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里的陈泽如点点头:“你是美女,公认的呀。”
“男生不都是喜欢美女的吗……”秦欢小声嘀咕了一下,手掌突地拍在桌上子,几乎把千里之外的好友吓了一跳。
“怎么啦?”
“我决定,明天就去约会!”秦欢将十足漂亮的脸蛋向上扬了扬,分明就是在赌气,“姓顾的有什么了不起的!我才不稀罕!”
陈泽如低叹一声,掩嘴打了个哈欠,眼角隐隐闪动着泪光,“行,祝你马到功成,我困死了,咱们改天再聊吧。拜拜。”
“拜拜。”
关了电脑,秦欢果然说到做到,凭着一股突生的冲动,将手机里的电话簿翻看了一遍。
其实喜欢她的男生是真的多,因此在学校里隔三差五便能收到来路莫名的鲜花或情书。她念的是国内数一数二的文科院校,校内的男生近百年来都以浪漫多情著称,他们追求女孩子的手段层出不穷,而且花样常翻常新。
曾经有年冬天下着鹅毛大雪,夜里她被楼下的呼声引得探出头去,结果只见雪地里燃着一圈烛光,围成标准的心型图案,一个高大的男生站在烛光中央,不顾围观的眼光,深情而严肃地为她朗诵了一首诗。
那是普希金的诗中她最爱的一首。
当晚黑灯瞎火,她站在楼上隔得又远,根本认不出对方是谁,可是对方却早已将她的喜好摸得一清二楚。
不过这样的表白举动在这所充满文人气质的高等学府里早已是司空见惯的了。当时有喝彩的,有吹口哨的,还有鼓掌的,可是待当事人表白结束,大伙儿便又纷纷散去,最多讨论半个小时,然后熄灯睡觉。
类似的事情发生在秦欢身上的次数也多,因此她和同寝室的女生们都不太在意。直到隔了两周,在一场公选课的考试中,那个男生才再次出现在秦欢面前。
是闭卷考试。最后一堂课划考试重点的时候,秦欢恰好迟到了,于是只来得及赶上后半段。试卷最后几道问答题她统统没有勾到,只得临时借同桌的来抄。
那男生将自己的试卷朝她的方向挪过去,最终停留在一个最适合的位置,既能让她抄到,又不至于太过引人注目。
完全是靠了他,秦欢才得以按时交卷,不然倘若不及格,这堂课的学分便泡汤。考后她向对方表达感谢,那男生笑笑说:“普希金也是我喜爱的诗人。”
她怔了片刻,只是回想了一下便立刻恍悟。她认人的本事不太行,但是对声音却从小就格外敏感。这把声音,曾在某个雪夜里被一地烛光和一首爱情诗放大得格外清晰。
那男生察颜观色,见她认出他来,也似乎看出她心怀感激,便机灵地把握时机,陪她从考场走到食堂,聊了一路,最后顺利地交换了联系方式。
如今他的手机号码就躺在秦观的电话簿里。
追她的男生那么多,但真正交换过号码的,大概也只有这么一位了。意识到这个残酷的事实,方才还怀着“复仇”之心的秦欢立刻蔫了下来。
其实也只是想想而已,真要她主动去联络一个自己并不感兴趣的男生,她还是做不到。
可是,她感兴趣又能怎么样?某人还不是不领情么?
她承认自己此刻有种破罐子破摔的念头了,手指在按键上迅速上下移动,最终挑到一个号码拨出去。
约的是另一个同班女生,叫白雪,人如其名,皮肤真的像雪一样白皙。记得刚进学校军训的时候,每个人都被烈日暴晒得像黑炭一样,多数女生变得灰头土脸,就只有白雪一个人例外,太阳底下和她们一样挥汗如雨,一张脸蛋却永远白里透红,让人羡慕不已。
秦欢与白雪的交情还算不错,因为军训站队时俩人紧挨着,有好几次也会一同结伴去食堂买饭。女生们的友谊,通常就是在吃饭和逛街中建立起来的。
不过白雪爱玩,朋友一大堆,而秦欢又是有些高傲的小姐脾气,倒不怎么爱凑热闹,于是俩人的关系在大二之后就渐渐疏远了。
第二天见了面,白雪乐呵呵地拉着秦欢的手,说:“你会出来玩还真是难得。正巧,我们晚上有个Party,人挺多的会很热闹,你也一起来参加吧。”
秦欢本就是出来躲顾非宸的,这两天故意闷在房间里也确实让她有些烦躁,于是仅仅犹豫了一下便答应参加晚上的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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