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八叔找到李志明时,李志明眯起了眼睛。
我八叔对李志明说:“志明,我想跟你干!”
李志明说:“你已经在跟我干了。”
我八叔说:“我不想只给你开车,我想跟你合伙,我要揾大钱!”
李志明沉吟了一会儿,说:“老钟,你还是老老实实给我开车吧,我会把你的运费按时给你。我不喜欢欠别人的钱,你可以放心。”
我八叔说:“志明,我也想发大财!”
李志明说:“你不是已经发财了吗?”
我八叔说:“不够,这远远不够。”
李志明问:“你知道我干的是什么吗?”
我八叔说:“我不知道,但是我知道跟着你可以发大财……”
李志明没有接我八叔的话,把万宝路牌香烟吸得滋滋直响。李志明一口气吸完半颗,我八叔赶紧恭恭敬敬地给他补上一颗,点火。那时候打火机是一种高档商品,我八叔拥有一个塑料打火机就已经很满意了,李志明手里拿的却是一个金光闪闪、打起火来像音乐一样美妙动听的高档打火机。这种打火机产自香港,象征着身份。我八叔对李志明崇拜得简直到了五体投地的地步,李志明的一切做派都是他暗地里的模仿对象。李志明的脚上穿的是一双闪闪发光的皮鞋,据说也是香港货。香港货当时让我们大家梦寐以求,我八叔当然也对香港货十分崇拜。由此得知,我八叔崇拜李志明,跟李志明手里的香港货和脚上的香港货有很大的关系。李志明的一身装扮,都是按照香港的时髦样式来穿着的。
李志明对于香港的崇拜,远远在其他人之上。李志明对我八叔说:“丢喇嘛,老子我总有一天要到香港去耍耍!搞搞那边的女人!”
我八叔说:“是啊,要发大财才行……”
李志明又吸了一大口,吐出一摊袅袅的清烟,给人的感觉他就是一列火车头,正在铁路上飞驰。李志明飞驰得惬意了,这才说出了另外一句话来。这句话让我八叔心惊肉跳。
李志明说:“想发大财简单,但你随时准备着吃花生米!”
我们罗州人把枪毙人叫做让人“吃花生米”。如此一来,枪毙人这样血淋淋的、无比恐怖的事情就变得有些诙谐了。我们罗州人生性就是这样,我们通过诙谐抹掉自己的害怕和恐惧。我八叔听到李志明这句话时,却一点都诙谐不起来。无论怎样,一个人犯了吃花生米的罪,我们都觉得难以接受。我们一贯认定,只有杀人犯抢劫犯强Jian犯放火犯反革命犯,才会押赴刑场吃花生米。在正式吃花生米之前,他们早就被我们用唾沫淹死了。我们爱憎分明,我们不仅用唾沫淹死这些社会渣滓,还淹死他们的余孽。所有罪犯,我们想像中都是青面獠牙、吃人不吐骨头的妖魔鬼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