就成了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周怀宁身穿月白色锦袍,锦袍上用金线绣着暗纹,腰际是一条同色绣金腰封,一块晶莹剔透的玉佩悬在腰间。
脚蹬白色鹿皮长靴,头发用羊脂玉发簪束起,整个人光站在那儿,就在无声地告诉所有人。
我,尊的很有钱。
这身风骚的打扮引得全村的男女老少全部出门看热闹,甚至那些常年卧病在床的老人,也被家人背出来了。
大家站在道路两旁,伸长脖子看着周怀宁,嘴里不停赞叹。
“夫子的朋友真是器宇不凡,高贵极了!”
“瞧人家这副打扮,算是让咱开眼了!”
“京城来的人就是不一样!也不知道谁家的闺女有这么好的福气,可以嫁进这样的富贵人家!”
周怀宁本身就是自恋型人格,人家越看他,他越带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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