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我,就在这笑声种结束了讲演。
演讲结束了,大家的反应非常热烈。虽然我谈的都是一些基本的情况,然而,根据他们的表情,我知道我的演讲已经震撼了这些对中国并不了解的著名教授们,也震撼了古老的墨尔本大学。
那一瞬间,我感到很自豪,甚至很激动。
不知道为什么,我已经不知不觉地在潜意识中把一个成功的讲座和对祖国的思念结合在一起了——那是一种特别激荡和甜蜜的情感。
我在中国经济贸易研究中心工作,还有两项任务是筹备大型会议和进行中国贸易咨询。
这就需要我去寻找一些客户,我是通过广告来招揽咨询业务的。需要向我们咨询的人都是想去和中国发展贸易的。广告在报纸上登出去之后,陆续有了一些客人上门求教。
突然有一天,来了一位华人妇女,她说也是看了报纸上的广告专门来找我的。
我问她,想从事什么样的贸易业务啊?
她支支吾吾地不大愿意说。
我觉得很奇怪,如果你不说出想做什么样的贸易,我怎么可以给你咨询呢?
可她还是不肯细说,而是东拉西扯地聊了半天。后来,她终于觉得可以谈了,就诡秘地问我,你能不能搞到中国的名贵动物?活的死的都行!我们都要,你会非常赚钱的!
我立刻明白了,我告诉她,我们不做违法的生意。
她还是不死心,又转弯抹角和我谈了好久,我依然不为所动。我心里想得很清楚,把中国的珍贵动物弄到澳洲,我成了什么人了?不成了罪犯了吗?
那段时间,除了写书,做咨询之外,我还一直坚持为澳大利亚一流的报刊写文章,内容都是指导澳洲人如何进入中国市场的。有一篇《如何与中国人做生意》发表在澳洲唯一的一份全国发行的报纸《澳洲人报》上。我在文章中非常详细地介绍了和中国做生意需要注意的一些事项,比如,当时中国的产品质量还不行,我就告诉澳洲人,选择合作伙伴和进货渠道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中国的区域化问题,一般东部省份,像是浙江、江苏、广东的产品质量就好多了。还有,要找到正确的中国公司里面具体和直接负责的人,而且最好和他通了电话,这样才可以做生意等等。
我在很多文章中都反复强调文化差异,《在中国,朋友是最基本的》一文发表在澳洲最重要的财经报纸《金融综述》上,我告诉澳洲读者,中国是一个人情社会,做生意虽然是买卖关系,但是,人情在其中所起的作用十分巨大。
此外,我还在墨尔本最重要的报纸《时代报》上发表了《如何进入中国市场》,讲述中国市场和澳大利亚市场的区别和互补性,以免澳洲生意人盲目地和中国人做生意。
我的这些文章在澳洲主流社会中产生了不小的影响。看到这些文章纷纷发表,连我合作写书的迪肯大学经济学专家Breth教授都感到很奇怪。他想不通,一个初来乍到的华人,怎么可能像澳洲本地的一流学者那样,经常在澳洲一流的媒体上发表文章呢?这个小个子的金,到底是一个什么人?
在墨尔本大学工作的那段时间,我还参加了“中国研究论坛”的创建和组织工作。这使得我有了更多的机会与澳洲的经济研究学者建立了广泛的联系。
在和这些经济研究学者的交流中,我也学到了很多东西。
不过,在和澳洲学者们的交往当中,我发现很多大学教授其实是蛮清贫的,他们在生活的点点滴滴当中,也是非常注重节约的,无论吃饭和社会交往,他们在金钱的算计方面,也是十分仔细的。
有一次,中国文化部长王蒙来论坛演讲,演讲结束后,我们有近30人一起宴请王部长,最后每人仅付了12澳元,我心里想着太简单了,太没面子了,太小气。可这就是现实,和中国的宴请真是天壤之别。
这一点,和讲究面子的中国人真是不一样。
在迪肯大学的那段时间,我对自己的工作基本满意,但我依然在寻找新的机会。
好,现在让我们回过头来说说我在澳洲的第一本书——《中国贸易指南》。
我就这样一边讲学、给报纸些文章、咨询、筹备大型会议,一边写我的书。在我来到墨尔本大学工作的第二个月,也就是三月份,我顺利写完初稿。
我的初稿要Breth教授能看懂,而且没有异议。这样就可以交给他,让他进行文字润色和修改。就是说,我的主要功夫,是花在让Breth教授能够读懂上,我根本不必考虑语法问题、修辞问题,更不必考虑语言习惯问题。这些都由Breth教授来完成。我在前面说过,我的英文水平还不够好,在表述时可能还会不够准确。遇到这种情况,我就会和Breth教授坐下来讨论,直到他真的弄懂我的意思。
我们和出版社商定的最后截稿日期是4月份,我在3月份完成初稿,给Breth教授留了一个月的时间。在这一个月里,Breth教授顺利完成文字润色及修改工作,完成稿如期交到了大学出版社责任编辑的手里。
当我们把书稿交给出版社后,我的心里也一块石头落了地。
我想,我该好好休息几天了。
在这段时间,我们住的地方又发生了一些变化,Bill和Rebecca搬走了。
Bill和Rebecca的搬走从某种意义上讲是Jack逼的。Jack是结过婚的,对男女之间的事格外敏感。而Bill和Rebecca搬到一起又是干柴烈火,一点就着,每天晚上都有节目,并且弄出些许响动。Jack就让他们搬走了。
Bill和Rebecca这么一走,就剩下我和Jack两个人了。我和Jack互相谦让了半天,都想让对方搬进睡房里面住,自己留在客厅里。结果谁也说服不了谁,于是决定一起搬进去。
Bill和Rebecca走时,把他们的大床留了下来。他们的大床其实是两个单人床!我们把并在一起的两个单人床往两边一拉,就搬了进来。然后回到客厅,把Jack 原来那张一翻身就咯吱咯吱响的床垫,以及我那用来做床用的八个牛奶箱都拖到后院去了。
客厅突然宽敞起来。
我们就这样告别了连客厅里都睡人的窘迫日子。
坐在拣来的沙发上,我重新打量这个不算很大的客厅,已经无法想象当初怎么会塞进四个大男人!先是李刚走了,然后是小玉搬走,Bill从客厅搬进睡房和Rebecca同居;现在,连Bill和Rebecca也搬走了。
床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我们的日子越来越好过了。
一直想拣一个洗衣机,可是就是拣不到。于是和Jack商量,我们买一个去吧。
我说买一个洗衣机,不是买新的,而是旧的。我们的旧洗衣机不是在二手商店买的,而是在Garage Sale买的。Garage是车库,Sale是销售。所谓的Garage Sale是指在自己家里出售一些自己不需要的物品,由于出售地点一般多设在Garage,所以就叫了Garage Sale。一般搞Garage Sale时多在家附近的电线杆上张贴一些小广告,说明时间地点,甚至有何种物品出售等等。
那天下班回家,我看到这样一个Garage Sale的广告,其中就有洗衣机。我们按广告注明的时间,找到那个地址一看,洗衣机是全自动的,而且还挺新的。房主要价100澳元。我们觉得太贵了,设不得买。房主看了看我们,猜到我们是留学生,于是主动让价,只卖给我们60澳元,还开着车子帮我们送到家。
在路上才知道,房主是马来西亚华人,两年前从马来西亚按“特殊人才”(他是个澳洲严重缺乏的数学教师)移民澳洲,拿了两年PR(就是澳洲永久居民,也就是还拿祖居国护照,但是允许永久居住在澳洲,除了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外,与澳洲公民没有实质性区别)后,刚刚加入澳洲国籍。现在在澳洲站稳脚跟了,又要回马来西亚发展。所以才会变卖家具。
我突然就觉得这个洗衣机买的值,因为房主启发了我——我也应该申请 PR (永久居留-绿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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