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主小说网

收藏备用网址www.dier22.com不迷路
繁体版 简体版
版主小说网 > 失恋排行榜 > 9

9

72)(1)

那时……

then…

我的无人荒岛,有史以来,前五名最值得纪念的分手,依年代排名如下:

1.艾莉森·艾许华斯

2.彭妮·贺维克

3.杰姬·艾伦

4.查理·尼科尔森

5.莎拉·肯德鲁

这些人真伤了我的心。你在上面有看见你的名字吗,萝拉?我想你能挤进前十名,不过前五名可没你的位置,那些位置保留给你无助于拯救我的羞辱与心碎。听起来或许比字面上更残酷,不过事实就是我们已经老到无法让对方遗恨终生,这是件好事,不是坏事,所以别认为挤不上榜是针对你来的。那些日子已经过去了,而且他妈的去得一­干­二净。那时候不快乐还真代表些什么,现在则不过是个累赘,像感冒和没钱一样。要是你真想整我的话,你就应该早点逮到我。

1.艾莉森·艾许华斯(1972)

几乎每个晚上,我们都在我家转角附近的公园里鬼混。我住在赫特福德,不过这跟住在英格兰任何一个郊区小镇没什么两样。就是那种郊区小镇,那种公园,离家只要三分钟,在一小排商家(一家VG超市、一家书报摊、一家卖酒的)的马路对面。附近没有半点能显现地方特­色­的东西。要是那些店开门的话(平常开到五点半,星期四到半夜一点,星期天整天),你可以到书报摊去看看本地的报纸,不过就算那样大概也找不出什么头绪。

我们当时十二三岁,才刚刚发现什么叫做反讽——或者这样说吧,就是后来才理解到那就是反讽的东西。我们只允许自己玩玩秋千和旋转椅,任凭其他小孩子玩意在一旁生锈,还要表现出一副自我了得的嘲弄冷淡态度。这包括模仿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吹口哨、聊天、把玩烟蒂或火柴盒通常就能达到效果),或者从事危险动作,所以我们在秋千荡到不能再高时从上面跳下来,在旋转椅转得不能再快时跳上去,或在海盗船晃到几乎垂直时固守在船尾。如果你能证明这些孩子气的把戏有可能让你脑浆四溅的话,那这样玩似乎就变得合情合理。

不过,对女生我们可就一丁点反讽的态度也没有,原因只有一个,就是根本没时间。前一秒钟她们还不在我们视野里,或者说引不起我们的兴趣;而下一秒钟你已经无法避掉她们,她们无所不在,到处都是。前一秒钟你还因为她们是你的姐妹,或别人的姐妹,想在她们头上敲一记;而下一秒钟你就想……老实说,我们也不知道我们下一秒钟想怎么样,不过,就是那样、那样。几乎在一夜之间,所有这些姐妹们(反正没有其他种女生,还没有)都变得教人兴致盎然,甚至心荡神迷。

第一部分

1.艾莉森·艾许华斯(1972)(2)

让我想想,我们跟之前到底有什么两样呢?刺耳的喉音?但是刺耳的喉音不会帮你太多忙,老实说——只会让你听起来很可笑,而不会让你­性­感半分;新生的荫毛是我们的秘密,严守于身体与裤裆之间。它就长在该长的地方,一直要到许多年以后,才会有一个异­性­成员来检验它的存在。另一方面,女生则明显地有了胸部,还有随之而来的,一种新的走路方式:双手交叉放在胸前。这个姿势一方面遮掩、另一方面又同时引起别人注意刚发生的改变。然后还有化妆和香水,都是些廉价品,技巧也不熟练,有时甚至很有喜剧效果,不过,这还是一个可怕的征兆,表示有事情不顾我们、超越我们、在我们背后进行着。

我开始跟她们其中一个出去……不,这样说不对,因为我在这个决策过程中完全没有任何贡献。我也不能说是她开始跟我出去的,“跟谁出去”这句话有问题,因为它代表某种对等或平等的关系。而情况是大卫·艾许华斯的姐姐艾莉森,从那群每天聚集在长椅上的女生中脱队接纳了我,把我塞进她的臂弯下,领我离开海盗船。

现在我已经记不得她是怎么做到的,我当时大概连怎么回事都搞不清楚。因为在我们第一次接吻到一半时,我的初吻,我记得我感到全然地手足无措,完全无法解释我和艾莉森·艾许华斯怎么会变得那么亲密。我甚至不确定我是怎么远离她弟弟、马克·戈弗雷和其他人跑到了属于她那一边的公园的,或我们怎么丢下她那一挂的,或她为什么把脸靠近我、好让我知道我可以把嘴贴到她嘴上呢?这整件事足以推翻所有的理­性­解释。然而这些事都发生了,而且还再度上演,隔天晚上,以及再隔一天晚上。

我那时以为我在­干­嘛?她那时以为她在­干­嘛?现在当我想以同样的方式亲吻别人,用嘴­唇­舌头什么的,那是因为我还想要其他的东西:­性­、周五晚场电影、作伴聊天、亲人朋友圈的网络链接、生病时有人把感冒药送到床边、听我唱片和CD的一双新耳朵,也许还有——名字我还没决定——一个叫杰克的小男孩,和一个到底该叫荷莉还是梅希的小女孩。但当时我并不想从艾莉森·艾许华斯身上得到这些东西。不会是为了有小孩,因为我们自己就是小孩;也不是为了周五晚场电影,因为我们都看礼拜六最早的那一场;也不是感冒药,因为有我妈就行了;甚至也不是为了­性­,尤其是­性­,老天爷千万不是,那是七十年代早期最龌龊恐怖的发明。

第一部分

1.艾莉森·艾许华斯(1972)(3)

如果是这样,那些亲嘴的重要­性­在哪里呢?事实就是——根本没什么重要­性­。我们只是在黑暗中瞎搅和。一部分是模仿(我一九七二年以前见过的亲嘴的人:詹姆斯·邦德、西蒙·坦普勒①、拿破仑·索洛②、芭芭拉·温莎和席德·詹姆斯③,也许还有吉姆·戴尔④、埃尔希·坦娜⑤、奥马尔·沙里夫和朱莉·克莉丝蒂⑥、猫王,以及一堆我妈爱看的黑白片人物,不过他们从来不会把头左右摆来摆去),一部分是荷尔蒙使然,一部分是同侪的压力(凯文·班尼斯特和伊丽莎白·柏恩斯已经好几个星期都这样了),还有一部分的盲目惊慌……这里面没有意识、没有欲望也没有情趣,除了腹中有一种陌生且微微愉悦的温暖。我们不过是小动物,这不表示到了周末时我们会把对方的衣服扒光,打个比方来说,我们刚刚开始嗅闻对方的尾部,而且还没有被那个气味吓跑。

不过听好了,萝拉。到了我们交往的第四晚,当我到达公园时,艾莉森手勾着凯文·班尼斯特坐在长椅上,伊丽莎白·柏恩斯则不见芳影。没有人——艾莉森、凯文、我,或挂在海盗船尾巴上还没开­苞­的白痴——敢说一句话。我如坐针毡、面红耳赤,突然间忘了该怎么走路才不会为自己的每一小块身体别扭。该怎么办?要往哪里走?我不想起争执,我不想跟他们两个一起坐在那里,我不想回家。所以,我死盯着住小径上六号烟的空烟盒——那些空烟盒标定出男女生的楚河汉界——不瞻前顾后,不上下乱瞄,我直接回归那一群挂在海盗船尾巴上的单身男孩堆。在回家的半路上,我犯了判断上惟一的错误:我停下脚步看表。不过到现在为止我还不明白我当时试图想要传达什么,或者我当时想唬谁。毕竟,有哪种时间会让一个十三岁的男生从女生身边离开,回到游乐场,手心出汗,心脏噗通噗通乱跳,强忍着不哭出来?显然不会是九月底的某个午后四点钟。

我向马克·戈弗雷讨了一根烟,然后一个人到旋转椅上坐下来。

“人尽可夫。”艾莉森的弟弟大卫吐了一口痰。我感激地对他笑了笑。

就这样。我做错了什么?第一晚:公园、抽烟、接吻。第二晚:一模一样。第三晚:一模一样。第四晚:被甩。好好好,也许我早已经看出苗头。也许是我自作自受。在第二个一模一样的晚上,我早该看出我们已经落入俗套,我拖着事情毫无进展,使她开始另觅他人。但是她可以告诉我啊!她至少可以给我几天的时间把事情搞好!

第一部分

2.彭妮·贺维克(1973)(1)

2.彭妮·贺维克(1973)

彭妮·贺维克是个好女孩,而这会儿,我就要找个好女孩。只不过当时我没这么肯定。她有一个好爸爸、一个好妈妈,有好房子,独栋的,有花园、树木和鱼池,还有好女孩的发型(她金发,头发留得有点时髦,很­干­净、很有生气、司仪般的中长发)和亲切、会笑的眼睛,还有一个好妹妹,每当我按电铃时她都很客气地微笑,而且在我们不希望她碍事时离得远远的。彭妮很有礼貌一一我妈很喜欢她——而且她的成绩一向顶尖。彭妮长得很好看,她最喜欢的前五名歌手是卡莉·西蒙(Carly Simon)、卡洛·金(Carole King)、詹姆斯·泰勒(James Taylor)、凯特·史蒂文斯(Cat Stevens)和艾尔顿·约翰(Elton John)。喜欢她的男生很多。她真的很好,事实上,她不让我把手放到她下面去,甚至不让放到她胸罩上,所以我就跟她分手。只不过,当然啦,我没有跟她说为什么。她哭了,而我因此憎恨她,因为她让我觉得自己根本是个大坏蛋。

我可以想像彭妮·贺维克会变成什么样的人:一个好人。我知道她上了大学,成绩很好,找到一份在英国国家广播公司(BBC)当广播制作人的工作。我能想见她很聪明、认真,也许过于认真,而且有理想有抱负,不过不是会让你想吐的那一种。她是那种我们起初都想成为的典范,而且在我人生的另一种阶段,我会被这些美德所吸引。不过当时,我对这些优点没兴趣,我只对胸部有兴趣,也因此她对我来说一无是处。

我很希望能告诉你我们有过有趣的长谈,以及我们在青少年时期一直都是很要好的朋友——她会是一个很好的朋友——不过我不认为我们曾经交谈过。我们一起去看电影、去参加派对和舞会,而且我们扭打搏斗。我们在她的房间里搏斗,在我的房间里搏斗,在她的客厅、在我的客厅、在派对的房间里、在派对的客厅,夏天时我们在不同的草地上搏斗。我们老为同一件事搏斗。有时候我为了要摸她胸部而被弄得厌烦不堪后,我会试着去摸她两腿间的地带,一种带有自我解嘲意味的动作:像是想借个五块钱,被拒绝后,反而转过头来要借五十元一样。

学校里有些男生问男生的问题(一个只有男生的学校):“你上了没有?”“她有没有让你上?”“她让你上多少?”这一类的。有时候是为了作弄你,等着听一声“没有”。“你还没上吧,对不对?”“你还没摸到胸部,对吗?”与此同时,女生们只能满足于被动的语言。彭妮用的是“攻陷”这个词:“我还不想被攻陷。”当她第一千次把我的手从她胸部上拿开时,她会耐心的、也许还有点哀愁的这么说(她似乎知道总有一天——不过不是现在——她总得放弃防御,而且当事情发生时她不会心甘情愿)。攻击与防守、侵略与反扑……仿佛胸部是一小片被异­性­非法吞并的领土——它们本该属于我们,而我们要把它讨回来。

然而幸运的是,对方阵营里总有叛徒、造反者。有些男生知道其他男生的女朋友会“让”他们做任何事,有时这些女生甚至会主动协助他们的­骚­扰。当然,没有人听说过有哪个女孩子敢大胆到一丝不挂,或甚至是脱掉或松开内衣。这样的话会把合作关系搞得太复杂。就我所知,这些女生不过就是摆出一种诱人亲近的姿态。克利夫莱·史蒂文斯深表赞同地提起他哥哥的女友:“她总是有意无意地收缩小腹。”我花了将近一年的时间才弄懂这种女生战略所内涵的意义。难怪我到现在还记得那个缩小腹女生的名字(她叫茱蒂斯):我还真的有点想见见她。

第一部分

2.彭妮·贺维克(1973)(2)

翻阅任何女­性­杂志你都会一再读到相同的抱怨:男人——他们的小弟弟无论是十几、二十几、三十几岁及以上——在床上无可救药。他们对“前戏”不感兴趣,他们无意去挑逗异­性­的­性­感带,他们自私、贪婪、笨拙、不明事理。你不得不感到,这些抱怨有点反讽。那个时候,我们所要的正是前戏,而女孩子却不感兴趣。她们不想被碰触、被抚摸、被挑逗、被刺激。事实上,如果我们有意尝试的话她们还会打人。所以,我们的技术欠佳也就不足为奇了。我们花了两三年漫长而影响深远的年头,被强力告知想都别想这个念头。从十四到二十四岁这几年,前戏从男生要女生不要的东西,变成女人想要男人懒得理(他们是这样说的。我呢,我喜欢前戏——主要是因为从前我全心全意只想碰触的年代在我心里历历如新)。如果你问我的话,我想最完美的组合,就是读《柯梦波丹》(Cosmo)的女人和一个十四岁的小男孩。

如果有人问我,为什么这么不顾一切地要抓到彭妮·贺维克的一小块胸部,我会不知道该说什么。而如果有人问彭妮为什么这么不顾一切地要阻止我,我敢说她也会被难倒。那对我而言有什么好处?其实,我并不要求任何回报。为什么她不要她的­性­感带被挑逗?我毫无头绪。我只知道,要是你努力探询的话,你可以从第一根荫毛到第一个脏兮兮的杜蕾斯之间——那段掩埋着饱受磨难的Xing爱空窗期里——寻获各种疑难杂症的解答。

而且更何况,也许我并不是真的那么想把手放进彭妮的胸罩里。也许其他人比我更希望我去摸她。经过跟彭妮在全镇上的沙发上搏斗的几个月后,我受够了,我跟一个朋友承认,现在想想我实在是个大傻蛋,我什么也没上。我的朋友又跟其他朋友说,我成了一连串残酷而又可憎的笑话的笑柄。我试了彭妮最后一次,在我房里趁着我爸妈到市政府看本地话剧社演出《杨柳风》的时候。我对她使出的蛮力足以激怒并吓坏一个成年女人,不过毫无进展,我送她回家的路上我们几乎没说一句话。

我下次跟她出去时完全没有毛手毛脚,那晚结束后当她要吻我时,我耸耸肩推开她。“有什么用?”我问她:“又不能怎么样。”后来她问我还想不想跟她见面时,我把脸扭向一边。我们已经交往三个月了,这对中学四年级来说几乎算是一辈子在一起(她的爸爸妈妈还见过我爸爸妈妈。他们互有好感)。接着她哭了,而我憎恶她使我有罪恶感,使我甩掉她。

我开始跟一个叫金的女生出去,我知道她已经被入侵了,而且她(我的假设没错)不会反对再次入侵。彭妮跟我班上的克里斯·汤森交往,这家伙有过的女朋友比我们所有人加起来的还多。我是在玩火,她也是。有一天早上,差不多是我跟彭妮最后一次­肉­搏战三星期后,汤森大声嚷嚷着走进教室:“喂,弗莱明,你这个小儿麻痹,猜猜看我昨晚上了谁?”

我一下子感觉天旋地转。

“三个月来你连­奶­头都没碰到,我第一个星期就­干­了她。”

我信他的话:所有人都知道他看上眼的没有他得不到的。我被羞辱、被打败、被比下去了。我觉得愚蠢而且渺小,而且比这个让人看不顺眼、体型庞大又大嘴巴的低能儿还要、还要幼稚很多很多。原本这档子事实在不足挂齿。汤森在有关下半身的事情上原本就独树一帜,而且四年级乙班还多的是一大票连女生的肩膀都没搭过的小怪胎。而我方的答辩词,即便没有发出声来,对他们来说早算得上是经验老到了。我并没有那么跌份。不过我还是没弄明白到底怎么一回事。彭妮突如其来的转变是怎么发生的?彭妮怎么会从一个什么都不肯的女生变成一个什么都不吝的女生?也许我最好别想的太劳神,我不想为任何人抱憾,除了我自己。

第一部分

3.杰姬·艾伦(1975)(1)

3.杰姬·艾伦(1975)

杰姬·艾伦是我朋友菲尔的女朋友,我从他身边把她偷过来,缓慢地,耐心地,花了好几个月。并不容易,需要大量的时间、努力和诱骗。菲尔和杰姬差不多是在我和彭妮在一起时开始交往,只不过他们就这么一直交往下去,经过傻里傻气、荷尔蒙发达的中学四年级,世界末日般从学校毕业的五年级,到假装大人般老成的六年级上学期。他们是我们的黄金佳偶,我们的保罗与琳达①,纽曼与华德②,他们是这个不忠不义、变幻无常的世界中活生生的见证,证明有可能白头偕老,或至少老一点,无须每几个星期就分手换人。

我搞不清我­干­嘛要搞砸他们俩,还有所有需要他俩长相厮守的人。你知道,当你看到服装店里成堆的T恤,叠得美美的,照颜­色­分类,所以你就也买一件。可你拿回家后完全不是那么回事。你发现得太晚,它只有在店里面才会好看,因为它有它的同伴在身旁。这多少有点类似那样子。我希望如果我跟杰姬交往,这种心态成熟汝人的庄重会感染我,不过当然少了菲尔她就一无所长(如果那是我企求的,也许我早该想个办法跟他们俩一起交往。不过那种事连你长大成|人后都很难搞定,在十七岁时可能足以让你惨遭乱石砸死)。

菲尔开始每周六在男装店工作,我则趁虚而入。我们这些没工作的,或是,像我一样,在放学后而非周末工作的人,会在周六下午碰头到海街轧马路,浪费过多时间过多金钱在哈乐肯唱片行,然后“招待自己”(我们不知怎么的,竟学会母亲那辈在战后戒酒令时期的用语)一杯滤泡咖啡,我们视之为法式酷风的最佳表征。有时候我们会去探菲尔的班,有时他让我使用他的员工折扣。这些都阻止不了我背着他上他的女朋友。

我知道跟某人拆伙可能会很凄惨,因为艾莉森和彭妮已经教会我这点;但我不知道跟某人打得火热也可能会很凄惨。不过我跟杰姬的凄惨是一种充满刺激的成|人模式。我们偷偷摸摸地见面,偷偷摸摸地打电话,偷偷摸摸地上床,偷偷摸摸地说“我们将来怎么办?”这种傻话,然后谈到如果我们不用再偷偷摸摸的话该有多好。我从没真的想过那是真的假的,根本没这种时间。

我试着不要过度压抑菲尔——这么做已经觉得够糟的,何况我还上他女朋友这些有一搭没一搭的。不过这不可避免,因为每当杰姬表示对他的疑虑时,我必须哺育这些疑虑,就好像它们是一窝瘦弱多病的小猫一样,到最后它们变得又结实又强壮——那饱满的不满——让它们用自己的猫爪任意扫过我们的谈话。

然后有那么一晚,在派对上我看见菲尔和杰姬一起缩在角落,菲尔显然很难过,脸­色­苍白,一副快哭出来的样子,然后他回家去,然后隔天早上她打电话给我问我要不要去散个步,我们去了,然后我们从此不再偷偷摸摸地做事,然后我们维持了大概三个星期。

你会说这太幼稚了,萝拉。你会说我把洛与杰姬以及洛与萝拉拿来相比太蠢了,后者已经三十老几,事业有成,住在一起。你会说成年人通­奸­打得青少年通­奸­落花流水,但你错了。从那之后我曾数次处于三角关系的一端,但那是最为尖锐的第一次。菲尔没再跟我说过一句话;我们的周六购物伙伴也不太跟我们来往。我妈接到菲尔他妈的一通电话;有好几个星期,上学都让人感到不自在。

第一部分

3.杰姬·艾伦(1975)(2)

如果我现在搞出那种麻烦,比较和对比会发生的状况:我可以去不同的酒吧和舞厅,把答录机打开,多出去玩,多待在家里,拨弄我的社交罗盘然后划出一个新的交友圈(反正,我的朋友绝不会是她的朋友,无论她是谁),避免与不高兴的双亲有任何接触。不过,这种匿名生活当时并不存在,你得待在那里忍受一切,不管你得忍受的是什么。

让我最最难堪的是杰姬在星期天早上打电话给我时,那种突然降临的全然失望感。我无法理解。我密谋这项猎捕已经好几个月了,而当对方投降时我却毫无感觉——甚至比毫无感觉还要没感觉。我对杰姬张不开口,显然地,另一方面我又完全无法表现出她所需要的激|情,所以我决定将她的名字刺在我的右臂上。オ

不晓得。在我身上留下终身刻痕,似乎比告诉杰姬这全是一次荒诞的错误、而我只不过是在瞎搅和,要来得容易多了。我怪异的逻辑推算着,如果我把刺青秀给她看,我就用不着为了要挤出超过我能力范围的语句而苦恼。我该说明一下,我不是那种会去刺青的人;我现在不是、过去也不是,摇滚小子那种“你见鬼去吧”的颓废派,也不是成群结队喝啤酒的肌­肉­男。但当时在我们学校,刺青不幸正大大流行,我知道事实上有好几个三十好几的男人——像是会计师跟学校老师、人事经理跟电脑工程师——他们身上还带着那个年代的蹩脚讯息(MUFC KICK TO KILL①、LYNYRD SKYNYRD②之类的),那烙进­肉­里面的猩红字。

我只想刺个暧昧的“杰★洛”在我的上臂,但是刺青师傅维特不吃这一套。

“她是哪个?杰还是洛?”

“杰。”

“那……你和这个缩写叫做杰的马子交往多久了?”

我被刺青店那种具有侵略­性­的男­性­气概——其他的顾客(全部属于成群结队喝啤酒的肌­肉­男,而且似乎莫名奇妙地觉得我很有趣)、墙上的­祼­女、服务项目的可怕范本(几乎都直接就烙印在维特的前臂上),甚至是,维特令人不快的言语——吓倒了。

“够久了。”

“那个他妈的由我下判断,轮不到你。”

我发现这种做生意的方式相当古怪,不过我打算改天再细心探究。

“几个月了。”

“所以你要娶她,是不是?还是你把她肚子搞大了?”

“都不是。”

“所以你们只是在一起?你没有被拴住?”

“对。”

“那你怎么认识她的?”

“她以前跟我的朋友在一起。”

“现在不在一起。他们什么时候分手的?”

“星期六。”

“星期六?”他放声大笑,“我不要你老妈跑来这里跟我哭诉,快给我滚出去。”

我滚了出去。

当然,维特的招子放得很亮;老实说,每当我受这种心病所苦时,我常常会想把他找出来。他能在十秒钟内告诉我这个人值不值一个刺青"奇"书"网-Q'i's'u'u'.'C'o'm"。但是即便在菲尔和杰姬欣喜落泪地破镜重圆后,事情并没有回到从前的样子。有些她们学校的女生,和有些我们学校的男生,认为杰姬利用我做为重新商议她与菲尔两人关系的筹码,而周六的购物午后再也不一样了。我们不再仰慕那些在一起很久的人,我们挖苦他们,而他们甚至挖苦自己。短短的几个星期内,类似结婚的身份已经不再是让人渴望的事,而是被人嘲弄的由头。才十七岁,我们已经变得跟我们的父母一样怨天尤人又不解风情。

第一部分

4.查理·尼科尔森(1977-1979)(1)

4.查理·尼科尔森(1977-1979)オ

我在技术学院认识的查理。我在上媒体研究课,而她在学设计;当我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我明白她就是那种从我大到想认识女生以来,就一直想要认识的女生。她身材高挑,有一头金­色­的短发(她说她认识一些圣马丁的人,而这些人又认识强尼·罗顿①的朋友,不过我从未被引见过),她看起来与众不同,而又充满了戏剧­性­和异国情调。连她的名字对我来说都充满戏剧­性­、异国情调而又与众不同,因为到那时为止我一直生活在女生只有女生名字的世界,没有这么有趣的。她话说个不停,所以你不会遇到那种乏味可憎的沉默,这个特­色­似乎是我六年级时大部分约会的通病,而且当她说话时,她说的都是极为有趣的事情——关于她的课,关于我的课,关于音乐,关于电影、书和政治。

而且她喜欢我。她喜欢我。她喜欢我。她喜欢我。或者说至少,我想她是。我想她是。这样的文字逻辑还可以继续推演下去。我从来就无法完全确定女人到底喜欢我哪一点,不过我知道热情会有帮助(连我都知道要拒绝一个认为你无法抗拒的人有多难),而我当然很热情;我不让自己——至少是不到最后关头——惹人讨厌;而且我从来不待太久——至少在还可以待的时候不会——讨人嫌;但是我亲切真诚善解人意全心付出,而且我记得她的事,而且我告诉她她很漂亮,而且我会送她不久前我们聊天时提到的小礼物。当然,这些完全不费力,也完全不用费尽心机:我发现要记住她的事情很容易,因为我其他的事情都不想;而且我真的觉得她很漂亮;而且我没法阻止自己买小礼物送给她;而且我的全心投入不需要假装。这里面完全没有努力的成分。所以有次当查理的朋友,一个叫凯特的女生,在午餐时充满渴望地说她多希望能找到像我这样的人,当下我又惊讶又高兴。高兴的是,查理听到了,而且不是说我的坏话;惊讶的是,我所做的一切只不过是出于自身利益。但似乎这就足够了,这就足够让我变成一个被欲求的人。怪哉。

无论如何,搬到伦敦让我比较容易受到女孩子欢迎。在家乡,大部分的人从小就认识我,或者我爸和我妈——或者认识某个认识我,或者我爸妈,的人——我向来都对自己的少年时期会被公诸于世感到不自在。当你知道你的童子军制服还挂在衣橱里的时候,你怎么能带女孩子到酒吧未成年偷喝酒?假使有女孩子知道(或认识谁知道)就在几年以前,你还坚持要把诺福克保护区和爱斯摩尔国家公园的纪念臂章缝在你的厚夹克上,她怎么会想亲你?在我爸妈的房子里,到处都是我一双大耳朵穿着丑不拉叽衣服,坐在农用牵引机上,在迷你火车驶进迷你车站时高兴得手舞足蹈的照片;虽说后来令人苦恼的是,女友们都觉得这些照片真的好可爱喔,但在当时一切都压得让人喘不过气来。从十岁变到十六岁我只花了六年的时间,难道这六年不足以造成巨大的转变吗?我十六岁时,那件缝有臂章的厚夹克不过小了几号而已。

不过,查理不认识十岁时的我,她也不认识任何认识我的人。她只认识身为一个年轻人的我。我认识她的时候已经老到可以投票,我已经老到可以跟她一起过夜,一整夜,在她的宿舍里,已经有主见,可以在酒吧请她喝酒,而且安心地知道我驾照上鬼画符似的年龄证明就在我的皮夹里……我已经老到有过去。在家乡,我没有过去,只有一堆别人早知道的事,因此没有重复的价值。

第一部分

4.查理·尼科尔森(1977-1979)(2)

但是我还是觉得假假的。我就像那些突然剃了个光头的人,然后说他们一向都是庞克,说他们在庞克都还没被发明前就已经是庞克。我觉得我好像随时都会被抓包,会有人突然冲进学校的酒吧,拿着随便哪张厚夹克的照片到处张扬,然后大叫:“洛向来就是个小男生!是个小家伙!”然后查理会看见照片然后她把我给甩了。我从没想过她也可能会有一整堆的小马童画书和可笑的舞会装,就藏在她爸妈在圣阿尔本的房子里。我知道的就是,她天生就带着超大耳环,穿着紧身牛仔裤,对某个随处泼洒橘­色­油漆的家伙的作品有着超乎想像的那种世故的狂热。

我们在一起两年,每分每秒我都觉得仿佛站在危险的悬崖上。我永远无法自在,如果你知道的话,我没有余地自在地伸展放轻松。我为衣橱里欠缺亮眼的华服感到沮丧;我为自己做她情人的能力烦躁难安;无论她解释过千百遍,我还是不懂她到底看上那个橘­色­油漆男哪一点好;我烦恼我永远没办法对她说出任何风趣好笑的话。我害怕她设计课班上的其他男人,我开始相信她会跟其中一个跑了。她真的跟其中一个跑了。

我被踢出主剧情好一阵子,接着是次剧情、剧本、配乐、中场休息时间、我的爆米花、工作人员表和出口标志。我在查理宿舍的附近游荡,直到被她的几个朋友逮到,他们恐吓要痛揍我一顿。我打算杀了马可(马可!),那个她跟着跑了的家伙,在午夜梦回时分花上好几个小时运筹帷幄,虽然每次我撞见他,我都只是咕咕哝哝地向他打声招呼然后就闪人。我到商店顺手牵羊了一回,确切的动机我已经无迹可循了。我吃过量的镇定剂,然后不到一分钟就把手指伸进喉咙里掏。我写了无数的信给她,寄了几封出去;我编写了无数的对话,没有一句说出口。当我回过神来,经过好几个月暗无天日之后,我猛然醒觉自己已经休了学,并且已经在卡姆登的唱片与卡带交流中心工作了好一阵子。

一切发生得很快。我本来还怀抱着我的成年时期会长久丰富又发人深省的那一类小希望,不过在那两年里就挥发殆尽了。有时,从那之后似乎所有发生在我身上的人与事都只是小小的Сhā曲。有些人从来没跳脱六十年代,或是战争,或是当他们的乐队在“希望之锚”帮Dr Feelgood①乐队暖场的当晚,穷尽毕生都在倒退;我从没有真正跳脱查理。而同时一些很重要的东西,决定我是谁的东西,在继续往前迈步。

第一部分

4.查理·尼科尔森(1977-1979)(3)

我最爱的几首歌曲:尼尔·杨唱的Only Love Can Break your Heart(“只有爱情令人心碎”)②、“史密斯”演唱组③的Last Night I Dreamed That Somebody Loved Me(“昨夜我梦见有人爱我”)、艾瑞莎·富兰克林(Aretha Franklin)的Call Me(打电话给我)、随便哪个人唱的I Don’t Want to Talk About It(“我不想再提起”) ④。然后还有Love Hurts(“爱情伤人”) ⑤,When Love Breaks Down(“当爱已逝”) ⑥、How Can You Mend A Broken Heart(“你怎能修补破碎的心”) ⑦、The Speed Of The Sound Of Loneliness(“寂寞之声的速度”) ⑧、She’s Gone(“她走了”)、I Just Don’T Know What To Do With Myself(“我不知该如何自处”)⑨,以及……从我十六岁或十九岁或二十一岁起,这些歌有的我平均一星期听一遍(头一个月听三百遍,后来就偶尔听听)。这怎会不让你在某处留下瘀伤?这怎会不让你变成那种当初恋破灭时就会变得支离破碎的人?是哪一个先?音乐还是苦难?我是因为很悲苦才听音乐吗?或者我这么悲苦是因为听了音乐的缘故?这些唱片会让你变成一个忧郁的人吗?

人们担心孩子们玩枪和青少年看暴力录影带,我们害怕某种文化暴力会占据他们。没有人担心孩子们听上千首——真的是上千首——有关心碎与抛弃与痛苦与凄惨与失落的歌曲。浪漫一点来说,我所认识的最不快乐的人就是最喜欢流行音乐的人;我不知道是不是流行音乐造成了这些不快乐,不过我确实知道,他们听这些悲歌的时间,比他们过着不快乐的人生的时间还来得久。

总而言之。以下是不做生涯规划的方法:A、跟女朋友分手;B、野­鸡­大学;C、到唱片行工作;D、此后一辈子都留在唱片行。有时你看到那些出土的庞贝城人群的照片时心里会发问,真奇怪,你喝完茶玩个简短的掷骰子然后你就被定住了,然后几千年过去了人们就只记得你这副模样。假设那是你第一次玩掷骰子游戏呢?假设你只是陪陪你朋友奥古斯特玩一把?假设你刚刚写完一首绝妙好诗或什么的?被当成一个玩骰子的人记住难道不令人恼怒吗?有时候我环顾我的店面(因为有整整十四年我都错失良机!大约十年前我借钱开了自己的店!),以及礼拜六的老顾客时,我完全理解庞贝城那些居民的感受,如果他们有感觉的话(虽然重点是他们根本无知无觉)。我就卡在这个姿势里,这个看店的姿势,永远如此,就只因为一九七九年有几个星期我疯癫了一阵子。有可能会更糟,我想。我可能会走进征兵办公室,或者附近的屠宰场。不过就算如此,我仍觉得仿佛我刚做了个鬼脸而生命之风就突然转了向,然后现在我就得做着这个可怕的鬼脸过一辈子。

最后我不再寄那些信,几个月后我也不再写了。我还是狂想着杀掉马可的过程,虽然想像中的几场死亡都变得过于简短(我给他几秒钟浮现,然后给他“砰”的一枪!)——对那些缓慢凌迟的变态死法我可没那么耽溺。我又开始跟别人上床,虽然每一次艳遇我都视之为侥幸、视之为一次解脱,却没能改变我悲惨的自我认知[然后,就像《迷魂记》里的詹姆斯·斯图尔特①,我发展出一种“型”;短短的金发,饶富艺术气息,难以捉摸,喋喋不休,这些都导致好几次死伤惨重的错误]。我不再喝那么多酒,我不再带着相同的病态痴迷地听那些歌词(有一阵子,我把任何有关某人失去某人的歌都神经兮兮地当成有所影­射­,因为整个流行音乐都充斥这类的东西,同时因为我在唱片行工作,如此一来,表示我差不多无时不刻都神经兮兮的)。我不再编造让查理一听就悔恨自怨到在地上打滚的杀手式警句。

第一部分

5.莎拉·肯德鲁(1984—1986)(1)

5.莎拉·肯德鲁(1984—1986)

我从查理这场大溃败中学到的教训就是别自不量力。查理不属于我这阶层的人:太漂亮、太聪明、太慧黠、太优秀了。我是什么东西?平庸无奇,中等身材,不是世界上最聪明的家伙,但当然也不是最笨的:我读过像《生命中不可承受之轻》和《霍乱时期的爱情》这类书,而且——我想——我看得懂(不就是跟女孩子有关吗,没错吧?)。不过我并不特别喜欢;我有史以来最喜欢的五本书是雷蒙·钱德勒写的《长眠不醒》、托马斯·哈里斯的《红龙》、彼得·古洛尼克的《甜蜜灵魂乐》①、道格拉斯·亚当斯的《通往银河的便车导览》②,然后,我不晓得,也许是威廉·吉布森③,或是库特·冯尼格④的书吧。我读《卫报》和《观察家》,也读《NME音乐报》⑤和通俗音乐杂志,我不反对到卡姆登去看带字幕的电影[前五名带字幕的电影:《巴黎野玫瑰》、《地下铁》、《捆着你困着我》、The Vanishing、《歌剧红伶》]⑥,虽然整体说来我偏好美国电影[(我的前五名美国电影,也就是有史以来最好的电影:《教父》、《教父Ⅱ》、《出租汽车司机》、《好家伙》、《落水狗》⑦)。

我长的不赖,事实上,如果你把,例如,梅尔·吉布森放在外貌­色­谱的一端,然后把,例如,学校中以怪异丑陋闻名的伯基·爱德蒙放在另一端,那么我认为我,完全属于梅尔这一边。有个女友曾经告诉过我,我长得有点像彼德·盖布瑞尔⑧,他长得不算坏,对吧?我的身高中等,不瘦、不胖,没有不雅观的脸毛,我保持整洁,通常都穿着牛仔裤和T恤和一件皮夹克,除了夏天时我把皮夹克留在家里。我投工党的票,我有一堆经典喜剧录影带——《蒙蒂蟒蛇》、Fawlty Towers⑨、《欢乐酒店》等等。大多数的时候,我能理解女­性­主义者在叨叨不休什么,但不包括激进派。

我的天赋,如果可以称之为天赋的话,就是把一整卡车的平庸无奇组装在一个简练扎实的躯壳中。我可以说像我这样的人成千上万,不过,其实不是这么一回事。很多家伙有无懈可击的音乐品味,但是不读书;很多家伙读书但是肥得要命;很多家伙同情女­性­主义但是有愚蠢的胡须;很多家伙有伍迪·艾伦式的幽默但是长得像伍迪·艾伦。很多家伙喝太多酒;很多家伙一开起车来举止愚蠢;很多家伙爱打架,或爱装凯子,或吸毒。这些我都不做,真的。如果我的女人缘不错,不是因为我有什么优点,而是因为我没有这些缺点。

即便如此,当你自不量力的时候你还是要有自知之明。我跟查理在一起就是自不量力。从她之后,我决定我再也不要自不量力,所以有五年的时间,直到我遇见莎拉之前,我只在浅水区玩玩水。查理跟我不配。马可跟查理相配,莎拉跟我相配。莎拉的吸引力还可以(个头娇小、苗条,甜美的棕­色­大眼,歪歪的牙齿,一头看起来永远需要剪一剪的及肩深­色­头发,无论她多么频繁地到美发师那里去报到),而且她穿的衣服或多或少跟我的一样。有史以来五个最爱的录音艺人:“疯子”演唱组、“舞韵”演唱组、鲍勃·迪伦、琼妮·米切尔、巴布·马利)①。有史以来最爱的五部电影:《玉女神驹》②、《歌剧红伶》、《甘地》、《失踪》③、《呼啸山庄》

下一章 第一部分

5.莎拉·肯德鲁(1984—1986)(2)

而且她很哀伤——就是哀伤这个词汇最原始的感觉。她在几年前被一个男人版的查理甩了,一个叫迈克的家伙,他想在BBC当个什么的(他没成功,那个鸟人,我们从没在哪一天的电视上看见他或在广播里听到他,我们都对这暗自窃喜)。他是她的黄金时代,就像查理是我的一样;当他们分手的时候,莎拉有一阵子对男人敬谢不敏,就像我对女人敬谢不敏一样。一起对人敬谢不敏蛮合理的,共同集中我们对于异­性­的不满又同时可以与人共享一张床。我们的朋友都成双成对,我们的事业似乎一成不变,我们害怕下半辈子都会孤家寡人。只有拥有某种特质的人会在二十六岁时就害怕下半辈子会孤家寡人,我们就有那种特质。一切显然比预期拖的还久,几个月后她才搬来跟我住。

我们填不满一个房间。我不是指我们的东西不够:她有成堆的书(她是个英文老师),而我有上百张的唱片,而且我的公寓很小——我已经住在这里超过十年了,大多数的时候我觉得自己像只狗屋里的卡通狗。我是指我们两个似乎都不够热情,或不够有力气,以至于当我们在一起时,我意识到我们所占据的空间,其实就只是我们的身体大小而已、我们不像有些情侣能够投影放大。

有时候我们也会尝试一下,当我们跟比我们更安静的人一起出去兜风时,虽然我们从没讨论过我们怎么会突然变得尖声刺耳、大声喧哗,不过我确定我们俩都知道有这回事。我们这么做只是为了弥补生活无路可出的事实,好弥补在某处迈克与查理在一起,跟比我们更有魅力的人在一起过着更美好的日子;制造一点噪音好像是一种不服气的姿态,一种一无是处却有其必要的最低限态度(这是你走到哪里都看得到的情境:过着中产阶级的年轻人,当生活开始让他们索然无味时,他们就会在餐厅、舞厅和酒吧里制造噪音。“看看我!我不像你所想的那样无趣!我知道该怎样寻欢作乐!”真可悲。我真高兴我学会留在家里发脾气。)我们是一种贪图便利的结合,就像其他的结合一样讽刺与互相利用,而且我真的认为我可以跟她共度余生。我不介意,她还可以。

某次我在一出情境喜剧里看到—则笑话——也许是《一家之主》①吧?——一则荒谬透顶的笑话。有个家伙邀一个戴眼镜的胖妞晚上出去,把她灌醉,然后带她回家,对她动手动脚。她尖叫说:“我不是那种女生!”他目瞪口呆地看着她。这家伙说:“但是……但是你应该是呀。”十六岁看到这一幕时,我笑了,不过我此后再也没想起过这个笑话,直到莎拉告诉我她遇见了别人。我差点脱口而出:“但是……但是你应该不会呀。”我不是说莎拉不讨人喜欢——不是的,怎么说都不是的,更何况另一个家伙一定喜欢她。我只是说她认识别人这件事与我俩达成的默契在整个立场上对立。我们惟一的共通点(对《歌剧红伶》共有的仰慕,说实话,并没有维系我们超过之前几个月)就是我们都被人甩了——我们都是甩人者的强烈反抗者——我们都反对甩人。所以我怎么会被甩呢?

当然,我很不切实际。任何值得你花时间要在一起的人,你都是在冒终究可能会失去的险,除非你会对失去多疑到让你去选择一个万无一失的人——某个对任何人都不可能有任何吸引力的人。要是你还想投身其中,你就得忍受它可能最后会惨败,总会有个叫做迈克的人,打个比方说吧,或者这一次的搅局者叫做汤姆,半路杀出来惹毛了你。不过当时我可不是这样想。我所看到的只有我已经降格以求而事情还是不成功,而这像个诅咒一样,让我深陷在悲惨与自怜自艾的谷底。

然后我遇见了你,萝拉。然后我们住到了一起。然后现在你搬出去了。但,你知道,你给我的东西毫无新意。如果你想要让自己挤进排行榜,你得更高明才行。我不像艾莉森或查理甩掉我时那么脆弱不堪,你也没有像杰姬一样改变我日常生活的整个结构,你没能像彭妮一样让我觉得自己很糟糕(而且你绝不可能像克里斯·汤森一样羞辱我),而且我比莎拉离开时强健许多——除了被甩时打从心底深处不断涌出的忧伤和自我怀疑;我知道,你并非我爱恋关系的终结者,你并非我最佳的选择。所以呢,你明白就好。试得好。非常接近了,不过还不行。咱们改天见了。

现在……

第二部分

我们在门口拥抱(1)

星期一一早,萝拉就带着一个万用袋和一个背包离开。看到她只带走这么少的东西,教人猛然惊醒。这个女人珍爱她的东西,她的茶壶、她的书、她的照片和她在印度买的小雕像。我望着那个袋子心想,老天爷,这说明她有多不想跟我住在一起。

我们在门口拥抱,她哭了一会儿。

她说:“我不太确定我在做什么。”

我说:“我看得出来。”半开玩笑半认真的。“你不必现在走,你留到什么时候都行。”

“谢了。不过最难的部分已经过去了,我最好……你知道的……”

“那,今晚就留下来吧。”

但她只是做了个怪表情,就把手伸向门把。

这个离开很笨拙。她没有多余的手,不过她还是试着开门,但开不了,所以我帮她开门。但我挡住了路,所以我得到门外让她出来,但她得将门撑开,因为我没带钥匙,然后我得在门自她背后关上前,从她身旁挤进去。接着才告一段落。

我很遗憾这么说,不过有一种美妙的感受,些许的解放感与些许神经质的兴奋感,从我的脚趾附近窜入,波涛汹涌地扫荡过我的全身。我以前也有过同样的感受,而且我知道这不代表什么奇怪的事,譬如说,这不代表接下来几周我都会感到异样的开心。但我的确知道我要配合它,趁它还在时尽情享受。

这是我庆祝自己回归单身王国的方法:我坐在自己的椅子一一那张会跟我留在这里的椅子上,一点一点地挖出椅子把手里的充填物。我点了根烟,虽然时间还早,而且我也不是真的想抽,只不过因为现在起无论何时,我都能自由地在公寓里抽烟,不会有争执了。我想着我是不是已经遇到下一个上床的对象,或者她是我现在还不认识的人。我想知道她长什么样子,我们会不会在这里做,还是会在她的地方做,她的地方会长什么样子。我决定在客厅墙上画上西洋棋唱片公司(Chess Records)的标志[在卡姆登有家店有所有唱片公司的标志——西洋棋、斯代斯(Stax)、摩城(Motown)、特洛伊人(Troian)——用模子喷绘在入口旁的砖墙上,看起来很­棒­。也许我能找到那个施工的人,请他帮我在这里做个小一点的]。我觉得还不坏,我觉得很好,我出门工作。

我的店叫做冠军黑胶片(Championship Vinyl)。我卖庞克、蓝调、灵魂乐和节奏蓝调,一点ska、一些独立(indie)的东西、一些六十年代的流行音乐——所有专业唱片收藏家该有的东西,就像橱窗上可笑而过气的标语所写的。我们开在哈洛威(Holloway)一条僻静的小巷中,小心翼翼地安置好吸引最低限度的过路人。除非你住在这里,否则完全没有理由到这里来,但是住在这里的人似乎对于我的Stiff Little Fingers白标唱片(二十五块卖你,我一九八六年时用十七块钱买的),或是我单轨版本的Blonde on Blonde没有太大的兴趣。

我的生意还过得去,那是因为那些周六时专程到这里采买的人——年轻人,永远是年轻人,穿戴着约翰·列侬式的眼镜、皮夹克和方形的斜肩背包——还有邮购的关系。我在­精­美的摇滚杂志封底刊登广告,接到年轻人,永远是年轻人,从曼彻斯特、格拉斯哥和渥太华的来信,这些年轻人似乎花了不成比例的时间搜寻“史密斯”演唱组被删除的单曲,还有在“首版非再版”下加底线的法兰克·萨巴(Frank Zappa)的专辑。他们简直跟疯了没两样。

上一章 第二部分

我们在门口拥抱(2)

我上班晚了,等我到时狄克已经靠在门上读书了。他三十一岁,留着又长又油腻的黑发,穿着一件“音速青春”(Sonic Youth)的T恤,黑­色­的皮夹克试图充满男人味地诉说它的光辉岁月,只不过那是他一年前才买的,还有一个随身听跟一副大得可笑的耳机,盖住不只他的耳朵还有他的半张脸。他的书是平装版的路·瑞德(Lou Reed)传记。他脚边的斜肩背包——真有过光辉岁月的——广告着一个红得发紫的美国独立唱片品牌。他费了好一番工夫才弄到手,每当我们一靠近那个背包,他就紧张得不得了。他用它来装卡带,他听过店里绝大部分的音乐,他宁可带着新货来上工——朋友给的卡带、邮购的盗版货——也不愿浪费时间重复听同样的东西两遍(“狄克,要不要去酒吧吃午餐?”巴瑞或我每星期都会问他几次,他总会忧愁地望着他的一小堆卡带,叹口气说:“我很想去,不过我还有这堆要听完。”)

“早安,理查。”

他紧张兮兮笨手笨脚地要拿下他的巨型耳机,结果一边卡住耳朵,另一边落在他的眼睛上。

“噢,嗨。嗨,洛。”

“抱歉我迟到了。”

“不,没关系。”

“周末还好吗?”

我打开门锁,他则七手八脚地找他的东西。

“还可以,不坏。我在卡姆登找到‘甘草夹心糖’(Liquorice comfits)的第一张专辑。这张叫《青春遗嘱》(Testament of Youth),国内从来没发行过,只有日本进口版。”

“太好了。”我完全不知道他在鬼扯些什么。

“我帮你录一卷卡带。”

“谢了。”

“因为你说你喜欢他们的第二张专辑,《流行文化、女孩及其他》(Pop,Girls,Etc),封面有Hattie Jacques的那张。不过你没看到封面,你只有我录给你的卡带。”

我确定他录了一卷“甘草夹心糖”的专辑给我,我也确定我说我喜欢。我的公寓里到处都是狄克录给我的卡带,大多数我听都没听、

“你怎么样?你的周末如何?好?不好?”

我无法想像如果我告诉狄克有关我的周末的事,我们会有什么样的对话。如果我说萝拉离开我的话,他大概会崩溃并化为尘土。狄克不大热中这种事。事实上,假使我要告白任何一点有关私人的事的话——譬如说我有一个母亲一个父亲,或是我年轻一点时曾上过学——我想他只会脸红、结巴,然后问我有没有听过“柠檬头演唱组”(Lemonheads)的新专辑。

“两者中间,有好有坏。”

他点点头,这显然是正确答案。

店里闻起来有一股陈年烟味、湿气和塑胶防尘套的气味,狭窄又昏暗、脏乱又拥挤。一方面是因为这是我要的——唱片行看起来就该这样,只有菲尔·柯林斯(Phil Collins)的歌迷才会去那种看起来­干­净健康得像郊区购物中心的地方,另一方面则是因为我提不起­精­神清理或重新装潢。两边各有一个陈列架,橱窗里面还有两三个,CD跟卡带在墙上的玻璃柜中。大小差不多就这样,差不多刚刚好,在我们没有任何客人的情况下,大部分的时候大小差不多刚好。后面的储藏室比前面的店面稍大,但我们其实没什么存货,只有几堆没人想花时间标价的二手唱片,所以储藏室大多时候拿来混水摸鱼。我对这个地方厌倦到了极点,老实说。我怕总有一天我会抓狂,把猫王艾尔维斯(Elvis Costello)的模型从天花板扯下来,将“乡村艺人(男)A—K”的架子丢到街上去,然后到维京多媒体大卖场(Virgin Megastore)去工作,再也不要回来。

第二部分

我们在门口拥抱(3)

狄克放下张唱片,西岸迷幻的东西,帮我们俩泡咖啡,我则查看邮件。然后我们喝咖啡,接着他试着把一些唱片塞进挤到要爆的陈列架,我则打包一些邮购的货。然后我做一下《卫报》上的填字游戏,他读一些美国进口的摇滚杂志,然后轮到他做《卫报》上的填字游戏,我读美国进口杂志。不知不觉间,就轮到我来泡咖啡。

十一点半左右,一个叫强尼的爱尔兰酒鬼跌跌撞撞地闯进来。他大概每星期来我们这儿三次,他的光顾已经成为一种编排好的例行公事,我们两个都无意更动。在这个充满敌意与不可知的世界,我们仰赖彼此提供一些可以相互依靠的东西。

“强尼,滚出去。”我对他说。

他说:“怎么?我的钱你看不上眼?”

“你根本身无分文,我们也没有你要买的东西。”

这是他的提示:开始时来上一段唐娜(Dana)的“万事万物”(All Kinds of Everything)的狂热演出;而那是我的提示:从柜台后出来将他引回到门口;这是他的提示:向陈列架扑身过去;接着则是我的提示:用一手打开门,另一手松掉他紧抓在架上的手,然后将他扫地出门。我们几年前发展出这套动作,已经演练得滚瓜烂热了。

强尼是我们午餐前惟一的客人。这实在不是有雄心大志的人会想做的工作。

巴瑞一直到午餐后才现身,这没什么稀奇的。狄克和巴瑞都是受雇做兼职的工作,每个人三天。不过在我雇用他们不久后,他们俩就天天来报到,连星期六也来。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假使他们真的没地方混也没别的事­干­,我不想,你知道的,点明这一点,以免引发某种心灵危机——所以我给他们加了点钱,然后不动声­色­。巴瑞将加薪解读为缩减工时的暗示,所以我就不再给他加钱。这是四年前的事,而他也没说过一句话。

他进店门时哼着一段“冲击”演唱组(The Clash)的音乐。事实上,“哼”是不正确的字眼,他发出那种所有小男生都会的吉他噪音,你得把嘴­唇­往外推,咬紧牙齿,然后发出“哒哒哒”的声音。巴瑞已经三十三岁了。

“兄弟们,好吗?嘿,狄克,这是什么音乐,老兄?臭死了。”他捏住鼻子做了个鬼脸“呕……”

巴瑞常欺负狄克,到了只要巴瑞在店里,狄克几乎一语不发的地步。我只在巴瑞真的做得太过火时才介入。所以我看着狄克将手伸向柜台上方架子上的音响,关掉卡带。

“他妈的谢啦。狄克,你像小孩子一样,得随时有人盯着。不过我不知道­干­嘛得由我来管这档事。洛,你没注意到他放什么鬼吗?你装死啊,老兄?”

他拉开话匣就讲个没完没了,讲的十有八九都是些胡说八道。他常常谈论音乐,但也常常谈论书籍[泰瑞·普拉希特(Terry Pratchett)和任何有关怪兽、星球之类的]、电影,还有女人。《流行文化、女孩及其他》还算是“甘草夹心糖”乐队的专辑名称,而他的谈话只不过是排行榜。如果他看了一部好电影,他不会去形容电影的情节,或是他的感想,而是这部电影在他本年度最佳影片排行、有史以来最佳影片排行、十年来最佳影片排行中的名次——他用前十名和前五名来思考和发言,结果狄克与我也变成这样。而且他老是会要我们列出排行榜。“好了,各位。达斯汀·霍夫曼的前五名电影。”或是吉他独奏,或是盲眼乐手灌录的唱片,或盖瑞与西尔维娅·安德森(Gerry and Sylvia Anderson)制作的影集[“狄克,我不敢相信你把《不死红上尉》(Captain Scarlet)列为第一名,他是不死之身耶!那还有什么好玩的?”],或罐装的甜食(“如果你们两个没有人把双­色­糖列在前五名的话,我现在就辞职。”)

巴瑞把手伸进他的皮夹克口袋,拿出一卷卡带放进机器中,把音量扭到最大。不出几秒,整间店就随着“卡翠娜及摇摆”(Katrina and the Wāves)的Walking On Sunshine(漫步阳光中)曲中的贝斯而颤动。现在是二月,天气又冷又湿,萝拉走了。我不想听到“漫步阳光中”,这不符合我现在的心情。

第二部分

我们在门口拥抱(4)

“把音乐关掉,巴瑞。”我必须要用喊的,像个狂风巨浪中的救生艇船长。

“没办法再更大声了。”

“我不是叫你‘开大’,你这蠢蛋,我叫你‘关掉’。”

他大笑,然后往储藏室走,大声唱着喇叭伴奏,“哒哒!哒哒哒哒,哒哒,哒哒,哒哒”。我自己过去关掉,巴瑞回到店面来。

“你做什么?”

“我不想听‘漫步阳光中’!”

“那是我的新卡带,我的周一早晨卡带,我昨晚特地录的。”

“是吗?现在是他妈的星期一下午了,你该早点起床的。”

“你今天早上就会让我放这音乐,是吗?”

“不会,但至少我现在有了借口。”

“你难道不要一点振奋人心的东西?为你可悲的中年老骨头带来一点温暖?”

“不要。”

“那你不爽的时候要听什么?”

“我不晓得,不过总之,绝不是‘漫步阳光中’。”

“好,我跳过这首。”

“下一首是什么?”

“Little Latin Lupe Lu。”

“Mitch Ryder and the Detroit Wheels唱的?”狄克问。

“不对,是‘正义兄弟’(The Righteous Brothers)。”你可以听出巴瑞声音中自我防卫的意味,他显然没听过Mitch Ryder的版本。

“噢,这样啊。算了。”狄克永远也不会大胆到敢告诉巴瑞他搞混了,但是这个暗示够清楚了。

“怎么着?”巴瑞怒气冲冲地说。

“没事……”

“不,说啊。‘正义兄弟’有什么不对的?”

“没有,我只是比较喜欢另一个版本。”狄克有气无力地说。

“屁话。”

我说:“表明喜好怎么会是屁话?”

“如果这个喜好有误的话,那就是屁话。”

狄克耸耸肩微笑。

“怎么着?怎么着?那种自以为是的笑是什么意思?”

“巴瑞,别惹他,这不重要,反正我们不听他妈的Little Latin Lupe Lu,所以别吵了。”

“这个店什么时候变成法西斯专制了?”

“从你把那卷烂卡带带来以后。”

“我只不过想振奋大家的­精­神,仅此而已。真是抱歉了。尽管去放那些悲惨的鬼音乐好了,我才懒得管。”

“我也不要什么悲惨的鬼音乐,我只要能让我听而不闻的音乐。”

“好极了。这就是在唱片行工作的乐趣,是吗?放一些你不想听的音乐?我以为这卷卡带可以变成,你知道,一个话题。我本来要叫你们列出,在湿气凝重的周一早晨放的前五名专辑排行榜,你现在把这全糟蹋了。”

“我们下星期一再做。”

“那有什么用?”

如此这般、没完没了,也许我下半辈子的工作生涯都会是这样。

第二部分

心肝,是我

我本来还担心今天晚上回到公寓会是怎么的光景,不过没事:今早起就有的那种不可靠的身心舒畅感还跟着我。而且,无论如何,不会一直都这样,到处都有她的东西。她很快会来把东西清掉,然后空气中弥漫着玛丽皇后号船难般的气味——床头柜上读到一半的朱利安·伯恩斯(Juilan Barnes)平装本,及脏衣篮中的­内­裤——都会消逝(当我开始我的同居生涯之初,女人的­内­裤对我来说真是叫人失望透顶。我还没从发现她们的行径竟跟我们臭男人一样的惊骇中复原:她们把最好的­内­裤留到她们知道要跟别人上床的那晚。当你跟一个女人住在一起,那些褪了­色­、缩了水、花花绿绿的马莎百货零头布,就突然出现在家里各处的暖炉上。你的小男生Se情梦以为长大成|人代表被香艳刺激的­性­感内衣所围绕直到永远感谢主……那些梦已然灰飞烟灭。

我把昨夜创伤的证据清理掉——沙发上多的棉被,揉成一团一团的面纸,咖啡杯中的烟蒂,浮在看上去冰冷油腻的渣滓里。然后放上披头士,接着当我听完《艾比路》和《左轮手枪》(Revolver)的前几首歌,我开了一瓶萝拉上星期带回家的白酒,坐下来看我录的《溪畔》(Brookside)­精­选重播。

跟所有的修女到最后都同时来月经一样,萝拉的妈跟我妈后来神奇地将她们每周的电话问候同步化。我的先响了。]

“喂,心肝,是我。”

“嗨。”

“都还顺利吧?”

“还不坏。”

“你这星期过得怎么样?”

“你知道的。”

“店里的生意如何?”

“般般。有好有坏。”有好有坏就太好了。有好有坏表示有些日子比其他的来得好,顾客来来去去。老实说,根本不是这么回事。

“你爸跟我很担心这一波不景气。”

“是,你说过了。”

“你很幸运,萝拉的工作这么顺利。如果不是有她,我想我们都要睡不着觉了。”

她走了,老妈。她把我丢给了狼群。那个贱人已经甩了我滚蛋了……不行,不能这么做。这好像不是宣布坏消息的好时机。

“天晓得她忙得不可开交,不用去担心一间满是旧兮兮流行歌唱片的店……”

怎样才能形容生于1940年以前的人说“流行歌”的方式?我听我爸妈那种嗤笑的发音——头往前伸,脸上一副白痴像(因为流行歌乐迷都是白痴),直到他们把字吐出来——已经不下二十多年。

“我真惊讶她没要你把店卖了,找个正经工作。她撑得了这么久真是奇迹。要是我老早就丢下你自生自灭了。”

忍住,洛。别让她惹毛你。别中了她的圈套。别……啊,去他的。

“现在她丢下我自生自灭了,你该满意了吧。”

“她到哪里去了?”

“我见鬼才知道。就是……走了。搬出去了。消失了。”

长长的、长长的沉默。事实上,这沉默如此漫长,以至于我看完了整段吉米与杰姬·柯克希尔(Jimmy and Jackie Corkhill)的争执,都没听到话筒中传来除了长长的唉声叹气以外的任何声音。

“喂?有人在吗?”

现在我可以听见有声音——我妈低声哭泣的声音。妈妈们是怎么搞的?这是怎么回事?身为一个成年人,你知道随着生命继续下去,你要花越来越多的时间照顾那些一开始照顾你的人,这是一般的情况。但我妈跟我在我九岁的时候就互换角­色­。任何在过去几十年来在我身上发生的坏事——留校察看、烂成绩、被欺负、被踢出大学、跟女朋友分手都会变成像这样,变成我妈看得到或听得到的难过。要是我十五岁时就搬去澳洲,每个星期打电话回家报告我所捏造的伟大成就的话,对我们两个都会比较好。大多数十五岁的人都会觉得很辛苦,一个人过日子、住在世界另一边、没钱没朋友没家人没工作没学历,不过我可不。跟周复一周地听这种东西比起来,那就跟撒泡尿一样容易。

这嘛……这不公平,是不公平,从来就没公平过。自从我离家以后,她就只会哀叹、担心,然后寄来地方报纸上描述中学同学小小成就的剪报。这算好家长吗?我的书上可不是这么写的。我要的是同情、了解、建议,还有钱,而且不一定要照这个顺序,但这些在坎宁区(Canning Close)可都是天方夜谭。

“我没事,如果你难过的是这个的话。”

我知道她难过的不是这个。

“你知道我难过的不是这个。”

“这才最应该是,不该吗?不该吗?妈,我才刚刚被甩,我觉得不怎么好。”也不怎么坏——披头士、半瓶的夏敦埃白酒和《溪畔》都发挥了它们的功效——不过我不会这样跟她说:“我自己都照顾不了,更别说是你。”

“我就知道会这样。”

“要是你这么有先见之明的话,还­干­嘛那么在意?”

“洛,那你接下来有什么打算呢?”

“我要在电视机前把剩下的半瓶酒喝掉。然后我要去睡觉。然后我会起床去上班。”

“然后呢?”

“找个好女孩,生几个小孩,”

这是正确答案。

“如果这么简单就好了。”

“就是这么简单,我保证。下次我们通电话时,我会把事情都搞定了。”

她几乎要微笑了,我听得出来。光线出现在漫长幽暗的电话隧道底端。

“但是萝拉说了什么?你知道她为什么要走?”

“不大清楚。”

“我很清楚。”

这话叫人心惊了一下,直到我知道她要说什么。

“这跟结婚没有关系,妈,如果你指的是这个的话。”

“那是你说的。我倒想听听她怎么说。”

冷静点。别让她……别大声……啊,去他的。

“妈,你还要我说几次,我的老天爷?萝拉不想结婚,套种说法,她不是那种女孩子。现在不是这种情况。”

“我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情况。除非说你认识别人,你们一起同居,她搬走。你认识别人,你们一起同居"奇"书"网-Q'i's'u'u'.'C'o'm",她搬走。”

说的没错,我猜。

“妈,闭嘴。”

莱登太太几分钟后打来。

“喂,洛。我是珍娜。”

“嗨,莱登太太。”

“你好吗?”

“好,你呢?”

“好,谢谢。”

“肯还好吗?”

萝拉的爸爸不太健康——他患有心绞痛,不得不提前退休。

“还可以。时好时坏,你知道的。萝拉在吗?”

这有意思了。她还没打电话回家。暗示着某种罪恶感,也许?

“她恐怕不在。她在丽兹家。要不要我叫她回电给你?”

“如果她不是回来太晚的话。”

“没问题。”

这将是我们最后一次交谈,大概吧。“没问题”,我对一个还算相当亲近的人在我们的人生分道扬镳前所说的最后几个字。奇怪吧?你在某人家度过圣诞节,你为他们的手术担心,你亲他们抱他们送他们花,你见过他们穿着睡袍……然后,砰的一声,就没了。永远消失。然后迟早会有另一个老妈、另一个圣诞节、更多的静脉瘤血管。他们都一样。只有地址和睡袍的颜­色­,会改变。

第二部分

他在玩什么把戏?(1)

我正在店堂后面,试图收拾清理一下杂物,无意中听到巴瑞和一个顾客的对话——从声音听起来,男­性­、中年人,无论如何都绝对不时髦。

“我要找一张唱片给我女儿,是为了她的生日。I Just Call To Say I Love You(《我只是打来说我爱你》),你们有这张吗?”

“噢,有啊。”巴瑞说,“我们当然有这张。”

我知道事实上此刻我们惟一一张斯蒂夫·旺达(Stevie Wonder)的单曲是Don’t Drive Drunk(《酒醉别驾车》)。这张我们放了不知道多少年,还是没办法将它除掉,即便它只要六便士。他在玩什么把戏?

我出来看看店里出了什么状况。巴瑞站在那里,对他微笑,那家伙看起来有点不安。

“那我能不能买?”他半带笑意地松了口气,好像他是个在最后一秒钟想起要说“请”的小男孩。

“不行,很抱歉,你不能买。”

那个顾客,比我原先想的更老一点,穿戴一顶布质的­棒­球帽和一件深米­色­的风衣,站在原地动也不动。你可以看出他在想,我本来就不想踏进这又吵又暗的鬼地方,现在好了,我被整了。

“为什么不能?”

“什么?”巴瑞放的是尼尔·杨的音乐,而尼尔·杨刚好在这一秒大弹电吉他。

“为什么不能?”

“因为那是一首滥情又俗气的鸟歌,这就是为什么。我们看起来像是那种会卖他妈的《我只是打来说我爱你》的店吗?现在,你走吧,别浪费我们的时间。”

老家伙转身走出去,而巴瑞得意地咯咯笑。

“多谢了,巴瑞。”

“怎样?”

“你他妈的刚刚把一个顾客赶跑了,就是这样。”

“我们又没有他要的。我只不过找点乐子,而且又不花你的钱。”

“这不是重点。”

“哦,那什么才是重点?”

“重点是,我不想再看到你跟任何走进这家店的人这样说话。”

“为什么不行?你以为那个老笨蛋会变成常客吗?”

“不是,但是……听好了巴瑞,店里的生意不太好。我知道以前任何人询问我们不中意的东西,我们常把气出在他们身上,不过这种情形得到此为止。”

“屁话。如果我们有这张唱片,我早就卖给他了,你就会多赚五十便士或一块钱,然后你永远不会再见到他。有什么大不了的。”

“他给你造成什么伤害吗?”

“你知道他对我造成什么伤害。他的烂品味侵犯到我。”

“那不是他的烂品味,那是他女儿的。”

“洛,你年纪一大就心软了。要是从前,你会将他轰出店门,还追到门外去。”

他说的对,从前是。现在感觉上像是好久以前。我是再也无法凝聚起那样的怒气了。

星期二晚上我重新整理我的唱片收藏:我常在有情感压力的时候做这件事。有些人会觉得这样消磨一晚的方式很无趣,不过我不是这种人。这是我的人生,而且能置身其中,让你的双手埋没其间,触摸它,感觉很不错。

第二部分

他在玩什么把戏?(2)

当萝拉在的时候,我把唱片按照字母整理,更早以前我是按照年代顺序,从罗拔·强森(Robert Johnson)开始,然后结尾是,我不知道,“浑演唱组”(Wham!)吧,或是某个非洲人,或是我和萝拉结识时听的随便什么音乐。不过,今晚,我想要一点不一样的,所以我试着回想我买进它们的顺序:我希望用这种方式写我自己的自传,不需要提起笔之类的事。我把唱片从架上拿下来,成堆放到客厅的地板上,找出《左轮手枪》,然后从那里开始,而当我完成时我充满一种自我感,因为毕竟,这个,就是我这个人。我喜欢能看见自己如何在二十一步内从“深紫­色­”演唱组(Deep Purple)前进到“嚎叫野狼”(Howlin’Wolf);我不再为被迫独身那整段时期反复聆听《Xing爱愈疗》(Sexual Healing)的记忆所苦,或者为回想起在学校成立摇滚音乐社,好让我跟其他五个创社成员可以聚在一起谈论Ziggy Stardust和《托米》(Tommy)而感到尴尬。

不过我最喜欢的,是我从新的编排序列中得到的一种安全感;我已经让自己比我本人更为复杂难解。我有好几千张的唱片,你必须是我——或者是,最低限度,“弗莱明学”的博士——才能知道怎样找到随便哪一张。如果我想放,譬如说,琼妮·蜜雪儿的《蓝》(Blue),我必须想起我在1983年的秋天为了某个人买了它,然后觉得最好把唱片送给她,原因我现在不想深究。看,你对此一无所知,所以你抓不到窍门,说真的,不是吗?你得拜托我去帮你把它挖出来,为了某种原因,我觉得这给我莫大的安慰。

星期三发生一件怪事。强尼进了门,唱着“万事万物”试图抓起一大把的唱片封套。然后我们上演我们的小小戏码。往门外去时,他挣开我,翻眼看着我说:“你结婚了吗?”

“没结婚,强尼,没有,你呢?”

他朝着我的腋下笑出来,一种恐怖、疯狂的笑声,闻起来像是酒味加烟味再加上呕吐味最后全变成痰的爆裂声音。

“如果我有老婆的话,你以为我会沦落到他妈的这鸟样吗?”

我什么也没说——我只是专注地将他带向门口去——但是强尼直接又悲哀的自我评量引起了巴瑞的注意——也许是因为我昨天叫他闭嘴他还在气头上——然后他弯身越过柜台。“没用的,强尼。洛有个心爱的女人在家等他,但是看看他,他糟糕得要命。发型烂、青春痘、丑陋的毛衣、恶心的袜子。强尼,你跟他惟一的不同,在于你不用每个星期缴店租。”

我听惯了巴瑞的这种调调。不过,今天,我受不了,我瞪了他一眼要叫他闭嘴,不过他却将之解读为可以进一步凌虐我的邀请。

“洛,我这么做是为了你好。这是我见过最丑的毛衣。在我能想到的鸟人里头,我还没见识过有哪个会穿这么丑的毛衣,简直是人类的奇耻大辱。大卫·科尔曼(Dāvid Coleman)不会在A Question of Sport里面穿,约翰·诺雅奇斯(John Noakes)会叫人以时尚罪将它逮捕。方·杜尼康(Val Doonican)会看它一眼然后……”

我将强尼丢到人行道上,用力甩上门,一个箭步冲过店里的地板,抓起巴瑞的棕­色­麂皮夹克衣领,然后告诉他如果我这辈子再听到他那些无用、可悲、毫无意义又叨叨絮絮的任何一个字的话,我就杀了他。当我放开手的时候,我气得发抖。

狄克从储藏室走出来跳上跳下。

“嘿,伙计们。”他小声的说,“嘿。”

巴瑞质问我:“你这是­干­什么,什么他妈的白痴吗?如果这件夹克破了,老兄,你可要赔大了。”那是他说的,“赔大了。”老天爷。然后他用力地跺着脚离开店里。

我走到储藏室里的梯子上坐下,狄克在门廊徘徊。

“你没事吧?”

“没事,对不起。”我找了个简单的方式脱身。“听着,狄克,我家里没有心爱的女人。她走了。假使我们会再见到巴瑞的话,也许你能帮我转告他。”

“洛,当然了,我会的。没问题,绝对没问题。我下次见到他时会告诉他。”狄克说。

我什么也没说,我只是点点头。

“我有……反正我有其他事要告诉他,所以没问题。当我告诉他其他事的时候,我就告诉他有关,你知道,萝拉的事。”狄克说。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