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乐队上场之前,今晚,一切都灿烂精彩。以前都得花一点时间才能把场子热起来,但今晚他们马上进入状况。一部分是因为今晚大多数在这里的群众,比几年前的他们要老了几岁,如果你懂我的意思的话——换个说法是,这正是从前那群人,但已非一九九四年的他们——而他们不想等到十二点半或一点才开始玩;他们现在懒得搞这套,总之他们得回家去解救保姆。但主要是因为这里有真正开派对的氛围,一种真心的人生得意须尽欢的喜庆气氛,仿佛这是一场结婚喜宴或生日宴会,而不是下星期还在甚至也许下下星期也还在的俱乐部。
不过我得说我真他妈的厉害。我一点也没有丧失从前的魔法。一组“欧杰斯演唱组”(O’Jays)的Back Stabbers、“哈洛·梅尔文与蓝色音调”(Harold Melvin and the Biue tones)的Satisfaction Guaranteed、麦当娜的Holiday,以及The Ghetto(这首歌得到一阵欢呼,好像这是我的歌而非丹尼·海瑟威的)和“特别”演唱组(The Specials)唱的Nelson Mandela就让他们五体投地。然后就到了乐队表演的时间了。
我被责成介绍他们,巴瑞甚至写下我该说的话:“各位先生,各位女士,害怕吧。要非常害怕。接下来的是……‘音速之死小猴’!”但是管他妈的,到最后我只是对着麦克风咕哝了一声乐队的名称。
他们穿着西装,打着细细的领带。当他们Сhā上电源时发出—声剌耳的回音,我有那么一下子还担心这是他们的开场音符。但是音速之死小猴已经不再是从前的他们。事实上,他们已经不再是:音速之死小猴。
“我们不叫‘音速之死小猴’了。”巴瑞说,当他拿起麦克风时。“我们有可能在转变成‘未来学’(Futuristics)的边缘上,但是我们还没决定。不过,今晚,我们是Backbeat一、二、三……扭起来宝贝……”然后他们开始唱Twist and shout,乐声完美,而在场的每个人都疯了。
而且巴瑞能唱。
他们演奏Route 66、Long Tall Sally、Money和Do You Love Me,最后的安可曲是In The Midnight Hour和La Bamba。简而言之,每首歌都又土又好认,而且保证会取悦一群三十老几、以为嘻哈音乐是他们的小孩在上歌唱课的人。事实上,群众开心到,在“音速之死小猴”把他们吓糊涂了之后,他们一直侍到最后一首我安排让他们再动起来的歌。
“这是怎么回事?”当巴瑞到台前来的时候,我问他,他汗流浃背、酩酊大醉,而且为自己洋洋得意。
“刚才不错吧?”
“比我想像的好多了。”
“萝拉说如果我们为今晚学点正经的歌才让我们演出。不过我们爱死了。兄弟们在讨论打点成流行音乐歌星的样子,然后到银婚纪念日表演。”
“你觉得怎么样?”
“好啊,可以。反正我也开始对我们的音乐走向感到疑惑。我宁可看见大家随着Long Tall Sally起舞,也不要他们捂着耳朵奔出去……”
“你还享受这个俱乐部吗?”
“还可以。对我的口味来说有点,你知道,太大众化了。”他说。他不是开玩笑。
剩下的夜晚就像电影的结尾一样。所有的演出人员都在跳舞:狄克与安娜(他差不多是站得直直的拖着脚走路,安娜牵着他的手试着让他放开一点),茉莉与丁骨(茉莉喝醉了,丁骨越过她的肩膀看着某人——卡洛琳!——那显然是她感兴趣的对象),萝拉与丽兹(她比手划脚说着话,而且显然为了某件事在生气)。
我放所罗门·柏克的Got To Get You off My Mind(“把你赶出我心田”),然后每个人都试了一下,纯粹出于尽责,虽说只有最好的舞者可以跳出一点什么,而且这个房间里没有人能声称自己算的上是最好的舞者,甚至连最一般的都不能。当萝拉听见开场小节时,她转过来露齿一笑,然后比了好几个举起大拇指的手势,而我开始在脑海中编辑一卷送给她的合辑卡带,一张全是她听过的东西,以及全是她会放的东西的卡带。今晚,有史以来第一次,我大概知道我应该怎么做了。
第四部分
注释(1)
注释
那时
1、Simon Templar:电视剧集《七海游侠》(The Saint)中的侠盗侦探,由罗杰·摩尔主演,与007系列电影相同。曾改编为电影。
2、Napoleon Solo:英国电视剧集UNCLE的主角,另一个007型的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