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在几千里远的南国。能看到我的面容。从未有过的苍白清晰。指间夹着烟火。
我是寂寞的人。不知道以后该怎样度过。
我总是弄丢一些重要的东西。走着走着就弄丢了。
洗手的时候褪下指环,再过去就已经不翼而飞。
丢掉的东西那样令人疼痛的珍贵,它从来没有像昨天那样璀璨夺目,只因为那是在记忆里的指环。
我已经记不起它到底有多明亮。只记得它对我很重要。很重要。我愿意用一段时光来补偿对它片刻的忽视而不是用整个后半生来怀念它的明亮。最最悲哀的是,我不知道它是如何丢掉的。记忆因为这段空白而迷离。
那是离开我的女孩送的指环。
丢了就算了。我想。尽管我喜欢一切旧的极端的东西。
上海的女子打来电话。说男朋友和她出现很大的分歧。也许会分开。
我说,我还是喜欢你的。姐姐。还有我在关心你。你并不寂寞。
她说。等我一下。我要点根烟。
我一直在抽烟。她突然说男人。不如狗。
我说我应该比狗强一点。我知道什么是喜欢。什么是爱。喜欢与爱。必须分开。
她低沉的说。弟弟,你是聪明的男人。
我喜欢的东西很多。但不能说我喜欢的朋友是男人,我就是同性恋;我喜欢的女人是独身。我就会和她发生爱情。
喜欢是不需要感觉的直觉。
爱却是直觉中的感觉。
很多个深晚,我把自己锁在电脑前,将堆积的情感压缩成一个个小巧的爱情故事,发表在网络和杂志上,盼望其他的人分享我的欢乐与痛苦。
和去欧洲的女孩断了联系。我剩下的只有回忆。
也许连回忆也没有。
我需要新的生活,在渴望之中蔓延。你能给我,我知道。
我不相信爱情。但我仍没有绝望。
为了她,愿做飞灰。不做浮尘,愿化飞蛾扑火,光尽而灭。
夜里我梦见自己到医院去输血。医生用了一根粗大到夸张的皮管扎进我青色的皮下组织,我看见那股红色的暖流象岩浆一样缓慢而粘稠地流过去,静止似的红,浓的化不开。旁边有个人不断地问我。要抽多少。我不断地用心不在焉的声音回答。抽光为止。同时还伴有清脆细小的哔剥声。好象血液被释放出来时发出低唱般的欢呼。
我知道真正的抽血不是这样。
早上醒来,没头没脑的迎上一窗的冷风,只觉得浑身酥软,筋疲力尽。血没有被抽光,真气已被耗散了大半。做这样浓艳的梦是需要有足够的体力。我知道有什么东西已经被抽走。
走了一步,眼泪掉下来。这是我的第一本小说,里面囊括了一年多来所有需要倾诉的情感,爱情啊,我是多么地向往它。它汇聚成内心深处最真实的泪水,笑容和思绪,凝结成了这本书。
寂寞是一种自由,让眼睛跟背影远走。希望许多年以后还能翻出这本泛黄的图书,记忆,回忆当初的寂寞,希望可以和你,在一个飘满香气与阳光的面包店里,吃巧克力蛋糕喝热咖啡,笑着流泪,缅怀我们去世的青春。
2004年9月26日,22岁生日那天,我穿着白色的衬衣,倚着窗,望着明澄宽阔的天空。
背后的电脑屏幕上。
是陌生女子甜美的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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